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向导,不是红娘[GB]_望八爪【完结】(57)

  成为“客人”后,与牧民之间的流通物就不再是小红花了,既然留着没用,不如换点吃的填饱肚子。

  孟予内心满是抗拒,嘀嘀咕咕吐槽了好几句黑心牧场,才问:“换吃的,我们能一起吃吗?”

  “食物不准被赠送或抢夺。不用担心我,'狼'可以用捕获的'羊'来换吃的。”

  牧场所谓的包吃包住皆有条件,“狼”需要归还捕到的猎物,而“羊”需要上交所获的小红花。按理说,“羊”永远也攒不齐出去所需的七颗小红花,除非她不吃不喝。

  但其中有一个隐形规则,“狼”只需要归还“羊”,却并不需要归还这只“羊”所持有的小红花。 “狼”可以用它们助自己快速脱离牧场,也可以用来资助别的“羊”。

  所以“狼羊”游戏,本质是个合作游戏,没有“狼”的帮助,“羊”一辈子也出不去。

  只不过季献没有将这些说出口,他担心孟予有心理负担,好在这两天他捕杀的“羊”都是异种,身上只有完成任务必得的那两颗,干干净净地递到她手里,安抚道:

  “别害怕,失败也没关系,我会保护你的。”

  他没说自己要怎么脱离草场去保护她,但孟予相信他的确有这个实力,加上她也觉得小红毛吊在那有些可怜,能救就救吧。

  只是这点勇气仅仅维持到她和屠宰场的金毛面对面。

  “小贱蹄子,你还敢回来?”

  第40章

  孟予忍住后退的脚步,将手背举起来给金毛看。上面清晰地印着一个红章,写着“欢迎光临”。

  随后按照季献教她的话,一字一句地说:

  “我现在是'客人', 你不能对我动手。里面那个红色头发的, 我要带走他做宠物。”

  金毛磨了磨牙,表情奇怪:“你要养一只母鸭做宠物?哦,他下不出蛋,现在是公鸭了。”

  孟予心里紧张,没注意到他话里的含义:“养鸭怎么了,养猫养狗早就不流行了,现在大家就喜欢养鸭养猪,可达鸭听说过没?每一只都特别贵。”

  金毛不接她的茬,任她说的天花乱坠,只一句:“你要死的可以, 活的不行, 除非场主同意。”

  “我正是要带他一起去拜访场主,你快把他放下来,别耽误了我和场主的会面。”

  金毛用一种看死肉的眼神盯了孟予半晌,嗤笑出声,随即踩上木桶,不见他怎么动作,手铐很快就被解开。等孟予意识到要去扶人时,哨兵已经直挺挺地掉在地上,面朝下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很抱歉,晚了一步,嗯,也可能是两步。

  孟予偷偷将金毛骂了千百遍,忙不叠去把哨兵翻过来。他一直昏迷不醒,也看不出这一摔有没有加重伤势。

  但这个狗头人的恶劣远未结束,他走上前一手将孟予推倒在地,另一手拽住哨兵的头发,像丢垃圾一样将他甩在屠宰场门口。哨兵的断腿在拖拉磕碰中,弯成一个可怕的弧度。

  孟予内心颤颤,生怕金毛将他玩死了,小鸡仔护食一般追上去,控诉道:“他是我的宠物,你无权伤害他!”

  “场主没同意之前,他依旧是牧场的财产。”

  “松开你的脚,你踩得他不能呼吸了!”

  “有吗?真是抱歉,没看到。”

  “你!”

  孟予气得发抖,她不清楚季献出于什么考量才不对场主动手,她只知道,自己一刻也忍不了这只金毛,放过他会呕一辈子。

  这股杀意明晃晃地出现在孟予的脸上,金毛自然没有错过,他露出计谋得逞的笑容,开始期待,只要这个人类女人敢不知死活地扑上来,他一定赏她两爪子。

  哦不,两爪子太多了,一次就能劈开她的头颅。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孟予咬牙站起来,却没有扑向他,而是极速往另一个方向逃跑。

  “嗤,小贱蹄子,你就这点胆——”

  剩下的话断在他嗓子里,有什么东西卷上他的脖子,正持续收紧,像是植物枝条。

  他还想嘲笑人类妄想用这么脆弱的东西杀他,但很快他就发现,这根枝条的目标似乎并不是拧断他的脖子。

  异种对精神域没有确切的称呼,金毛只觉得自己的脑子在碎裂,但他摸了摸耳朵,却什么也没摸到,无论是血液还是脑浆。

  爪子渐渐不听使唤,它还在摸耳朵吗,亦或是已经放下了?

  金毛分不清,再也分不清了。

  等他彻底不动弹后,孟予试探性跑回来,小心翼翼将红发哨兵拖远了些,这点动作耗尽了她全部的力气,累得坐在地上。

  与力气一并逝去的还有胆量,她不知道在这里杀“牧民”会有什么后果,冲动过后,才开始思考如何处理尸体。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杀人容易抛尸难。

  金毛挣扎的时间不短,兴许已经有其他异种听到动静,正在往这里赶来,她必须尽快做出决定。

  孟予深吸一口气,再次召出精神体卷住他的四肢,拉车似的将他往屠宰场里拖去。只是他比哨兵的块头大多了,蔷薇枝条勒在她虎口里,手疼,脑子也疼。

  “嚯哦,姑奶奶,这是在干什么?”

  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孟予一激灵,手心一转,蔷薇枝条猛地转向声音来源,大有杀人灭口的气势。

  那根枝条在挨到鼻骨前被路一川抓住,将他也吓了一跳。

  “别动手,是我是我!”

  “路二三?”

  孟予倒是不奇怪他会出现在这里,毕竟“兔子”是能跨区自由行动的。队友一来,她当即松开手,理所应当地坐下休息,指挥路一川去处理尸体。

  “咱们孟大小姐真是越来越厉害了,这金毛得有a级吧?”

  孟予喘气的动作一滞,突然意识到自己身边的人似乎对她是攻击型还是净化型没有一个统一认识,她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只能防止几方互相通气,导致她掉马。

  “那个,这事你别跟季叔叔提哦,”她冥思苦想,找了个略显拙劣的借口,“他说要保护我的,万一知道我有自保能力,多伤人自尊啊。”

  路一川的关注点永远清奇:“他说保护你?老男人说的话你也信。”

  他单手提起金毛,将他藏进屠宰场的角落里,颠儿颠地跑回来,压低声和孟予说:

  “你猜他为什么年纪这么大还单身,不就是因为同龄的向导都看不上他,所以他才会来骗你这种不谙世事的学生。”

  比起他的碎嘴,孟予最先注意到的是他的衣着。

  这人本就穿得单薄,此时作战服的拉链敞开,两边袖子被挽到小臂,内里的黑色打底衫紧贴皮肤,足以看得清腹肌的形状,显然也没什么厚度。

  额头沾着几点水珠,孟予摸上去,嗯,确实是汗珠,不是水。

  对比手脚冰凉的自己——他们好像在过两个不同的季节。

  “你不冷吗?”

  路一川疑惑:“冷什么,还没到零下呢。”随后又笑,眼神痴痴地,“关心我?”

  孟予还在想人与人的差距怎么能这么大,将这个遭人嫉妒的碎嘴子推远了些:

  “把地上那位带上,我们去找场主,再晚他真的要伤重而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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