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家虽也是集团公司,但与楚氏这样的百年家族企业相比,还是差了很大一截。
可这些年,江晚枫在行业内的风评和实力也是有目共睹的,而且为了与楚氏合作,他们所提供的条件绝对是最优质的,在商言商,像楚氏这样庞大又精密的商业帝国,不可能为了皮毛小事,而弃到嘴的肥肉不顾。
江岚之一言难尽地闷声说:“像金原森这种人,楚氏兄弟当然不会把他放在眼里,可下面的人还是很愿意捧他臭脚的。”
在轩城,商业圈里都知道金家背靠楚氏,而楚氏决定着整座城的风云变幻。说得难听点,金家就是楚氏养得一条狗,打狗看主人,偏偏江岚之不知深浅,就那么一拳挥了上去。
江霖之托着腮想了想,说:“这件事要解决,楚氏的那个副总是没什么用的,只能从金原森下手,解铃还须系铃人。”
其实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去找楚氏真正管事的,可就像江岚之说的,像楚氏兄弟那种大佛,他们是摸不到门道去求人的。
话音刚落,江岚之就瞪了双眼说:“你不会是想去求金原森吧?我告诉你,这人恶劣的很,油盐不进。我们要是去求他,绝对会连骨头渣都啃不剩。”
想他们江家在宁城也是有名有号的人物,只要守着家业不败,足够一辈子风光。可他爸非得来开拓北方市场,而且还把这大任交给了他。
谁都知道这是在锻炼他,也为他以后的上位铺路,他当时接得斗志满满,可谁能想到轩城竟是这么难啃的一块硬骨头。
同行对他们排挤驱赶,潜在合作对象又都以楚氏为风向标,无论他们如何示好,不是无动于衷就是默默观望。
半年过去了,人力财力花了无数,好不容易才托他爸在政界的同学,搭上了楚氏某个集团高管,又一路摸到地产那条线,眼看着胜利终于在望了,偏惹下了这么一出恶心的祸事来。
江霖之冷哼一声:“恶人自有恶人收,你说,我够不够恶?”
江岚之想起从小到大被眼前之人,整得有苦说不出的往事,不由打了个哆嗦。
金原森是很坏,不过他这种人是不带脑子的坏,做事只管横冲直撞。
而江霖之呢,那可是从来做了坏事,都让人反过来觉得她才是受害者的那种。
他小心问道:“你想干什么?”
江霖之勾唇一笑,说:“约金二少赴宴呗,咱们兄妹俩好好给人赔赔礼。”
第3章
徐映云女士说:为什么很多正宫斗不过小三?
以徐女士多年的个人观察所得,出轨男或者劈腿男,无论是身份高的,还是能力低下的,要是被那些柔柔弱弱、妖妖娆娆的小白花缠上了,基本都会在自我膨胀和自我满足中迷失,然后更是在在自我陶醉中,自诩‘情圣’或‘救美英雄’,最后走向人生的‘最高峰’后,直接升仙或摔死。
而不管是多么端庄淑雅,妩媚多情,独立自强的女性,哪怕一开始就是闪光女神,要是遇上了又白又绿的高级婊,依然要不被伤得败下阵来,要不就恶心得自求退场。
所以,拿捏了江晚枫一辈子的徐女士,从小就教女儿,除了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以外,还得把上天给女人的最好的馈赠,也修炼得炉火纯青。
是什么呢?那就是不仅要能在职场封神,还能在撕逼时挽袖当战神,更要在劣势时,随时随地能娇弱无依、风吹就倒、我见犹怜的当‘花神’。
很多时候,别说男人抗拒不了柔弱不可自理的小白花,连女人都拒绝不了。
当然前提是,小白花得是真正纯天然的柔和弱,要是露了痕迹,那就是另一种绿色植物了,可就适得其反了。
江霖之自小比江岚之更像男孩,可谓是打遍方圆几条街,无一人敢欺负她。
但徐女士更为深谋远虑,虽知道以自家的财势和女儿的脾性,能让江霖之受委屈的可能性不大,可依然坚信人心险恶,且防不胜防。
她从来认为,女人像个男人一样在谈判桌上厮杀,酒桌上拼杀,看似强大飒爽,其实要付出的代价远比男性更大。
同样的,若是只有天真烂漫,而且还美丽不自知,又无自我保护的能力,光是想象,都觉得惊悚难安了。
徐女士对自家女儿还是极为了解的,所以在培养和鼓励她巾帼不让须眉的同时,也不让她把女性的柔美给消磨掉。
在她看来,女人的柔和弱从来不是缺点,要是运用得当,可比长枪利剑都更为有效。
毕竟这个社会,男人只能表现强的一面,但女人可以强和弱兼用,若运用自然得当,甚至更加大杀四方。
后来,徐映云用实际行动告诉女儿,有时一个柔情四溢的眼神,或一抹纯真无害的笑容,能胜过竭尽心力的拼抢和千言万语的辩解。
当江霖之大学毕业后正式进公司,狠狠撞了几次南墙后,终于收起了身上及心里,那些过于尖锐的锋芒,学着徐女士的教导,时不时用最是柔弱的一面对人对事,却真的获得了更多成功后,她彻底相信,她那资深渣男的老爸能浪子回头,一部分是他自己的觉醒,另一部分绝对是她妈的手段了得。
所以,等江岚之连请了金原森三次,终于得了对方的应允后,江霖之便好好地谋划了一番。
宴请那天,江霖之的感冒已经好彻底了,整个人不仅气色好,稍作打扮之后,更是容光焕发。
她让江岚之打听了金原森的喜好,知道这纨绔喜欢妖艳的成熟御姐。
但她偏不按此打扮,而是一件白得洁净又透着仙气的衬衣,下配一条长及小腿的大裙摆墨绿裙子,浅色半高跟小皮鞋,手拿双肩黑色小背包,长发披散,两侧头发束到脑后,扎最简单也最温柔的发型。
一个柔弱无害又清纯漂亮的天真少女,就那么闪着光出现了。
江霖之扬起一个最是能惹人怜爱和好感的笑容,很是满意地出门了。
江岚之坐在车里等她,低头与朋友发完信息,一抬头却看到又鲜活又娇嫩的一道身影正朝他走来,那长发飘飘,那裙摆轻扬,那皮肤透白,那轮廓秀美,那眉眼……
我去,差点让他心动的竟然是他妹。
惊艳不过十几秒,很快就幻灭于最是熟悉的眉眼中。
江霖之是他见过最无所谓穿着的人,从小到大,别的女孩公主裙、蓬蓬裙、纱裙不断,她老人家却是穿得比他还像男孩。
到现在依然如是,上班时千篇一律的小西装加长裤,的确又干练又利落,可也毫无特色。但只要不上班,无论是在家,还是去外面闲晃,永远是毫不费心思的那么一身,怎么舒服怎么来的标配——T恤运动裤。
有时真觉得,这世上,就没他妹这人在乎的人和事了。
这么多年了,尽管她时不时像个女流氓似的,看电视或走街上时,会和他评头论足那个或这个男的不错,但除了过过眼瘾和嘴瘾,他就没见她真的对哪个人动过心思。
所以,若是有一天她刻意打扮,而且是扮成与她本性不一样的形象,一般就预示着她要干大事了。
像今天这么纯美的形容,江岚之在她少女时期都没见过一回。
吓得他……心都噗通噗通乱跳了。
车门打开,江霖之一坐下,把自家兄长看得直眼的——那股温婉柔美的感觉,瞬间就消失了。
“发什么傻,赶紧走啊。”她没好气的嚷她哥。
车子启动,江霖之明显心情不太好的说道:“等会你先去包厢,我就在门口埋伏金王八。然后等我和他都进去后,你差不多就可以假接电话走了。”
江岚之咽了咽口水,小心问道:“你这计划不会有问题吧?要是真出事了,咱爸妈一定会把我大义灭亲了的。”
江霖之拉着一张之前是灵动娇美的纯情少女脸,此刻却是黑沉到底的刻薄晚娘脸。
“那你说怎么办?要不你去色诱?”
江岚之抿了抿双唇,隔了一会才叹气道:“咱爸要是知道你这么牺牲自己,肯定会打断我的腿。”
江霖之不以为然的说:“行了,金原森讨厌归讨厌,但长得也还行,我就当闲来无聊逗逗他,顺便把你的事给解决了。”
江岚之想了想,终于忍不住又说:“你可要掌握分寸,千万别把他惹急了,也千万别把他招惹了又甩不掉。”
江霖之哼笑:“放心,像他这种没多少本事的二世祖,我在宁城就见得多了。再说,我这每次都能把你打得嚎嚎叫的腿脚功夫是白学的吗?”
江岚之无声的撇了撇嘴,不想多说了。
江霖之在金碧辉煌的酒店外一角幽静之地,等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等到了穿着精致,发型时尚,下巴高仰,腰背挺直,腿脚晃荡,满身上下都飘荡着‘我,很不好惹’气息的金原森。
她掏出手机,再次与屏幕上的头像确认一遍,无误后便快步往大门口走去。
很快,莽莽撞撞的人就在左顾右盼之时,一不小心地撞进了正与人打电话的金原森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