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赶紧甩锅。
“俸钱减半。”
捕头俸银不过二钱,素日吃酒都紧着,捡了半能否三天吃肉都难说。
“可有异议?”
再有异议,这个月的俸银怕是都得扣没了。
“属下绝无异议!”
见识过冯御年的“丧心病狂”,他就算有异议也不能说出来。
“属下这就去查死者的身份。”
村民们听见“死者”二字纷纷退离一丈远。
“这怎么又死人了?”
“就是,咱们这地方不是张家就是那自梳山庄,前阵子还有那专偷人作品的一阳文学,这这这,怎么就又死人了?”
村民们吓得赶紧丢弃了锄头,对着山叩拜起来。
“山神大人啊,我们都是一些小老百姓,您要是想降罪,可千万别降罪在我们身上啊!”
“是啊,山神大人,我不就是前些日子吃了地主家的一只鸡,平时可没有做过什么坏事。”
……
冯御年身后的鱼小骨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嘴中叼着一根草,轻屑看着这些老百姓。
“都什么时候了,还相信怪力乱神。”
冯御年……
“本官相信山神大人不会降罪于你们。”
冯御年此话一出,别说是鱼小骨,就是隆冬都惊住了。
冯大人什么时候相信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了?
百姓信神并无过错,人身居水深火热之中,神明的赐福于他们而言是生存下去的希望。
“百姓敬神,常怀敬畏也是一件好事。”
鱼小骨盯了冯御年好一会儿,或许这人是个好官。
“隆冬,你可有见过胡……捕头?”
隆冬心下大喜,定是那胡采颐犯事逃跑了,等回到县衙,他定要好好诉说胡采颐的不是。
说起不是,他又说不上来哪里不是,总之归于不是,他这心里才好过一些。
“属下不曾见过,大人是需要属下将那胡采颐抓回来吗?”
冯御年用晦暗不明的目光扫过隆冬,隆冬说话如此不分轻重,他这个主子也有责任。
“隆冬,本官近日颇喜《金刚经》,你身为本官任命的总捕头,又是本官的侍从,这份差事非你莫属。”
隆冬???
冯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为表对神佛敬意,你还需写下十遍,顺便净化戾气。”
隆冬一度怀疑冯大人这是在开玩笑,可那语气却十分真挚。
“属下领命。”
都说伴君如伴虎,他倒觉得如今的冯大人比皇帝难伺候多了。
过了片刻,胡采颐见山脚人影攒动,为首那人绿服翩翩,仿若涤尘。
方才同金削雪决裂的哀伤顿时少了一半,她可是捕头啊!等她哪日成为金牌捕头,可不比金面郎差,再者言,她可是胡采颐,越挫越勇才该是她。
“大人!”胡采颐擦掉泪珠,朝着冯御年招了招手。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失去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她凭什么要为那个薄情男掉珠子,不值当!
清铃的声音淌过山风,冯御年回首之际,恰好看见一支冷箭对准了胡采颐,倏而放大了瞳孔。
此时的胡采颐还未察觉到异常,飞快跑过来,只想将尸骸交给冯御年。
冷箭尚未发弓,持箭人便被人夺了性命。
她不知,他可知。
那人的手法像极了擒获张家人口案凶手的金面郎。
听闻金面郎容貌甚伟,形貌昳丽,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这样的人竟然救了胡采颐,看来胡采颐身上倒是有不少秘密。
胡采颐将尸骸交给了冯御年。
“大人,我将尸骸带回来了。”
“不错。”
得到了冯大人的肯定,相是于肯定了她的能力,离她金牌捕头的梦又近了一步。
冯御年开始审视自己对胡采颐的看法:若我是一时兴起,对她青睐有加,那么这一份青睐又能够保持多久?世事无常,纵她对我情深义重,可我终归是要回汴京,如此想来,当与她保持距离,断了她的妄念,长痛不如短痛,本官该一视同仁才是。
“尸骸?天啊!”
老百姓吓得扔下手中的锄头,撒腿就跑。
“太可怕了,竟然还有骸骨!”
“咱们老百姓真是太不容易了!”
胡采颐没想到自己的一番话竟然吓走了老百姓,尸骸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人死后,除去肉体,剩下的可不就是尸骸,人人都会变成尸骸,惧怕尸骸岂不是连自己也要惧怕了?”
胡采颐说得在理,可十七岁的她总归是太年轻,哪知这世上除了尸骸还有更为可怕的东西。
“你是不怕,总有人怕呀。”
“我想恩人应该——”
没错,他鱼小骨不怕白骨森森,真的不怕!
胡采颐描绘了一下尸骸:“除去血淋淋的血石啊,硬邦邦的,还有筋血连动……”
鱼小骨下意识退了一步,她绝对是个白切黑,芝麻汤圆都不能比她黑!
“别,别说了。”
鱼小骨吓得运起轻功,慌不择路的他成功走错了方向,又折了回来,还不忘给胡采颐一个大大的白眼,似乎在说:没良心的丫头!
时季甚灼,不消半日,昨夜的暴雨已经蒸发得无影无踪,大街上的人几乎人人一把竹叶扇子,只有富贵人家用的起龚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