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很舒服,在最极端的情绪到来的时候,平安好像有了一点安全感。
*
清晨,平安醒了过来,感觉身体累累的,精神又非常亢奋。
程向珩闭着眼睛。
平安的手放在他的头发上,一点一点的摸着,他的头发乌黑,带着点硬气,平安摸着摸着,她摸到了一道疤。
程向珩睁开了眼睛。
“你怎么头上有道疤呀。”平安很意外,扒开他头发仔细去看。
程向珩往后缩了缩,第一次避开了平安的手,声音有些落寞:“很吓人,不要吓到你。”
“不吓人,就是有点……”平安斟酌了一下措辞。
丑。
疤痕像是一条蜈蚣那样,在程向珩的头皮上蜿蜒曲折的爬行。程向珩原本应该是完美无瑕的玉,此时却有了瑕疵。
程向珩没有错过平安眼里的情绪,他笑了笑,温声说:“如果安安不喜欢的话,我就去做个手术把它去掉,好不好?”
平安摇了摇头:“不要不要,头上还是不要随便动手术了,我怕有事。”
程向珩笑了笑,脸上泛起满足。
平安再去上课的时候,发现老师换了一个。
来的是个年轻的女老师,看到平安,先上下打量了一下。
因为没有出门,平安身上穿的是看上去很寻常的小熊睡衣,女老师扫了一眼就知道了睡衣的牌子,再看她头上戴的发箍,都是极其贵的高奢品牌。
平安白白嫩嫩的,头发乌黑,皮肤雪白,外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个被千娇万宠的小姑娘。
只一眼,老师就知道这个女生被养的很贵,她惹不起。
第14章
大雨滂沱,十岁的少年站在简陋的车棚里,对面站着一群少男少女们。
他们想对周招弟动手,但被及时出现的程向珩制止了。
才十岁的程向珩用一种到极点的宽和,对众人介绍:“这是我的好朋友,她叫——”
少年觉得周招弟这三个字脏嘴,他随意打量周遭,直到看到对面店名的名字——平安粥铺。
“她叫平安,是我最好的朋友。”
这句话成功的让所有人仇视周招弟,他们本来就看不惯她仗着自己腿受伤,就肆意利用程向珩的善意的行为。
程向珩最近天天在家里照顾周招弟,都没有时间陪他们玩了!现在他更是偏心周招弟,大家不敢对程向珩有怨言,于是愤怒都冲向了周招弟的方向。
当然,他们不敢明面上做什么,程向珩都这么说了,他们只能暂且先忍耐下来。
待到程向珩不在的时候,他们会给周招弟这个心机女颜色看看。
天色越发的阴沉,乌云将天空的最后一丝亮色遮挡起来。
周招弟看不到一点希望。
她快被众人那满含嫉恨的眼神杀死了,她不明白程向珩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他明明清楚,他的善意会给她带来无尽的麻烦。
程向珩像是根本没有察觉到周招弟的难堪,他笑着和众人道别,然后带着周招弟上了车。
车子启动。
然后周招弟就被程向珩粗暴的推到车子的地上。
雨下的太大,程向珩当然不会给周招弟撑伞,他的司机也不会,所以刚才周招弟不可避免的淋了些雨。
少年感受到手中的濡湿感,有点厌恶,但看到周招弟那惨兮兮的样子,忍不住又勾起唇角:“平安,你知道为什么要给你改名字吗?因为我的玩具就应该刻上我的属性。你懂吗?只有我才能掌控你的生杀大权,你的未来。”
说着,他又笑起来,精致的小脸上充斥着阴森怪诞的凶狠:“对了,我还为你准备了一份礼物,真希望你快一点发现!”
少年笑的太得意了,在他眼里,平安和小猫小狗没什么区别,对她没有半分防备之心。因此也就没有注意到少女突然扑过来,一口咬到了他的脸上!
少年的喉咙里发出了一声闷哼,一股温热的液体从他的脸上流下去,落到胸前的白衬衫上。
少女尝到了血腥味却死不撒口,就像当年被抛弃在山上,即使踽踽独行,一个人恐惧到泪流满面,也不会停下来被黑暗吞噬。她倔强的往前走,就像是一头永不服输的野鹿。
司机看到了后面的惨状,赶紧停车下车,打开车门去拽周招弟的身体,将她狠狠地扔到马路上。
大雨倾盆而下,周招弟被淋的几乎睁不开眼睛,但她仍旧执着的看向程向珩,不出意外的看到他因为恼火而扭曲的脸。
她咧起嘴笑起来,牙齿里的鲜血从嘴里流出来,很快就被雨水吞没了。
少年用白手帕捂住脸,冷冷的从车上下来,眼底流露出浓重的阴冷。
“周平安,你的胆子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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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周招弟这只小奶猫也是会挠人的,才十岁的少年更加兴奋,他像了发现新玩具的新玩法一样,要求周招弟在他脸上的伤好之前,必须住在他房间的角落里照顾他。
周招弟不愿意,程向珩就用她妈在程家的工作来威胁她。
周招弟屈服了,不仅是因为程向珩的威胁,也因为她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的害怕。
但没有完全服。
第15章
十岁的周招弟因为咬了程向珩这个少爷,于是被迫转入了程向珩的学校,在这件事情上,她没有一点反抗的力量。
招弟的母亲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将招弟送到程向珩的手上,就像是脱手了一个烫手山芋,丝毫没有意识到即使程向珩才十岁,两个人也不应该睡到一个房间里去。
男女有别这个东西,招弟的母亲压根不在意,她都不在意招弟,更遑论那些原本应该教育给招弟的礼仪廉耻。
程向珩父母的教育就更可怕了,教育给他的只有掠夺与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礼义廉耻都是用来捆绑穷人的,越遵守社会规则的人,就越是穷人。
因此程向珩知道男女有别这个东西,但他不在乎,甚至不屑。
而在周招弟眼里,她认为是程向珩恬不知耻的动用权势,才让她的母亲含泪将她送到他手上。
因此,程向珩前脚刚让她为自己跑腿,后脚招弟就收了程向珩追求者的贿赂。
程向珩在书包里翻出一封粉红色情书的时候,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过来,阴恻恻的眼神落到了角落里的小老鼠身上。
小老鼠往深处藏了藏,假装已经睡着了。
程向珩眼珠子转了转,轻嗤了一声,没搭理她。
一连数天,大家相安无事。
学校里要组织踏青,贵族小学经常举办这种活动。
没有人和周招弟说踏青这个词的含义,需要准备什么,也没什么人搭理她。周招弟不知道要给自己准备食物,在她眼里,踏青就是上午在户外上课,中午还是要回学校餐厅吃饭的。
后来她发现中午不回去,大家已经开始陆陆续续拿出好东西野餐的时候,周招弟才意识到自己要饿肚子了。
大家看不上她这个穷酸的野丫头,招弟也不想去讨嫌,本来就在乡下野惯了,在村子里饿肚子也是常有的事,她一个人在山上疯跑了一天,也饿了一天的肚子。
等到傍晚,周招弟回到集合回家的地方,发现没有一个人。
她又累又饿,十分困惑,不明白明明已经到了老师说的集合时间,为什么集合的地方没有人。
也没有车子。
招弟在原地等了一个小时,又到处找车子找了一个小时。
待到残阳被黑夜吞噬,天色彻底昏暗下去,晚风缓缓吹起招弟的发尾,她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她好像被大家抛弃了。
又被抛弃了。
和浑身冰冷的身体不同的是滚烫的眼泪,周招弟脸上落下大颗大颗的眼泪,绝望再次充斥她的内心。
她无声的流泪,眼睛看向山下,她能看到山下的灯火辉煌,却看不清楚脚下的山路。
营养不良带来的问题有很多,夜盲算一个。
招弟在原地坐了一会儿,将眼泪擦干之后,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瞪大眼睛,从隐约能看到的山路上慢慢往下走。
小小的周招弟已经明白,在原地崩溃是没有用的,流泪也没有用,她不想探寻大家抛弃她的原因,因为那除了让自己陷入内耗之外,再也没有其它的用处了。
唯一要反省的,就是下次出门的时候,一定要随身携带一个小电筒。
晚上,山间的风将树林里的树枝吹的瑟瑟作响,偶尔草丛里传来不知名的窸窣之声,她心惊胆战,一声不吭的往前走。
不会有人来救她,就像周招弟这短暂的人生之中,从没有被人怜惜过,也没有被人疼爱过,所以何谈拯救呢。
小小的瘦弱周招弟背着一个大大的、放满书的书包往山下走,就连月光也吝啬的很,一点都不愿意为周招弟的前路照明。
她一步一步的走,腿像是灌满了铅,脚上也磨出血泡,疼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