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当初在追悼会现场看见那对母子,我真说不清自己心里什么感受,好像还带着那么一些怨恨,我也知道,不该怨他们,谁的命不是命呢,谁活下来都是幸运。后来想想,也许我怨的是,为什么不能让所有的好人都能活下来。”令美说着,眼里闪着泪花。
“你已经足够坚强和得体了。孩子妈妈还问起过你,我说你很好,虽然你未必过得那么好,但也算是我的一种希望吧。希望你很好。”沈逸目光真诚。
“谢谢!我会越来越好的。我今天找你,一是问问那孩子的情况,毕竟他是孔立新救下的,他能好好长大成人,孔立新就没有白白牺牲。二是想要谢谢你,谢谢你做的那个新闻报道,那让我觉得,这世上除了他的家人,还有另外一些人始终记得他当年的善举,只要有人记得,他就没白活过这一生。”
令美的话让沈逸心头一震,也有些惭愧。虽然事故发生到现在,每一年他和师傅都在关注那些遇难者家庭的现状,但这种关注始终是师傅那个有良知和温度的老新闻人在主导,尤其是今年这则新闻报道,也是师傅和台里的授意,自己充其量只算是一个执行者。但他相信,从今往后,即使没有师傅的提醒,他也会将这份关注继续下去。为了孔立新,也为了孟令美。
从饭店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沈逸提出送令美回宿舍,令美没有拒绝。时节已是深秋,晚上七八点钟,凉意很浓。沈逸裹紧风衣的领子,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身旁的孟令美,昏黄的路灯下,她身着一件米色长款束腰风衣,同色系矮跟短靴。衣领立着,更显得脸庞娇小。路旁的白桦树偶有落叶飘下,落在她的周围,这画面,清冷中透着几分诗意。沈逸却从中感觉到几分孤独和伤感,如果不是当年那场事故,这个姑娘此时此刻应该有爱人在侧,应该会撒着娇被爱人裹进怀中,用幸福的暖驱散深秋的寒。
一阵秋风吹过,令美的披肩发有些凌乱,沈逸竟有几分冲动,想要去帮她把头发理好,手伸出,停在半空中,迟疑了片刻,却又落下。自己是她什么人,朋友都算不上吧, 不妥,实属不妥。
距离宿舍五十米左右距离的时候,令美停下了脚步,她微笑地看向沈逸,“就送到这吧,前面就是我们宿舍了。谢谢你送我回来,也谢谢你告诉我那些事情。你快回去吧,再晚就没有车了。”
沈逸点点头,嘴唇动了几下,终于还是鼓起勇气,“孟令美,我们算是朋友了吧?”
令美点点头,“当然。”
“那,你以后心情不好,或是觉得孤单,可以给我打电话,毕竟......毕竟胡月都结婚了,也不能总麻烦人家不是。”话一出口,沈逸就觉得有些冒失,人家肯定不缺朋友,更不用说家人,没有胡月还有别人陪着,轮到谁也轮不到自己,自己刚才都说了什么。
令美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继而笑着说,“是史晓明让你这么说的吧?你帮我转告他,让他放心好了,以后我不会总找月姐了,更不会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你让他好好珍惜吧,他要是敢再辜负我月姐,我准保不客气!”
沈逸一愣,不知道令美是装不懂还是真的会错了意,犹豫着要不要解释这事跟史晓明没关系。令美却笑着冲他摆了摆手,“你也别愣着了,再不走真赶不上车了。我回宿舍了,再见!”说完,转身往宿舍走去。
沈逸却没有移动脚步,站在原地,目送着孟令美离开。就在令美踏上宿舍台阶,即将闪进宿舍大门的一刻,沈逸突然拔腿朝宿舍楼的方向跑了起来,令美听到身后跑动的脚步声,迟疑着转过身,却看见沈逸已气喘吁吁地站在了台阶下面,她一脸惊讶。
“孟令美,你等一下,我有话说......刚才我说的那些不是史晓明交代的,都是我自己真实的想法。我知道你有关心你的家人,有很多朋友,即使没有胡月,也轮不上我关心。但我就是想告诉你,我......我......我很心疼你,三年前知道你的身份时我就很心疼你,只不过那时候是单纯出于一个记者的角度,而现在,我不仅仅是站在记者的角度。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对你是什么感情,但我就是很心疼你,很想保护你,很想在起风的时候给你裹紧衣领,帮你整理头发。我不知道这么说,算不算是一种冒犯,我也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我的意思,我更怕自己的出现,会时刻提醒你过去发生的事情。所以,如果你不愿意我再出现,你就直接告诉我,我绝对不会再来打扰你。”
“当这样一个朋友可能不会很轻松,保护我,可能会很麻烦。结果也许很坏,如果是这样,你还愿意吗?”令美叹了口气,看向沈逸,轻声问。
“我愿意!”
秋风又起,将那三个字无比清晰地送入令美的耳中。她感到眼眶微微有些发涩,许是风迷了眼睛。不知为什么,这风,却比刚才那阵要暖得多......
第52章 幸福片段
一九九零年,年末,北方大地迎来又一个严冬。可对于孟家的两个女儿来说,她们的人生却不约而同地步入了一个小阳春。
这边,孟令美紧锁了三年的心门,在那样一个起风的秋夜里,终于等来了那把能够打开它的钥匙。虽然,最初开启的只是一道缝隙,但当久违的风吹进来的时候,她听到了冰雪渐次消融的声音。
另一边,孟令如对唐冠杰的实习,也接近了尾声。为期三个月的爱情实习,唐冠杰的成绩还不错,孟令如给出的最终评价是:成绩优异,予以转正。这个评价的得出,源于她和唐冠杰共处时的几个片段——
令如在吃的方面一点儿都不挑剔,家常便饭就足以满足口腹之欲。只是在水果方面,她尤其爱吃国光苹果,一口咬下去,“咔嚓”一声脆响,清甜中带着些微的酸涩,咀嚼几下,满口生津。在知道她这个喜好之后,唐冠杰每次去见她,都会拎上一兜国光苹果,每一个都是他仔细挑拣出来的,看上去都不是光滑红润、造型完美那种,但正是这些青中带红,点缀着麻点和竖纹的,才是口感最好的。唐冠杰说,他自己就是这些国光苹果,外表未必是最打眼的,但内涵绝对够,值得令如用一辈子时间去品味。
唐冠杰他们厂的福利待遇不错,隔三差五会发些米面油之类,国光苹果上市的季节,也会每人发上两箱,品质比市面上的要好不少。为了让令如能一直有好的国光苹果吃,唐冠杰拿着上好的白面和豆油跟同事换苹果,换完之后,一箱一箱地挑拣出有磕碰的坏果,留着自己吃。剩下那些好的,挨个用纸包好,按照大致可以存放的时间分好堆,再一个个整齐地码放在纸箱里,存放在宿舍阴凉干燥的角落。
一开始,令如只是好奇,为什么唐冠杰每次来见自己都带不少苹果,还都那么好吃,和自己在市场上买的完全不一样。问他哪买的,他只说是单位发的。令如还感慨厂子就是比学校的福利好。后来一次去宿舍找唐冠杰,令如无意中看见那些存放在角落里的苹果箱,箱子外面工工整整地写着苹果的个数以及存放的日期。她惊讶地问唐冠杰,“你们厂是改种苹果了吗?怎么这么多!”唐冠杰这才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诉她,每人只有两箱,多出来的都是自己拿豆油之类的福利跟人家换的。令如哭笑不得,“早知道这些苹果这么金贵,我就告诉你不要送了,现在这么一看,我哪是吃苹果,分明是在喝豆油!你这么换,不觉得亏呀?”
唐冠杰却将一个洗得干干净净苹果递到令如手中,“能满足你想要的,就不亏。吃吧,比豆油好吃!”
令如接过苹果,咬了一口,咽下,喉咙里满是清冽的酸甜。她举着手中的苹果,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轻声说,“你站过来点儿,给你尝一口。”唐冠杰往前上了一步,还没站稳,令如的嘴唇就印上了他的双唇,刹那间,苹果的清甜在柔软的碰触间炸开,大脑空白了几秒钟后,唐冠杰想,味道的确不错。
他们的初吻,带着苹果香......
十一月初的北方,已经有了深深的凉意。一个周末,约会结束后,唐冠杰送令如回学校,在宿舍门口,唐冠杰捧着令如被风吹得冰凉的脸,疼惜地嗔怪道,“又忘带围巾了?你说你这个人,别的事情都很认真,就是出门总马马虎虎,不是忘带帽子,就是忘带围巾,眼瞅着天越来越冷了,冻坏了怎么办。”
令如不以为然,“出门的时候挺暖和的,没想到这会儿冷了起来。没事儿,我火力旺,你看我的手,是不是天越冷越热乎?”
说着她把双手摊开,贴在唐冠杰的脸上。唐冠杰的确感到两颊传来干燥的暖。但还是装出严肃的样子,“下次出来千万别忘了,冻感冒了,有你难受的。还有,你记住啊,下次出门的话应该戴厚一些的毛围巾了,别戴那种薄薄的丝巾。”
“唐冠杰,你现在怎么这么絮叨呢?我没有厚的毛围巾,你这么婆婆妈妈,要不,你给我织一条?那样我肯定不会忘戴,三伏天我都戴着!”令如开起了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