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冷峻薄情,倒是心细。
沈贞掩下心思,道:“蒙圣上隆恩,你爹爹如今为翰林学士,整日公务繁忙。不若咱们娘俩做个伴,娘叫上仆从,咱们四处走走,怎么样?”
她今日看绾绾没精神,想带她出去玩乐,绾绾喜欢热闹的街市瓦肆,平时去的机会少,绾绾眼睛一亮,又蔫儿了下去。
“算了,娘。我不出门。”
第53章
他不喜欢她抛头露面。
她平日出门的机会少, 但他们成婚已经四年了,京城最热闹的朱雀街、学子云集的状元楼、摊贩不绝的鼓楼长街、还有东市、西市的勾栏瓦肆,全都有两人的身影。故地重游, 难免勾起怀念。
绾绾从前喜欢热闹的场所,无论是宴会上诸人推杯换盏,还是市井小贩的吆喝叫卖, 嘈杂的声音包裹着她,让她感觉在这人世间, 她不是这么孤独。
绾绾此时才后知后觉地察觉到,她早就不孤独了。她以为她喜欢的是烟火杂耍, 其实是喜欢有人一直陪在她身边, 在喧闹的人群中紧紧握住她的手。她想要的, 早就得到了。
唉, 他走了好久, 何时才能相见?
沈贞见绾绾神情萎靡,没有勉强她,顺着她道:“人多嘴杂, 在府里也好。”
“对了,十/字/弩练得怎么样?听丫头们说你爱不释手,日夜练习, 咱们娘俩切磋一番?”
提起十/字/弩, 绾绾稍微来了些精神, 之前燕宗霖在京城,她像偷情的小媳妇般不敢提, 现在人不在,绾绾赶紧道:“娘,我有一件事问你, 悄悄地,你别和旁人说。”
“你问。”
“当初来王府送十/字/弩的温小郎君,怎么会在沈府?”
因为沈贞“声名赫赫”,她还离谱地想过是不是亲娘给她送男人,吓得她好些日子不敢回沈府。现在想想,应该是个巧合。
“他呀,今年差点入仕的学子,往年投机取巧,靠科举攫取厚利,今年算他倒霉……”
沈贞把温叙之的经历一一道来,绾绾听得神情恍惚,一个人长大,性子能变这么多么?
她尤记得小时候的小哥哥是个小古板,天天嘴里念着之乎者也,把他的那堆圣贤书看的比什么都重,后来婆婆重病,传家宝都卖了,唯独留着那些书。
婆婆说过,小郎君将来要考取科举,光耀门楣的。
在沈贞口中,温叙之显然是一个为了钱财不择手段的狂徒。当下书生都有些清高,士人的地位也比普通商人高得多,要钱不要官,这是一种匪夷所思的选择,也正因此,这么多次,从来没有人怀疑过温叙之故意落榜。
十年寒窗苦,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不做官,还读圣贤书做什么?
绾绾的心思玲珑剔透,她想到了一个理由,太痛了,让她不敢深想。
“此人有才华,懂变通,你父亲很欣赏他,已经把他收入门下。”
沈贞总结道,她看向绾绾,“怎么,你认识他?”
绾绾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她犹豫片刻,又问:“那他……他娶妻了么?”
“此人未曾娶妻。不过……”
沈贞道:“听说有个自幼定亲的妻子,在灾年失散了,这些年一直在寻。”
“身边还有一个丫头,什么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戏码。那丫头可不是省油的灯……这是别人的家事,娘不太清楚,回头问问你爹。”
像温叙之这种可塑之才,沈拙作为恩师,第一件事就是问他妻、子,如有好生安置,如果没有便更好了,沈氏一族有很多女儿,两姓联姻,结通家之好,是最稳妥的拉拢手段。
绾绾心头五味杂陈,原来当初在金陵萧府,站在他身边的女人不是他的妻子,难道是母亲说的这个侍女?其中兴许有诸多误会……算了,都过去了。
沈贞见绾绾对温叙之格外关注,正色道:“鸢儿,你和他……”
“没什么。”
绾绾道:“那日他来送十/字/弩,我见他相貌俊俏,君子如玉,京中少有的俊郎君,故而多问几句。”
“哈,这倒是。”
沈贞闻言笑了,沈拙是当世的美男子,沈贞的审美一如既往,偏好白面俊俏的郎君。靖王……也不能说丑,太过锋利峭锐,鸢儿降不住他。
沈贞可惜道:“你若早一天说,娘便把他留下来了。”
绾绾疑惑,“他离开京城了吗?”
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对他来说也是个好事。
沈贞点点头,“没错,今日刚走。”
她温柔地看着绾绾,“你放心,爹娘不会叫你做寡妇的。靖王自己便功夫高强,你爹派了沈氏的护卫护送,还有得用的人才辅佐,不用担忧。”
温叙之,便是其中之一。
沈贞本是宽慰她,却把绾绾的心提了起来,她堪称惊惶地望向沈贞,“父亲,一定派了很多人吧?”
那么多人,区区一个书生,靖王应该不会注意他。
沈贞笑道:“傻鸢儿,这又不是去打仗,不是人越多越好。咱们沈氏的护卫各个以一当十,放心。”
那就是人很少。
绾绾闭了闭眼,她感觉好像越来越乱了。罢了罢了,大不了相见时她对他坦白,这个小心眼儿的男人想算账,也得先见到她。
绾绾揉了揉额角,“娘,咱们去练弩罢。”
……
沈贞欣然答应。她早年学过武,一身俊俏的功夫,原本想在女儿面前展露一番。岂料绾绾看着身娇体弱,拿起弓弩的瞬间,她的脊背挺得笔直,肩头沉稳,眸光凛然,微风吹拂她的发丝,仿佛整个人在发光。
“娘,该你了。”
沈贞又惊又叹,围着绾绾转了一圈,震惊道:“今日方知,我儿如此英武。”
绾绾是标准的贵族夫人,循规蹈矩,温柔如水,她和沈贞完全不一样。沈贞总教导她强硬一些,是看她性子太软,又痴恋靖王,怕她受欺负。
绾绾看着手里的弓弩,沮丧地垂下眼睫。
“这是……王爷教我的。”
她当时还嫌他太严厉,和他闹脾气。现在想起来,当时只道是寻常。
绾绾看向沈贞,如同小时候那样扑向母亲的怀抱,“娘。”
她闷闷道:“我想他了。”
沈贞:“……”
早知如此。
沈贞无奈地抚摸她的发髻,“好好好,想吧,等你想完了,娘再陪你玩。”
她走失的时候,还是一个梳着发髻的小女孩,即使现在绾绾已经生育过一儿一女,在沈贞眼里,她依旧还当初在滩上玩儿沙子的孩子。
鸢儿很乖,陪她玩耍,她便高兴了。
“嗯。”
……
***
沈贞顺势在靖王府住下。一边帮绾绾照看两个小家伙,一边陪女儿玩乐散心。沈贞有一双巧手,当初在那个偏僻的小渔村,她改良渔网,修补船只,大大改善了渔民的生计。如今在靖王府,她见绾绾对十/字/弩之类的小玩意感兴趣,做了鲁班锁,璇玑盒,带机关的木鸢……等,说是哄景珩景玥,其实是逗绾绾开怀。
母女俩之间的生疏感渐消。在沈贞和两个小家伙的陪伴下,绾绾走出了低落的情绪,每月坚持给燕宗霖写信,他在路上,信直接送到北疆,他暂时还看不到。
绾绾依旧乐此不疲。
在宫里,自从燕宗霖走后,皇后不再召见她,贵妃缠绵病榻,皇帝更是懒得搭理她这个女眷;在宫外,荣王妃避她锋芒,绾绾没什么烦心的。京中夫人们的各类花会、诗会,她也不去了,白日有母亲和孩子,到了夜暮沉沉的深夜,她拿起笔,写下每日的趣事。
都是很小很小的事。譬如景玥今天呜呜哇哇,像是要开口说话,景珩自己在摇床上翻了个身,翻不回来,四肢挥舞,像个小乌龟。附上一只乌龟图案。
她和娘闲暇时,一起改良十/字/弩,改善了它射程短的缺点,等相见时,她拿给他看。附上图纸。
盛夏的合欢花开了,粉绒花丝如一团团云霞,她什么时候能和他合欢团圆呢?附上一朵压干了的合欢花瓣。
梧桐的树叶黄了,到了秋天,绾绾附的干花逐渐变成桂花,石榴花,丹枫,木芙蓉……绾绾看着庭院里干枯的梅树,写道:“梅枝娇弱,不堪远递。妾想与君共赏,请君勿忘前约。”
——燕郎,你说要接我的,莫要忘了呀。
……
这些信笺绾绾一个月攒一摞,一同寄往北疆,燕宗霖一行人到了北疆收到家书,一封封回过去。
“不可溺爱。”
“看到了。”
“收到了。”
“天冷加衣,勿念。”
“等我。”
“……”
相比绾绾的长篇大论,有图有字,还带附带草木花瓣寄托情思,燕宗霖的回复简洁精悍,短了很多。不过她说的每一件事他都会回应,就算绾绾说今天吃了一块好吃的糕点,他也会写三个字: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