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半都是她在书里发生关系的对象。
容貌年轻的掌门笑道:“徒儿,你终于来了,路上可还顺利?”
华灯勉强回道:“多谢掌门……师父关心,我一切皆好。”
没错,这就是五年前游历路过,主动去华府收她为徒的第一号情缘。
那时他没有急着将华灯接走,而是送来一本功法。他对华家人意味深长地说:“先教她跟随功法自行修炼,等年满十八,且筑基成功之时再接来不迟。”
华灯还傻傻点头,感谢他为自己和家人创造更多相处时间。
如今方知,原来是她身为合欢圣体,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算真正觉醒:
一,年满十八;
二,筑基成功。
等这两点达成,她就可化作炉鼎,供门派众人采阴补阳,破除修炼瓶颈。
呸,狗男人。华灯冷眼相待。
一旁的师兄段译不知她心思,还以为她舟车劳顿,主动说道:“师妹许是累了吧,等领了弟子令牌,我就带你回房歇息。”
马上就是拜师仪式,华灯敷衍地谢了声,站着没动。
她在脑海里和系统拉锯:“我不喜欢这本小说,你给我换一个。”
“宿主,这个真的不行。”系统哭着说,“除非你再死一次,然后把身体让给别人,不然这个世界就要崩坏了。”
“那怎么办?我可以不拜师吗?”
“……好像也不行。”系统的声音越来越小,“如果拒绝走剧情的话,会导致宿主寿命缩减,直到暴毙而亡。”
华灯翻了个白眼。
“师妹?”见她久久不动,段译轻声呼唤,“该来拜师了。”
唉。
华灯只能暂时认命,接过拜师茶,硬着头皮屈膝拜师。
仪式完成,大家纷纷笑着祝贺,眼里各有情绪,藏都藏不住。
华灯挨个审视他们。
婴儿手臂大小的师父。
一夜八次不倒的师叔。
永远活跃于各种夹心里的师兄。
尚未入门拥有两根的师弟。
苍天啊,她真的要经历这些吗?
华灯惊得倒退两步,抓住旁边一位师姐的衣角。
只有这里才安全一点。
她转头,对师姐报以感激的眼神。
突然,脑子里蹦出一段原文。
【随袖烟向来嫉妒这位师妹,恨不得处处与她作对。然而日积月累,这嫉妒之中,又似乎暗生了某种别样的情绪……】
华灯攥住她衣角的手一松,表情变得惊悚起来。
怎么你也?!
拿到弟子令牌的一刻,华灯落荒而逃。
……
作为掌门亲传,华灯别的不说,待遇方面还是一等一的。
药清宗给她配置的房间典雅明净,可惜她习惯了华府奢靡富贵的风格,对这里实在提不起兴趣。
此刻她正左手小地图,右手原著,认真地研究着。系统给她的地图能标记每个人对她情感状态,喜爱度越高越偏红,反之则偏黄。
打眼一看,已经红了一片。
华灯瞬间头皮发麻,趴在桌子上生无可恋。
系统心怀愧疚,主动提出:“宿主你也别太难过了,我已经向穿书局提议,给你免费升级体质作为补偿,穿书局刚刚也同意了。”
闻言,华灯打起精神。要是能把体质升级成战斗型,那她就不用担心被人趁虚而入了。
一炷香后,系统擦了擦不存在汗水。
“恭喜宿主,你已经由千年不遇的合欢圣体,升级为万年不遇的合欢神·圣体!”
“…………”
华灯气笑了:“我谢谢你啊!”
大约五岁的时候,她就知晓自己体质特殊,容易招惹邪祟。然而现在看来,就算是邪祟也比这些豺狼虎豹强。
一想到书里满目生草的情节,她瞬间丧失斗志,瘫倒在椅子上双目无神。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忽然,似是想起什么,华灯一个鲤鱼打挺重新翻开小说。
还有希望,还有希望的。经过逐字逐句的检阅,有一个存在,似乎可以将她从无尽的口口中解脱。
这篇长达百万字的刘备小说里,所有人都对女主倾心,为她神魂颠倒,寻死觅活。
只有一个例外——剑修沈昼。
他无父无母,无门无派,是个断情绝欲的狠人。尽管着墨不多,但根据仅有的几个情节,华灯可以判断出他的性格底色。
路过时偶遇求助者,明明只是举手之劳,他却选择见死不救,证明其生性冷漠,毫无怜悯之心。
女主不慎中药与他夹道相逢,他抬脚就把女主踹进冰湖,号称“退烧降温”,还在事后收取了五十枚灵石的“治疗费”。
这表明他不通人情,看重金钱大于美色。鉴于女主能自动诱发男人欲望的合欢体质,还有极大可能存在那啥障碍。
出场的最后一个情节,是女主衣衫散乱的情况下坠落台阶,含羞带怯地摔向他怀里。
而他闪身拔剑,指着地上的女主说:“太慢了,你还不足以当我的对手。”
摔得一脸懵圈的女主:“?”
看看,看看,多么正直的青年。
足够冷血,足够坚定,足够太监——所有的品质加在一起,无疑是华灯最爱的模样。
“我找到我的理想型了,系统。”
华灯含泪感慨,果断收拾行李。
“我要去找他,雇他当我的保镖!”
第2章 沈昼救救
幽州地处东北,十二月正是寒风吹雪之时。
华灯千里迢迢赶到的时候,虽未下雪也没好到哪去。刀子似的冷风四面八方地刮过来,她麻木地吸了口气,裹着厚重的冬衣,手拥暖炉,随着人群前进。
庞大的建筑映入眼帘,石柱上竞技场三个字格外醒目。人群井然有序,挨个检票踏入其中,华灯排在前列,怏怏地掏出门票,思绪随风发散。
十五天前出发寻找沈昼之际,她绝没想到会落至如此下场。
本以为按照华家的财力,至多三天就能把沈昼揪出来。谁曾想他跟哆啦A梦一样,一会出现在青州,一会去到万里外的越州,比泥鳅还难抓。
昨天傍晚她收到消息,沈昼报名参加了幽州临山城的百人竞技大赛,立马派手下买好门票,连夜坐车赶来。
甚至为了加快速度,她把两匹马换成四匹马,中途好险没把马累死。
到了地方也来不及休息,连口水都没喝就急匆匆跑来排队,生怕又跟沈昼失之交臂。
万幸这一次她赶上了。比赛还得一会才开始,走进观众席找了个视野开阔的位置坐下,她视线不断逡巡,企图锁定沈昼的所在。
旁边的哥们和她打招呼:“你也来看百人竞技啊?那场面老血腥了,你行吗?”
华灯回头扫了他一眼,又把头转回去,随口说:“行不行等会就知道了。”
男子却在她这一眼中,仿佛看呆了般,情不自禁伸出手:“敢问美人尊姓大名……”
咔嚓。
伴随着骨骼扭曲的声音,男子捂着手腕发出惨叫,冷汗连连退避三舍。
华灯又好心地用治愈术帮他把骨头正位了。
她好歹是筑基期,只让他脱臼没弄骨折都是发善心。
男子终于明白自己是碰上了修真者,霎时静如鹌鹑,哪怕对方再美也不敢多投一个眼神。
一刻钟后,观众席的人差不多来齐了,参赛者们也陆续准备进场。
百人竞技,如同名字一般,每次有上百号人参赛。规则只有一个:站到最后,就是赢家。
胜者可得奖励一千灵石,就规模和凶残程度而言,着实算不得多。
结合上次在早市沈昼的表现,华灯觉得,他大概真的很缺钱。
巧了,她什么都没有,就是钱多。
整整一百名参赛者相继进场,华灯等了会,果然发现沈昼的身影。
他身量极高,称得上鹤立鸡群,脸上的青铜面具更是别具一格,想不注意到都难。
半月未见,他仍旧是那一身朴素的白衣,黑发以红绸束起,发尾垂至腰间,随着步伐轻轻摇曳。
从华灯的视角,能发现不少人都在偷偷打量他,大约是觉得他步履稳健,气度非凡,将他视作劲敌。
只是很快地,这些人的目光就纷纷转移。无他,实在是沈昼过于沉默,在一众满身煞气宛如凶兽的参赛者中内敛得格格不入。
无论旁人怎么挑衅,他始终不拔剑,不言语,待在角落冷眼旁观,不曾泄露一丝杀气。
这里说是竞技场,仿佛只要打倒对手就行,实际没多久就会变成生死搏斗。而一个没有杀意的人,是绝对活不到最后的。
须臾,一声令下,百人乱战开始,全场沸腾。
沈昼终于有了动作,他不疾不徐踏出一步,从角落来到战场边缘,两手垂落,重心后移,是个很放松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