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侯爷家傻儿子_灯乾【完结】(151)

  这样简单的道理,原来夏欺英早就告诉她了……

  唯有无惧,才能无畏,这便是她叶慈的无我无执。

  剑锋以劈山断海之势劈下,狼王却只是定定地站着,只因他知道,这一剑,他无论如何也躲不开了。

  此刻,重剑千钧无坚不摧,劈柴剑法无往不利,而她叶慈此刻,无所不能!

  千钧停在狼王的额前半寸,并没有再前进。

  叶慈归剑入鞘,宛如一名真正的宗师。

  她转身,却没看狼王,而是看向不远处被侍卫压在地上的孟临,嗓音很平静,道:“孟临,你方才说,我身后已空无一人。”

  “不,你错了。”

  “与我同行者,还有无数心怀天下的武林正道高手,还有我大允土地上默默无言的纭纭黔首,还有,这华夏大地上千千万万的魂魄生灵——”

  “这便是为何你总是败,只因我与他们站在一起,而他们,自会成为我的助力。”

  “我呸!”孟临疯狗似的大喊,“你这么做有什么意义!这些人与你有什么关系?他们可会对你感恩戴德?百年之后,谁不是一抔黄土,唯有权力才是真的,叶慈,你还太年轻,还不懂,但我可以不计前嫌,我可以教你,怎么样,跟我一起,颠覆这中原武林如何?”

  是啊,跟她有什么关系,她这么焚膏继晷、夜以继日、孜孜以求,究竟有什么意义?

  原来她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的,就是“意义”两个字。

  “如何没意义。”她静静道,背脊挺得笔直,如松一般,“我不求名,亦不求利,可这万里江山不受战火侵扰,无数无辜之人不必枉死,这便是我存在的意义。”

  孟临抬起头还想说什么,却被一只脚狠狠将脸踩进了泥土里。

  “说得好,叶女侠!”狼王拊掌大喊,“死在你手下,我也不亏!”

  他说罢,将手中钢刀掷地,颇有些壮烈赴死之感。

  叶慈看了一眼泥地上的那把刀,却并没有捡起来,而是道:“我胜之有愧,所以,我不杀你,我只要他——”

  她的剑尖指向孟临。

  狼王一愣,大笑着挪开踩在孟临头上的脚,一踢他后腰,便将他踢得球一般滚向了叶慈。

  “叶女侠豪迈,既然如此,我会遵守诺言,在位之时,绝不进犯大允!”他冲手下使了个手势,“同时,我再送你一份礼物,如何?”

  孟临大口大口地喘气,“呸呸”几声吐出嘴里的沙子和泥,干呕着,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而在他身后,几个士兵压着一名女子来到了此处。

  叶慈见状,不解地皱皱眉,不明白狼王此举是什么意思。

  然而,当那女子抬起头来时,她却愣住了。

  那人脸上布满了可怖的烧伤,焦黑的皮肤与鲜红的新肉虬结纠缠,眼尾被火舌燎出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几乎让人不敢多看一眼。

  而叶慈却发现,在那丑陋骇人的疤痕下,依稀能看出一丝艳丽的轮廓,那是一张熟悉的脸。

  ——是禹梦!

  她几乎是在看到狼王的刹那,便挣开士兵,挣扎着朝狼王爬过去。

  “狼王……”她嗓音嘶哑,说话声音仿佛用指甲使劲儿划拉墙面一般,令人牙酸,显然已经被火伤了嗓子。

  可她仿佛听不见自己难听的声音一般,不住地叫着狼王,道:“我想回家……求狼王赎罪,我想回家……”

  可她敬爱的狼王脸上却浮现出一抹厌恶的神色,他缓缓从地上捡起那柄钢刀,缓慢地用袖子擦拭着刀背。

  “你跟着孟临,做了太多错事,故土不能容你。”

  说罢,他手起刀落,雪亮的寒光闪过,下一刻,一颗头颅咕噜噜滚下来,恰巧滚到叶慈脚下,面朝上,表情还保持在死前的最后一刻。

  惊惶,恐慌,死不瞑目。

  杀人如麻的螽卫首领,终于在失去一切之后,被故土的王斩下头颅,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作者有话说】

  (1)对“空空”的解释来自《大智度论》、《金刚经》、《心经》等,瞎说的求轻喷

  第136章

  做完这一切之后,狼王将五花大绑的孟临丢给叶慈,道:“是我从前太急功近利,才会被这小人蒙蔽了眼睛,答应与他合作,却没想到他竟然利用我楚狄族势力在中原做下了如此多的恶事,即便你我并不属于同一阵营,我也为此感到羞愧。”

  “这厮前来投奔我,求我庇护时,我便在想,究竟是杀是留,而现在,既然你比武赢了我,那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叶女侠,要杀要剐,请自便吧。”

  “狼王,你这个小人!枉我还当你是盟友,你……”他话没说完,头便被狼王一脚踩进地上,吃了一嘴土。

  “叶女侠,你若要杀他,劳烦出了我楚狄再杀——我怕他的血脏了我楚狄的土。”

  叶慈拱手:“没问题。”

  然而,叶慈的手还没碰到孟临的后颈,便感到一阵猛烈的杀气袭来。

  “娘子小心!”赵明予大喊。

  叶慈反应极快,迅速后退,险险躲过了抡过来的刀锋。

  他哪来的刀?

  叶慈急急后退,定睛一看,只见孟临身上的绳索竟然不知在什么时候被割断了,他的左臂鲜血淋漓,伤势深可见骨,而右手上,赫然拿着一把银白色的剑!

  “名声和权柄,这两样我平生最重要的东西,叶慈,拜你所赐,全失去了,既然如此,都别活了,谁都别想好过!”孟临双目赤红,发了疯一般冲过来。

  而叶慈只是足尖轻轻一点,向后一掠,便轻而易举地躲过了他的攻击。

  昔日的武林盟主形容狼狈,比街边的乞丐还不如,而被她通缉的“白衣党妖女”将手背在身后,气定神闲,宗师一般,对付这穷途末路的困兽,即便千钧不出鞘,也是游刃有余。

  “本不想在我楚狄境内杀他的,这厮真是不识好歹!”狼王大吼一声,便要提刀而上,“叶女侠,我来帮你!”

  “不必了。”叶慈伸出一只手,示意他不必过来,一双眼则仔细地观察着孟临。

  他左臂伤口呈长条状,而那柄剑虽然并未伤人,却通体布满了血迹,叶慈看着,心中忽然冒出一个不可思议的猜想——

  难道孟临将这剑藏在了左臂的皮肉中?

  她见孟临小臂上伤口的长度几乎与银剑一模一样,而狼王将他捆起来之前又不可能不检查他身上有没有武器,心中再也想不出别的可能性。

  他竟疯魔至此!

  想来孟临这般如此多疑的人,定然不会轻易地将后背交给一个不知心思深浅的异族人,因此在来到楚狄之前,亦或是更早,便割开皮肉,将这柄银剑埋入了血肉之中。

  虽日日忍受利器割破血肉的疼痛,可这种疼痛,未尝不能让他安心。

  而方才,趁狼王将他整个人用脚踩在地上时,趁所有人不注意,他用地上尖利的石头划开了左臂的皮肤,趁机取出银剑,割开了绳索,以求能趁叶慈毫无防备之时取她性命。

  如此损人不利己之事,也就孟临能做得出来了。

  叶慈想着,忽然眼尖地发现,孟临手中这把剑不仅通体雪白,其上还隐隐泛着蓝色的幽光。她瞳孔微缩,整个大允只有一种矿物能呈现此种质地——

  雪鸮砂!

  孟临显然也注意到了叶慈的表情变化,桀桀怪笑两声,道:“认出来了?这雪鸮砂不仅坚硬,还有韧性,是打造武器的好材料,只可惜天银村那群贱民把那矿看得比命还紧,我没办法,只好略施小计,编了个闹鬼的传说出来,吓得那群愚民一到晚上便不敢靠近,谁知道年三他爹为了钱居然铤而走险,为了不让事情暴露,我只好要了他的命,还顺手炸了矿洞,从此顺理成章地接管了雪鸮砂矿。”

  他似乎对于自己害死了一条无辜的性命毫不在乎,而年三与年母的悲惨遭遇更是与他无关似的,混不吝地一笑:“要怪,也只能怪他们这家人倒霉。”

  “简直无耻!”叶慈忍无可忍。

  见她发怒,孟临好像反而来了兴致,他举起手中的剑,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怪声怪气地道:“对了,‘叶女侠’。”

  “你可知这柄剑,是照着谁家的图纸做的?”

  叶慈身形忽然一滞,心中的答案呼之欲出——

  “是曾家。”孟临忽然癫狂地大笑起来,指指不远处那颗曾为他效命之人的头颅,“禹梦从那黄毛小子手中抢走天工兵械图时,那病秧子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竟然紧紧抓着不放,连禹梦这般的高手也无法从他手中抢走。”

  叶慈想起她在兵器堂找到曾安礼时他残缺的手臂,忽然很想大喊让孟临不要再说了,可孟临仿佛看出了这一点,偏偏重重说道:“禹梦没办法,只好割断了他的左臂,这才将天工兵械图连同他的手一起带了回来——说来也奇怪,他到底哪来这么大力气,竟然被割断左臂之后都没有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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