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姐姐。”
——只差一秒,他们就要喊我“艾妈”。
艾姐多甜美,艾妈像骂人。
机智如我。
*
天将黎明。
我已收拾好了行李,手上,是卫三原给的钥匙。
此刻,小元小碧、郝思倍和郑正卿,都等在一品阁外。
要收留他们,必须搬走了。
我叹着气,安慰着另一个管我叫姐姐的——
安迪。
“姐姐……我和你一起走!”
安迪哭哭啼啼,也要收拾行李。
我摁住了他:“这儿才是你的天地。”
我知道,只要我开口,安迪定会随我一同搬走。
甚至,他也可以随时抛弃一品阁的工作。
但我怎么忍心?
安迪还在掉泪:“自与姐姐相识,几乎日日都在一起……”
我微笑道:“又不是不见面了!一品阁离虹口戏院这么近!你入股的钱,还得给你分红呢!”
安迪看着我,眼眶红透:“我不要分红,往后挣的钱,全都给姐姐!”
我轻轻拍拍他:“别说傻话。” 我略一思索,“姐姐给你留一间房,咱姐弟还在一块,你随时来找我可好?”
安迪终于点了点头。
*
旭日东升。
我出来时,虹口区的商铺,已开了门。
一家新近开张的烘焙店,飘出清晨的香气。
精致的玻璃里头,是新烤好的蛋糕。
这家店刚入租界,带来西方最先进的烘焙技术。
每一块蛋糕,都价值不匪。
蛋糕的香气,顺着那晨光,烘到街上来。
郝思倍肚子里传来咕噜一声叫——一夜奔波,他又一直食不果腹。
更别提小元与小碧兄妹俩,看着那窗里的蛋糕,眼中均满是渴望。
我微微一笑:“想吃吗?”
他们对望一眼,却摇摇头:
“不用了。”
是不用——而非不想。
他们低头,身上是破烂的衣服,两兄妹还都光着脚。
郝思倍亦摇摇头,他有些局促:他虽有鞋子,但上头,也破了洞。
我心里一酸:“跟我进来。”
我们进了店中。
*
郝思倍与兄妹俩走入店中。
是的,他们衣衫破旧;是的,他们一脸局促。
可店员们还没来得及翻个白眼——我一把小费塞过去,他们迅速恭敬地引着我们——
给安排到了店里头,最好的座位!
我一个眼色,郑正卿一口流利的法文——
点了店里最贵的西点。
新鲜的蛋糕捧上前来,上头是红色的樱桃,雪白的奶油。
银制刀叉,闪着亮光。雕金茶碟上,是锡兰红茶。
郝思倍原是洋人,当即便道了声谢,吃了起来。
一旁,这小元与小碧看着,却都不曾动手。
他们仍在观察——
只见郑正卿先拿起刀叉,切了一块小小的蛋糕,放入口中。
这小元在旁细细看着,随即模仿——
这孩子,极是聪慧,一点就透。
他破衣烂衫,却左手执叉、右手持刀。
——学得像模像样。
那小碧,随着她的哥哥,亦跟着用这刀叉,吃起蛋糕。
新鲜的奶油,缀在那柔软的蛋糕上——
一入口时,两个孩子竟都呆住。
他们静静地坐在那儿,阳光洒在他们稚嫩而沧桑的小脸上。
小元的眼里,竟有一丝湿润。
他缓慢地咀嚼着,终于吞掉那一口蛋糕。
他看向我,良久,说了一句——
“谢谢。”
一旁的小碧,吃了几口,却有些低落。
我有些纳闷:“怎么了?”
小元在旁边有些生气:“她是个傻子,还想着……那个人!”
我才想起,小元曾说过,这小碧每回讨到了饭,都想着给她后娘吃。
可她后娘,都把她给卖了——
小碧摇头道:“娘每回都把吃的都留给我,那男人不肯要我,她也是没办法……”
那后娘曾说,把小碧卖了是为她好,也许便是这无可奈何的逻辑吧。
也不知她这后娘,从此流落何方。
飘零乱世,总身似浮萍。
我轻轻抚摸着小碧的脸庞——
“小碧别怕,以后你有我了……”
他们看着我,眼中都有泪光。
“姐姐……”
这一句姐姐,来得很慢,却叫得很真。
从今往后,他们要的甜,我来给。
卫三原送的宅子,想来不会太小。
定能给这两个孩子容身之所。
*
我错了。
卫三原给的宅子,不是不小。
而是超大!
这宅子位于静安寺路,我们一路坐车过去,完全是富人区的地带。
一路富丽堂皇,如入顶流之境。
此时,车子经过一片巨大的花园,隔着外头的栏杆,窥见里头曲径回栏,有繁花数枝、明媚非凡,更有郁郁葱葱的园林掩映,见之忘俗。
我不由惊叹:“上海竟有这样的地方!”
为我们开车的司机说着:
“这是一洋人和他老婆建的,修好几年了,说是今年才完工。”
我们啧啧惊叹,此时车子开过花园外缘,停到了边上——
是一栋精巧的洋房。
这正是卫三原给我的地址。
我们的所在,竟就在那巨大花园的隔壁。
穿过前院,我们来到一道厚重而精工的大门前。
用钥匙打开那道门时,我很不要脸的“哇”了一声——
旋转楼梯,豪华大厅!
真皮沙发,红木桌椅!
欧式装修,十间卧室!
小元与小碧兄妹俩看着,都喜极而泣。
郑正卿也是一脸口水。
洋楼共三层。
楼下楼下才一圈,感觉走了一公里。
累——却累的很值!
这十间卧室,怎一个豪字了得!
采光,完美;通风,顶级;每一张床,都舒服得让人可以睡上三天三夜……
顶层套间,配着书房,桌上留着个“艾”字。
想来是卫三原安排给我的——还能处理公务。
余下数间,我先让兄妹俩,住进了二楼最舒适的两间卧室——
两室相邻,能彼此照应。
我又给安迪和郑正卿,各留了一间一楼的房间——
随时来住,以备磋商。
接下来,当然要留一间给郝思倍——
“艾老板待他们兄妹二人这样好,我也可以放心了。”
郝思倍却在门前,预备向我告辞:
“我已买好船票,明日便要离开上海。”
我有些诧异:“离开上海?”
几番被打断,总忘了正事——我是要把郝思倍,争取到自己的阵营。
可他竟然要走?
郝思倍点点头:“我有个同乡,在别处为我找了个活儿。”
他叹气:“我自来上海,处处碰壁,想来此处于我不宜。去那美国影戏院看门,本也是权宜之计。可我没用,连这个活儿,都干不好……”
我的心头,思绪纷转:
我要找郝思倍,无非是害怕、他成为我电影路上的对手。
他若离开上海,也许从此、便退出这场竞争?
我的穿越,对历史而言,是一朵微不足道的浪花,亦或会带来变数?
如把他留在身边,是否某一天,会自我实现预言——
亲手培养出我的宿敌?
我正乱着,这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喇叭。
往外看时,却是隔壁的花园,来了一台车子。
我身旁的郝思倍——
不由发出一声惊呼。
第四十章 :格调中人
《格调》,这本温柔的刻薄书里说——
一个人所属的阶层,甚至能从你的毛孔里散发出来。
隔壁花园门前,停下的这辆车,顶级奢华,门窗把手,炫到刺眼。
格调是突突的、从那排气管里、喷了出来!
数名仆人,从花园中奔出,一名衣着华贵的仆人,小心翼翼拉开车门。
我与郝思倍不由惊呼出声——
金珠银线,翡翠珠花,足下轻盈。
一只雪白的——
鹅。
傲娇地从里头,款款走下车来。
“这是……”
郝思倍这一声惊呼,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也忍不住,好好揉了揉双眼:
是的,没看错。车里走出的,是一只穿着华丽、二足双翅——
货真价实的大白鹅。
每一根羽毛,都是格调与张狂。它每走一步,都扬起尘土。用最高调的步子,宣告着最张扬的富贵。
毕竟,人家坐的这台车,就能买下我的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