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过家家GB[先婚后爱]_古树思金光【完结】(66)

  “我光是听门人们讲述,就隐隐觉得不对,左群死得蹊跷,我猜与五行旗会盟一事有关。不过,华发堂中人,永远不能光凭猜测行事,这是祖训。”

  “我顺藤摸瓜,从百足蜈蚣身上查起,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与这两人来往甚密的人中,有一个叫血魔的,听着便耳熟。”

  中间皆是麻雀搜寻的过程,墨迹的干度不同,最后一行,竟还像是新近写的:“我接近血魔”

  戛然而止!

  作者有话说:

  第56章 出师 这次我们一

  001

  甘鹤眼看着这笔迹永远停留在了最关键的地方, 无计可施。

  文欣眨了眨眼:“或许在他越来越接近血魔的时候,也不知不觉地离危险越来越近了。”

  “是的。”甘鹤叹道,“说不准, 就是这股我们尚不明白的危险, 致使他吊死在这里的。

  “可是他的字写到这里就终止了。”文欣道, “我们根本无法知道他到底查出了什么,甚至就连他究竟有多么‘接近血魔’,都不知道。”

  甘鹤点了点头:“我们知道的唯一一件事, 居然是他想要将他的死讯传给白虎使。”

  “他并没有告诉我们到哪里去找白虎使, 古怪。甘鹤, 你知道她在哪里嘛?”文欣道。

  “最多只能说是……知道个大概。”甘鹤默然。

  她虽然知道白虎使已在外数年, 可是并不清楚具体方位, 只知道在北方,皇城附近。

  “我们别说是搞清楚这些‘真相’了, 就连朱雀使究竟想不想让我们知道这些事,究竟是不是真的想让我们将他的死讯顺利带给白虎使, 都难说得很呢。”文欣坦言。

  “还有师命在身, 只有先往北去。但愿能顺道办了。”甘鹤又攥紧了双拳, 一股熟悉的感觉又涌上心头——她仿佛一直在奔波。

  “你干嘛。”文欣居然将甘鹤的拳头抠开, 道,“拳头这么硬。又在上火。”

  甘鹤紧绷的弦突然断了, 柔浪暖流将礁石化作金沙, 甘鹤把文欣的两只手握起来,宽慰道:“这次我们一定会很顺利地解决这些事,一定。”

  桑土旗主桑化云,还有血魔……

  她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做好这次了断!

  明日便北上, 一路长歌,飞驰而出!

  002

  百足蜈蚣却已经不再需要飞驰,不需要奔跑,甚至几乎不再需要走路。

  他们早已被接到桑土旗总舵外最舒服、最宽大的一处大宅子。

  桑宋的大宅子。

  听说这套宅子是桑化云预备等桑宋结婚时才启用的,连风水都是最一流的。

  就连桑宋本人,都鲜少到这里来,这套宅子实在太大了,人却太少。

  百足和蜈蚣住得便更舒服。

  这里鸡鸭成群,却只有人喂,没有人吃。

  可是,只要百足和蜈蚣想吃,他们随时都可以将三只鸡、四只鸭子蒸了,摆上桌。

  他们想做什么都可以。

  如果他们想将这五十一只鸡丢进海里,将那三十七只鸭投进山中,这里也没有人敢说他们半句不是。

  因为他们真的成了桑宋的座上宾。

  多日之前,当桑宋从杭州华发堂的总舵离开时,真的带上了百足与蜈蚣,真的选了一辆比他的马车更好的马车,客客气气地弯下腰,掀开帘子、扇着扇子,将百足蜈蚣请上车,再恭恭敬敬地将他这两位师傅迎进了桑土旗总舵外的大宅子。

  蜈蚣倚在椅子上笑,笑声如银铃:“我真想不到,想不到我们居然真的过上了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百足道:“或许若不是血魔,我们本就可以过上这种日子。因为我们的武功、见识和胆识,在江湖上总还算过得去。”

  “你说得不无道理。”蜈蚣把玩着她的两把荆棘铁环,叹道,“可我却还是记挂着血魔。这几天不为他做事,我,我简直觉得自己……”

  百足吃下一条大海参,汁水四溢:“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简直好像是一个死人?”

  蜈蚣惊讶地睁大双眼:“你怎么知道?”

  百足叹道:“我最近觉得,自己简直还不如一个死人。”

  蜈蚣道:“为什么?”

  百足道:“因为我和你一样,不需要再动刀了。”

  蜈蚣道:“这一定反而令你感到失落。你还没有习惯这种感觉——应该说你从来都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

  “是的。”百足道,“从小时候我们为了保护自己而开始学习挥刀的时候,这种野性的本能就已经刻进了我的脉搏。”

  蜈蚣道:“后来你越来越喜欢挥刀,越来越喜欢见血,越来越喜欢……杀人!”

  百足与蜈蚣碰杯:“你也是。”

  今天晚上的饭菜格外丰盛,开饭也格外早。

  桑宋与高冲过来,与他们同席。

  百足看着桑宋:“你让我完成了一件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

  “哦?”桑宋笑道,“难道我已经可以出师了?”

  “是的。”百足道,“我觉得你已很足够。”

  “今日还没有在您面前比划,您就知道我已足够了?”桑宋笑问。

  “因为你的整个人已经变了。”百足正色道,“你从门口走到我们面前时,昂首阔步,没有半分畏缩和犹疑。我们今日虽然没有看着你练功,却也听到了竹林中刀兵破空之声。那声音,铿锵有力,狠辣凌厉,不留后路。你无疑已经练成了。”

  “最难能可贵的是,这小子居然往他右手的食指上戴了一枚戒指。”蜈蚣大笑道,“他右手的拇指,本来是他最不愿展露的伤疤,如今却也不在意了?”

  “我想,这样更能令我记住那天的痛苦,记住甘鹤对我施加的痛苦。”桑宋也笑了,拍高冲的肩膀,“冲之是这么说的,他说这样能让我沉下心来练功。”

  高冲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淡淡地行礼。

  百足蜈蚣哈哈大笑:“不要什么事都按到他头上,你可是我们百足蜈蚣的徒弟,你自己已很有主见,不用再依赖一个下人了!”

  “真的吗?”桑宋充满期待地看着百足和蜈蚣。

  “真的。”他们说,“你连那样子可怕而充满痛苦的练功之法都经过了,还担心什么?”

  “那可真是太好了。”桑宋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两位恩师,其实我还有几个问题想问。”

  “你说。”百足蜈蚣道。

  桑宋道:“我常听两位提起一个叫‘血魔’的人。我记得,这个人不但是十大杀手之一,还是其中名列三甲的存在。”

  “哈。”蜈蚣道,“你永远也赶不上那个人。别说你了,就算是我们,也没有丝毫可以战胜他的机会。”

  “为什么?”桑宋道,“难道这个人的武功,真的有那么厉害?”

  “他的武功的确很厉害,厉害到没有对手。”百足叹道,“不过他最可怕的,并不是武功。”

  “那是什么?”高冲也很好奇。

  百足道:“是人性。”

  高冲拱手道:“说来惭愧,我对人性也略有研究。他具有什么样的性子?”

  蜈蚣哈哈笑道:“他没有人性!他根本不是人!他是个没有情感的人……唉,算了,跟你们讲,你们也听不明白。”

  “可是两位还是心甘情愿,与他合作了那么久。”高冲敬酒,虔诚地问出了他一直想问的一句话,“与他合作,究竟有什么好处?”

  “好处实在很少。”百足本来从来不愿提及此人的,可是近来实在受了桑宋太多好处,他也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烈酒,“但是他可以让你杀人,让你死心塌地地动手,让你一定会赢,绝不会输!”

  “这实在是一个很诱人的好处。”平常并不喝酒的高冲一直在敬酒,“习武之人,谁都不愿输。他很擅长做计划?”

  “不止。”蜈蚣道,“他不但可以算计好动手的每一个细节,还可以替你看、替你讲,讲得你的心痒痒的。让你觉得,自己还能够动手,实在是一件幸事。”

  “两位近来总是跟我们在一块儿。”桑宋试探道,“应该没有跟血魔联系吧?他寻不见你们,不会着急?”

  “不会。”百足道,“我们只有一种很特别的联络法子,像是一种仪式。”

  桑宋冷笑道:“两位师傅都教了我这许多了,怎么今日还信不过桑宋?”

  百足讶异道:“信不过你?”

  桑宋愤愤道:“这世上,哪有用仪式联络的法子?你们分明信不过徒儿,在这里胡编乱造!”

  高冲安慰道:“……说不准他们只是为了不让你难过。两位师傅为了教你武功,寸步不离,自然没有时间与血魔联络,只好编出这样的话来宽解你。”

  “百足可没有骗人。”蜈蚣在腰间按了一下,竟有一块铁板弹出,“时间、地点、仪式,皆在于此。想要找到血魔,只有用这样的法子。你瞧,这次的时间还未到,我们自然没有必要提前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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