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有点喜欢与她接触,只要见到她,碰到她,身体就会自动分泌多巴胺,无法自拔。
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就明白了,他必须牢牢抓住她。
“不行,小叔叔,你还没恢复好,不能出去。”宋知禾立马有些慌乱,黑色的瞳孔直直地看着他。
他现在还在观察期,要是又发烧就麻烦了。
她必须尽快劝住他,宋知禾略一思索,说道:“小叔叔,我明天早点来看你,可以吗?”
“不行,”看着少女真诚的脸,孟昱州忽然生出作恶的心思,“筹码不够。”
宋知禾莫名地看着他。
孟昱州目光灼灼,那种炙热让她肤表温度直线上升。
“除非你亲我一下。”在宋知禾的注视中,他缓慢又完整地说完整句话,其中的“亲”字被他着重强调,增添暧昧之感。
宋知禾心一横,闭了闭眼睛,缓缓凑近他。
她身上清浅的香味越来越近,孟昱州垂眸看着她靠自已越来越近。
宋知禾闭上眼睛,唇瓣朝他脸上印去。
最后一秒,孟昱州微微偏过头,那个吻最终落在唇角。
蜻蜓点水的一吻,宋知禾离开。她睁开眼睛,就看到孟昱州得逞的笑容,商人的本质完全暴露。
浑身像是着了火般,宋知禾耳根脸颊发烫,眨眼的频次也高了起来,匆匆忙忙地告别离去。
看着少女脸上的云霞,慌乱的身影,孟昱州低笑出声。
也只有宋知禾了,能够让他忍受肮脏,并甘之如饴。
第113章 要不你帮我洗?
孟昱州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伤口已经愈合,没有大碍。
距离春节仅有一周的时间。
海外的华人也变得热闹起来,不少商铺也挂上了红灯笼,贴上了春联。
因为宋义远无法自主移动,且孟昱州已经为他联系好了后续康复治疗的医生,今年得在英国过年。
秦媛得知消息后,热情地邀请宋义远也一同前来,四个人一起过年,热闹一些。
宋义远本不想麻烦人家,但是在秦媛的再三邀请之下,最终答应了。他现在全身肌肉萎缩,出行不便,需要依靠轮椅。
秦媛特意为他安排了专人照顾。
到了秦媛家里的这天,是一个不下雪灰蒙蒙的午后,没有风。
一辆黑色的车子停在院子里,穿着黑色西装灰色大衣的管家见状,立马招呼佣人前去迎接。
很快,宋义远被安稳地放在轮椅上,后面几个佣人提着行李箱往里面走。
孟昱州和宋知禾走在宋义远后面,两人今天都是黑白色的穿搭,女孩堪堪过男人的肩膀。秦媛听到动静从房子里走来,一眼就看到这一幕,她居然荒谬地感到两人很相配。
或许是偶像剧看多了,她摇摇头,甩掉这种想法,然后含笑地招呼道:“天气冷,快点进来。”
秦媛一大早就开始做准备了,房子打扫得很干净,插上了鲜花,也让大厨准备丰盛的中餐。
宋义远和秦媛都是有礼节、有分寸的人,两人很多的观念也相似,不一会儿就无话不谈了。
宋义远不便走动,他的房间被安排在一楼,而宋知禾和孟昱州的房间仍在二楼。
晚饭过后,宋义远觉得有些累了,回房休息,宋知禾帮他整理行李。
客厅霎时安静下来,秦媛坐在象牙白的沙发上,看向孟昱州:“你还要回港城吗?”
闻言,孟昱州挑眉,“回港城?”他明白了什么,眼里含着笑意,“在这里过年。”
秦媛并没有露出多少喜色。
儿子能够和她一起过年,她当然高兴,只是他去年已经在这里过年了,今年再不回去,恐怕不好交代。
老爷子年岁也大了,当然是希望家里团团圆圆的。
孟昱州洞悉了秦媛心中所想,坐在她身侧,拍了拍她的肩膀,眼中含着自信,宽慰她:“放心,老爷子会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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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冬天天黑的早,宋知禾只是洗了一个澡的功夫,天就完全黑透了。
宋知禾住的依旧是之前住的房间,没有什么大的改动,只是增加了一些小玩意。
她身上穿着一件米黄色的薄绒睡衣,是秦媛新给她买的,就放在衣柜里,穿着很舒适。
她吹完头发后,对着镜子梳理头发,就听到了门口的敲门声。
打开房门,男人挺拔的身姿、英俊的容貌在眼中呈现。
“小叔叔,有什么事吗?”
“明天去商场采购年货。”孟昱州说。其实采购年货这种事情大可不必亲自去,可以安排家里的佣人。
但是宋知禾之前和孟昱州过年的时候,年货也是自已买的。
宋知禾点头:“好。”
“对了,”宋知禾突然想起了什么,“小叔叔,洗澡的时候,伤口不要沾水了。”
“要不你帮我洗?”男人微微侧过头,眼眸微微弯着。
宋知禾的眼睛瞪大。
“行了,不逗你了。”孟昱州轻声说,“晚安。”
宋知禾以为没事了,正要关门,房门却被男人的手抵住。
孟昱州低下头,指了指脸颊:“晚安吻。”
虽然二楼只有他们两人,但是宋知禾还是心跳如鼓,生怕被什么人看到。
何况,上次亲吻是无奈之举,这次可不能让他有机可乘,她可没有见过哪个追求者索吻的,宋知禾瞪着他:“想得美。”
趁孟昱州不注意时,飞快关上了房门。
看着房门在眼前合上,孟昱州并不生气,只是笑。
回房,看了一眼手机的时间,又计算了时差,给在港城的老爷子打了个电话。
此时的港城阳光明媚,老爷子穿着唐装,坐在书房里欣赏字画,兴致来了,也在宣纸上题几个字。
忽然一阵电话铃响,灵感被打断,他放下笔,接起电话,不悦皱眉:“有什么事?在写字呢。”
孟昱州声音温和:“爷爷,和您说个事,今年在我妈这儿过年。”
老爷子听到了,颇为不悦,吹胡子瞪眼道:“你还当有我这个爷爷呢,去年你过年在哪儿过的,连过年都不来看我老人家一眼是吧?”
“您别急,明年我给您领个媳妇过去。”孟昱州声音里带着浅浅笑意。
“真的假的?”老爷子并不很信,这些年,他给孟昱州找了无数个相亲对象,奈何他都不喜欢,也不知道是眼光太高,还是根本没放在心上。
孟昱州是他看着长大的,打小他就知道,这小子长大后必成才。
也正如他所愿,孟昱州各方面都十分出色,却不近女色,婚姻大事迟迟没定下来。
老爷子思想观念比较传统,成家立业,是他认为人生中必须做的事情,可没想到,在而立之年,孟昱州一直没个准信。
孟昱州以后不结婚不生孩子,那他怎么对得起下面的列祖列宗,这一直是老爷子心中的一根刺。
眼下,他忽然说有情况了,老爷子自然觉得有猫腻,八成是诓他的。
“放心吧,这件事,您见过我什么时候说假话?”孟昱州道。
对于不喜欢的人,他向来直接拒绝,也和老爷子直截了当地说明了。
这点老爷子一直有数。
老爷子眉心一跳,眼里流露出喜悦:“好,我信。”
挂了电话,老爷子的笑容更大了,连写字都有劲多了。
第114章 以后想看什么,我穿给你看
第二天一早,宋知禾和温暖的被窝斗争了一会儿,起床洗漱。
拉开窗帘,外面白茫茫的一阵雾气,看不分明。气温越发冷了,估摸着未来几天都会有降雪。
穿衣服的时候,宋知禾特地穿厚了一点。
推开房门,正好遇到了同样出来的孟昱州。他已经穿戴整齐,上身是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外面是驼色的羊绒大衣。
看起来休息得很好,气色极佳,嘴唇泛着红润的光泽。
对于畏寒的宋知禾来说,这穿着还是太单薄了。
于是她开口:“小叔叔,今天温度低了好多。”
孟昱州伸出手来,衣袖往上偏移,露出一截泛着青筋、极具力量感的手腕。
宋知禾愣了一下,手指探过去,他手腕的温度比她身体的温度还要高一些,是她多虑了。
两人一起下楼。
秦媛和宋义远起得比他们还要早,已经吃过早餐,听佣人说两人一起去花房看花去了。
宋知禾吃着早餐,发现餐桌上的插花又换了,是郁金香,花朵如同高脚杯,水墨般过渡的粉色。
有了恒温的玻璃花房,秦媛院子里的花朵即便在寒冬也能盛开,每日起床,都能在餐桌上、柜台上看到绽放的花朵,是萧瑟孤寂的寒冬中的一抹亮色。
也是秦媛数十年如一日枯燥孤单生活中的点缀。
宋知禾吃着早餐,目光望着郁金香良久。
孟昱州淡声说道:“喜欢花?等回去给你装个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