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帮子鼓起来嚼啊嚼,往嘴里扒了一大口米饭——这米还是去隔壁食店买的。
“又辣!又好吃!这店家有两把刷子!”
“嗳,不过是鸡蛋而已,又这么好吃嘛。”
“别在那矜持,你不吃就吃不上了。”
“真有这么好吃?你们都没吃过鸡蛋?”
一入口,李目便挑不出来刺了。焦脆的鸡蛋皮咸香鲜美,连他最讨厌吃的蛋黄也变得沙糯油润。
他筷子不停,一口接着一口,含含糊糊地大口吃着:“像吃一盘子荷包蛋一样!”
蒋新满嘴蛋裹饭,得意地冲他一挑眉。
一筷子下去,咸香的,脆口的,油焦的。拌上米饭,满足不已。
鸡蛋本身就是极鲜美的,更何况还有一种辣辣的爽口。
这辣味还是复杂的,有层次的。
留在舌面的不仅有茱萸的辣,还有腌渍了的泡椒香味,使其更加特别。
满足!
有人能吃辣,有人就被辣出了眼泪。这时,店主的贴心就显了出来。
吃不了辣的人嘶哈着舌头,盛了碗蛋花汤喝着。
这一喝不要紧,他立刻觉得惊为天人!
“我小时候喝的就是这个味道。”
“你可扯吧,人家掌柜的是第一天营业,才来的天都。”
“我真不骗你,真是小时候的味道。不信你尝。”
“还真是,我小时候也喝过!”
“好喝,就是这个味。”
一群人竟然因一碗蛋花汤折服。
若叫蓝锦说,什么小时候的味道,归根结底就是家常的味道,舒服的味道。
所有人都激动万分,除了萧仁禹。
蒋新看一眼这个不合群的万年冰山脸,倒也没觉得奇怪——怀瑾一向对食物不怎么热衷嘛!他挑剔。
肯陪他们来吃饭,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怀瑾,你那份汤若不想喝,可以给我的。”
萧仁禹看了他一眼,把汤端起来,表示拒绝。
不巧,蓝锦这时候正在上新菜,托盘挡着眼睛,一时不察,碰到了萧仁禹的胳膊。
萧仁禹一时不设防,护住了碗,撞了下蒋新。蒋新手里的汤碗却撒了,泼湿了萧仁禹的书稿。
蒋新内心发出尖锐爆鸣——
啊!!我的汤!!!
还有——
啊啊啊!这可是萧兄的书稿!完了完了,这下萧兄要杀人了。他最宝贝自己的书册了!!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了,小心地看向萧探花——未来的风暴中心眼。
蓝锦也在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先来擦一下......”
萧仁禹却淡淡道:“无妨,这书稿我抄了很多份的。”
蒋新:啊?
众人:啊??
蓝锦:噢......走商还要抄书?好用功啊......
萧仁禹直接转移了话题,指着蓝锦新送来的托盘:“这是什么,挺香的。”
蓝锦正不知说什么,闻言接口道:“是炸红薯,也可以叫它薯片,粗的叫薯条。可以蘸着番茄酱吃。”
因店里实在没食材了,又收了人家银子。蓝锦翻箱倒柜找出当主食买的红薯,切了薄片粗条,下油锅炸了。
虽然不是土豆做的,谁说红薯不算薯?
蒋新可并不纠结那许多,立刻拿起一片扔进嘴里——“咔嚓咔嚓咔嚓”。
脆!咸香!想嗦手指!
一旁的车黎率先拈起一根薯条,蘸了一点番茄酱。
“真不错欸,咸甜适中,从没吃过这样的酥点。”
蓝锦也笑着说道:“各位一尝便知,外面脆脆的,却又不像酥果子一样扎嘴。内芯里,又软软的,比鸡蛋糕还更香软。”
瞬间五六只手一拥而上。
“我爱这红酱,酸甜好味,胜过山楂许多!这酱,我能空口吃,配十个馒头。”
有人吃得摇头晃脑,满满的番茄酱险些把薯条压弯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8章
拜蓝锦刀工所赐, 金黄的薯片切得薄薄的。每一片都透着油,沁满了盐味。
嚼上一口,唯有是香!唯有是脆!
薯条外酥里软, 上面薄薄撒了盐粒。金灿灿的, 香香的!
一会功夫就被席卷一空,众人又去向薯片下手。
一时间小店里没有人说话, 只有嚼嚼嚼——
嚼嚼嚼——
今日的美食之旅本身就神奇不已, 这做法,这滋味!
更神奇的是, 待用罢了餐食, 一贯清泠远人、两点一线、生活枯燥的萧探花, 主动对他们说:
“你们先回去吧,我还有些事情要办。”
蒋新拉着八卦的众人先走一步。一群人的眼睛乱飞, 没有一个在正常位置的。
“哎, 刚才是我听错了吧?萧探花说打湿他的书稿不要紧!”
“你没听错!蒋兄, 怀瑾不是最讨厌人家动他的书了吗?”
“你瞧人家刚刚说的什么, ‘无妨,抄了很多份’!嗳,萧兄对咱们可不是这样。”
“啧啧,现下还有事情。有什么事要撇开我们?”
这帮人没有一个愿意走。萧仁禹走出蓝记小馆时,看到的就是一片好奇的眼神。
他本没什么事。只是想问一问蓝小娘子,何时打算来天都开店的, 如何不知会他一声?
蓝锦理直气壮又满腹诧异:“想来便来了,萧大公子长年跑商, 又不在天都,我去哪里寻你告诉?”
**
“阿姐!我得了红章子,是背诗背来的!”
小秋依然挎着她的小书包, 这包放在天都城也是独一份。
蓝锦惊喜道:“是嘛!小秋这么棒的,饿不饿?”
云江望跟在后头,好朋友第一天上学,年纪又小,是以她骑了马,把小秋送了回来。
两人虽戴了暖帽,仍叫初冬的风吹得双颊通红。蓝锦递上新煮好的甜红豆汤,一人一碗,给她们暖暖身子。
“蓝姐姐,小秋可厉害了。旁人都接不上的句子,唯她一人站起来答上了。”
“是哪一句呀?”蓝锦笑眯眯地瞧着小秋,她穿着一身鹅黄袄裙,胸前绣了一只白兔子,活泼生动。
小秋就像个灵活的小兔子,摇头晃脑道:“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是阿姐的招贴画上的,我一听就知道了!”
蓝锦“噗嗤”一笑,这可真是歪打正着。
万年县的蓝记饮食店,散宣传画的习惯保留了下来,定期翻新。
蓝锦偶尔会作主添一两笔,这句诗还是她手把手教小秋写的。
冒着夜雨,剪下春日青嫩的新韭。黄米饭也是新煮好的,是用这样的热情和心意招待远客。
这首杜工部的诗,闻名的不在这一句。首句的“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才是闻者怅然,泪出痛肠。
参商永隔......商星在东,参星在西,彼此相隔十二小时,永不相见。
蓝锦不禁想到安琴。琴姐姐远在昭应,如今,她们也是各过各的生活,许久未见了。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又换上一副笑颜:“今儿家里可没饭了,咱们一起下馆子,如何?”
也算是顺道谢一谢云江望对小秋的照顾。
“好耶!”同阿姐一起去冒险,一直是小秋的最爱。她积极地放下小书包,帮阿姐一块关门。
“汝月姐姐去哪里了?她不跟我们一道去吗?”小秋踮着脚尖往内院看,没找着人。
“她一早用罢了饭,去牙行寻人了。”
谁也没想到第一日的生意就这样好,两人根本看顾不过来。
眼看快卖完了,蓝锦替换下忙得脚不沾地的江汝月,给她盛了一碗加料满满的螺蛳粉。
催她快吃了,去牙行找些合适的人,学徒也罢,女婢也好。
下馆子的去处要靠云江望,她对天都更为熟悉。因她比蓝锦她们早来了些时日,现下是寄住在祖母的母家。
蓝锦也是在百味宴之后才知晓,作为评委之一的连松琦,竟然是云江望的祖母。
连松琦是正经的天都高门贵女,出身天都五大族之一的连家。
在人际简单、远离朝堂的云家待到这把年纪,依旧不改娇憨。
然而一心尚武的云江望,非要承继云老将军的衣钵。
本打算就这样一直退居小城的云父拗不过其他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女儿到天都,折腾连家去了。
“就去汇贤居!这家的点心极好吃,夏日里有冰糖酥酪,可有名了!如今倒也有些定胜糕、乳糖糕、龙须酥......”
汇贤居也在东市,姐妹三个走几步就到了。
蓝锦点了一道酒香桂花鸡,一碟萝卜丝烧饼,一道素什锦团子,还额外点了一份蜂巢酥。
小秋喜欢吃菜团子,这道素团子便是给她点的。
云江望无肉不欢,一上来就举荐了汇贤居的招牌桂花鸡。
蓝锦则是好奇,蜂巢酥,是不是她想的那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