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过只是给了他一个机会而已。
“行,”孟昱州偏过头,眼里是满满的诚恳,“我没追求过人,我试着学。”
这句话换在其他的人身上或许有说谎的嫌疑,可是从孟昱州口中说出,宋知禾很难不相信。
“那可不可以牵下手?”孟昱州得寸进尺道。
宋知禾犹豫了一会儿,终是说:“好吧。”
孟昱州抓住她的手,他的掌心很大,指腹带着一层薄薄的茧,不算扎人。
他一点一点将宋知禾的手掌完全包裹住,指尖的温度比她的高。
女孩的手小巧,柔软,没有骨头般的滑嫩。
孟昱州又将她的五指张开,然后手指插入她的指缝之中,和她十指相扣。
他这个动作做得亲昵又自然,好像他们本该如此。
宋知禾不适地挣扎了一下,没挣扎开,也就随着他。
其实有一句话孟昱州没说错,宋知禾不抗拒他的接触,甚至对他有生理性的喜欢。但是两人角色的变化,从叔侄走向情侣这种巨大的反差,还是会令她心里生出一股背德的不适感。
这或许是她天然的道德感比较高的原因,孟昱州好像并不为所困。
宋知禾不知道的是,孟昱州有时候确实很随性,但是他性格里又有固执的成分,如果认定了一件事,头破血流也不回头。
孟昱州拉过她的手,在她掌心落下一吻。
柔软的唇触碰掌心,顺着纹路蔓延,带来奇异的感觉,宋知禾面色发烫,慌乱地抽出手。
“小叔叔,等会儿喝点粥?”她眼神虚浮,明显的逃避。
孟昱州面不改色,点点头:“好。”
粥很快就被送来,热气腾腾地冒着雾气,宋知禾打开盖子,正要把勺子递给他时,听到孟昱州说:“身上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
宋知禾自然不信他的话,他刚才拉着她可是很有力气。
但是一看到男人略显苍白的脸色,反驳的话就说不出口了,宋知禾轻叹了一口气,舀了一勺粥递到男人嘴边:“我喂你。”
果然,孟昱州唇角一勾,喝完了勺子里的粥。
宋知禾一口一口地给他喂,孟昱州也一口接一口地吃。
直到碗里的粥都见底了,孟昱州才说:“饱了。”
宋知禾将剩下的东西收拾好,扔进垃圾桶里,看了一眼时间,说:“我去看看我爸爸。”
这个点,宋义远应该醒了。
孟昱州应声,久违的温存让他感到满足,连带着心情都愉悦起来,“什么时候再过来?”
两人的病房只隔了一道走廊,宋知禾来回也不过几分钟,但她发觉孟昱州实在太粘人了,只得敷衍道:“再说吧。”
“好,我等你。”孟昱州黑眸灼热地看着她,配合他的伤势,让人不忍心拒绝。
宋知禾应声:“知道了。”
第112章 除非你亲我一下
宋义远醒来时,各项生理机能由于久未活动而衰退,就连翻身这样简单的动作也很难完成。
好在,经医生的评估,如果好好做复健的话,实现基本的自理问题不大。
宋知禾进去时,正好看到护工在给他梳洗。
这几天,宋知禾都会来看望宋义远,父女二人一起聊聊天,消磨时光,两人都没有触碰到那个话题——陈娴。
这个话题就像是一个禁忌,谁提起都会惹得另一方伤心。
宋知禾注意到,宋义远原本黑浓的鬓发已经生出了些许白发,显得苍老几分。明明才四十几岁的男人,其实不算多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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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儿进门的那一刻,宋义远有一瞬间的恍惚。
女儿像妻子,这是自女儿出生他就发现的事情。
妻子皮肤生得白净,五官舒展,容貌清丽,若是化上浓妆,也会显得艳丽,摄人夺目。
两三年的时间,宋知禾悄无声息地长大了,犹如一朵枝头的茉莉花逐渐绽放,五官、气质都越来越像她的母亲。
宋义远看见她时,恍惚看到了第一次见到妻子的模样。
眼看着宋知禾越走越近,宋义远露出一抹笑:“小禾,吃了早餐了吗?”
宋知禾点头,刚才在孟昱州那里,她吃过了。
“昨晚没休息好?”宋义远问她。
宋知禾摸了摸略微浮肿的眼睑,迟疑地点了点头,说道:“有点,昨晚小叔叔又烧上来了。”
“那现在怎么样了?”宋义远问,毕竟是自已的救命恩人,他对孟昱州很感激。
“已经没事了,今天早上烧退了,人也清醒了。”
“那就好。”宋义远说着,不由得感叹一句,“我也算死过一回的人了,看清了很多事情,经历了很多事情后,才看清了人心,没有想到孟昱州会为我们做到这个份上,毕竟,我们只是合作关系。”
宋知禾沉默着不说话。
“我虽然躺在病床上,但是最近发生的事我都知道了,远山在鸿茂名下,这是我一早就默许的事。毕竟我出事后,又发生了那么大的丑闻,远山本来就岌岌可危,高层大换血才能给它活的机会。”
“经历了那么多事,我也看淡了,远山手头还有一些股份,我打算将这些股份中拿出一半,送给你小叔叔,作为谢礼,另外一半给你。”
宋义远说话有些吃力,话说得很缓慢,但是宋知禾听得很认真。
他已经快到半百,还有一些积蓄足够他衣食无忧,而留给女儿的,也够她挥霍下半生。
宋知禾听着他这番话,心里莫名酸楚,出声道:“爸爸。”
“爸爸没事,只不过突然参透了很多事情,只是想说说而已,爸爸还等着小禾嫁人呢。”宋义远笑着说,眼角浮现出几道细纹。
“话说我们小禾长大了,有没有喜欢的男生?可以试着在学校谈恋爱了,毕竟大学时光是很宝贵的,我和你妈就是在学校认识的,不也从校服到婚纱……”他忽然停住,不说了。
宋知禾立马接话道:“爸爸,我还小,不着急。”
“没事,慢慢来,要是有喜欢的男生,爸爸给你掌掌眼。”宋义远笑着说。
宋知禾脑海中立马跳出一个名字,看着爸爸愉快的模样,她立马摇头,心里突然一阵发虚。
“诶,对了,爸爸,王叔叔是怎么知道我们家保险柜密码的?”宋知禾忽然想起被她遗漏的地方。
“是我告诉他的,”宋义远说,“那里装着一些机密,最开始,我没有完全相信孟昱州,所以把密码告诉了他,希望等你长大后转交给你。”
宋知禾点头,大概明白了。那位王叔叔不信任孟昱州,后来的事情又发生得可疑,所以开始怀疑孟昱州。
-
刚从宋义远病房出来,宋知禾手机弹出一条消息。
小叔叔:想你了。
这人……
宋知禾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去孟昱州那里。
推开门,就看到男人坐在床上,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手里的手机。他的手指很长,肤色如同上好的白玉,在灯光下带着冷感。
听到声响后,那双幽深的眼眸立马看向宋知禾:“怎么去了这么久?”
宋知禾想了想,还好吧,两个小时都不到。
没等宋知禾说话,孟昱州就接着说:“知知,想你了。”他的声音低缓而缱绻,如同春天落下的雨,在宋知禾的心湖荡漾。
宋知禾无奈:“我才去了一会儿。”
这人什么时候变得那么黏人了。
孟昱州看着少女白嫩的脸庞,愉快感从心里泛起,刚才的烦闷一消而散。他牵起宋知禾的手,眉心蹙起:“手怎么这么凉?”
宋知禾倒是没怎么在意:“刚才洗了个手,等会就热了。”
室内有暖气,她倒也不觉得冷。
孟昱州将她的手掌包住,用自已掌心给他传递温度。男人气血正足,一年四季手心都是热的,也很少感冒。
冬日,身体会畏寒,从而贪恋温暖,这是刻在人类骨子里的生存本能,至今延续。
被温暖裹挟着,宋知禾感到熨帖和舒适,不愿放开手,很快,宋知禾的手就暖了起来。
看着少女的脸色愈发红润,孟昱州更加满意。
到了下午两点左右,宋知禾说:“小叔叔,我要回去了。”
她口中的回去自然说的是回酒店。
“知知,今晚和我一起睡。”孟昱州说,他的声音压得低低的,带着一丝蛊惑的意味。
宋知禾义正言辞地拒绝:“不行,我要回酒店,昨天没洗澡,很难受。”
“那我和你一起回去。”孟昱州说,“我也没洗澡,难受。”
这两日没有洗澡,让他极度不适。
每天早晚各洗一次澡是孟昱州的习惯,他一直很爱干净,到了近乎轻微洁癖的地步,也抗拒与人肢体接触。
可是后来他发现,宋知禾是他的例外。他可以忍受她的眼泪将他的衬衫弄得皱巴巴的,也不嫌弃她凌乱的发丝,汗湿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