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蛊_野生芦苇【完结】(16)

  沉默许久的白胜问:“小宁,你喜欢上别人了?”

  “是。”

  白胜的心痛得无法呼吸,他知道自己论家世、论外形都配不上汤宁,所以汤宁有喜欢的人,一定是比他更好的人,他自然不会阻拦,哪怕他真的很爱汤宁,想和汤宁结婚。

  “祝你幸福。”白胜哭着离开了。

  那一晚,汤宁如果没有走进王观的店,那也会走进边牧的家,结局一定是相同的,因为迷魂药早已侵入了汤宁的血液和骨髓,如同风筝线,无论汤宁这只风筝飞得多远,都会乖乖回到边牧的手掌心。

  白胜输了,他赢了。

  因为白胜正在查的那个案子,正是边牧制造的——

  迎风公园白骨案。

  ·

  迎风公园位于新港政府北面,刚建不到五年,树木繁盛,草坪宽阔柔软,不少市民喜欢来这里望风。

  白胜升任副队长这天就接到报案,说一棵槐树下有一堆巴掌大小的白石头,底下压着几根白骨,疑似人骨。

  他立刻带队驱车前往。

  槐树在公园的东北角,很偏僻,鲜少有人过来,今天刚好是几个采风的学生发现了。

  经过法医初步推断,白骨的确是人骨,死亡时间起码五年以上,死因是脑部被硬物重击,颅骨骨折,脑内出血。

  现场鉴证人员勘测后发现白骨原本是深埋在树下,最近才重新被人挖起来,用石头压住,这么做似乎就是为了让人发现,但现场没有遗留任何衣物和个人物品。

  迎风公园只在几个入口有摄像头,每天进出几千人,时间过去这么长了,根本无法排查。

  白胜只能寻求媒体帮助,让近一个月出入迎风公园的市民提供线索,有谁靠近过这棵槐树,或者见到什么可疑情况,都需要到警局来做笔录。

  去汤家吃饭的那个晚上,白胜接到属下电话,说有目击者声称两周前见到槐树下有人鬼鬼祟祟挖着什么。

  白胜二话不说,撇开汤宁一家子,立刻赶回了警局。

  见到那个流浪汉后,白胜傻眼了,这不是之前自己救助过的天桥底下的野哥嘛,他是个精神病患者,他的话怎么能作为证词。

  野哥手舞足蹈,说见到一个男的半夜在那里挖呀挖呀挖。再问他见到那男的长什么样,野哥嘻嘻哈哈说跟白警官长得一模一样!

  属下:“胜哥,他举报你耶。”

  “……他傻,你也傻吗?”白胜瞪了属下一眼。

  就这样,线索又断了。

  白胜的爱情也跑了。

  三年了,这具白骨至今没确认身份,中间有十几个人断断续续来认领尸体,但形容的都与死者特征不符。

  如今,警局的大门口贴着的寻人启事在日晒风吹下微微泛黄,纸上的信息也变得越来越模糊,唯有几个简短的字眼清晰可辨:

  男性,25至30岁,身高185cm,右小腿骨折手术……

  第9章 玖·入魔

  ◎现实永远比噩梦更加残酷◎

  “庆祝新港开工建设二十周年,政府计划除夕夜在凤港沿河举办烟火晚会,市民可前往参观……”

  琴姐叹自己没这个眼福,今年准备回老家过年,自汤宁怀孕来到这个家,就没回去过,家里老公孩子天天在电话里抱怨。

  汤太从汤宁嘴里听到这事,主动提出顶替琴姐帮带童童,直到琴姐从老家回来。

  边牧拒绝道,童童都这么大了,两口子也能带好。汤宁也没表现出生气的样子,只是感叹两人好久没有出去旅游,不如趁这个时间解放一下,出去散散心。

  “那烟火晚会不看了?”

  “没什么兴趣,我更想去青州走走。”

  听到青州两个字,边牧眉毛一跳,不动声色地问:“为什么要去青州?”

  “很久没去了,想去看看。”

  青州这座千年古城,距离凤港三百多公里,兼具历史底蕴和时尚美感,是汤宁最爱的城市,甚至没有之一。飞机落地后,边牧终于追在汤宁身后问:

  “你跟谁来的?”

  “大学同学。”

  汤宁得回答是很含糊,但接下来的操作却让边牧看得出,汤宁对青州的熟悉度堪比第二故乡,哪里好吃、好玩,哪家店会踩坑,哪个景点值不值得买票看,都一清二楚。

  当晚入住的民宿是边牧选的,它坐落在市中心交通便利,红砖砌成,很有历史感。

  热情的民宿管家迎接两位,先来了个王婆卖瓜,带他们欣赏大堂的名人墙。

  “好些名人来过,你们也看得到,不少当红的歌星演员。”管家的手指翻着用彩色图钉钉在木制墙板上的照片,层层叠叠,不下二百张:“游客也会主动在我们这里留影纪念,你们喜欢的话,我可以给你们拍一张。”

  管家翻照片的手十分随意,但边牧墨黑的瞳孔极快地锁定了尾指指尖触碰过的,压在墙板右上角最底下的一张照片——

  高大的男人侧身站着,压低的帽檐遮住了大部分脸,源于他正垂头亲吻着一个闭着眼,笑靥如花的女人。

  汤宁摆了摆手,冲管家笑“唉~不了,不好看,”说完拖着行李箱快步往客房区走。

  管家笑着跟了上去。

  “嗨哟,哪里不好看了,你若是不好看,我就不用出门见人了……”

  边牧往周围张望,四下无人,伸长手靠近墙板,须臾间准确地拽下了那张合影,揣进了外套兜里。

  “等会吃什么?”

  汤宁侧身躺在床上,手撑着半张脸,望向边牧。

  “你做主。”

  边牧阴沉着脸看向镜子。

  宽阔雪白的床单上,薄薄的毛衣裙衬出了一条如绵延山脉般优美的曲线。

  沉默了一阵,汤宁问:“你还记得丁骏吗?”

  边牧表情有了一丝松动,手指捏了捏口袋里的照片。

  “记得。”

  “是呢,怎么可能不记得,我以前带他跟你吃过几次饭的嘛。”汤宁把手臂伸直搭在床单上,脸贴在小臂上,蛰在一大片阴影里。

  “其实他是青州人,我和他谈恋爱时也住过这间名宿。”

  是汤宁说好久没出门旅行,浪漫一下,却在这样的氛围下提到前男友,甚至提到隐秘的恋爱细节,这不是故意刺激他是什么。

  “所以呢?”

  冰冷的三个字,展示边牧强烈的不满。

  “没有所以,只是忽然想起来了。”

  汤宁从床上挣扎着爬起身,从沙发上抓起外套,穿过低气压的边牧身后,往门口走去,“走吧,我饿了,出去吃点好吃的!”

  刚到门口,还没来及的拽动门把手,一阵凉风从身后袭来。

  嘭——

  汤宁被重重压在墙上,蛮横的吻如暴雨般袭向她。

  “唔~!”

  汤宁仅仅挣扎了一下,便不再推拒了。

  像这样的情形在这一年里太常见了,边牧露出了原本的豺狼面目,不满、愤怒、开心,任何情绪下他都找准机会抓着汤宁发泄欲望,仿佛想通过这种方式证明自己拥有汤宁。

  ……

  折腾了一番,边牧发出一声餍足的叹息,才松开了汤宁。

  汤宁安静地整理凌乱的衣衫和长发,随后下了床,半蹲在地上,从一根床脚的阴影里捡起被边牧踩了好几脚的照片,她小心翼翼地用床单一角擦拭着照片上的灰尘,嘴角挂着一抹视死如归般的笑容。

  “不用怀疑,这是我和丁骏。”

  拉拉链的手猛地顿住。

  他望过去,胸膛的呼吸都变得滚烫而粗重。

  “可我找不到他了。”

  汤宁坐回梳妆台,借着窗帘里透出来的光,打量起了这张照片。

  这个男人仅看半张脸,也是十分帅气的。

  和边牧不一样,丁骏从小就没见过父母,一直寄养在亲戚家,虽然家庭条件很差,却十分上进,凭借自己的努力从青州考到了凤港,大学毕业后进了一间大型外企,一年就升任部门经理。

  最重要的是他对汤宁很好,是汤宁心里最理想的丈夫人选,不然汤宁也不会在大学毕业后一年就答应了对方的求婚。

  “但他像个懦夫一样,不见了。”

  汤宁蜷着背坐着,青灰色的眼底如抹了一层水泥灰。床头的边牧额头微微冒着汗,目光穿过镜子注视着汤宁,脸上晦暗不明,像是在思考这句话的意思。

  半晌,他打破沉默,问:“你还想找他?”

  “想。”汤宁呆坐着,轻飘飘地承认,“当然想。”

  床垫吱呀一声响,随后是衣服窸窸窣窣的摩擦声,汤宁感觉到一股危险气息从身后靠近,她叹了口气,嘟囔道:“他还欠我钱呢!”

  边牧蓦地刹住脚步,停在一米外,唇角溢出一丝欢快短促的“噢?”

  “欠多少?”

  “一百万。”汤宁甩出一个数字。

  一百万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边牧站着,目光铆在镜子里的汤宁脸上,“为什么借给他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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