抢来的夫君真甜_钱娇娇【完结+番外】(154)

  所以她夸她名字好听时,她会露出那样复杂的神情。

  亦是因为朝廷开了女子可以做官为政的口子,这三年来,从最开始五百入宫护驾的女匪,到现在,无论在朝在野,抛头露面的女子越来越多,像谢夫人这种大户人家的女子,一生从闺阁绣楼到深宅大院,终于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用脚步丈量天下的山山水水。

  这么看来,沈青自觉很有成就感。

  暂别了谢夫人,他们一家三口继续往渝州方向而去,目中所见,平缓的原地渐渐起伏,再到一座座崇山峻岭拔地而起,终于在立夏之后,抵达渝州。

  长公主的仪仗还未见清乐城,就见城外银甲长枪的将士们列出一道道整齐的队伍,用最高军礼仪式,声势浩大地迎长公主进城。

  沈青掀起车帘,随着马车的行进,她的目光缓缓从这些将士们脸上扫过。

  有一些是似曾相识的面容,有一些是完全素未谋面的陌生,但无一例外,每一个人都振奋昂扬,英姿勃发。

  渝州刺史谢瑜和威远大将军赖三亲自在城门口迎接长公主。

  “老大……”

  等沈青刚下了马车,赖三堂堂一个八尺男二,几乎要落下泪来,再看她这一身钗环富贵,绿裙娇俏,意识到自己失言,忙单膝跪下:“微臣参见宸阳长公主!”

  他身后另外几个亲随的兄弟,盯着沈青,一面热泪盈眶,一面呆若木鸡,也终于反应过来,纷纷跪下行礼。

  一别好几年,谁能想到,当年带他们喝酒吃肉杀人放火的大哥,在渝州地界令人最闻风丧胆的坐地一只虎,怎么就变成了眼前这样一个风华绝代的倾城佳人?

  好歹赖三在新帝登基后,入京叙过一次职,冲击不会那么大,但是对莽山旧识的兄弟而言,虽然早知道他们的大哥是女儿身,但远不及现在亲眼所见这样冲击大。

  尤其是他们身穿罗裙的大哥身后,长身玉立的翩翩公子,正是当年他们莽山的死对头。

  噢,他怀里还抱了一个小小奶娃,不就是跟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吗?

  那小奶娃面对万军肃穆的场景,竟然一点也没有被震慑的怯意,反而努力将脖子伸出爹爹的肩背,咿咿呀呀:“打架……打……”

  那小神气机灵的劲儿,简直跟他们老大如出一辙。

  总之……即便亲眼所见,还是觉得一切太过于荒谬。

  沈青一看到这些莽山旧时的兄弟,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行了,我们兄弟之间拘什么礼,好酒好肉都准备好了吧?今天晚上大家一起,一醉方休!”

  她说话的语调一出来,众兄弟微微松了口气,这的的确确还是他们的大哥。

  清雪扭过头来向她父亲学舌:“好酒,好肉,醉醉……”

  谢珩默默捏了捏她的小手:“今晚你要乖一些,早早睡觉。”

  虽然清雪快三岁了,但他是绝对不敢让孩子看到沈青的醉态,以免给她的人生留下什么不可磨灭的阴影。

  清乐城郊军营中夜夜篝火酒肉,连续三四天没有断绝。

  为了不让兄弟们拘谨,沈青特地换了青色的窄袖长袍,束了高高发髻,当下许多抛头露面的女子,都爱这样利落简单的打扮。

  兄弟们也很快适应沈青的新身份,仿佛又回到曾经小金顶把酒言欢的岁月。

  沈青觉得很神奇,她明明记得前一晚正坐在篝火边,拉着某位兄弟的衣袖叽里呱啦忆当年,第二日醒来,却是躺在柔软的床榻上,身畔公子如玉,亦如当年。

  她悄悄观摩着他,见他神色清浅平静,举止温厚,就知自己昨晚应该没有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举动,于是放放心心去逗弄还没醒来的小清雪。

  “你再喝一碗醒酒汤。”

  “我酒早就醒了!不是,我根本没醉啊。”

  近年来喝酒,都是谢珩精心准备的美酒佳酿,虽然宿醉忘事,但再也不会宿醉头疼反胃了。

  谢珩无奈,一碗醒酒汤已经递到面前:“小孩子对气味敏感,还是别刺激到她了吧?”

  沈青望着那一碗黑黢黢的醒酒汤,一下子气性就上来了:“这么小小年纪,正是培养酒量的好时候,一点酒味都不能闻,怎么做我女儿?”

  谢珩不语,只捧着那碗醒酒汤递在她面前,目光温和如水,却让人无从抗拒。

  她偏不理他,将头撇向另一边。

  “阿爹,阿娘,你们都在呀。”

  睡在小小木床上的沈清雪不知何止滴溜溜地睁着一双眼睛,干干净净望着站在床前的两个人,那眼睛好像被雨水洗涤过一般,清澈明净得一丝杂质都没有。

  “你们刚刚在吵架吗?”

  小娃儿好奇发问,即便是吵架,在她眼中好像也不是什么特别了不得的事情。

  沈青赶紧接过眼前的醒酒汤,仰头一饮而尽。

  腾出手来的谢珩俯身将清雪抱起来,低头哄她:“因为你阿娘不听话,总是让爹爹操心,你以后千万不能学,不然爹爹头发都要急白了。”

  “我不要爹爹头发变白,我以后一定乖乖听爹爹的话。”

  沈青:“???”

  要不是有了这个小兔崽子,她大早上需要喝醒酒汤?

  虽然她心里头将这对父女痛骂了八百遍,但脸上还是笑意温柔慈祥:“那清雪以后听不听阿娘的话?”

  小清雪仰着脑袋想了会,全然忘记刚才谢珩跟她说过的话:“清雪要听阿娘的话。”

  沈青不由得朝谢珩挑了挑眉,初夏的晨曦透过窗幔照进房间,房中的一家三口,父亲抱着女儿,妻子牵着夫君。

  院外,榴花明艳似火,正好透向疏窗明纱。

  *

  在驻军营中连续喝了好几日酒后,沈青暂时消停下来,无事的时候就与谢珩在清乐城闲逛。

  在渝州数年,她最熟悉的城镇自然是清乐城,这是渝州首府,刺史府所在之地。

  她跟这里的官兵打了太多年交道,那十多年来,每一任刺史,每一任驻军的首领,每一个重要位置的官员,她都了如指掌。

  但其实下了莽山,她也以寻常百姓的身份,在人来人往中来来去去。

  她在这里,喝过各种各样的酒,品过形形色色的佳肴;她的衣裳,都是清乐城的裁缝为她裁制的;岳瑛的胭脂水粉,是她们俩兴致勃勃在胭脂铺子里精挑细选的。

  那些酿酒的人,掌勺的人,裁剪衣裳的人,制作胭脂的人,沿街一路走来,依然可以看见他们熟悉的身影,日复一日做着同样的劳作。

  她还认得他们,但他们肯定无法认出她了。

  故地重游,她能回到旧时的一砖一木中去,站在旧日的街道,但永远也回不去旧日的时光了。

  她再也不是沈府养尊处优的三小姐;

  再也不是莽山令人闻风丧胆的悍匪沈青;

  她现在是宸阳长公主。

  人生如寄,何尝不是一直在跟过去的自己告别呢?

  不知不觉,两人走到一处酒楼,檐下酒旗招展,厅内桌木华贵整齐,这是她曾经在清乐城吃不起的酒家,托谢珩的福,她总算在离开渝州前,去吃过两顿。

  第一顿是他借故在这里跟鸣山取得联系,第二顿是在这里借她的手铲除刺史府的内奸。

  这么看来,这两顿佳肴的代价还真不小。

  见她脸色微沉下来,谢珩居然还在一旁笑意清浅,发出诚挚邀请:“要不要进去吃点东西?”

  “当然,几年没回来了,必须在这里大吃一顿。”

  她已经为那两顿饭付出沉重代价,既然又回来了,不狠狠把谢珩身上的银子吃掉一些,那才叫亏大了。

  进了清乐酒家,不用再顾忌银钱的事,可算是大快朵颐了一番。

  几乎是撑到扶墙了才重新出门,她还特别贴心给沈清雪也带了些新鲜好吃的佳肴回去。

  “你这悍匪沈青!看你这下还往哪里逃!”

  刚下台阶,沈青就听见一道稚嫩的声音正大吼她的名字,她顿时站住,眼睁睁看着一个小男孩手里举了一根木剑,哼哧哼哧从她眼前跑过。

  沿街有几个小孩在打闹。

  这时一个穿着青色衣裳头顶扎了两只小辫角的小女孩冲出来:“原来你就是谢珩!尽管放马过来!我才不怕你!”

  这时谢珩和沈青双双顿住,都立在台阶前,愣愣地欣赏着这群孩子的表演。

  “小沈青”和“小谢珩”两个小人儿,一人举了一只小木剑,在空中打得有来有回。

  看得沈青啧了一声,眉头直皱:“我简直无法想象,我和你一人拿一支剑打起架来,会是什么场景。”

  说来也是神奇,当年她跟谢珩虽然斗得你死我活,但好像真的没有直接刀剑相向过?

  谢珩如实答她:“我自然是打不过你的。”

  话音刚落,沈青还没来得及嘲讽几句,就听见“哐当”一声,“小沈青”的木剑被打落在地。

  “小谢珩”得意洋洋:“哈哈,被我打败了吧!你这悍匪,快点给哥哥我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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