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同,自然不相为谋。
很多年后,一次偶然联系,温侬才从老同学那里零碎得知,王璐成了一个颇有影响力的女权主义者,经营着自己的自媒体账号,文字犀利,拥趸众多。
李晓则进了一家外企,毕业后很快就嫁了人,从社交平台po出的照片看,生活富足,家庭美满。
大家都过得不差。
但谁都不可能成为谁。
……
高二对于温侬来说,是高中三年里最为漫长的一年。
其一,当然是因为她无法再像高一那样,每天都能轻易地捕捉到那个身影;
其二,则是学业和烧烤店的活计之间的平衡变得更加艰难。
北方的冬天冷酷无情,她的双手第一次生出了红肿发痒的冻疮,而冻疮最难熬的并非是疼痛,而是次年春天快要愈合时那钻心的痒,常常痒得她在深夜里辗转反侧,想挠却一挠就会破皮流脓,她每每为此崩溃。
但好在,再难熬的伤口也终有愈合的一天。
她手背上最后一块冻疮痂脱落的那天,是个周日。按通知,晚上需要回学校上晚自习。
下午五点多,她背着书包走去学校,路过学校后围墙时,才发现经过一个周末,围墙外的几株玉兰花竟悄无声息地绽开了,硕大洁白的花朵矗立在光秃秃的枝头,像一盏盏小灯。
她仰头看着,觉得真美,心里隐约觉得,这或许是一个好的征兆。
结果刚进校门,她就被一个面生的老师喊住,让她帮忙去理科班叫人传个话。等她叫完人,眼看晚自习就要迟到,抱着书本在狭窄的过道里疾步穿梭时,心脏却猛地一滞——她看见了被人群簇拥着的周西凛。
那一回,距离上次看见他,已经过去了快半个月。
她的心脏瞬间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像揣了一只受惊的兔子,却始终不敢抬起头,像往常一样,加快脚步寻常地路过他。
当然了,她这种小姿态完全是可笑的,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朝她的方向投来一瞥,包括他身边的程藿,视线掠过她,也如同掠过空气般,随意地移开了。
温侬心里泛起一丝苦涩的自嘲,不是说她瘦得吓人吗?这么有特点的瘦,怎么就不能让他印象深刻一点呢?
她甩了甩头,把这点无用的情绪抛开。
因为深究下来,心底深处还是因为遇见他而感到开心。
日子大多平淡得像一潭死水。
唯有见到他的那一天,死水微澜。
这个晚上,在烧烤店后厨角落,她洗完最后一只碗,掏出手机给他发了一封新的邮件:
“今天下午经过学校后围墙,那几株白玉兰开了,很大朵,很白,我没有靠近,不知道香不香。
最近学校的广播台,好像特别喜欢放《晴天》,同桌说这首歌的前奏像雨滴落在铁皮屋顶,可我不觉得。
想到我们能看到春天里的同一树花,在同一时刻听到同一首歌,就觉得生活平淡点也没什么不好。——WN”
点击发送,然后心情很好地退出邮箱。
她并没有任何期待回信的意思,因为她比谁都清楚,他不会回。
不知是不是绽放的玉兰花真的带来了好运,这次遇见周西凛之后,温侬竟接连三天都碰见了他。
一次是课间操时间,他难得地在篮球场上打球,她恰好去超市买笔芯,远远看见了那个跳跃腾挪的身影。
一次是早晨上学,她刚走到校门口,就看见他打着哈欠从车上下来,揉着头发走进晨光里。
还有一次,是在图书馆二楼的自习区。
她去找一本参考书,一抬头,竟看见他坐在靠窗的位置,耳朵里塞着耳机,面前摊开一本厚厚的书,手指间却依旧无意识地转着笔,阳光落在他低垂的睫毛上,投下一小片安静的阴影。
她吓得立刻缩回了书架后面,心怦怦直跳。
后来等他走了,她去找他看过的那本书,才发现他看的是《哈利波特》。
居然还是英文原版。
她深深叹息,果然教育的输赢体现在起跑线上,否则每天上课睡大觉的他,怎么还能熟读流利的英文。
……
但这接连三次的好运,似乎一下子耗光了温侬所有的运气。
之后的一个月,青城进入了雨季,淅淅沥沥的雨下个不停,课间操经常取消,她也很少再看到他。
时间像被雨水浸泡着,缓慢又潮湿地向前爬行。
就这样,在零碎拼凑他痕迹的日子里,高二走到了尾声,夏天裹挟着燥热和蝉鸣,再次降临。
她永远记得那个燥热的下午。
学校里忽然传得沸沸扬扬一件事——周西凛身边的张青,惹了职高的一群混混,对方放话出来,要卸张青一条胳膊。那几天放学,经常能看到校门口,聚集着一群头发染得花花绿绿的社会青年。
温侬听到消息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心脏一沉,她了解周西凛,以他的性子,绝不可能对朋友的事袖手旁观。
于是那几天,她总是心神不宁,眼皮跳得厉害。
这天中午,她临时被叫去烧烤店帮忙,以往她中午是不用去帮忙的,因此心情特别郁闷,后来忙完,她卡着点匆匆赶回学校,却还是迟到了十分钟。
她抄近道进校,一抬头,却蓦然看见周西凛从墙头翻越而出,落地后片刻不停,快步离开,脸色是从未见过的冷峻。
她的一颗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所有不好的猜测都涌了上来。
整个下午的课都上得心神恍惚。
放学铃一响,她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担忧,第一次主动走到了理科班的教学楼,在他班级的后门张望,鼓起平生最大的勇气,叫住一个正要出去的男生,胡乱扯了个由头问:“同学,请问你们班周西凛在吗?有人找他,让我给带句话。”
那男生急着去吃饭,匆匆回了一句:“他一下午都没在。”
温侬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
她没有去吃晚饭。
一个人爬上了教学楼天台。
远处广播站正在放《斗鱼》主题曲《Lydia》,夕阳的余晖给整个校园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边,风吹起她的发梢和校服衣角,这本该是惬意的时刻,她却感觉不到丝毫轻松。
她解锁手机,对着空白的邮件编辑页面,想了很久,最终还是敲下了一行行字:
“我看到你翻墙出去了,有点担心,却不知道能为你做些什么。
周西凛,请你务必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人真心希望你快乐,遇事别总是一个人扛着,好好爱自己。当然,如果爱自己太难,那我希望你至少别讨厌自己,别做任何自暴自弃的事情。
PS:今天的夕阳很好看。
——WN”
点击发送。
合上手机,她对着远处那片辉煌的落日,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她知道自己非常拎不清,他的世界风云变幻,而她只是隔岸观火的路人,她算什么呢,他的事压根轮不到她来置喙。
可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总为他担忧,盼他一切安好,希望他不要被阴霾吞噬。
远处,夕云层被烧成赤金,玫红与绛紫,多么浓墨重彩的辉煌。
她望着那片天际,默默地想,他的人生,本该如此灿烂辉煌,她不愿看到他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一次次抛弃自己,不愿他一失足成千古恨,不愿他深陷迷途,找不到归路。
这封邮件,如同之前的所有一样,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但温侬早已习惯了这种单向的倾诉。
她的暗恋,从来都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年华从来都是一封无效信。
高二就在这样零碎搜集他的痕迹中,悄然流逝。
七月流火,期末考试结束紧接着就是高三分班。
应试教育下,没有学校不严阵以待,高三生需要上课到七月底,放假不久,到八月下旬,又要提前返校上课。
分班那几天,温侬难受得大病了一场——
那天放学回家,邬南兴奋地邀了几个相熟的小姐妹来家里玩,温侬在逼仄的阳台洗着一大家人的衣服,洗衣机轰隆作响,却盖不住客厅里传来的笑声。
“我也没想到运气这么好,居然和周西凛分到一个班!”
“你也太幸运了吧。”
“你长得这么美,不得迷死他啊,咱们班花可不是白叫的。”
“就是就是,期待你拿下他哈哈哈,到时候可别忘了请客。”
邬南娇笑着,声音里是掩不住的虚荣和期待:“哎呀你们别乱说……”
洗衣机的轰鸣声,窗外嘈杂的市声,混合着客厅里那些刺耳的欢笑,像一把钝刀子,反复切割着温侬的神经。
她的眼泪,啪嗒啪嗒掉在盆里混合着洗衣液泡沫的污水里。
七月,原本是她的生日月,是她最喜欢的月份之一。
可又如此令人心碎。
她的生日和去年一样,没有任何庆祝,甚至无人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