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的是侦查学,班里全是男生,挺没劲儿的,连个说话的同性都没有,唯一的好处,就是每次狼人杀和户外徒步总能找到人,上次我们去神农架徒步,居然有俩男生说蚊子多,半路打了退堂鼓,也是让我目瞪口呆的,蚊子怕啥?蛇我都不怕。”
祝棉挺能聊的,宋戈几次提出要和祝棉换座位又都被她拒绝了,祝棉就和金瑶隔着宋戈一直说话,宋戈还想好好听听歌,可塞着耳机都能听到俩女孩的互夸。
“嘉姐,我就看着你挺亲切的,我爸妈生我生得晚,我出身的时候,头顶上那些堂哥表姐都上大学了,我都没个能说话的,可我和嘉姐你,就特别聊得来。”
“不过嘉姐你从来不发朋友圈啊,你不是把我屏蔽了吧。”
“行了,我走那条路,嘉姐你和你弟弟到了长沙记得找我,我当东道主,带你俩好吃好喝好玩。”
看着祝棉离开的背影,宋戈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不大喜欢说话,每当有这种主动又善谈的人出现在身边总是让他觉得手脚发麻。
宋戈伸了个懒腰,觉得浑身舒坦,这才是看着金瑶。
金瑶只低着头看手机,分明感觉到宋戈投射来的目光才立刻反手把手机插进兜里,扭头问宋戈:“客栈里的摄像头是不是有备份?”
宋戈心里咯噔一下,面上淡定:“没有啊,不是出发前当着你的面删掉了吗?这几天的都删掉了。”
金瑶继续追问:“最好是有,我要看一个东西,”她像是放弃了,声音怏怏的,“没有就算了。”
宋戈好奇了:“你要看什么?”说完还自顾自地摆手,“我没别的意思,我是想说,也许你想看的东西我知道呢?”
“鲲眼的影子。”金瑶用手比划了一下,“当时你突然开灯,那几道映在墙上的几道浅浅的影子我不记得是什么样子了,刚才辛承问我,那些影子是不是……。”金瑶的话点到为止,忽而不说了,只摇头,“算了,我也不记得了。”
【第三卷 ·鹿角】
第51章 飞廉殉国自杀,天帝感其忠诚,……
长沙还是热。
同样是五月,大理早晚都还能穿个皮夹克,长沙已经是穿个单层卫衣就冷暖皆宜了。
金瑶从大理带来的衣服不大合适,刚在长沙落脚就跑去最热闹的黄兴步行街买了好几套,又跟风排了半个小时的队买了杯茶颜悦色,糖油粑粑和小龙虾也专门去沿江最大的那家文和友吃的,十足的旅游打卡范儿,宋戈跟在她屁股后头提着扛着都快迷惑了,上车时说好是来办正事,下了车像极了一个刚逃出牢笼的饿死鬼。
“还是这纸醉金迷的日子好啊。”金瑶吃饱喝足,靠在湘江中路的石栏杆上吹着江风,她端着今天的第八杯奶茶,也是她今天尝试的第八个奶茶牌子,她嘴里嚼着珍珠果,吧唧吧唧地停都停不下来,回头看着坐在花坛边上捶腿的宋戈,笑着说,“走不动了?”
宋戈没回,只看了一眼时间:“十点半了,该回去了吧。”
金瑶定的酒店就在市中心,长沙地铁也方便,几站路就到了,要真不想坐地铁,打个出租也就十几块钱的事儿,宋戈有些耐不住了,拼了命地想回去。
“不着急。”金瑶摇头,“再等等,人家还没开门呢。”
都这个点了,该关门了吧,宋戈皱眉,他大学是在长沙读的,自然也晓得酒吧一条街,夜幕深沉时,留着小胡子长辫子的老板开始懒洋洋地开门营业,慢条斯理地用白抹布把摆在前面的酒具细细地擦一遍,就为了等那群活跃于凌晨一点到四点,不求实惠只求一醉的人间清醒人来买醉。
上学时梁霄带他去过,美其名曰蹦迪减肥,研究酒文化,可研究这么久,梁霄最爱的始终都是青岛啤酒加冰。
“你要去酒吧?”宋戈听了就怕,“那我不去。”
金瑶笑看着她:“酒吧有什么好的,如果你不怕,我带你去个更刺激的地方。”
***
这是姜多寿在这条街上开店的第三年,之前开在鬼街的老店撤了,换了个地方,重新搭了个棚子,打着典当典押的招牌,生意越来越不好做。
他的铺子不大,隔壁是当地内衣品牌专卖店,是个三通的门店,生意好的时候,至少得两个人同时看着,有时候人家要去吃个饭上个厕所什么的,就托了姜多寿帮忙搬个板凳在门口坐一会儿,一个老头,花白头发,坐内衣店门口,过往的人都不敢进,更别提来买东西,不过人家生意好,不差这几分钟的流水,更何况,姜多寿每帮她们看一次店门,她们多少会送点水果瓜子过来,一来一往,还能聊几句,姜多寿也就不寂寞了。
他这店铺,两扇玻璃门,左边的写着“多寿”,右边写着“典当”,推了玻璃门进来就是一张PVC板拼起来的柜台,看着简陋,不过后头那一排桃木色的柜子很是气派,占了一整面墙,分门别类地标着各种记号,这记号,只有姜多寿看得懂,这都是他吃饭的家伙事儿,一个都不能丢。
东南角摆着一张香案,民国时候,典当铺里头供的都是典当界的祖师爷马文渊,现如今不同了,五花八门各供各的,姜多寿有见过供着一根针的,说“针”同“真”,这叫“求真”,也有供着金元宝的,这金子算是典当界最爱收的三件东西之一,好辨真伪,易脱手转卖,所谓求什么来什么,无非就是求多来写金银玉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