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不渡_椿山【完结】(10)

  “我只有写粉笔字的时候会带,所以一般都放教室里。”

  “哦。”

  孙宁无所谓地耸肩:“那你这次揣着,下次我不帮你拿了。”

  “谢谢。”

  陈弋收下手套,揣在了羽绒服的口袋里。

  孙宁故意起了话题:“我刚刚在这儿看到梨厘了,你说她来干什么?”

  陈弋手中的筷子一顿,“不知道。”

  梨厘没有直接回家,去药店买了药,顺便走进了隔壁的精品店,她看到货架上颜色各异的手套,随手拿了几双苏小英喜t欢的颜色,又挑了几顶毛绒的帽子,和围巾。双桥最近降温,他们这边没有暖气,湿度大,纯魔法攻击,全靠硬抗。梨厘小时候,家里没钱,过冬全靠苏小英捡回来的干柴,一把火烧起来,噼里啪啦的火星不停地往外蹦,一个不留神就会在过年新买的羽绒服上烫个洞,她总会因此被苏小英骂一顿。

  后来被说怕了,干脆偷偷摸摸找个一样颜色的布把洞补起来,到了院子苏小英跟小雨在玩儿,苏小英看她拎着一大包东西回来,说她又乱花钱了。梨厘拿出自己选的东西,一一摆在沙发上面,让苏小英来试试,苏小英扯着嗓子:“跟你说了年轻人赚钱不容易,别天天去浪费钱,买这么多干什么?”

  “还买这么浅的颜色。”

  “好看啊,你试试。”

  梨厘拿起一顶毛绒帽亲手把苏小英摁在沙发上给她戴上。在给苏小英梳理头发的那一瞬间,梨厘发现她头顶忽然多了好多白发。她垂下眼眸,一股酸涩涌上来,眼泪也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她闭上眼,等这一阵情绪过去。

  “妈。”

  “嗯?”

  “你说,再等十年,会是什么样子?”

  “那我头发肯定都白完了,到时候我就是个老太婆,吵不过你了。”

  梨厘鼻头一酸,想到今天看到养老院里的那些老人,不知道她妈妈到时候会觉得快乐吗?会喜欢上地理课吗?她继续给苏小英试围巾,再开口,已经能够感觉到鼻音,“那你想不想去养老院?我听说跟老年大学差不多,吃得好,喝得好。”

  “浪费那个钱干什么?你不要我帮你带小孩啊?”

  “那我万一不结婚不生小孩呢?”

  “梨厘。”苏小英叹了口气,“你爸爸走了这么多年,我也是会老的,等我走了,你怎么办?”

  “那我也陪你走。”

  苏小英拍了一把梨厘的嘴,“胡说八道。”

  趁着她去镜子前的空档,梨厘偷偷抹了抹眼角的泪。苏小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毛茸茸的,收到了礼物,满意地眯着眼睛笑。

  “不过话说起来,你高中那双手套去哪儿了?说是你同学送你的礼物,你当个宝贝似的,都没怎么舍得带。”

  梨厘愣住,回忆起那双手套的样子,那是她人生中第一双完全意义上属于自己的手套。

  第9章 “百事可乐,事事顺心。”

  梨厘小的时候,就知道,什么叫穷人家的小孩早当家。她爸是货车司机赚跑车费,妈妈是帮人看小卖部的拿死工资,家里积蓄不多,她爸运气好的时候能小赚一笔,遇到时运不好的时候,大雪或者大雾都能直接封了高速,车上东西还没运到目的地就坏了,反而还要赔货款。

  家中的人劳劳碌碌,为了生活,聚少离多,但努力半生,依旧还是算不上富裕。她家都是普通人,安分,老实,靠着卖力气,卖时间生活。她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自己跟周围的同学不一样。从小学到高中,她没有兴趣爱好,因为培养这些需要好老师,好学校,这些背后都意味着无法明确计算,没有穷尽的课时费。

  她不会上课走神,也不会趁着假期敷衍作业,因为她逛不起新华书店,老师发下来的每一套试卷,她都看了一遍又一遍,只为了考上学费便宜的公立大学。她害怕自己成绩不好,就只能拿着高中文凭,再走一遍父母走过的路。那条路辛苦,黑暗,低头满是泥泞,抬头没有星星,漫长且没有尽头。

  她爸刚走那年,她逼着自己每一天走路都抬起头,在双桥的夜空里找星空,可惜天气不会总是晴好,遇到雨天和多云的日子,头顶便只剩下一片漆黑的混沌和丝绒般的流云。

  彼时高中生活刚刚开始,她穿了一件她妈妈帮她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旧校服,袖子和裤子都短了一节,露出她苍白、又细又粗糙的手腕和脚腕,只为了节省一百八十块的校服费。

  梨厘记得她盯着校服的价格表看了很久,最后头也不回地离开,她认定自己的人生不需要拿一百八十块来证明,但她没想到的是,跟她一样穿着别人的校服的人,全年级还有一个。

  梨厘第一次见到陈弋,不在学校,在镇上的小卖店门口,过完年还没开学,她帮她妈看店,他走进店里,问有没有烟。

  “有。”梨厘仔细瞥了他一眼,“但是我们这儿不卖烟给未成年。”

  他站在原地,穿着灰色的套头卫衣和同色系的卫裤,外面罩了间羽绒服,鞋上标了一个大大的N,头发长得有些长了,轻而易举就盖过眉毛,额前的头发却又很碎,无端让他整个人都染上几分颓丧气,明明他穿得很体面。

  “那有汽水吗?”

  “有啊,你要可乐还是北冰洋?”

  “可乐。”

  梨厘去货架上给他取了两罐过来,一瓶可口,一瓶百事。

  “你要哪个?”

  他看着那两罐可乐,又仿佛什么都没看,问:“你喜欢哪个?”

  “百事。”

  “为什么?”

  “因为百事可乐,说明事事顺心,寓意好。”

  “那就这个吧。”

  她卖给陈弋一罐可乐,找钱时手上的冻疮又红又痒,只能不停地挠,抓久了,皮肤表皮破了,手背上留下一片密密麻麻的红,梨厘已经习以为常,每年的冬天,她的手都像劳作多年的老人,浸过零下刺骨的水,烘过后院里枯朽的柴,那些冻疮就像长进了她的血管,潜藏在皮肤下面,一到冬日就破皮而出,折磨人。

  苏小英给她试过不少偏方:用生姜搓,用香蕉皮擦,用胡萝卜贴……

  都没什么大用,梨厘便算了,只是冬天难熬一点而已,冬天也不长。

  卖给陈弋可乐的当天晚上,她又在小卖部外看见了他。他们这条街的铺子都沿江,梨厘他们小卖部关店的时间晚,路上行人少,梨厘也习惯了观察路人,他个头高,看到他也容易。他还穿着白天的衣服,没头苍蝇一样,一会儿从左走到右,一会儿从右走到左。梨厘觉得这人有意思,这大点的地方,他也能在这条街上转这么多圈。她饶有兴味地盯着他,却没想到眼睁睁看着他为了救一只掉进江里的狸花猫,一脚滑了下去。

  “完了。”

  梨厘像一道箭一样冲出去,膝盖跪在地上,上半身俯在地上探出头,发现他还抓着中间的一根木枝。

  “你抓稳了啊,等我一下。”

  她跑回店里,找到关卷帘门的长竹竿,慌慌忙忙地递下去。

  “你能不能试着抓住这个啊。”

  陈弋抬头,看到她关切的眼神,在彻底落入江水和上岸之间,他选择握住了那根竹竿。最后好一通折腾,陈弋才成功脱险,梨厘累得气喘吁吁,脸上也没什么好脸色,那只狸花猫轻而易举地在他们眼前飞檐走壁,而他们却瘫坐在石头上,陈弋没说话。

  梨厘问他:“你叫什么?”

  “陈弋。”

  “你知不知道我们这儿猫身手有多好啊,都是会功夫的,你能跟它们比吗?”

  “……”

  “你在这儿走来走去干什么?想跳江啊?”

  “不是,迷路了。”

  陈弋低头看着梨厘握着竹竿的手,那双手上有割伤留下的疤,有红紫色的冻疮,还有因为干痒都被抓出来的血痕,看上去十分可恐。梨厘顺着他的视线,不痛不痒地丢下竹竿,用保温杯里的水洗了个手。

  “看什么看?没见过?”

  “不是,谢谢。”陈弋也憋不出来什么别的话,刚刚虚惊一场,人还没反应过来,差点就掉进江里喂鱼了,指不定能顺着支流漂进长江。

  “光说谢谢有什么用。”梨厘翻了个白眼,“我刚刚跪在地上,裤子和棉服都脏了,回家我妈肯定要骂我。”

  她随口说说,并没打算真的跟他计较,她衣服少,大多数也单薄,蜀中的冬天最冷的时候不长,四季分明,棉服也能抗,从小到达都没买过羽绒服,全靠棉服过冬,最厚的就是身上穿着的这一件。是苏小英带她去集市上,打了折一百五买的。为了这一百五,苏小英要在这家小卖部站上两三天。她很珍惜。现在衣服上都是泥巴,梨厘已经有了主意,准备回去用水刷完,再放在炭火旁边烤。

  “我赔给你。”

  “你拿什么赔?”梨厘看他那魂不守舍的样子,“早点回家吧,我要关门了。”

  陈弋拿出自己的钱包,拿出一沓红色钞票,梨厘摁下心中的诧异,抵挡住了诱惑:“虽然救了你一条命,但是我这件衣服也不值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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