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小公爷也开口讨要过别的丫鬟。
夫人知道后。
一碗药下去。
那丫鬟浑身就起满了疹子,她又疼又痒,流着脓水死去。
小公爷嫌太脏,再也没过问。
夫人淡淡地敲着木鱼。
「遇儿年少,加冠之前不能早泄元阳。
「她也是死得其所。
「罢了,我到底心善,把她妹子要进来做丫鬟吧。」
那丫鬟的妹妹也生得极好,她在院子里喂鹦鹉,小公爷吟诗一句「谁是你的春闺梦里人啊」。
夫人听到后,用同样的法子弄死了妹妹。
「一家子的骚货。」
她不允许任何下贱的丫鬟觊觎自己儿子。
老太君可能不晓得这门道。
弄晴一个大丫鬟,不可能不懂夫人的行事逻辑——这不是福气,这是催命符。
我脸色发白,一时有些踉跄。
弄晴于心不忍。
她喜欢捧高踩低,摆大丫鬟架子,却并不是心狠的人。
「小公爷的大丫鬟叫拾月,你小心别得罪她。
「老太君几次想到你,都被她拿话岔开了。
「老太君那里,我再去提一嘴,看她老人家还记得这回事么。」
我连忙给她又是行礼又是作揖。
又笑又哭的。
「好姐姐,今儿起你就是莺儿的亲姐姐!」
弄晴抱着我,幽幽叹了一声。
她的声音轻不可闻。
「我妹子若是活着,也有你这般大。她皮肤也白,像你一样,在太阳底下发光呢。」
她妹妹年幼时,只是因为被小公爷赞了一句「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胚子」。
第二天夫人就传唤了。
回来路上,妹妹跌入池塘,落水而死。
小公爷说这句话时,在场的只有弄晴和拾月。
拾月。
拾月?
我慢慢拧起眉头。
刚入府时,我们这一群人里有个极漂亮的丫鬟,她的死也跟拾月有关ťũ̂Ŧṻ。
拾月说她打碎了玉如意。
所以她才被夫人下令打死。
拾月的嘴。
真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啊。
30
拾月是小公爷身边的大丫鬟。
她与弄晴都是老太君一手调教出来的。
弄晴貌美泼辣,最能出头;
拾月面容普通,性情却细腻温柔,最会照顾人,老太君便把她给了最疼爱的孙子——小公爷梁遇。
夫人也喜欢拾月。
夸她忠厚老实,不是狐媚子相。
小公爷素爱美人,见着面容普通的丫鬟,根本理也不理。
甚至有丫鬟因为长了一颗痘痘,被他嫌弃「丑陋可鄙、脏了眼睛」,被赶出国公府,重新发卖。
拾月如此一般,却很得他欢心。
小公爷屋里的衣裳、金银、珠宝、器具,乃至贴身服侍、外出随侍的活,都一一被拾月捏在手里。
弄晴吃完一碟子桂花糕,舒服得打了个饱嗝。
「你知道御赐雀金裘吗?
「它名贵非凡,别说上面一颗南珠,就是一根羽毛,都得花费几百两银子。
「这东西,日常也被拾月管着,旁人一点都沾不了。」
拾月。
又是拾月。
她这么小心谨慎、温柔细腻。
上辈子,怎会让那颗南珠流落到燕凤手里?
燕凤只是一个三等丫鬟,连小公爷院子都进不去,她又是如何越过重重门卡,冲进小公爷卧房,从一众丫鬟手里拿到了那颗南珠?
我小心翼翼发问。
「南珠,会容易掉吗?」
弄晴似乎越来越喜欢我。
她亲昵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小傻丫头。
「那南珠是雀金裘上的点睛之笔,被几重金线牢牢定住,雀金裘散架了,它都不会掉。」
原来如此。
这一席话。
刺耳惊心。
使我身上汗毛倒立。
拾月,燕凤,南珠,小公爷……像蜘蛛网一样黏连在一起,把我四肢都缚住。
只能死,不能活。
连见都不曾见过。
上辈子,我到底是哪里得罪了拾月。
只是因为我在花厅伺候时,小公爷多看了一眼吗?
31
弄晴在老太君面前提起我。
「您还记得那个小丫头黄莺儿吗?
「出落得又好看了,一手簪花小楷,佛经也抄得好,放在外头院子里,多少嬷嬷都想让她做媳妇呢!」
老太君果然起了兴趣。
「人老了,这丫头我忘了是谁。
「不过,她佛经抄得好,想必是一个心静又虔诚的孩子。」
白秀秀正如往常一样泡茶,她笑着接上。
「我也晓得莺儿姑娘,她有个妹妹,一直小孩子气,去年冬天又病了,是莺儿一直照料着,硬生生把个人从阎王爷手里抢了回来。
「老祖宗说得是,会抄佛经的人,心也虔诚。」
两人一唱一和。
老太君当场便定下,让我来她院子里伺候。
32
我心里松了口气。
便去大厨房找周嬷嬷,把手头的活交接给她。小石头缠着我,要去喂猫。
他好几天不出屋子,快憋坏了。
我便提着几条油炸小黄鱼,带他来花丛里找大白。
「喵呜,喵呜。」
大白鼻子灵得很,一下子跳了出来,围着小黄鱼又舔又啃。
它脖子上挂了一个小金莲蓬,实心的,很沉。
「大白,这是谁给你的哦?」
我一边给它顺毛,一边同它嘀嘀咕咕。
小石头蹲在旁边,满眼都是星星。
「莺儿姑娘,原来是你把我的踏雪照顾得这么好。」
花丛后闪身出来一个红衣男子。
是小公爷。
他眼睛发亮,像水塘里两颗鹅卵石一样,清澈温凉。那身红衣越发显得他意气风发,少年风流。
我拉着小石头,起来行礼。
「奴婢这就告退,不打扰小公爷的雅兴。」
我能感到他的目光又一寸一寸地丈量我,不带狎昵之情,只有出于对美的欣赏。
正是这种赏玩,让我觉得我不是个人。
只是个木雕泥塑的大阿福娃娃。
使我心里发寒。
他没有出言阻拦。
只是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
转过花丛后,隔着青绿的灌木,我悄悄回望一眼。
见他脸上并无生气。
只有淡淡的怅惘。
大白围着他脚边转来转去。
他弯腰捞起大白,抱在怀里。
轻言细语道:
「你的眼光倒是随我,也喜欢莺儿姑娘。
「踏雪,她这么喜欢你,怎么这么怕我呢?
「我是什么洪水猛兽吗?
「这府上没有姑娘不喜欢我,她却不喜欢,真有意思。」
如弄晴所说,他是一个对美很温柔的人。
他身后铺开了大红大紫的夕阳,日头把所有绿色灌木烘烤出一种清香,淡淡的青烟里,金紫交错的少年抱着白猫,长身玉立,眉头微垂。
是一幅很美的景致。
我看他。
同他看我一样。
只有欣赏,并无爱恋。
他的靠近,对我来说确实是吃人的洪水猛兽。
33
大白叫踏雪,是小公爷散养的猫。
因为他说。
「万物天生天养,最爱自由。
「我困在这世家大族里,已是定数,何苦叫我心爱的踏雪也这般呢?
「我给它最大的祝福,就是自由。」
知道大白有人照顾后,我不再去看它。
小石头不高兴了好几天,我做了一只布偶小猫,才慢慢哄得他眉开眼笑,不再叫嚷着要出去。
周嬷嬷好像越来越忙。
我已经很久不见她。
只是收到了她送过来的一包银子。
府上让我感觉越来越危险。
唯一值得开心的是。
秀秀传来了好消息。
她阿爹活着从战场上回来了,还带回辽东鞑子的布防图。
立下这样大的战功。
朝廷封他为镇北将军,统领辽东军事,麾下有几十万兵马。
就连赋闲在家的国公爷,都热络地派人去辽东送礼,一筐一筐的珍珠,一箱子一箱子的金条,端的是珍珠如土金如铁。
秀秀也不再是国公府上的穷亲戚。
老太君不再让她烹茶。
夫人不再说让她做贵妾。
就连宫里被贬为德嫔的大小姐,都巴巴地派小太监来送一对红玉鸳鸯佩,说一只给小公爷,一只给白家大小姐,他们是青梅竹马、佳偶天成。
唯一没变的是小公爷。
他依旧淡淡的,拱手跟秀秀道喜。
「比起朝中这些尸位素餐之材、比起我父这些空受世恩的勋贵,白家世伯实乃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