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生病之后_水稻茂密鸟【完结】(35)

  “要去上大学,紧张吗?”

  脑海浮现出程煦那天问她的话,盛凝眯着眼,阳光还是寸步不让地钻进眼睛里,照得她瞳孔都亮了。

  程煦注意到这点变化,不自觉握紧了盛凝的手,恨不得让两人手掌心的肌肤相融,再也分不开。

  如果盛凝是一张漂亮诱人的风筝,那他千万不要丢掉线轮,或者让锋利的东西隔断风筝线。

  盛凝才十八岁,她未来无限可能的人生也会带她去到各种地方,她怎么甘心囿于一间小小的棚户房里呢?

  她是个太勇敢太无畏太伟大的女孩,总有一天她也能靠自己走到各处,盛凝相信自己,程煦也相信盛凝。

  他心里涌起一阵恐惧,源于各处。

  而程煦再没了筹码,血缘,情感,乃至生命。他用尽了可以要挟的手段,才换来盛凝悲悯地注视,接下来呢?

  不断寻死吗?

  狼来了的故事从幼儿园就听过,这样浅显的道理小孩子都懂,他那条贱命又能用多久?

  盛凝转头看程煦,他还没脱离少年的稚气,单薄瘦弱,皮肤因为缺少光照变得很白,没有血色的白,因此黑眼圈更明显。

  振作起来吧程煦,变得可靠,变得强壮,变得不需要再牵姐姐的手。

  盛凝从桎梏的牵手中挣脱开,她笑着问程煦:“你呢?你紧张吗?”

  程煦歪头看她。

  “新的环境,新的学校。广州,炎热,潮湿,位于祖国南端的高速发展城市。”

  “我们一起去广州好不好?”

  听起来像婚礼誓词一样郑重。

  盛凝先一步暴露在阳光下,想象中要将皮肤晒到龟裂的阳光如期洒在身上,但绝对不抵盛凝沸腾的心炙热。

  少女就是这样,没见过社会险恶,所以也能拥有无限的勇气,比起沉浮商海的经验更加可贵,人生最难得的那股少年气终于在此刻迸发出来了。

  独属于盛凝的生长痛迟迟到来,不知其中是否有程煦划下的刀痕,落在他的手腕上,落在盛凝的心脏里。

  “走吧,回家。”

  回家,有姐姐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程煦就能活下去。

  作者有话说:

  拖拖拉拉居然写了三十章才到这里,广州篇我们来啦!感觉这个时期的姐弟很适配《angel》这首歌呢。

  第32章 离家 咱俩只能挤

  从连城到广州, 将近一千公里的路途就靠一张两百块钱的硬座解决。

  不对,盛凝买的是两张。

  盛凝和程煦都没出过远门,不懂二十个小时的硬座到底意味着什么, 两个傻子还笑嘻嘻地收拾行李呢。

  经费有限, 盛凝买了一个大行李箱,二十六寸,外加一个之前盛明康用过的十六寸小的,两个箱子估摸着勉强能装下姐弟的必要物品。

  但很明显盛凝多虑了,程煦穿着运动背心短裤, 背着一个破旧蓝色书包,跟盛凝说:“姐,我收拾好了。”

  盛凝瞪大眼睛:“你就这些东西。”

  “昂。”他点点头。

  程煦的东西主要还是书本,然后盛凝打开书包,在大量书本中找到一两件衣服,塞在书包夹层里,于是拉链嵌合地很费劲, 书包鼓鼓的几乎要裂开。

  程煦对这个家,乃至这个城市都没有什么要留恋的东西,爸爸妈妈不在了,他在学校没有可以称之为“朋友”的关系存在, 想来想去, 唯一牵挂的盛凝都在身边, 他甚至都无需惋惜那条葬身火海的睡裙。

  想到盛凝成年以后的未来仍然有自己的参与, 程煦觉得带个书包都多余, 盛凝就算不给他穿衣服,只在他脖子上套个狗链拴在家里,他也能给他姐学狗叫逗着玩儿。

  当然, 他姐是个健康正常且接受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的成年人,没有养人形狗的癖好。

  于是盛凝答应程煦,到了广东给他买新衣服新鞋子,然后欣然把大小箱子都用来装自己的行李。

  作为这栋楼里第一个走出去的大学生,冯叔作为一个中年知识分子很欣慰,临走的前几天又给盛凝添了好多东西。

  吃的用的,连坐火车的方便面水果都买好了送上门。

  盛凝从小就蹭冯叔家的饭,自己蹭不说还带程煦个饿死鬼一起,现在自己都长这么大了还要人家操心,想想都烧得脸红。

  比盛凝更有心事的,是冯心巧。

  高中学业繁忙,盛凝连程煦都鲜少见一面,更何况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冯心巧,她见小姑娘一面,竟然想脱口而出:“哇都长这么大了!”这种十分老派又做作的客套话。

  人类的生长速度的确难以想象,前几年小嘴叭叭不带停的花蝴蝶抽条这么一长起来,倒显得亭亭玉立,现在更像一根高高瘦瘦的竹子。

  冯心巧一开始还是躲在冯叔后面,露出个扎着高马尾的脑袋往屋里瞧,后来程煦也出来和冯叔问好,她终于按耐不住不住了,兔子一样蹦出来。

  冯叔和盛凝讲话,冯心巧就溜到一旁和程煦聊天,只不过后者没什么兴致。

  “你初中要去广东上了吗?”

  程煦点点头。

  “那高中呢,还回来吗?”

  程煦没摇头没点头,太久远的事他还没考虑过,于是耸耸肩。

  “那凝姐大学毕业了你去哪儿?”

  程煦终于纡尊降贵开了金口:“她在哪儿我在哪儿呗。”

  冯心巧恨他是块木头。

  “我不是,我不是担心你……”

  这种场合如果说很肉麻的话太尴尬了,她猜也猜得到程煦这小子主打一个油盐不进,就算自己真说是舍不得他,他应该眼都不会眨一下然后说:“是搬家又不是死了有什么舍不得的。”

  冯心巧觉得程煦也许不是人类,他只是维持人形的冷血动物,矛盾的是他又很纵容冯心巧,这让在一个双职工家庭长大的公主病很是受用,于是冯心巧只当他是自己的带刀侍卫,也没管程煦到底同不同意这个说法。

  事实上,程煦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默许可以换来鹦鹉安静片刻,那是一笔很划算的生意,况且盛凝总是说他得让着冯心巧,说破天他也只是一个……听姐姐话的乖宝宝的。

  嗯,乖宝宝说服了自己一样点点头。

  冯心巧觉得他不可理喻,“那你记得多和我发消息。”

  她晃晃自己手里的手机,是冯叔换下来的旧款,但在中小学生这个群体中,她的手机型号已经堪比火箭一样领先了。

  程煦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小天才电话手表。

  哎呀,丢死人了!

  他都说了不要不要,盛凝说广州人生地不熟,必须得有个联络工具,手机不禁用又容易丢,不如手表方便。

  “这手表好多功能呢,打电话发信息,视频,还有GPS定位,性价比多高啊。”

  盛凝新奇地看着手里的方块手表,感叹现在科技就是发达,自己小时候哪有这条件。

  她才不听程煦的抗议,强硬地把手表栓在细杆一样的手腕上,“特意选的暗影灰色,帅吧。”

  帅个屁。

  程煦反驳:“上初中谁还戴这玩意儿,这都是小学生戴的。”

  “拜托,你现在是小升初的暑假,这才过了几天啊你就瞧不起人小学生了。”

  在盛凝眼里,程煦就像说“我不是三岁小孩了我已经四岁了”的那种幼稚小鬼。

  于是程煦只能举着电话手表和冯心巧加了微信好友。

  孩子小就是藏不住事,冯心巧差点被他那块手表笑死,毫不掩饰的笑声整个楼道都能听见,就又被冯叔骂了:“你能不能有点女孩的样子。”

  “记得找我。”她又郑重其事地用指骨敲了敲手机屏幕,一阵清脆响声飘进程煦耳朵里,随后冯心巧就跟着冯叔回家了。

  盛凝盛情难却,对方拿来的东西一个都没能推脱掉,不知怎的,对着桌子上大包小包的食物,她竟然有点舍不得。

  八月半的天气最难熬,街上几乎没有闲逛的人,太阳晒得沥青都要化了,盛凝想想这段路程就足够疲惫。

  他们提前十几天出发,盛凝要留够时间给程煦找初中学校。

  即使提前在网上搜索好几遍转学要用的手续她还是一头雾水,挑学校也是个技术活,环境不能太差,最重要的是教育资源不能差。

  看着小学毕业的期末成绩单,盛凝一眼扫过去,满分满分满分。

  三岁看小七岁看老,盛凝有一种满眼热泪的激动,要是程煦真能考上个数得上名号的大学,盛家族谱可以撕了从她弟这开始写。

  看着姐姐按耐不住的表情,程煦突然发现原来学习成绩也是一种讨她欢心的方式。

  于是程煦连放假都在看书写卷子。

  一个地区的车站也能看出来经济水平的差异,连城火车站年头很早了,之前客流量大,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连警察都头疼的一个地方。

  随着高铁飞机的兴起,火车站客流大大减少,治安也好了很多,基本上是打工仔或者穷学生,虽然显得有些寂寥没落,但也少了被人烧杀抢掠的风险,好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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