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不敢停下来。
一个弯又一个弯,少女累的要命,汗水混合着眼泪流了又流。
就在这时,周招弟突然站定。
她狠狠地眨了眨眼睛,把眼眶里的泪水挤出去,晶莹剔透的重影慢慢聚拢,变成了一个站在灯光下的纤长少年。
“程向珩!”
周招弟的语气里满是惊喜,这个时候遇到程向珩,让她喜悦到几乎又要流泪。
她飞速跑到程向珩面前,巨大绝望之后的劫后余生,让周招弟暂时忘记了程向珩的恶劣,她站在他面前,眼泪又开始往下落:“太好了!我终于看到你了!”
少年挑了挑眉,伸出纤长的手指,在周招弟的脸颊上戳了戳,触碰到她的眼泪:“看到我这么惊喜吗?我还以为你生气呢。”
周招弟不明所以:“我为什么要生气?”
少年笑容恶毒:“你不知道吗?今天是我让学校的车提前走的,为的就是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为什么。”
“因为你私下里做了我不喜欢的事情,那我只好给你一点惩罚。”
第16章
那次踏青被抛弃的事情,给周招弟带来了很大的阴影,她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愿意离开程家,放了学就在家里待着,哪里也不去。
可她也不愿意在程向珩的房间里待着,于是就偷偷跑到佣人的住所,钻进妈妈的被窝里,嗅着独属于妈妈的味道,这个时候,周招弟的心会安静许多。
可这份幸福并不是时常都有,招弟的那个弟弟放学之后,就会回到房间里,看到招弟,他会用肥胖壮硕的身体砸向她。
可怜的招弟明明比弟弟大三岁,却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身体比弟弟要小很多,根本没有半分反抗之力。
她像个偷窃取别人幸福的小偷一样,垂头丧气的从妈妈的房间里离开。
这个时候,她除了能去程向珩的房间之外,根本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哪里能收留自己。
她不愿意回程向珩的房间,于是就选择在花园里待着。
花园里种着大片大片的玫瑰,这里的玫瑰和别的地方的玫瑰不一样,生长的异常繁茂,夏天四五点的时候,遮天蔽日的玫瑰就能将花园里的光色完全吞没,整个花园昏暗极了。
等到天色彻底暗下去,花园里伸手不见五指,空气里浮动着阴湿的幽香,无端让人觉得不祥。平日里佣人们不被允许进来,只有特殊的打理人员和这里的主人才能进来。
平安偷偷在这里待着,但不过待了不到一个小时,就被程向珩发现,他脸色阴沉的将她带了出去,并且惩罚她晚上不允许吃饭。
平安又哭了。
程向珩对此并不在意,他知道踏青的事给周招弟带来了伤害,但那又怎么样,谁让周招弟不听话,受到惩罚是很正常的事情。
注意到自己的小宠物失踪,是在某天的一个早晨,周招弟没有像往常一样为程向珩准备衣服。
程向珩烦躁的让人去找,脑子里来来回回的想着恶毒的主意,打算在找回来的周招弟身上一一实践。
程家家大势大,很快就找到了周招弟离开的方向,程向珩立刻坐上车,他要亲自去抓她。
程向珩在车上的时候,看着外面的景色一点一点从繁华到荒芜,车辆在泥巴路上溅起的泥点子被甩到了车窗上,乡野间不断传来牛羊叫声,空气里逐渐泛起若有似无的排泄物味道。
他心中的愤怒逐渐削弱,困惑慢慢浮上心头。
他拥有的太多了,不明白周招弟离家出走,执意要回到乡下去的行为到底意味着什么,在他看来,周招弟的爷爷奶奶对她不好,而且他们已经死了,她回去做什么?难道她还想让两个死的不能再死的生物复活?
而在程向珩透过车窗,看到周招弟小猫仔似的缩在已故亲人家墙角的时候,他突然恍然大悟,意识到周招弟回来的原因——在程家太痛苦了。
因为在程家太痛苦,所以哪怕她乡下的爷爷奶奶不给她饭吃,让她干很多活,像养一只田园猫似的养着她,她仍旧觉得乡下的家好。
周招弟已经十岁了,在她人生中,命运赠予的没有糖果,只有数不尽的苦难。在她眼里,在乡下的日子比程家好多了,尤其是程向珩,他比乡下的一切都可怕。
意识到这一点的程向珩更加困惑,他才十岁,又恰好是父母畸形教育下的产物,因此不太能理解周招弟这样做的出发点是什么。
毕竟一个十岁的智商低下的瘦弱丑陋少女,离开了程家,就等于死亡。
他明白这个道理,作为当事人的周招弟,更应该明白才对,可她还是跑了。
不过程向珩从父亲那里学到了一些御下的办法,知道打一棍子再给个甜枣的道理,于是他叫人将昏迷的周招弟带了回去。
周招弟再醒过来的时候,脑子一片昏沉。
她懵懵懂懂的看向落地窗外的天空,发了一会呆之后,后知后觉的低下头,看到自己身上盖的是传说中从意大利进口而来的高级蚕丝被,和她的破旧小被子不一样。
周招弟的被子是妈妈从奶奶家里拿的,里里外外已经烂的不能再烂,四个角的被罩都成流苏了。
身下的床软到要将她整个人吸进去,空气里传来的淡淡栀子花香安抚人心,周围昂贵奢华却处处显露着低调的装饰,让周招弟一下子清醒过来,她猛然意识到自己竟然睡在程向珩的床上!!!
周招弟几乎是连滚带爬的下床,仓皇失措的看着四周,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以为自己会直接死掉的,没想到睁开眼,又回到了程家这个魔窟。
就在这时,房间的门被人打开了。
程向珩拿着一份文件进来,见她清醒,脸上勾勒起一抹笑容:“醒啦?快来看看我给你的礼物。”
程向珩的脚下钻进来一只小狗,品种是小金毛。
没有人能抵抗小狗,如果能抵抗,那就两只。
周招弟脚一根狗毛都抵抗不了的人,见到小狗的瞬间,甚至忽略了程向珩的可恶,小金毛激动的摇着尾巴冲向周招弟。
她将小狗接了过来,抱在怀里。
小狗极为热情,疯狂舔着周招弟的下巴。
周招弟笑起来,高兴的抱着它在自己的窝里翻滚。
就在这时,程向珩将文件递给周招弟:“这是给你改名的文件,从今天起,你叫周平安。”
不叫什么周招弟,就叫周平安。
第17章
二十六岁的平安红着脸闭上眼睛,不愿意去看跪在她脚边的男人。
男人伏在她的腿上,像是在品尝世间最美味的东西一般,唇齿间发出细微的响声,水渍顺着平安的腿流下去,很快又被恋恋不舍的男人尽数舔去。
她强行将喘息声压下去,真是不应该答应他的。
从那天松口开始,程向珩跟个春天里的狗狗一样,时不时就摇尾乞怜的想和她来一次,每次要求她做出的姿势还都……十分变态。
她只要想拒绝,男人就会露出可怜的样子摇尾乞怜,甚至跪在她面前,非要当她的狗……
他那张脸实在是太好看,跪在她面前流泪的样子实在是让人根本拒绝不了,平安是个颜狗,根本受不了美人落泪的样子,下意识就松口,然后就被他吃了个爽。
她也挺爽的,但她感觉自己最近需要补补了。
等到彻底起床,已经是中午,程向珩难得没有去上班,两个人出去吃了一顿饭。
饭很好吃,平安吃的满足,程向珩吃的并不多,他一直在关注平安,一会儿递纸,一会夹菜,几乎将平安当做神明一样伺候。
平安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她这位男朋友太称职,而她这个女朋友做的就很不称职了。
“你不要太照顾我,自己也要好好吃饭。”平安的脸红红的。
程向珩的喉咙里发出笑声,那声音低沉,像是在平安的耳边响起来。
他说:“我看着你吃饭就会觉得很满足。”
平安一点都不认同这句话,她脱口而出:“不行,你有胃病,不按时吃饭会难受的。”
此话一出口,平安自己都有点怔愣,程向珩有胃病吗?
程向珩的脸色突然变得紧张起来,他握住她的手:“安安,你想起什么了吗?”
平安茫然的摇了摇头,除了那些糟糕的梦境之外,她并没有想起什么过去的事情。
程向珩几不可查的松了一口气,他捏了捏平安的脸,轻声说:“没关系宝贝,只要你能开开心心的,过去的事情想不起来也无所谓。”
平安原本有些忐忑的心,在程向珩的安抚之下,慢慢的化解了。
她握住程向珩的手,他的手很大,也很修长漂亮,平安握住他的手的时候,有一种暖烘的安心。
好像一个不安的灵魂被全心全意的包裹起来了。
程向珩凑近平安,他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是主人的小狗,主人心里如果不舒服,小狗给主人舔一舔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