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人们将饭菜一盘盘端上桌。等魏朝清入座了,沈秀才坐下。
魏朝清道:“不必拘谨。”
沈秀:“是,夫子。”她拿起筷子,正要动筷。
“可以先喝一点汤。”魏朝清提醒道,“饭前喝一点汤,能润润胃,若不想喝也不用勉强。”
“好。”沈秀从善如流,拿碗盛汤。
吃饭时,沈秀不着痕迹地瞟魏朝清。魏朝清吃相很是斯文,基本上不发出任何动静,用餐礼仪很好。
魏长生吃相同样很斯文。他的用餐礼仪大抵是魏朝清教出来的。她低头,继续吃。
魏朝清抬首,目光从她碗里滑过。沈秀似乎很爱吃土豆和鸡肉,她夹了许多次土豆与鸡肉。
饭毕漱口净手,沈秀拿帕子擦干水迹时,魏朝清道:“若为了身体好,可以先喝汤,而后吃素菜,最后吃荤菜。我只是提议一下,你想如何吃便如何吃。”
“多谢。”沈秀嗯了一声。她想,魏朝清真的是一个很养生的人。先喝汤,对胃好。荤菜不易消化,若先吃荤菜,后吃素菜,容易脂肪和蛋白质摄入过量。是以,最好是先吃素菜,最后吃荤菜。
但往往很多人都是先吃荤菜再吃素菜。毕竟荤菜是好菜,得先吃好菜。她爹娘便是这样吃的。她自己就很随便,有时先吃素菜,有时先吃荤菜,很是随意。
她没想改变自己的饮食习惯。不过好在,魏朝清只是向她提议,并未怎么要求她。
若真的要要求她,方才吃饭的时候他就会说的,但他等吃完饭了才说,并不是要对她做要求,这样就很尊重她。
她扬扬嘴角,收拾完毕,准备随他们出去,一同前往书阁。
在屋子里关了这些天,终于可以自由地走出来后,沈秀暗地里长舒出一口气。
一路前行,抵达书阁,沈秀抬首,仰视书阁牌匾:绿庭阁。
这牌匾的字,与魏朝清的字迹一模一样,字里行间透着高泊的风骨,应该是魏朝清自己提的。
书阁周围栽种有苍松翠竹,门窗也以绿色为主调,颇有绿庭之雅意,很是让人心旷神怡,赏心悦目。
一进屋,淡淡的书香、墨香以及檀香扑面而来,同样让人很是心旷神怡。
魏长生要习字,沈秀便在他旁侧,与他研墨。她捏着墨条,在砚台里加水轻轻研磨。
魏朝清另一边书案上看文书。他道:“沈秀,你可以坐下研磨。”
魏长生也连忙道:“姐姐你坐下吧!”
“不用的。”
“哎呀!”魏长生直接把椅子搬到她身后,“坐吧坐吧。”
沈秀便坐下。她凝神,静心研磨墨条。
魏朝清翻了两页文书,视线渐渐转移到侧对着他的沈秀身上。
她坐得端正,背脊单薄,拿着墨条的手指微有薄茧。手上的的薄茧是她从前做过的活计磨砺而来。
他已查清,她家以卖豆腐为生,她大抵做过许多活。思及此,他眉心微蹙。
沈秀研磨完墨条,便无事可做。她探头去瞧书架上的书。
魏朝清问:“想看书?”
“是。”
“想要看什么,自己去拿。”
“谢夫子。”沈秀起身,去书架边上。书阁很大,书架也很大,整整两排书架,上面堆满了书,似乎什么书都有。
触及一本游记,她拿出来。这本游记记载了著作者周游列国之事。
东陵中原王国,赫兰草原王国,楼兰西域王国,还有一些小国。她翻过楼兰的介绍页面。此楼兰,与她认知中的楼兰有些不同。
在她的认知里,楼兰是古丝绸之路上的一个西域小国,但这个世界的楼兰不一样。
这个世界的楼兰很强大,与东陵一样强大,东陵,楼兰,赫兰,在这个世界三足鼎立。
至于赫兰,这个草原王国,她在现代从未听说过,就像她从未听说过东陵一样,大抵都是作者杜撰出来的。不对,原小说里好像根本就没提过这些国家,只写了东陵。
或许是写了,但她没细看,所以没注意?她并未多想,只继续看书。
不知多久过去,福宝进了屋子。它原先是奔着魏朝清而来的,但发现沈秀之后,它转方向,来到她脚跟下。
她笑笑,去摸它毛茸茸的脑门。它胖胖的爪子一抬,直接跳到它膝盖上,趴下来,享受她的按摩。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魏长生将这一幕收入眼底,他瘪瘪嘴。他也想沈秀姐姐能这样温柔地抚摸他的脑袋。他盯着福宝,对福宝有些不满起来。
“长生,专心练字。”魏朝清提醒道。
“喔。”
待练完字,他将字帖交给魏朝清。
“舅舅,我已经练完字,我带姐姐去我们府里转转!”
“去吧。”
魏长生与沈秀离开后,魏朝清好一直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好半晌,他才重新开始看文书。
魏府不似公主府和国子监那样极尽奢华,魏府整体古朴雅致,处处透着山水之诗意,沈秀环顾怡然的四周,心情也跟着舒惬怡然起来。
“那里是水亭,姐姐,等有空了,我们一起去那里钓鱼。”说到这里,魏长生开心起来,“明日便是休沐日,我们明日可以一起钓鱼!”
沈秀莞尔,“好。”她望向水亭。
水亭精致,琉璃飞瓦,珠帘玉幕,庭下湖光粼粼,水荷相映。若在亭中钓鱼,定会十分惬意。
她转移开眼角时,与亭子边上打扫的侍从对视上。
侍从手里的扫把哐当落地。
他的反应激烈到让她生疑,“长生,这人不会是世子殿下那边的人吧,他看到我,肯定会通报给————”
说到这里,她哑声。因为她意识到,司马烨已经承诺魏朝清,要放过她,所以如今谁看到她,认出她,都不重要了。
魏长生闻言,瞪了一下呆滞中的侍从,“看什么?还不好好干活?”
侍从慌忙捡起扫帚,继续打扫。等沈秀和魏长生走开,他呼出一口气。
方才,他好似遇见了自己的梦中神女。他心脏怦怦跳,整个人恍惚起来。
次日晨间,魏长生兴冲冲来找沈秀,“姐姐,我们一同去前厅吃早食!”
沈秀跟随而去。今日魏朝清又做了反沙芋头。沈秀完全不客气,一个人几乎吃完了大半盘。开始她是有些不好意思的,魏朝清让她尽管吃,别拘着自己,她就放开吃了。
吃过饭,魏长生带着沈秀去水亭钓鱼。
即便是休沐日,魏朝清也没多少休息时间,他公务繁忙,忙到快要晌午时,他抽出时间,去东厨做了两道菜。
“姐姐!我方才听下人说,舅舅去厨房了!晌午可以吃到舅舅做的炉焙鸡和土豆炙鸭!”魏长生笑吟吟道。
鸡?土豆?沈秀口中不禁分泌出唾液来。她爱吃这两样食物。魏朝清手艺这般好,做的鸡和土豆必定极极美味。
“我舅舅做的炉焙鸡和土豆炙鸭很好吃的,姐姐肯定会喜欢!”
第31章
及至前厅, 一进门,浓郁的香味便争先恐后的扑进沈秀鼻子里。
桌面上菜肴丰盛,其中最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当中的炉焙鸡与土豆炙鸭。
烘焙鸡酱黄鲜润, 用蒜油和姜片炒过,然后用酒醋炖过,烹出来的鸡肉表皮干酥, 内里滑嫩,甘醇微酸, 极极开胃。
土豆炙鸭色泽红艳,土豆香软入味, 鸭肉细嫩鲜美, 尤其是那鸭皮,丰盈饱满,肥而不腻。
味蕾极致的满足让沈秀不禁眯起了双目, 她再一次不由地在心里感叹,以后魏朝清的妻子会很享口福。也不知哪位女娘能有幸做他妻子。
她咀嚼着微微出油的鸭皮, 去夹土豆炙鸭里的红椒圈。这红椒圈只是起装饰作用的装盘, 并不是用来吃的, 但她馋辣,便把红椒圈给吃了。
红椒圈也不是很辣, 只有一点辣意, 伴着米饭吃,爽快又不过于刺激喉舌,沈秀又去夹了吃。
“你喜欢吃辣椒?”魏朝清倏然道。
“喜欢。”
魏朝清沉吟, “锦州那边似乎喜甜?”
“是, 我们那块地方的人,爱食甜, 但我喜欢吃甜的,也喜欢吃辣的。”
“你爱吃什么菜?”
“都挺爱吃的。”
“不爱吃什么?”
沈秀不假思索,“折耳根,这个我真吃不了。”
“我也不爱吃折耳根,有腥味!真真难吃!”魏长生举起小胖手。
魏朝清笑了下,没说什么。
魏长生擦擦嘴,道:“姐姐,你要不要出去玩?我带你出去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