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脸,就看到了他这辈子做过的最胆裂魂飞的噩梦。
兰珍也好不到哪里去,苍白了一张脸,魂飞魄散地瞅住他,见了鬼一样。这么冷的天,他只穿了一件皮大衣,脖子上讲究地配一条同色系的羊毛围巾,在冬末早春的寒风中瑟缩着脖子,佝偻着肩。以前他也这样死要风度不要温度,不过那时候他自带一种中年男性的儒雅,略带沧桑的那种。可是现在,他的头发一多半都白了,脸上的皮都瘦松了,凄苦地往下垂坠。从背影看,简直成了个小老头。
几个月而已,他怎么变得这么厉害?她的心一阵锥痛。
先武很快发现了女友的异样,也发现了那个和女友互视的男人。他毕竟只见过先勇一面,用了一会儿,才认出是自家堂哥,不免有些震动。他在心里权衡了一下,并没有上前。这时候上前,大概不亚于一种示威。
三个人,六只眼在寒风中正僵着,忽然先勇身旁的老夫拿胳膊碰碰头:“嗳,小常,这都是些什么语?除了中文和英语以外。你认识不?哪个是法语?”他指指店内橱窗上,那里贴的一张画报似的白纸,上面用中韩法意等十几种语言写就了“感谢”。
先勇却傻了似的,定在那里。老夫得不到回应,又碰碰他,他竟趔趄了一下,被风扫过的枯叶一般。
兰珍本能地往前进了一步,要扶他的样子——隔了几个人。
还好,老夫及时扶了他一把:“哟,你没事吧?”
先勇忙摆摆手。
店里忽然出来两个客人,带出一阵熏肉的油香气,他只觉胃中一股浊气上涌,什么东西要冲口而出,咽都咽不回去。情急之下,最在乎公众形象的他,不得不狼狈地扶住路边的垃圾桶,一阵翻江倒海地吐。
先武和兰珍都是一惊。
兰珍的手本能地摸摸挎包,想上前给他递个纸巾,或是一杯水,或是随便什么,但是脚却像被钉住了一样。还好,老夫少妻,还有一个热心的路人及时拥上前去,替她做了这些。
“人这么多,我们买外带,路上吃?”先武小声提议。
“那我回车里等你。”她头皮冲着他。
“好。”他望她一眼,把车钥匙递给她。
她转过脸,往不远处的车走去。
先勇擦完嘴,漱完口,忍不住转过脸,却只捕捉到她已渐去渐远的背影,心如针挑刀挖一般。
他不知道,眼泪正在她的脸上不受控地肆虐。
和先武好了以后,她考虑过有那么一天,三人也许会在同一场合不期而遇。然而很快就一笑置之,因为这个几率几乎为零。他们两个虽是堂兄弟,但是并不亲,不然不会三十多年才见头一次,生活上不会有什么交集。而她,应该这辈子也不会和他再相见了。
或许有一天,她和先武在一起的消息会传回台北。但她对这个可能性,也很快释然——等两地的常家都知晓的那天,她和先武必定已经在一起很久了。她还没想那么远。毕竟,二十年的感情都生了变数,谁知道她和先武以后会怎样?她不悲观,也不过分乐观。
她本就是个矛盾的人,看着传统,可是家庭观念又不强,她没体会过一个正常的家庭会给人怎样不一样的感觉,对生儿育女的事也十分淡漠。这回更是抱定宗旨,珍惜当下,随心而行,不给人生留有遗憾——就像老杰克退休前劝她的那样,当然也要归功于陈飒一路的煽风点火。
退一万步讲,就算真有那么一天——她和先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到那时,先勇应该早已跨过这道坎了,甚至已经拥抱新生活了,或许到时他心头会有一些芥蒂,一些不甘,甚至愤怒,但也不过是心头一根刺,不至摧肝裂肺。
反正一切都不该是现在!不该是今天这样!
他怎么把自己折腾成了这样?
二十年,他不止是她的男友,还是她的亲人。祖母去世后的这许多年,他更是她六亲无靠后,心中唯一的亲人,是父亲,是手足。分手了,不联系了,他依旧她的亲人,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之一。
这样刹那的顿悟,让她的眼泪又汹涌起来。
先武的心里多少有些不得劲,在“外带”的小门脸里,买了六个三明治,要出门时,被那越南裔面孔的女人用法式英语喊了回去,原来他忘了付钱。
付钱出了门,他下意识地看了看“堂食”的店门口,还有那个垃圾桶,堂哥已经不见了,不知是进店了,还是离开了,路边只有昨日留下的满地残雪,正在冬末蒙城的阳光里一点一点化尽。他有点内疚,有些不忍,但这些远远抵不上兰珍在他心里的分量,何况他是在他们分手后才向兰珍发起的攻势,追上了他就不会轻易撒手。
这么一想,他便果决地往车走去,往兰珍走去。
他知道她心里也不得劲,但是看到她在副驾驶座上哭得不能自已,还是大吃一惊。他想抱抱她,但他没有,决定留点空间,让她自己去过心里那道坎。他只是干脆地发动车,迅速驶离此地,驶离她的过去,一分钟都没耽搁。
回来的一路,兰珍都有些郁郁寡欢、意兴阑珊的,只是到了一个公路休息站时,才主动问他:“我跟你换换吧?”
“你这样我敢给你开吗?”他半开玩笑道。
她不响了。
几小时后,他把车稳稳开进她羊粪池公寓的车库,然后帮她把酒精炉、烧烤盘等不常用的什物都搬进她位于地下二层的储藏室。说是储藏室,其实就是十来家住户共享的一个杂物间,一人一个大铁笼子,里头都是暂时用不上或舍不得扔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