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奇案录_许灵约【完结+番外】(52)

  “麻烦什么,我们都是一家人。”陈未绮说着走到伊丽莎白背后,轻轻搭上她的肩膀,伊丽莎白笑得温软,“这是鸽子汤,你慢慢喝,我们就先回去了。”

  周钦之沉了沉眼,语气透着冷意:“警察厅事多,归家时间不定,让妈不用惦念我,也不用送东西过来。”

  陈未绮听出他话中不悦,勉强笑笑,回了个好字便与伊丽莎白出了门。

  等两人离开,周钦之这才站起了身,他不是什么迟钝之人,也自然看出家中所有人都在撮合他与那位伊丽莎白小姐,而那位小姐最近有意无意的接近也让他颇为烦扰,因此周钦之才几日不回刻意避着。

  办案处中,几名警员围在一起八卦:“方才那两位女子是谁啊?”

  “穿旗袍的是警长大嫂,另一个怕不是警长的太太吧?真是漂亮有气质啊。”

  “不是太太,警长还未成婚啊。”

  “那就是未婚妻。”

  “对了,你们知道这是哪家的小姐吗?”

  “不知道嘞,不过看她容貌气质,定也是高门大户的名媛淑女。”

  阿檀坐在角落里,听着警员们八卦的话语,想起办公室里的美好一幕,也不禁在心里感叹他们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她压下眼底的落寞,耸耸肩膀,周钦之清冷的声音从前方传来:“何阿檀,进来一下。”

  阿檀抬头应答:“欸,来了。”

  衣服上有泥土,头上有枯叶,怕是刚才下山渡船时留下的,阿檀整理了几下,抬腿走向周钦之办公室。

  “警长。”

  周钦之双腿交叠,身体疏懒倚靠椅背:“你刚才找我什么事?”

  阿檀抓了抓下巴尖:“早上我去义庄问了我外公,他说吸引鱼的东西很可能一种叫醉鱼草的植物。”

  “醉鱼草。”

  “嗯,这种草全株皆有毒,毒性不大,能使鱼麻醉却不致死。”阿檀迷惘,“不过我还是没想通,兜这么大个圈子,到底有什么意图呢?”

  周钦之没言语,而是扔给阿檀两份花边小报,报纸头版头条便是近日发生的这两则新闻,标题起得抓人眼球。

  一则是:奇闻!生有闽商掷千金,死绕红鱼数万条,名妓小鱼仙,湖中化鱼仙!

  另一则:小儿痴傻,神殿撒尿,火神降罪,通体烧焦,不敬神灵终有报!

  阿檀看得单眉上提:“谣言本就传得快,再加上这些不严谨的花边小报,又是仙又是神的,市民大多迷信,又偏听偏信,都觉得是鬼神作怪了。”

  阿檀说着一顿,看向周钦之:“该不会这就是意图吧?”

  周钦之不置可否,他曲起手指,有一搭没一搭敲响桌面。

  “如果真如你所言,两起案子实则是同一起,两名死者,现实来看八竿子打不着,但前因后果又都与神鬼搭上了关系,我认为不是巧合,死者定不是随机选择。”

  阿檀轻喃,“一个深馆妓子,一个痴傻小儿,确实八竿子打不着,背后之人为何选择他们俩?”

  痴傻,妓子,里面藏了什么规律……火焚投湖、火与水,这其中门道可多,汉书有言,水火不相容,易经又说,水火能既济,到底有什么联系?

  阿檀陷入沉思。

  周钦之双臂环抱,也依据她的思路细究下去:“痴傻,坏的在脑子,妓子,卖的是身体……”

  “痴傻,脑子,妓子,身体。”阿檀闭上眼,思绪在激荡,许久之后,她睁开眼,“警长,如果要将这二者扯上关系,以我的猜测,背后之人,应该懂些道法。”

  周钦之锋利眉心上扬:“道法?”

  “嗯,痴傻,无非是脑坏心缺,五行之中,脑心都属火,用以火焚,而小鱼仙,女人,本就属阴属水,又是妓子,出卖身体,属淫邪,道法上来讲,那是阴中之阴,所以死后投湖?”

  周钦之眼瞳深眯,他自小接受新式教育,对这些传统术法知之甚少,因此完全没往这方面想过。

  周钦之抬抬手,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阿檀嘶了声:“警长,背后之人,可能是在完成某种仪式。”

  “你接触过这方面,觉得是什么仪式?”

  阿檀有心无力地摆摆头:“我是接触过,可我只是个半吊子啊,了解的只是皮毛,这道法复杂,正道之中,又被些心术不正之人演化了许多歪道出来,要是我师父在就好了,他兴许能看清其中弯绕,可惜眼下他还行踪不明。”

  “如果凶手是为完成某种仪式而杀人,仪式需要杀死几个人,小鱼仙是否为最后一位,通通都很难讲,如果不是——”

  周钦之站起身来,双手拍下桌面,响声沉闷撞击人心。

  “城中,可能又要有人死去了。”

  ……

  南正街上新开了家馆子,名唤雁回楼,开业前三日,酒楼于报纸刊登广告, 说是南正街上雁回楼!酒席堂菜皆有,名茶细点齐全,物美价廉不说,招待备至周全。

  广告刊出去,成效却不明显,开业第一天,来的宾客寥寥无几。

  为招徕食客提高名气,酒楼另辟蹊径,次日挂出招牌,令小厮门口敲锣打鼓,说酒楼开业,特办竞赛,连续五日,备好美酒佳肴,吃前称重,规定时间,谁增重最多,谁即获胜,胜者可得银元十枚,输者也仅需付少许菜钱即可。

  这法子果真管用,消息一经放出,雁回楼门庭若市,参赛的看热闹的,多得快要挤破酒楼门槛,更让人没想到的是,连续四日的胜者,竟都是同一个人。

  此人名叫黄金宝,生得那是一身横肉膀圆腰粗,一脸络腮胡,走起路来腰腹手肘肥肉耸动。

  据黄金宝所说,他是从小就爱吃,五岁能啃三个大馒头,十岁吃五大碗面条还不得饱,十五岁,一人就能吃头小猪,这些年家也吃穷了,老婆也吃跑了,但还是管不住这张嘴。

  不过这下可好,酒楼办比赛,吃东西不收钱就算了,还每天倒送他十块银元,走狗屎运了!

  连占四天便宜后,黄金宝又来了。

  看热闹的观众已经从围观到底谁是胜者,变成了黄金宝这张嘴的极限到底在哪里。

  眼看黄金宝面前大碗已经堆叠成山了,那张嘴吃得油光水亮,又放下一个空碗。

  小厮唱记:“黄金宝,第三十一碗。”

  话音刚落,只见他稍作休息,又端起一碗面条。

  底下纷纷惊呼:“娘的,他那个胃是个无底洞吧,到底能塞多少东西啊,怎么这么能吃?”

  “这他娘一顿就能赶上我十天的饭量,难怪能把家都吃穷咯!”

  “我是他堂客我也得跑,这一天到晚的为他烧饭都得累死。”

  “可不是吗?”

  旁边的同赛者早已经撑吐了,黄金宝却还吃得游刃有余,眼看时间临了,他喝掉最后一口汤,舔干净碗底,锣声响起,比赛结束,黄金宝又得银元十枚。

  他打了个饱嗝,擦去嘴上油渍,喜滋滋接过钱袋,在观众的恭贺声中走出门去。

  轰隆!

  惊雷声响,阴云翻涌,天光黑暗,一场瓢泼大雨肆虐而下。

  纸伞开花,行人匆忙归家,廊檐之下,小贩置担休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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