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一辈子都住在这个小屋里,小屋已经和她的血肉融为一体了。
她将每个角落打扫得干干净净,房前屋后养了鸡鸭,也不见一丝异味。
于是父母不再提起这个话题,只是说要给外婆雇个保姆,外婆也不愿意,说:“我还没到不懂动弹的时候,还能照顾自已。”
外婆的身子很健康,上山砍柴,下河摸蚌,不在话下。
她的命不好,丈夫年轻时外出打仗,自那以后,便没有再回来。
外婆膝下没有子嗣,一个人守着屋子,也没有再嫁人。后来,她砍柴时听到了婴儿的哭声,是一名哭泣的女婴,抱着到处询问未果,她收养了她,宋知禾的母亲。
有了女儿,外婆的日子有了盼头。只是后来母亲出嫁,离开了南城,外婆又变得孤单起来。
怕外婆无人看顾,母亲每个月给了一笔钱给邻居大娘,让她代为照看。
邻居大娘也心善,丈夫早年去世了,孩子成了家,去了城里,没回来看过一次。乡下的钱财来源有限,她日子也过得拮据,有了这笔钱,能舒坦不少。
外婆看在眼里,终究没有再说什么。
宋知禾喝着热腾腾的米酒,外婆慈爱的目光看着她,和她聊起年轻时的趣事。
她看了一眼挂历,说道:“快过年了,你爸妈再过几天也要回来了吧。”不出意外,父母一般都是回家过年的。
宋知禾喝着甜丝丝的米酒,点了点头,明白了这是梦。
昏昏沉沉之时,宋知禾似乎看到外面的光影一闪而过,她听到了脚步声,皮鞋踏在地板上的声音,一声一声,清晰入耳。
第78章 分明是醉了
孟昱州刚从机场回来,为了赶时间,他乘坐的私人飞机。
到了落脚点,他看了一眼腕表,时间还早,距离十二点还有两个小时。
英国常年雨季,温度要比北城低上几度。孟昱州回来时穿着一套深蓝色的西装三件套,解开衬衫领口的扣子,抽出领带。
打开灯,他看到客厅沙发上侧躺的身影。
她肤白,露出的手臂明晃晃地暴露在孟昱州眼前。
半个多月没见,他强忍着不与她联系,将工作、私事填满他生活的空隙。
那些繁杂得如同缠绕的海藻的心绪,被他搁置在一旁,他的心如海面般平静下来。
他确实很忙,每天一睁眼就是处理各种各样的事务,只有在闲暇的时候,脑海里忽然浮现的,是宋知禾哭泣的面庞,眼睫上晶莹的眼泪,他尝过的。
看着助理给他安排的行程,他突然愣住了,时间那么快,已经到了五月。
这两天,他将所有的事务堆到了一起,没日没夜地工作,终于赶了回来。
他已经整整两日没有合眼了,大脑发出抗议,让他头重脚轻,神经绷得很紧,像是要随时崩断的琴弦。
他靠咖啡来提精神,现在大脑被神经刺激得很亢奋。
孟昱州走到女孩身前,轻轻地触碰她的手腕,温热的,没有着凉。
环顾四周,茶几上七零八落摆着易拉罐,还有吃剩的蛋糕,地毯散落着游戏纸牌。
简直可以用一片狼藉来形容,他的家可从来没有这么乱过。
空气不甚流通,乱七八糟的气味混在一起。他闻到了蛋糕的奶油,橙汁和可乐的饮料,还有幽微的果香混着酒精的气味。
宋知禾就是在这个时候睁开了眼睛的,大脑像是被塞了一团棉花,漂浮在云端。
她看到面前朦胧的一团人影,脑海里想着的,是刚才梦中在和父母过年时,她喝了一点米酒,母亲就这样看着她。
“宋知禾?”那人影靠近了,声音变得清晰,有些低沉,宋知禾混沌中想到之前不懂事爬树被抓包时,父亲的训斥。
“你喝酒了?”看到她脸上的潮红,他皱起眉。
“不醉人的。”她像是游弋于一片梦境中,艰难发声。
随着她的呼气,空气中的酒精变得浓郁起来,他知晓了酒的名称,梅子酒。
他被这气味吸引,缓缓靠近,她双眼朦胧,好似没有发觉。
鬼使神差将手指攀上她的脸颊,他看到她唇侧残留的一点酒渍,犹如清晨的露水。
他用手指一点,擦去了这一点酒渍。
两人的脸庞咫尺之间,万籁俱静之中,孟昱州听到她缓声呼吸,似乎还现在睡梦中。
他目光凝视着她两片粉色的嘴唇,上面沾染了梅子的气味。
宋知禾大脑中播放的片段,是外婆带她去采摘野果。山上有一种粉色的野果,水润润,汁液甜美。似有清风拂过,她张开眼,看到了粉红的颜色。
她的头微微靠前,嘴唇碰上了那一点红,触感是一点点的冰凉,分外柔软。野果已经熟透,只要轻轻一咬,里面的汁水就会流出。
宋知禾的动作追随本能,用牙齿轻轻啃食,咬着那一层薄薄的皮肉,再用力吮吸。
孟昱州尝到了梅子酒的味道,他怔住,感受宋知禾的唇舌在他嘴唇上作乱,全身的血液上涌,心跳加快,让他难以自拔。
“嘶”的一声,他吃痛,闻到了自已嘴唇上血液的气息。
宋知禾偏过头,舔了舔,拧眉呢喃:“不甜。”
或许果实还未成熟,她偏过头,沉沉睡去。
唇齿间依旧残留着香气,孟昱州舔了舔自已嘴唇的血液,微微的刺痛让他上瘾,心绪如同海浪般起伏,不再平静。
他抚摸着宋知禾的脸颊,深深注视着她熟睡时的模样。
良久,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物件,一串从拍卖会上拍到的红宝石手链,每一颗都完美无瑕,晶莹剔透,他将手链穿入她的手腕。
然后将她抱起,上了楼梯。
躺在柔软的床垫上,宋知禾翻了个身,继续睡去。
孟昱州出门后,先去冲了一个澡。他没回卧室,而是走到阳台,夜晚的风很凉,他独坐着。
他按下打火机,点燃了一支烟。
烟草味被吸入肺中,伴着冷风让他的翻腾的气血冷静下来。
脑海中回想着的,是过往的种种。
在他眼里,宋知禾就是一棵不起眼的禾苗,弱小,无助,一点风雨就能把她吹倒。
他将她从宋义远夫妇那儿接来,她已经蔫巴巴了,想着只给她一点阳光露水就好,能活着就行。
可是没有想到,这棵禾苗有了一点阳光雨露,焕发了光彩,生得耀眼极了,甚至发出的光芒也照亮着他的眼。
她在他的羽翼下丰满,一点点地占据着他的目光,他竟生出了不忍她高飞的心思。
如果……
孟昱州的眼眸停住了,思绪开始飘远,直到烟头烫到手指才回了神。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对方交代一连串的事情,最后问道:“……那个蛋糕……”
孟昱州将烟头掐灭,说道:“不用了,你自已带回去吃。”
—
宋知禾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已躺在舒适的床上。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她伸出手遮挡,看到了手腕上一串如同鸽血的红色,灼灼逼人。
困意顿时消了大半,能够送这种东西的,只有一人。
她快速地洗漱下楼,果然看到了客厅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她叫出声:“小叔叔,你回来了!”
孟昱州的目光挪过去,看到台阶上站着的少女,像是刚刚洗过澡,白色的上衣,黑色短裤堪堪到膝盖,头发半干,泛着潮意。
视线下移几寸,原本戴着的红宝石手链的手腕空荡荡的。
“小叔叔,那个手链是你送的?”宋知禾注意到他的目光,解释道,“我怕丢了,放起来了。”
宋知禾的母亲喜好各种宝石,宋知禾受到她的影响,也能看出那串手链价值不菲,她毕竟还是一个学生,戴着贵重的饰品终究是不太好。
“给你的生日礼物,”他不咸不淡道,“一串手链而已,丢了就重新买。”
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宋知禾还是没有选择把它戴上。
“小叔叔,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晚。”
宋知禾突然想到,昨晚大家离去时客厅里一片狼藉,他岂不是看到了?
而现在客厅里洁净如新,看来王姨有好好打扫过。
“你不知道?”孟昱州的话语打断了宋知禾的思绪。男人抬眸,目光一动不动若有实质落在她脸上。
宋知禾狐疑地抬起头,她应该知道吗?
“我昨晚太困了,就在沙发上睡着了,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宋知禾竭力回想昨晚的事情,却好似断了片,躺在沙发上后面的事情都不记得。
她打量着孟昱州的面色,却从中看不出一点情绪,于是移开目光。
顿了片刻,孟昱州嘴角勾出一丝很淡的笑。
什么困了,分明是醉了。
心里升腾起无名火,他极力压制住怒气,最终化作无奈:“去吃早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