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佩珊面露歉意,“早知道今天这样,我不该把你拉出来的。对不起啊!”
丁蕴洁笑道:“见见也好,满足一下好奇心,她人呢?”
“在给她先生打电话呢!”
“你俩没吵起来?”
“吵什么,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反正她一会儿就走了。”许佩珊叹了口气,“你说……我是不是挺自私的?”
丁蕴洁立刻明白她意思了,说:“那我不是更自私,不想结婚,更不想生孩子。”
“可我毕竟还是生了,而且……算了,都到这份上了,说这些没意思。”
“本来就是!”
许佩珊看着她,“你要是不想再进去,我可以说你被老板叫回公司加班了。”
丁蕴洁一努嘴,“没事,我陪你坐着去,有始有终!”
* *
空调温度调太低了,丁蕴洁感到冷,拉起被子裹住自己。她仰面朝天,对着酒店天花板发呆。王瑾以成功女性的姿态出现,对她不可能一点触动没有,无可避免的,她把自己拥有的三十二年人生经历从头到尾捋了一遍。
她父母都是搞科研的,工作忙,没空管她,还很小的时候,她就被扔给爷爷奶奶带,两个老人也不怎么管她,十三岁前,她过得相当自由愉快。年岁渐长,偶尔也会迷茫,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过那念头往往一瞬而过,对她没多大影响。
小学升初中时,父母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把她接回身边,想按照他们的方式培养女儿,但为时已晚。
父母对她非常不满,她则认为两人既然那么多年没管过自己,现在也没资格再管自己。双方冲突剧烈,为了打击父母,她故意往歪道上走。
17 岁,正是紧张的备考时期,她和一个混混私定终身,父亲知道后,提刀追杀了那混混五条街,用母亲的话说:“一点不像个知识分子!”
母亲带她上医院堕胎,在手术室门口哭得仿佛她得了绝症。她品尝到人生的第一份疼痛,撕心裂肺,肝胆俱颤,之后,忽然像从一个长长的梦里醒来,躁动不安的女孩消失了。
高中最后一年,她潜心学习,把逃掉的功课一一补回来。努力之外,基因也起了不小的作用,她考上了不错的学校,还在父母资助下去德国留学两年。
留学尾声,她进一家德资公司做实习生,给国内来德的培训人员安排食宿。每批学员离开时,为了避免房东抱怨,她都得趴在厨房油腻腻的地板上用清洗剂和刷子做保洁,干得无怨无悔。
回国后,她进了那家做汽车配件的德资公司,几年间,从这个部门转到那个部门。她似乎天生对机械的东西有感觉,别人听半天没懂,她一下就明白了。
期间也谈过几次恋爱,均是平平淡淡,无疾而终。
第27章 岁那年,她遇见一位无所不能的师傅,德国人,四十多岁,半秃,有啤酒肚,矮墩墩的,门牙中间有条缝,大笑时,像有只展翅的金龟子随时可能从嘴里飞出来。可是很酷,不露声色地嘲讽,脑筋转得飞快,没什么麻烦能难倒他。她彻底被迷住了,觉得彼此是一类人。
她不在乎名分、婚姻之类的东西,只求能跟喜欢的人在一起,过一天算一天。
师傅的太太终于找上门来,是个越南女人,瘦骨嶙峋,面目苦楚,在早晨的工厂门口候她,当着许多员工的面抱住她大哭,用结结巴巴的中文喊:“孩子不能没有爸爸!”
师傅离开了中国,而她,尽管专业上越来越娴熟,却再难得到提升。
许佩珊问她:“为什么不走?”
“想过,就是懒,待在熟悉的环境里不愿动,反正我也不太在乎别人怎么想。”
后来还是走了,被许佩珊拉进现在的公司。
卫生间里传出冲水声,男人走出来,下身裹着浴巾,身材很棒,有恰到好处的肌肉,他比丁蕴洁小两岁,熬夜和纵欲还不能在他脸上落下痕迹。
他爬上床,涎着脸看丁蕴洁,“睡着了?”
她推开他,起身穿衣服,面无表情,“今天是最后一次,以后别再找我。”
男人双手抱住后脑勺,怡然靠在床头,“干吗这么严肃?”
“你都快结婚了!”
男人笑:“还不是因为你不肯嫁我,我家里天天月月地催,再不结婚我快被烦死了。”
丁蕴洁不理他,把牛仔短裤穿好,去门口找鞋。
“哎你说,要是咱俩结婚,能幸福吗?”
丁蕴洁抓起自己的包,扭身再次警告,“以后别给我打电话。”
在男人变脸之前,她已经拉开门走了。在她,这段关系就算结束了。
她是有点恼怒的,并非因为男人要娶别人,而是他瞒住消息,继续和自己约会,交往之初她就宣布过原则:不跟有主儿的人上床。今天如果不是他未婚妻突然打电话来,她仍然会被蒙在鼓里。
师傅离开后,她断断续续交过一些男友,都是彼此看着顺眼的,在一起也算愉快,缘尽了就分手。她觉得这模式挺适合自己。
她早已放弃做贤妻良母的想法。未尝不是好事,不必去面对婚姻中的各种问题,她觉得自己肯定应付不来。
凌晨四点,街道空荡荡的,她无数次在白天被堵在这条街上,而现在,她把车速拉到上限 100 码,报复性地疾驰而过。生活时不时会给人以魔幻之感。
开车让她逐渐从愠怒中脱身——不是坏事,又摆脱掉一个渣男。她运气差,总遇不对人,或者遇上了,对方却已非自由身。
她没忘记常昊泽拜托的事,此刻正行驶在前往上海浦东机场的路上,会比原计划早到两小时,不过没关系,她要先找家早餐店吃东西,她觉得饿了。余下的时间可以在咖啡馆消磨掉,这么多年,她别无所长,最在行的事就是独处了。
第2章 人间尤物
闻杰在西雅图塔科马机场登机后,断断续续打了好几个盹儿,他能感觉左手边的女孩频频扭头看自己,一副想搭讪又抛不开矜持的样子。
女孩的眼神让他想起很久以前,曾有人调侃他为“人间尤物”。年轻气盛时,他对这种评价极为反感,现在却无所谓了,如果再有人恶搞,他会冲对方大笑。
他没心情聊天,又不想显得无礼,只能闭目养神。直到此刻,他仍然吃不准答应姚奕回国是不是明智之举。
“你才 34 岁,不能再这样下去,还来得及从头开始——回来吧,帮你哥完成心愿。”
“可我什么都做不了。”“不试试怎么知道?”
“给自己一个机会吧,小杰。”
不清楚究竟是被姚奕的哪句话触动心弦,他居然脑子一热同意了,至今都觉得难以置信。仅仅一周前,他还沉浸在醉生梦死里,被人用整桶啤酒从头顶浇下去,是个洋妞,名字他已经忘了,只记得自己浑身湿透,和周围的观众一起傻乐。
三天后,他离开了那里,没跟任何人打招呼,手机也停了,那些临时认识的朋友不会再找到他,就像过去四年来他一贯的玩法。他喜欢这样,从一个渐趋熟悉的环境里突然消失,一次次向自己证明生活的荒谬性。
既然生活终归是荒谬的,那还有什么必要自寻烦恼?
闻杰打开遮阳板,刺目的晨光漫溢进来,他再次闭上眼睛。广播里说,飞机正在降落,马上就到上海了。
太多往事涌上心头,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准备好去见故友,他都八九年没回来过了。
“你这件衣服,”邻座女孩终于没忍住,抢在最后时刻与他搭话,“是范思哲的吗?”
闻杰朝她笑笑,“你认得出来?”
女孩脸红红的,“我前男友也有这么一件,和你的一模一样。”
闻杰凑近她,压低嗓门,“我这件,是七浦路上买的,冒牌货。”
女孩讶异,或者假装讶异地盯着他的衣服仔细研究,“可是看做工和面料,不像假的呀!”
“高级 A 货,人家也是下了血本的。”
“那,你这个帅哥应该是货真价实的吧?”
闻杰笑了。
还没下飞机,女孩已经把自己的底都交待给了闻杰,她叫罗佳,在上海一家美资企业做市场营销,刚从美国总部受训回来。
“你是上海人吗?”她问闻杰。
“不,新吴人。”
“那离上海很近的呀!”罗佳从 GUCCI 包里挖出手机,长发一甩,“咱们交换个微信号吧,我经常去新吴出差,有空找你玩!”
等行李时,闻杰拨了丁蕴洁的号码,两人先确定各自的位置,再约定碰头地点。讲完电话,闻杰看见罗佳在吃力地拖曳行李箱,对她那高瘦的身板而言,这箱子确实太大太沉了。
“我来帮你。”
“啊!谢谢!”罗佳笑得很开心,“你怎么走,有人接你吗?”
“有。”
“女朋友?”
“同事,同事。”
“那我先走啦!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