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素萍没去多久,回来时喜气洋洋。
霍峰看着媳妇,“这么高兴,路上捡钱了?”
“对于咱家来说,也和捡钱差不多。”
她在院里找一圈霍凌,最后对着柴屋里喊道:“老二你出来,有话跟你”说。
霍凌刚把一堆柴火垒整齐,闻声出来,见大嫂的神情,就已有了些许预感。
事实证明,他想得没错。
“这回各村都多少收容了几家关内逃难来的外来户,为免本地人和外来户起争执生乱,几个村屯的村长凑在一起定下桩事,下月初一在双井屯的晒场上,办一个独身汉子和姑娘、哥儿的集会,至于集会是做什么,不用我多说了吧?”
叶素萍见霍凌低头不看自己,点名道:“你也别想躲,村长可特意点了你,别人不去,你也得去。”
霍凌抓了两下后脑勺。
“强按牛头不喝水的事,去了也没什么意思。”
他道:“我声名在外,咱们本地人家没有人乐意嫁,难不成外来的就乐意了,人家也是有家有口的,不一定舍得送孩子进山。”
“不去怎么知道。”
霍峰插嘴道:“万一有人就看好你这头倔牛犟驴,乐意跟你进山了?那就是缘分到了,挡也挡不住。”
霍凌不得不应下。
此事让他烦恼了小半日,不过很快就抛诸脑后。
把山货带去镇上全数卖掉后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地准备回山里。
一大早,天亮后,他填饱肚子,装上大嫂做的干粮和烙饼,灌满腰间水囊,带着大个儿离家。
黑色的大狗在无人的村路上撒欢跑着,霍凌看着它的背影,不由扬起唇角。
要他说,现在的日子也不错,没有媳妇夫郎又如何,与其娶一个过不到一起去的,三天两头拌嘴吵架,还不如一人一狗过简单清静的日子。
等将来老了,他就给大哥大嫂的孩子留些财物,总不至于落得个没人养老的下场。
东想西想的,就到了山脚下。
山路蜿蜒,直通林中,他从身后的背篓里掏出开路用的柴刀,方便扫去一些挡路的枝条,遇见野兽时也方便防身。
大个儿进了山,变得更加兴奋,遇见有动静的草丛就要跑过去在旁边闻一闻,一路上没闲着,用这个法子捉了几只林鼠,霍凌全都挨个捡起来,扯了片叶子包好丢进篓子里,回去烤熟给它吃。
他一般只有下山的时候赶时间,上山的时候相对悠闲,反正上山后也只是独自一人。
守着空荡荡的屋宅,远不如在林子里探索更有意思。
因此在大个儿为了追兔子,朝着偏离固定路线的方向跑时,霍凌也没阻止,而是选择跟在它的身后。
颜祺独自一人背着旧背篓,蹲在树下认真地挖野菜,身后的背篓里已经堆了不少新鲜的草叶。
原本他还担心山脚下的野菜已经被村里人挖得差不多,自己进来后会没有收获,没想到这片山太丰饶了,好多地方的野菜都是一长一大片,根本挖不完。
挖完面前的一片婆婆丁,颜祺刚揉着腰站起身,又望见斜前方有好多灰菜。
灰菜加点面粉拌匀,上锅蒸熟以后蘸蒜泥,别提多香了,想着想着颜祺就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现在家里有一些苞米面,也有调料,都是好心的村里人赠的,他们都件件记在心里,日后等有了能力,一定会偿还报恩的。
想及此,颜祺步伐加快。
野菜常常是扎堆生长,眼前的灰菜正是如此。
颜祺基本没有再站起来过,挖完一丛,又瞥见一丛,除了灰菜,还有婆婆丁、荠菜和马齿菜。
他就这么蹲在地上一直朝前挪动,完全沉浸其中。
期间还在树上见到不少蘑菇,却因为不太认识,所以不敢采。
挪着挪着,他发现周围的树好像变少了,多了一些树桩,上面或多或少都长了些杂草或者蘑菇。
颜祺没有在意,他以为这里是村里人伐木的地方,要知道关外连房子都是木头建的,用木头的地方多了去,把一片林子砍秃也不是什么怪事。
捏了捏发胀的小腿肚,小哥儿继续来回打量眼前的一方林地,这次没发现野菜,取而代之的是几朵挺漂亮的小野花。
他心生喜意,倾身去摘,正在此时,一道灰影突然从眼前窜了过去!
还没等颜祺反应过来,另一道巨大的黑影也紧随而至,差点把他给撞倒。
他慌乱间坐在了地上,紧紧抓住手里挖野菜用的小锄头,冷汗冒了满身。
任谁遇见这种情形,都会以为刚刚看到的是林中野兽,哪知转眼之间,颜祺就听到那只“野兽”发出了汪汪狗叫。
等等……
狗叫?
颜祺惊魂未定地爬起来,锄头尚未松开,就已眼睁睁瞧见先前风一般掠过去的大狗,叼着一只野兔原路返回。
路过他的时候,大狗也有些疑惑地停了停,歪头看他一眼。
“是你?”
僻静的山林中,一时间竟有两人异口同声地开口。
区别是颜祺看向的是大狗,而霍凌看向的是小哥儿。
片刻后,双方总算都搞明白彼此在做什么。
霍凌蹲下来,帮颜祺收散落一地的野菜,惊讶之余还有佩服。
“你才来几天,就敢一个人进山?”
说到这里他微一停顿,扫了一眼周遭道:“而且还是来这种地方。”
“我想山脚下应该没什么事,这个季节,野兽很少下山的。”
颜祺更没想到会在这里再次遇见霍凌和他养的大狗,他不好意思地埋头捡菜,听到霍凌的后半句才茫然地抬起头,“这是什么地方?”
霍凌欲言又止,“你不知道?一路走来,没看到么?”
他更加佩服眼前的小哥儿了,以至于都有些不忍心说出真相。
颜祺皱起眉头,“我是一路挖着野菜过来的,没注意周围有什……”
他边说边朝四周看,在看清不远处的景象后,剩下没说出口的话直接噎在了嗓子眼里。
一阵后怕涌上心头。
“这……这里是……”
“是村里的乱坟岗。”
霍凌解释道:“大都是无主的坟,因为一些原因要葬在附近,但没有亲朋操办的。”
颜祺默默咽了下口水,只不过这次不是馋的,而是受了惊。
乱坟岗他是知道的,以前他老家附近的野地里就有,从小到大他都不怎么敢一个人往那边走。
他胆子是比别的小哥儿大一些,也只是不怕树林里常见的蛇虫,因此敢一个人进山。
而坟地这种鬼气森森的地方,不怕是不可能的。
“你这已经不是胆子大了,用我们这的话,就是虎了吧唧的。”
霍凌的惊讶转为无奈,他对山里熟悉,大概能推断出小哥儿的来时路,“你来的时候,没注意这边的树比较少么?都是早年间就伐光的。”
他想了想,又问道:“你这些野菜,是不是沿那边那条路采的?”
颜祺看向霍凌指的方向,点了点头。
见汉子神色未变,他心道不妙。
霍凌实话实说,“其实……算了,我就不细说了,免得你害怕,总之那条路上挖的野菜,最好还是丢掉。”
乱坟岗的范围不止眼前这一小片,还有一些更早的坟头,因为无人打理,土包早就被风雪削平,接着被杂草覆盖,坟地上生的东西没人敢吃。
他没明说,可颜祺哪里能想不到。
霍凌说得没错,这里挖的野菜不能要了,然而逃难路上,为了填饱肚子,什么没吃过,早就没这些讲究了。
面对这成堆的新鲜野菜,要他丢,他真的很舍不得。
霍凌见他犹犹豫豫,联想到对方的经历,也有了些猜测。
小哥儿辛苦上山一趟,走了歪路,白忙活一场,想想也是怪心酸的。
既都遇见了,今后又算是同村乡亲,合该帮一把,于是开口道:“吃坏肚子,后悔也晚了,还是丢掉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边野菜多,而且比这些好吃。”
大个儿在一旁寺着野兔,趴了半天,早就有点等急了。
这会儿见霍凌有离开的意思,飞快站起来。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颜祺没有和霍凌多客气。
“那就麻烦霍二哥了。”
家里等着野菜下锅,他总不能空手而归,继续凭着自己乱走一气,还指不定又走到什么奇怪的地方。
挑挑拣拣一番,他把后面采的野菜丢掉了一大半,只留了最早的一些用野草扎成捆的婆婆丁。
霍凌看小哥儿收拾得差不多,弯腰捡起半死不活的野兔,在前面带路,让大个儿走在小哥儿的身后。
担心小哥儿害怕,他解释道:“让它断后,更安全。”
“没事,我不怕的。”
颜祺认真回应。
他方才蹲了太久,站起来后有点头晕,腿也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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