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子又在自我攻略_酒酿酿酒【完结】(32)

  这样的体验很少有。

  在自己的地盘, 一进的院落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说笑声稍微高一点也没关系。不像从前在阮家,总有住在别人屋檐下的感觉, 不好请朋友登门玩乐。

  稚善还和榴香搓了薜荔果的籽,制了一大盘甜浆子, 或添时令鲜果,或撒上果仁碎,请金金他们甜甜嘴。

  在厨房准备的时候, 稚善还有些忐忑, 因为掌握不好量。

  便说红糖汁,见榴香倒了一壶下去, 稚善惊讶地合不拢嘴, “这样不会过于甜腻?”

  榴香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拿小碗给稚善舀了一些, 让她尝尝。稚善也是进了厨房才知道, 那些香喷喷的点心, 要放多少糖才会吃到嘴里有甜味——至少比她想象的多多了。

  把甜浆子端上桌,金金很给面子地大肆夸赞。

  稚善稍稍放心,再把目光投向其他人。

  “这不是凉粉嘛。”沈誉还没尝就在说:“可以做成甜的, 也可以咸口, 我在军营吃过, 好像是南方流传过来的做法, 当时我们很多人吃不惯, 但胜在生津解暑,口感爽滑。”

  忽然,沈誉神色一顿。

  谁在桌子底下踩他?!

  看方位是孟君虞干的。沈誉瞟过去,却见孟君虞示意他看薛姑娘。

  沈誉顿时明了,自己刚才的语气是不是让薛姑娘不高兴了?

  他二话不说,拿起小碗唏哩呼噜就把鲜果凉粉吃得精光,还意犹未尽地说:“好吃,比我在军营吃的更美味,不会是薛姑娘你亲手做的吧?我就说嘛,这碗凉粉打眼一瞧就不同寻常,还有没有?我再添一碗。”

  稚善知道沈誉在故意恭维,但听在耳朵里还是很受用,她欣然起身,去添凉粉。

  金金看向正襟危坐的沈誉,不屑地扔下点评:“谄媚!”

  花籽巷的傍晚不算安静,小孩子跑来跑去,似乎有着无限精力,烟囱里升起炊烟,入目是满满烟火气。

  沈誉磨蹭到最后,孟君虞他们都走了,他还借着查看白马状态,逗留在稚善家。

  落日缓行在云彩旁侧,残余的晚霞肆意铺陈,如彩锦,也如光影交织的迤逦画卷。

  看着稚善忙前忙后,沈誉的目光不自觉追随。

  今日她的裙子是水蓝色,衬得她气质清冷,像一尾游弋在海上的人鱼。但沈誉知道,哪怕看着清冷,薛姑娘还是很好说话的,而且她笑起来很好看,一下子就能融化那股清冷之意。

  “沈世子。”

  疏离的称呼瞬间把沈誉拉回现实。

  他硬着头皮想,薛姑娘称呼王金金为金金,很亲昵,但对他以及邢严、孟君虞一视同仁,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薛姑娘有分寸,识大体!

  就说那个过来蹭饭的邢严吧,倘若他是个心里极易破碎的人,听薛姑娘对他们三个男子的称呼各不一样,分了亲疏远近,那不得胡思乱想?

  越想,越是深以为然,沈誉的腰杆也能挺直,还多了层自信加持,回:“怎么了,薛姑娘?”

  稚善把桌面的东西都收拾了,本来要与榴香一起洗碗的,但不好把沈誉一个人晾着,只能过来搭话。

  她说:“小银接回来几天了,我看它适应得很好,沈世子,还请你帮我带话给郡主,多谢郡主出资。”

  “好。”沈誉一口答应,另外说了几句养马的注意点。

  小银似乎听出来他们在聊它,表现得有点兴奋,跃跃欲试。

  说起来,把小银带回家之后就一直没空遛它……稚善悄悄瞟了一眼沈誉,见他和小银互动亲切又随和。

  稚善一直有个独到的判断对方是否值得相处的法子,那就是对动物、老者友好又有耐心的人,坏不到哪里去。由此可见,这是沈誉的另一长处。

  只是……他怎么还没走?

  走的了话,她就可以带着榴香骑马出去逛逛。花籽巷附近的夜景还没仔细看过呢。

  但来者是客,总不好莽撞出言赶人家走。

  而且小银是郡主出资才得以购买的,沈誉确实有资格常来看小银。

  稚善微微低头,梳理小银的鬃毛,心中忽而产生一个念头。

  其实刚才大家都在时,有一阵子的气氛怪怪的。

  金金和孟君虞、沈誉好似有什么事瞒着她。

  用“瞒”这个字眼可能有点过了,但就是感觉他们三人之间有小秘密,这个小秘密应该是无伤大雅的,但因此带来一层无形的障壁。

  稚善稍稍有点郁闷。

  这种郁闷大概有一碗凉粉那么多。

  这时,沈誉说:“我们带小银出去遛遛吧。”

  稚善一愣,“好啊。”

  这正合她意,虽然遛遛的同伴从榴香变成了沈誉。稚善只得去厨房告罪一声。

  小银对沈誉的马很好奇,两个马头老是走着走着就靠在一起,比并驾齐驱还要亲密。

  稚善笑笑,没有去制止。

  暮色四合时分,沿街的墙壁、树影都被镀上一层温暖的浅金色,人的影子也拉得很长。

  沈誉说起那只被玄鸟打碎的花瓶,“我回去问了,还真被你说中了,花瓶是我爹亲手捏、亲手烧筑的,怪不得阿娘那么宝贝。”

  卫国公在人们口中的形象是硬汉、寡言,坊间还有闲谈称卫国公畏妻,关于这些稚善不好意思提起,只是好奇地问:“是卫国公特意学的吗?”

  “对,”沈誉道:“是早些年的事了,那会儿我爹还是个马倌,成天只知道牧羊、牧马、牧牛,也不知道他怎的突然开窍,学了这个手艺讨阿娘欢心。”

  卫国公的出身并没有特意遮掩,只是当他功成名就之后很少有人主动提及。

  稚善也是才知道,原来一开始卫国公和乾宁郡主的身份地位并不匹配,也不知他们是如何走到一起的。

  “那花瓶打碎了真的很可惜。”稚善道。

  沈誉也苦恼地挠挠后脑勺,“我爹倒是补给阿娘新的花瓶,但你知道,不是原来那一个了。都怨我没把玄鸟看好,这下子就算把玄鸟称斤两卖了,也没法了。”

  稚善轻笑出声,“玄鸟那么精瘦,便是称斤两也卖不到多少银子。”

  “也是。”

  沈誉说完,想起之前闹的笑话,榴香不认识细犬,但见玄鸟瘦得骨头硌人的模样,还以为他虐待玄鸟。

  于是两人莫名地对视而笑。

  下一瞬,又齐齐收起笑意,移开视线。

  稚善把缰绳攥得紧了些,脸上热一阵凉一阵,不知有没有被沈誉看出端倪。

  悄悄觑他一眼。

  稚善愣住——沈誉的耳根好红。

  他……这是觉得尴尬吗?在尴尬界有着一席之地的稚善对尴尬带来的面红耳赤再熟悉不过了。

  只是稚善不清楚,沈誉缘何感到尴尬?

  呃,莫非是开玄鸟的玩笑让他不舒服?

  应该不会,他自己也笑了。

  难道……

  稚善手心都快被缰绳磨红了,她越握越紧,很想赶快到集市,找一面铜镜看看,难道她牙上粘了菜叶,被沈誉看见,他不好意思直说却又憋不住笑?!

  “——沈世子,我想去趟西市。”

  “——我带你去个地方。”

  两人异口同声。

  也因此,再次看向对方。

  这下稚善不敢张嘴了,万一又让他看到菜叶呢。她屏住呼吸,等沈誉先说。

  沈誉道:“正好,我想带你去的地方就在西市。”

  他们提起马速,在道上疾驰,衣袂飞扬,在半空荡出潇洒的弧度。

  遇到人多的地方,两人下马,牵着马并肩而行。

  稚善惦记着找铜镜,有点心不在焉。

  谁知沈誉说的地方走几步就到了,是戏楼。

  是要带她听戏吗?

  夜幕初上正是戏楼最热闹的时刻,人来人往。

  将马栓了,稚善一回身,与一个招徕生意的伙计撞在一起。事发突然,实在避之不及,她额角被茶盘磕了一下,迅速显红。

  沈誉登时就恼了,指着伙计喝道:“会不会走路?!没长眼么?”

  “对不住对不住,姑娘没事吧?”伙计急急忙忙把茶盘揽在怀里,再也不敢碰到任何人的衣角。

  稚善知道伙计并非故意,便道:“我没事,只是你提着滚烫的茶壶四处走,万一又撞到人,把人烫出好歹怎么办?这样,你帮我去街对面买个小铜镜来,我就不和你计较。”

  伙计连连弯腰道谢。

  稚善这厢还觉得自己机智呢,小铜镜不仅可以看看额角撞得怎么样,还能照一下牙上到底有没有菜叶。

  沈誉却道:“你太好脾气了。该发火就发火,是那伙计有错在先,再怎么说,你也该训他几句,叫他长长记性。”

  今次是他在场,代稚善训了。

  倘若她一个人呢?容易被人欺负。

  就像当时他们在阮家附近碰见,她误以为他凶神恶煞,就匆匆献上“贡品”逃离……倘若她再遇到难事,也会如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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