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婉的周目人生_莫向晚【完结】(403)

  宋婉没那么天真,她知道司马修也没有,只是他恐怕也只能容自己这几年,随着年龄一日日增大,他对继承人的需求也日益增多,总有不能忍的那一日,所以青夫人的出现,宋婉并不是很怪司马修。

  气过那一时之后,反而好似很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一定要说,大约是习惯了。

  在古代追求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仿佛是很傻的事情——再一次认知到这一点的宋婉有些灰心,她总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能够追求一点儿特别的,可事实总会告诉她,她在别人眼中,并没有那么特别,也就不会有特别的待遇。

  其实,古代也不是没有一心一意的男人,守着一个妻子过日子的男人并不是没有,可她,仿佛总也碰不到。

  “你还记得莲花郞吗?”

  宋婉合拢了小册子,放在匣子里,还有没有填完的空白,但她仿佛已经不在意了,这本来就不是为本周目“复仇”准备的,而是为了下一周目可以看笑话做得备课,若是能够用上,自然很好,用不上,也就用不上吧。

  多少人的“报复”也就是心中想想,她这里,至少还动笔写了写呐,此时心境,不复初衷,宋婉也没觉得自己弱了心气,倒觉得有几分淡看风云的宠辱不惊。

  “记得,一时莲花贵,满城羞煞郎。”

  春嬷嬷轻笑起来,莲花郞萧衍的风姿,谁能不记得呢?她以为宋婉是看了那本小册子,从而怀念“故人”,这才提起那时候的风云人物,她就跟着说起来了,“这位莲花郞好不潇洒,如今已经是云中道人了。”

  这样的人,有个什么风吹草动,便是满城风云,春嬷嬷自然也不会是孤陋寡闻的那个,早就听说了,只没有特意拿到宋婉面前说罢了。

  “是啊,云中道人,云中修道,好不潇洒。”

  宋婉怅然,若无她嫁他,他便是潇洒的云中道人,孤身一人,寻风访云,仿佛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可她嫁了他,他的身边就有了与她相似的丫鬟,像是要享齐人之福,他也就知道要考虑荣恩伯夫人所想,为家族而争。

  是她把他拖入凡尘之中,从此挣扎不得脱吗?还是说她成了那攻心一击,让他有了破绽,然后破绽只会越来越大,容纳更多?

  不仅是萧衍,还有小公爷秦骁,这位边关将军如今也还孤身一人,犹如独行猛兽,无需伴侣,至今不曾娶妻。

  “是因为我改变了他们,还是因为我‘污染’了他们?”

  宋婉喃喃,是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音量,而她只有疑问,没有答案。

  若还有下一周目,倒可验证一下,没有自己,司马修是否还会娶妻,抑或孤独终老。

  ————————

  晚安!

  第311章

  “人之初,性本善……”

  “这是说,在每一个人诞生的时候,都是善良的,所有的改变,都是后天造就的,生活的环境不同,家庭所给与的教育不同,以及社会观点的不同,造成了千百种思想……啊,这个有点儿太深了,总之,只要知道我们每一个人在最初都是善良的小天使就好了……唔,天使么,上天的使者,也是天上的小仙女!”

  隔墙传来的话音清脆悦耳,伴随着语气音,有的时候像是在撒娇一样,有一种娇柔之感,但那悦耳的声音却并没有任何撒娇的意思。

  一个翻身,上了墙头,墙外有一株高大的皂荚树,树叶伸展到墙内,连着那黄白色的小花,也在墙头上探头探脑。

  扑鼻的清香跃过墙头袭来,也让那些缭绕在花旁的蜜蜂成了此刻秦晓最大的阻碍。

  他稍稍向后仰了仰脑袋,躲开了一只乱飞的蜜蜂,眯着眼向墙外看去。

  墙下树荫处,一小片土地被稍稍平整过,翻出来的沙土被阳光晒得有几分发白,被小树棍划开,成了天然的书写用地。

  梳着双丫鬟的女童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孩子,正拿着小树棍在上面书写,“善”字对她来说还是太复杂了一些,以至于那字张牙舞爪,像是要跳出来的小怪兽似的。

  女童穿着的衣裳是普通的棉布,带着碎花的棉布经过了水洗有些泛白,尤其是领口袖口的地方,能够看到明显的磨损。

  袖子不长,露出半截小臂,麦色的小臂,似乎曾经受过阳光的偏爱,她好容易写好了一个“善”字,微微仰头,看向身边的一个姑娘,比起她的一身利落衣裳,在她身边的姑娘就穿得繁杂多了,上衣下裙,外头还有一层纱衣罩着,这还不算那用作装饰的各种配饰,珠光宝气便是在树荫下也熠熠生辉,有些刺眼。

  是谁家的姑娘,在这里跟小孩子玩耍?

  秦骁这样想着,可很快,他就留意到那未必就是姑娘,她的头发竟然是全都挽起来的,所以,是谁家夫人,这般年轻?

  那侧头看向女童的年轻夫人嘴角含笑,笑着夸奖:“芦花真聪明,我就知道,你肯定能学会,小仙女有什么学不会的呢?只要用心,就一定能做到。”

  年轻的夫人说话的声音还如同少女,却已经颇有几分母亲般的温柔了,芦花眼中的光是那样濡慕,像是真的很想要这样的一个母亲似的。

  芦花涨红了脸,为这样的夸赞,实在是太过夸奖了,“我、我不是什么小仙女。”

  普通军士家的女儿罢了,平日里也要帮着家中做各种杂物,因为年龄小,且轮不到挑水劈柴的活儿,但烧饭洗衣,她早早就会做了,常常暴露在阳光下的小臂不是因为家贫穿不起长袖的衣裳,而是因为这样干活最方便,伸手不会湿了袖子,也不容易划破袖口,还有,那粗糙的手……

  芦花捏着小木棍,被简单处理过的小木棍上面没有一根杂刺,甚至还有些光滑,比她日常接触的柴火可友善多了。

  她自卑地看向那完全不属于自己的雪白肌肤,以及那双曾经抓着她的手教过写字的纤纤玉手,与之相比,对方才更像是小仙女吧。

  “怎么不是小仙女了,每个女孩子都是小仙女。”

  温柔的声音理所当然地说着,似乎是看出了芦花在自卑什么,白皙的手指勾起了芦花的下巴,好像要调戏人似的仔细打量了一下芦花的脸,在对方躲避害羞的目光之中真诚夸赞:“我觉得芦花是很可爱的小仙女啊,以后还会是很强大的小仙女。芦花要相信自己,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年幼的芦花哪里禁得住这样的花言巧语,被哄得晕乎乎的,又学了两个字,就离开了。

  孩子学字的过程是无聊的,何况芦花又不是真的很聪明,在沙地上写字的时候不是缺了这一笔,就是缺了那一笔,还有字形都不够端正,结构不够紧凑的各种问题。

  一边纠正,一边夸奖,年轻的夫人不厌其烦地说了好多好听的话,最后才让人离开,还约好了下一次见面的时间地点。

  等她走了,半蹲着的年轻夫人才站起身来,似乎是这样的姿势保持久了,腿有些麻,她起身的时候往前倾了一下,被手疾眼快的丫鬟快速扶住,刚才那丫鬟一直站在墙边儿,这会儿快步过来,就有些不及时,差点儿没扶住,自己也带了几分后怕,脱口而出地埋怨:“夫人何必跟那小丫头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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