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步冲到阳台,趴在栏杆上,顺着高悬的楼体往下看,豆大的汗从额上往下落,正如他的心已经从胸口跳了出来,随着汗液极速下坠——
不。
边牧指的不是地板。
而是地基!
他是房屋署的,可以提前得知建楼工程计划及所有细节。
这个小区之前是一片荒地,建楼计划通过审批刚好是在十年前!谁能想到,边牧报考房屋署是因为杀了唐小天需要埋尸,而这个建楼项目就是最好的埋尸地!
白胜怒火中烧,将边牧提溜到阳台。
“你他妈的说清楚,你是不是把尸体埋在了地底下?!”
警察们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这人模狗样的杂碎!
望着白胜发怒的样子,边牧咧着嘴,露出张狂的笑容,“白警官。时间过去这么久了,其实我真的记不太清楚了,我需要好好想想。”
“胜哥,没有发现。”
半个小时后,属下们几乎将整间屋子翻了过来,也没有找到藏尸迹象,也间接印证了白胜这天方夜谭般的猜想。
白胜下令先封锁现场。
警车部队再次启动,鸣着警笛去了下一站。
豪华小区的门口挤满了围观群众,训练有素的保安在维持秩序的同时也忍不住多看两眼。
“咦?那不是汤家的女婿吗?怎么被抓了?”
“汤家太惨了,家破人亡……”
门口的便利店老板娘生意也不顾,跑出店外看热闹。
当看到警车里钻出来的狼狈男人时,老板娘终于想起来他是谁。
大概五六年前,有段时间这个男人经常徘徊在小区门口,好几次深夜都到自己店里买面包和水,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一个两点多的深夜,他当时采购了很多东西,其中有一套小型工具箱,然后行色匆匆地离开了。
再出现是两三年后,他攀上了汤家,娶了汤家的女儿。
“看来真犯事了。”老板娘脸色难看,心里也后怕:“看着就不像好人,整天鬼鬼祟祟的。”
“——让让,警察办案。”
几个警察气势汹汹地将边牧押送到汤家,白胜第一个冲进去。
“小宁!你在吗?!”
不出意料地无人回应。
和边牧的家一样,这里既没有汤宁,也没有任何尸体,只有家具上蒙着的一层厚厚的灰。
白胜整队人折腾了一天,一无所获,但还是将边牧作为重大嫌疑犯关押起来。
看守所里,白胜办完关押交接手续,正欲离开,边牧喊住了他——
“白警官,你信这个故事吗?”
这句之后,关于案件的信息边牧再也不肯多说一个字,他请了一个有名的刑辩律师为他辩护,还让律师对外宣称如果将来败诉了,想申请关押到老家的旧港监狱。
旧港监狱,监狱界戏称“百万贫民窟”。
关进来的人身份都不差,但这里住宿环境差,每间牢房至少睡了二十三人,食堂的饭菜更是难以下咽。
王观倒是吃得下,因为他要活着,活着看边牧入法网。
这天,他照例在食堂大快朵颐,听到隔壁桌的狱友聊起了最近风靡全凤港的诡异谋杀案。
“那个男人去警局自首,说杀了老婆前男友,埋尸在自己新房的地基里。更变态的是,还公开宣称要是败诉了,申请来咱们这里蹲。”
“怎么想的?新港监狱条件可比这里好多了。”
“你还管他怎么想的,不跟你说了是个变态吗?”
王观脑袋里的弦啪地一下断了,几秒后,他机械地扭了扭僵硬的脖子,问道:“知道名字吗?”
“好像叫边牧,狗一样的名字。”
“哈哈哈哈——”
众人哄笑起来,一根勺子的落地声完全被笑声遮掩。
王观的身体如同被按下了暂停键,连呼吸都停止了,狱友们淫邪的笑声离耳腔愈发遥远……
咚——!
他栽倒在地上,圆睁的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瞳孔一圈圈如波纹一般放大,粗硬的米粒混合着如雪一般口沫从嘴角流了出来。
“快来人啊!十三要死啦——”
忽然的骚动引发了警报声,深海鲸鸣从扩音器里传至每个角落,将这间“监狱界贫民窟”的恐惧无限放大。刚刚还活生生的一个能吃能说的人,怎么忽然就死了。
王观活生生被吓死了,还没来得及得知儿子死亡的真相,就下去和他团聚了。
白胜得知此消息,心痛难当,代替王观的父母给王观办了后事。
在王观的整个故事里,巧合、厄运贯穿其中,实在是既悲哀又惨烈。
可白胜对此无能为力。
“我是警察,却无法为民除害。”
边牧的案件很不顺利,因为证据最重要的一环——唐小天的尸体找不到,总不能真的把居民楼拆了,只为寻找一具可能存在的尸体。
三个月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法官当庭宣布边牧无罪释放。
如此残忍的凶手逍遥于世,警方也承担了无与伦比的压力。
边牧住的那栋楼的住户几乎跑光了,小区其他楼栋的人也不敢离得太近,所有家长都以“那栋楼里住着会吃人的变态食人魔”来恐吓自己的孩子不要靠近。
但边牧还是面不改色,照常上班,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房屋署还恢复了他的主任职位。
往后,白胜的头痛愈发严重,严重依赖止痛药。他日夜跟踪边牧,想得到汤宁的消息,甚至把旧港的公园、天桥、垃圾站、下水道这些可能藏尸的地方全搜寻了一遍。
搜寻无果,白胜又向上级打报告要去凤港河里打捞,局长担心再这样下去要出大问题,不得不将白胜停职了,并建议他去看看心理医生。
一周、一个月,白胜从短期停职变成了无限期停职。
……
四季轮回,经年不往。
脱下警服已经三年有余,白胜望着警局门口的寻人启事栏,汤宁的笑脸已泛黄发旧。
恍如隔世。
他站在烈日下看了很久,脑海里会想起第一次遇见汤宁时的场景。
他勇猛、正义,她美丽、动人,他为她赶走了小流氓,而她为他擦去了额头的汗珠。
“还能去哪找?”
离开警局,白胜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着,恍惚着又来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
夜晚十点,一个清瘦的男人从楼道里出来,手里提着一大袋垃圾。
周围一片寂静,他哼着歌,慢悠悠地走到小区的垃圾存放点。
忽然,垃圾桶后窜出一个人,浑身散发着臭味,像是刚从垃圾桶里爬出来的。
“边牧!你给我站住!”
边牧将垃圾丢到垃圾桶,无奈地摊着手:“你又想做什么?白警官。法官可都判了我无罪。”
高壮的白胜一把将边牧提了起来,挤在垃圾存放点的墙板上——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不代表你就无罪!”
三年了,眼见着白胜已经流浪汉化,边牧露出了得逞的笑容。
“你想知道真相是吗?跟我上去,我给你答案。”
边牧大发慈悲似的,拉着白胜进了电梯。
白胜毫无防御地进了他的家。
张望一圈,边牧的家里有了大变化,这里似乎重新装修过,女人孩子的东西统统消失了,色调变成了灰白黑,没有任何多余的色彩。
“没关系,你可以随意转转。”边牧在他背后轻声说。
白胜听话地在每间房走动,耳边是时钟清脆的滴答、滴答声。
边牧尾随其后。
“我跟汤宁根本没有孩子,汤宁是被你害死的。这就是真相。”
听到这句,白胜猛地转过身,眼前陡然出现了一条银色项链。
项链的坠子上印着一张大头贴。
“白胜,你看清楚。你才是童童的爸爸。”
项链在边牧的指尖有规律的晃动,白胜的眼珠子随着项链来回打转,试图看清照片。
“你得了精神病,把你和汤宁的故事灌输到我身上,真正的凶手是你。”
十几秒钟后,边牧啪一下收起项链,直视着白胜迷离的眼珠:“你可以回去问问你的亲戚,或者回警局查查人口资料库,看看童童到底姓白还是姓边。”
“不,不可能。”
白胜后退了几步,手撑着餐桌,但脑海里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他和汤宁拍着婚纱照,拥抱亲吻的画面。
边牧走进主卧,取出来一件染着血的破洞警服,丢到白胜身上:“你看看这个血洞,汤宁恨你,用刀捅了你,而你反手将汤宁杀了!”
“汤宁在哪应该由我来问你!”
白胜摸着警服胸前的警号,这是他的警服,警号他永远不会忘。
上面的血……是谁的……
不待白胜想明白,边牧继续说:“你去罗湖市调查王观的案子,你忘了?你精神病病发,差点把人家王观的父母给杀了,如果不是我及时赶到阻止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