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你是我四叔,我才亲自过来一趟啊,够他妈给你脸了。”
说完这句话,余斯宴手起刀落,中年男人的一截手指眨眼间就被砍了下来,鲜血汩汩地流淌一地。
“啊——!!”
男人凄厉的惨叫声顿时响彻整个包厢。
余斯宴仿佛没有听到一般,俊美的面容没有丝毫波动,甚至带着一丝笑意。
他理了理衬衫袖扣,慵懒矜贵地站起身,端起中年男人刚才为他倒的那杯酒。
手腕倾斜,酒液顺着杯口流淌出来,悉数浇在了中年男人断指的伤口上。
被烈酒一浇,伤口疼痛瞬间扩大了数十倍,中年男人的嚎叫声更加惨烈。
“既然只会乱发信息,四叔这手指还留着有什么用呢,你说是吧?”
中年男人已经疼得失声,大口喘着粗气,汗水模糊了视线,只能看到余斯宴唇角的笑意,犹如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他竟丝毫不理会他们的亲情羁绊,就这样谈笑间砍掉了他的手指!
余斯宴似乎想起什么,骨感冷白的指尖懊悔地点了点太阳穴,“你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给四叔敬酒。”
他拿过旁边的酒杯,重新倒了一杯酒,然后看了一眼陶默。
陶默心领神会,把地上那截断掉的手指捡起来,丢进酒杯里,红色鲜血在金黄的酒液里一丝一丝蔓延开来,有一种诡异妖冶的美。
余斯宴把这杯泡着断指的酒,放在中年男人面前,嘴角噙笑,“这可是我给四叔敬的酒,要全部喝完啊。”
中年男人惊恐地瞪大双眼,恐惧攀上心头一阵头皮发麻,喉咙像是拉动破败的风箱发出难听黯哑的声音,“你……你……”
“怎么?我说的话没听见吗?”
即便是在做这种事,他的姿态也是优雅矜贵得不像话。
不轻不重的声音,听在中年男人耳里,如同撒旦索命。
中年男人哆哆嗦嗦地抓起酒杯,眼睛一闭,全部灌了下去,自己的手指含在嘴里,血腥得令他作呕。
直到余斯宴和陶默离开包厢,中年男人才哇的一声,吐出那截断指,恶心反胃的胃液吐了一地。
疯子,余斯宴就是个疯子!
他就是个眼里只有姜予笙的疯狗!
惹谁都不能惹他!
-
从包厢出来,余斯宴闻到自己身上淡淡的血腥味,皱了皱眉,嫌弃得很。
说起来可能不信,他不喜欢血腥味。
一点也不喜欢。
“去顶楼的套房。”这家私人会所是余家的产业,余斯宴看了一眼陶默,让他去拿房卡。
他得洗个澡再回去,不能让恶臭的血腥味熏到他的笙笙。
第11章 笙笙好香啊
回到景园。
余斯宴低头嗅了嗅,再三确定自己身上没有半分血腥味,这才轻轻推门进入姜予笙的房间。
女孩仍然陷在深度睡眠中。
余斯宴没有像昨晚那样亲她、吻过她身上每一寸肌肤,而是动作很轻地在床边躺下,将姜予笙抱进了怀里。
好软。
好香。
余斯宴发出一声舒服的喟叹,额头埋在女孩颈窝蹭了蹭,像是一只向主人撒娇的大狗狗。
他就这么抱着她,不带有任何情欲,鼻尖萦绕着姜予笙身上淡淡的幽香,如同伊甸园里危险又迷人的玫瑰,勾得他甘愿沉沦。
但是,男性的身体构造很奇怪,总是不听大脑的指挥。
抱了没一会儿,余斯宴往下看了一眼。
操。
他不自觉地收紧手臂,将姜予笙更紧地抱在怀里,额头埋在女孩颈窝委屈地蹭了蹭。
宝宝,好难受啊。
怎么办。
-
清晨。
太阳光线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射进来,洒在床上熟睡的女孩身上。
阳光下的皮肤白皙通透,犹如半透明的玉石一般,细腻得没有一丝瑕疵。
似是阳光太过刺眼,姜予笙浅薄的眼皮下眼珠动了动,颤动着睫毛睁开了眼。
懵了一会儿反应过来,她又一觉睡到自然醒,抬手伸了个懒腰,姜予笙起床洗漱。
洗漱完换睡衣的时候,发现腿内侧的肌肤上有一块红痕。
咦?
怎么回事?
姜予笙伸手摸了摸,又按了按,有点麻,还有点疼。
这是睡觉压出来的吗?
她从小睡觉就不太老实,估计昨晚又不知不觉睡成了一个奇葩的姿势,导致压到了腿。
这时,扣扣的敲门声响了起来,男人清哑温润的声音从外面传来,“笙笙起床了吗?吃早饭了。”
是余斯宴来叫她吃早饭了。
他来的还挺巧,她刚洗漱好他就来了。
“起了,马上来!”姜予笙刚把睡衣脱掉,此刻身上还光着呢,慌忙穿上内衣,跑到衣帽间随手挑了一件裙子穿上,蹬蹬蹬跑过去给余斯宴开门。
大概因为跑得太快,摩擦到腿上的那块红痕,细嫩莹白的肌肤生出一丝疼意。
好像快被磨破皮了似的。
她刚打开门,余斯宴就注意到了她微微蹙起的眉心,不由低声问道:“怎么了?”
姜予笙觉得有点丢人,声音软软糯糯的,“没什么,就是昨晚睡觉不老实,压到腿了,压出了一块红痕,刚才走路蹭到了,有点疼。”
余斯宴闻言,意味深长地挑了下眉梢,垂眸看向她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