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
很生硬,甚至没什么感情。
脖颈间落下细细密密的温濡,避无可避,要将人彻底融化。
自她查出身孕,谢珩虽然每夜还是搂着她入睡,但从未再有过亲密逾矩的行为,她这一声硬邦邦的“夫君”,好像是火星子坠入干柴中。
他在极力克制自己的燃烧。
“你要不要我帮你?”
沈青转过身,仰头落入一双深眸。
“不必。”
谢珩哑声答她,覆手挡住她那双天真清眸,怎么能用这样纯粹的表情说出这样的虎狼之词?
他另一只手控住怀里的人,不许她再乱动。
静静烛光里,只有两人温度和呼吸在交织。
直到两盏红烛彻底燃尽,烛台上堆砌出层层泪痕。
窗外天光大明,透出贴在窗页上的大红“囍”字。
第107章 百日宴(后记……
沈青的身体底子,孕育出一个新生命其实是很大的消耗,尽管谢珩方方面面做了完全的准备,但她到底还是结结实实受了一趟罪。
她知道生孩子会疼,可是她自觉从小到大不知挨过多少刀枪拳脚,难道还比不上那些养尊处优的妇人?
直到生产的时候,果然还是自己太天真了,这生孩子的疼,比她这辈子挨过的所有刀枪拳脚加起来还要疼。
反正她忍了忍了,叫了叫了,从白天到夜黑,最疼的时候,她都恨不得拿把刀来将肚子剖开,自己将孩子取出来算了。
混沌中,她听到了婴孩细弱的啼哭声。
她吊着最后一口气,撑着眼皮想看看自己千辛万苦生出来的孩子是什么模样,模模糊糊映入眼帘的,是一只皱巴巴的红皮小兔子。
她两眼一翻,彻底昏死过去。
苍天,别让她再醒来了!
后来好几天,她断断续续醒了睡,睡了醒,每次醒来塌边入目所见都是谢珩,但她每醒来一次,就看见他唇边的胡茬又深了许多。
难道她生个孩子,还掏空了谢府,让谢珩不得不去街头当流浪汉了?
等她终于有力气嫌弃他的时候,他才终于把自己收拾一番,又重新变回那个清矜如玉的翩翩公子。
那个她只看了一眼的红皮小兔子,也没有那么皱巴巴了,看着倒顺眼了许多。
是一个小小软软的女孩儿,她都不敢怎么用力去抱。
小娃儿大部分时候在睡觉,沈青也大部分时候在睡觉,光是照顾孩子的乳母就有三四个,沈青也顾不上将来孩子会不会跟自己不亲,她确实觉得现在多睡觉养精蓄锐比较重要。
感情嘛,以后是慢慢培养的。
现在只需要孩子醒着的时候,她也醒着的时候,她抱着孩子逗一逗,她觉得这样就很有利于母慈女孝。
等孩子又长了些时日,夫妻俩给孩子起名。
孩子姓“沈”,是两人一早就商量好的。
一来沈青就是想要孩子姓沈,二来也算是进一步消解了谢珩对世家的影响力,让世家与寒门之间的隔阂彻底消除。
何况伴君如伴虎,让萧瑞彻底放下心来,于他们一家人也有利。
孩子姓什么定下来了,叫什么名字就得好好想想了。
沈青想到自己毕竟在莽山生活多年:“孩子的名字里,应该有个‘莽’字?”
谢珩那张俊脸沉了下来。
然后沈青一拍大腿:“我觉得就叫沈莽姑,读起来很朗朗上口,你觉得怎么样?”
谢珩那张俊脸黑了又黑。
孩子姓沈,他心中毫无芥蒂,但是叫“莽姑”,他很想跟沈青拼命。
比不上自己夫君念书多,沈青最后痛失给孩子取名字的资格。
谢珩很郑重地给女儿起名“沈漱璋”,小字“清雪”。
本来孩子是要办满月酒,但谢珩怜惜沈青还需休养,女儿又太小,终于推到百日。
萧瑞重视这个姑娘,不仅在清雪出生不久后,就封了县主,孩子的百日宴,也是直接设在宫廷,宴请群臣。
长到百日的清雪,倒是人如其名,冰雪可爱极了,还很会长,完全结合父母双方的优点来长。
沈青越看越庆幸,果然生孩子就要找俊俏的父亲啊,等女儿出落得倾国倾城,一定会感谢她当年为她选父亲的眼光。
百日宴的时候,王容心直口快,还挺难以置信:“这孩子真的姓沈吗?”
沈青也很难以置信:“从我肚子里辛苦生出来的啊。”
这么天经地义的事,也不知是哪位先人定了个相反的规矩,竟代代流传至今,她又不认识那位先人,干嘛要遵循别人定下的规矩?
众人眼神纷纷转移到谢珩身上。
谢珩一如既往清浅淡定:“不姓谢,难道就不是我的骨肉了吗?”
众人眼神顿时高深莫测起来。
他难得地哭笑不得:“我非常确定。”
最后大家看向襁褓里玉雪可爱的清雪。
啧啧,想不确定都很难。
第108章 重回莽山
景则三年,也就是萧瑞登基的第三个年头,朝堂安稳,大渝上下重新焕发出枯木生春的欣欣向荣。
一切都在往沈青和谢珩最初构想的方向发展,不过最近,朝堂中也起了一些波澜,随着时间的发酵,愈演愈烈起来。
当年陛下登基尚还年轻,可是现在陛下已经登基三年,后宫也整整空了三年,不说中宫皇后,六宫妃嫔,连随身近侍的美人也没有一个。每每有大臣议谏到此事,萧瑞也只是以国事繁忙为由打发掉了。
虽然近年寒门与高门之间的隔阂渐渐消除,但也总难免会有人盯着后宫,尤其是母仪天下的女子,将是出自于哪家女子。萧瑞的选择稍有不慎,很可能会再度打破眼前这好不容易换来的平衡。
在萧瑞那里屡屡碰壁后,宸阳长公主府的门庭就开始热闹起来,总是会有人旁敲侧击来沈青这里打探萧瑞的心意,或者三番五次想举荐一些可以选入后宫的姑娘。
沈青实在不堪其扰,决定带着一家人出门避暑。
清雪快要三岁了,可是试着带她出远门看看,沈青斟酌一番,终于还是跟谢珩开口,她想回莽山,回小金顶去看看。
但是现在要出个远门,实在很难跨上马背来去自如。
毕竟要拖家带口,带着一个绝色公子,再带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娃娃,也太累赘了。
主要她现在还有了长公主之尊,长途出行要上报朝廷,然后地方州县也要层层报备,长公主所经之处,要保证公主的安全和食宿妥当。
这哪是游山玩水,分明就是替萧瑞去巡视天下的!
好在谢珩不用她操心,在她提出想回莽山看看这个想法的第三天,朝廷所有文书通牒都准备完备,前往莽山的马车和车队已经在府院候着,侍卫随从,奶娘嬷嬷,一应俱全,方便长公主随时出行。
除了他们一家三口,沈青还带了谢珩的母亲,谢夫人久居深宅,也该趁这机会,用大好河山的灵气来浸润她那支妙笔。
本来她还想带上岳瑛一起,不过自从朝廷开了女子可从军入朝的这个口子后,岳瑛继承父亲的遗志,竟然通过了朝廷对女子设立的种种严苛考核,在当年岳闻渊任职的户部,做了一个小小女史。
官职虽小,但她却尽职尽责,哪怕是家中变故前,在闺中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她也从未感到过像此时这般满足安定。
既然岳瑛公务在身,沈青只好带着一家四口浩浩荡荡往西南而去。
清雪虽然五官眉眼与父亲更加相像,但是神韵性格,或许更像母亲一些。一出了四四方方的高阁大院,出了熙熙攘攘的繁华洛京,小小娃儿浑然不觉长途跋涉的辛苦,精神头比在府上不知好多少,非要时时掀着帘子往外瞧,一双乌黑的眼睛滴溜溜的,跟她母亲简直如出一辙。
车队往渝州方向行了两三日,彻底出了洛京范围,谢夫人提出她要单独出行。
搞得沈青好一阵摸不着头脑:“母亲,我应该没有哪里表现出对你不满吧?”
她心直口快,这在别人看来,岂不是她这个长公主容不下婆母?一家人出行,把婆母撂半路自己走。
谢夫人粲然一笑:“你们小夫妻游山玩水,我一路跟着有什么看头?这次我想按自己的方向去走一走,然后去画一些我自己想画的山川草木。”
其实沈青有点遗憾,说实话,她还挺想带谢夫人去小金顶看看,那里不仅是她和谢珩开始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她觉得那里的山川风物,很值得被世间丹青妙笔所记录。
谢夫人看出儿媳的心思,出声解释道:“反正我出门游历也不限时间,我就边走边看,总有一天,我会要去小金顶看看的。”
沈青再无话可说,给她拨了些人马贴身守卫照料着。
她听谢珩说过,谢夫人闺名中有一个“桐”字,而“桐”有丧偶的寓意,恰好谢珩父亲早逝,没有夫君庇佑,即便她出身权势滔天的王家,因为这个名字,这一生都不知受了夫家多少责难和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