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也不是什么牌面上的人物。就是单纯的坏。
上辈子害了他们俩的人,名叫陈国栋,可惜了这个名字,他和国之栋梁完全不沾边。
陈国栋的父亲是一个小县城的副县长,他喜欢的女孩是县妇联主任的女儿,叫于亚男。
越是小县城,操作空间越大,本来这俩人都不用下乡,于亚男是独生女,陈国栋已经有了工作。
但是于亚男和母亲赌气,她发现母亲和市里来的一位领导举止亲密,认为母亲行为不检点。其实于亚男的妈妈早就离婚了,现在孩子大了,人家正儿八经的想再找个伴,只是在正式确认之前没和女儿说,没想到被女儿看见了。这孩子也没听她解释,直接就炸了,说话还贼难听,弄得她在正在交往的对象面前特别尴尬。事后母女俩吵了一架,于亚男一气之下报名下乡了。
说白了,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她就是在用伤害自己的方式让母亲后悔。母女俩相依为命十几年,她对自己在母亲心里的地位一清二楚。她潜意识里就明白,她本人,就是能让母亲受伤的那把最锋利的尖刀。
但本质上,她其实没想真下乡,她以为她妈可以把她的名字给撤回来。
果然,知道她报名以后,于母又气又急,到处找关系,想把她的名字给撤下来。
但是,事情的进展非常不顺利。他们这个小县城,下乡这事是归革委会来管的。还真不给她这个妇联主任面子,刚上来的负责人还是个色胚,于母差点被他占了便宜。
当她为了女儿不下乡而努力的时候,作为于亚男的疯批舔狗竹马,陈国栋卖了工作,也跟着报名了。
甚至他还强烈要求革委会把下乡时间尽量提前。陈国栋极力促成下乡这件事,因为他觉得于亚男对他的态度有点不太明确,俩人在城里待着,关系进展缓慢,要是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两个人就会有相依为命的情谊,这关系就妥了。
而且,为了让于亚男能够专心依靠他,也气愤于母竟然惹了于亚男不高兴,临下乡之前,他还搞了个骚操作,在县委大院贴了大字报,说于母和人搞破鞋,而证据就是于亚男那天看见的那一幕。
亲生女儿都这么说了,你还能否认?再加上未能得逞的革委会领导推波助澜,于母还真就被剃了阴阳头。
而她的女儿,被局面吓破了胆,愣是一句话没帮她说。跟着陈国栋就下乡了。
到了乡下之后,她就把母亲给忘到了九霄云外,好像之前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于亚男长相随母,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她很享受陈国栋的舔狗行为,但是内心深处却并不想直接和他确立关系,直白点说,就是把他当成了备胎。
所以陈国栋的感觉没有错。于亚男的态度确实不明确。
但显然,陈国栋不是个心甘情愿的备胎。于亚男和谁接触的多,他就要收拾谁。下乡期间,被他害的还不止江宏一个人,还有另外一个来自京城的知青,俩人都因为长得好看,被于亚男多看了几眼,多聊了几句,示了几次好,就被陈国栋害了。
但是,因为这家伙下手干脆利落,平时一点表现也没有,直接下杀手,反倒是没有一点惹人怀疑。大家都觉得是这俩人不小心,失足落水的,后来生产队在水库那儿还立了警示牌。
也有机灵点的男知青,觉得于亚男有点邪门,死了的俩人都是她主动去示好的,结果没多久就出事了。
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他们选择远离于亚男保平安。
而就在于亚男在乡下和陈国栋纠纠缠缠的时候,她的母亲在城里不堪受辱,选择了自尽。后来她跟着陈国栋回城,才知道母亲已经没了,没有办法,她只能和陈国栋绑在一起,俩人纠缠了一辈子。
看完世界线的江图被恶心的够呛。和于亚男比起来,徐灿灿都显得不那么面目可憎了。还有那个陈国栋,这是什么品种的神经病啊!
江图决定就在城里解决他们,别让他俩下乡去祸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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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看到评论里有书友说稿酬的问题,他说那个时候没有稿酬,他是对的。动乱十年,基本上是零稿酬的十年。从66年开始,稿费制度被废除了。
甚至,在那期间,有人请示恢复稿费制度,但是领导批示:“50年不谈稿费。”
所以,关于稿费的问题,大家就当私设看吧。
动乱结束后,稿费制度就恢复了。
在废除稿费制度之前,稿费是非常非常可观的。
1956年,出版社支付给《叶圣陶童话选》3510元的稿酬,按照千字18元的标准,还要加上印数稿酬。那个时候普通职工的月收入才三四十元。很多文化人用稿酬在北京轻轻松松买下了四合院。
1958年7月,文化部颁布了第一个正式统一的稿酬规定,即《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草案)》,于同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试行。基本稿酬分为六级:著作稿每千字4元、6元、8元、10元、12元、15元;翻译稿:每千字3元、4元、5元、6元、8元、10元。
该标准试行两个多月后,北京和上海的一部分作者和出版社倡议不计报酬的共产主义式的劳动,建议降低稿酬标准。文化部根据上述建议于10月10日发出通报,将《暂行规定》的稿酬标准降低一半,著作稿的基本稿酬降为3~8元,翻译稿的基本稿酬降为2~5元,最高降幅多达50%。
第589章 重组家庭的小女儿(41)
于亚男的母亲没什么问题。
倒是陈家的问题比较大。
陈国栋的父亲就不是一个好人,滥用职权、损公肥私、诬告陷害之类的事情没少干,小县城乌烟瘴气,和陈父有很大的关系。小辫子一抓一大把。
江图也不吝啬笔墨,把陈父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条一条的列了出来,还附上了相关证据。这些加起来,够他吃好几粒花生米了。陈国栋年纪不大,做的恶也不少,他虽然是于亚男的舔狗,但丝毫不影响他欺辱别的小姑娘。
天生坏种!
江图把材料都整理好。当天夜里就瞬移了过去。她把整个县委大院及周边,还有县城的几处人口密集处,都贴满了陈父和陈国栋的大字报,陈国栋喜欢这种方式,她当然要满足。
然后,她去了陈家,让陈国栋陷入昏迷之后,打断了他的手和腿,以及第三条腿,绝对修不好的那种。等以后,他爹倒了,他残了,还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想了想,她把陈父的腿也打断了。还有陈妈,也不是什么好人,也一并享受断腿套餐,一家人就整整齐齐的在家里安心等着调查,好好接受群众的报复吧。
忙完了陈家的事,江图又去了一趟于家,把这些材料放在了于母的床头,顺便帮她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
至于接下来如何做决定,那就是于母自己的事了。江图不会干涉。这世上有的人不配当母亲,但也有的母亲,无条件的爱孩子,哪怕孩子伤害了她,她也愿意含泪原谅。这样的妈妈并不少见。她不知道于母是不是这样的。
她还去了另外一位受害者的家。那也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姑娘,被陈国栋糟蹋之后,自己跳了井,尸体被人发现的时候,身上受虐的痕迹尚且没有消失。
但是这个案子最终成了悬案,因为没有证据。
江图在关于陈国栋的大字报里只写了他是如何的嚣张跋扈,仗势欺人,无视法纪,打架斗殴,甚至把人打伤打残,一点儿也没有提到这位受害人。
这个社会对女性并不公平,甚至还充满恶意,受害者有罪论到处都是,总有人会满怀恶意的说“他为什么不找别人就找你”,这样的人,用“道德制高点”掩盖自己内心的丑陋和嫉妒,和施暴者一样令人不齿。
这个小姑娘受到了那样的伤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死后不该再被人品头论足。但是她的家人有权利知道真相。
据江图了解,这姑娘的家人一直没有放弃调查。哪怕被有些人指指点点,说他们家养出了一个不知检点的女孩,他们也毫不在意。他们坚信自家孩子的品行,坚信她是个受害者。这样的家人,值得拥有一个亲手报仇的机会。
江图还把这些材料送到了县委书记家里,以及所属市的市委领导、市武装部。
而且,江图完全不担心这些人接到了举报会不去调查。政治斗争错综复杂,哪怕是在一个普通的市、县,也在所难免,甚至斗得更加直白、更加厉害。
比如陈父,他属于革委会那一派,不但和县里的革委会交好,他的靠山也是市革委会主任,双方还有亲戚关系。
再比如,市革委会和市武装部是敌对关系。市委班子是站武装部这边的。
江图相信,她这些证据会成为武装部对付革委会的一个很好的突破口。陈父的很多行为,很多都和革委会有关系。只要他们斗起来,陈家就是第一批毁灭的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