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多情女人的出现_猫的碎玻璃【完结】(4)

  尽管说着自己没有盘缠,风潇面上却毫无为难之色,语气轻巧,甚至带点笑意。

  秦时登时便知,这姑娘是在哄自己的。

  她连流云宗“地位不低”的人都能搭上线,怎会连路上的温饱都解决不了?想必是为了叫自己放心,降低拖累了她的负罪感,才找出这么蹩脚的理由来。

  心口热热的。

  流云宗确实是个大门派,自己这样全无人脉,万一真的去被晾在一边、虚度光阴,无法快速成长起来,岂不再无机会查清那些事?

  眼下只得先委屈这位善心的姑娘同行一段时日,待他日在流云宗站稳脚跟,定要百倍报答于她。

  秦时不再推辞,只一抱拳,深深向她行了一礼。

  直起身又问道:“不知姑娘该作何称呼?”

  “我叫风潇。”

  秦时又作一揖:“风姑娘。”

  风潇一噎。风姑娘她听说过的,冬天的风奶奶悄悄走了,春天的风姑娘就来了嘛。

  两人不再说话,把耳朵贴在墙壁上,静静地听外头的动静。果然过了不久,追兵的声音去而复返,而后重又远去。

  谨慎起见,两人一致决定多藏一阵再出去。

  风潇打量起周遭的环境。屋子小而陈旧,称得上破烂,一样器具也无,四角结满蛛网,显是荒废已久,仅作临时藏身之用。

  “这里有别人知道吗?”她问。

  “从前有,现在大概只有我知道了。”秦时闻言摇头,神色有些落寞。

  他低声道:“我是知道有这处地方,才寻了离这里最近的时候跑出来的。”

  既是钦犯,想必说的是在押解途中跑出来了。能看出他此时的心情有点脆弱,如果有人搭话,兴许会说点未来的秦时不会吐露的故事。

  然而他竟知道这样专用于躲藏的隐蔽地方,听那句“从前”的意思,又想必有些前尘往事,加上事关钦犯,想来不会是什么小事。

  好奇心害死猫,她不打算知道。因此风潇只是若无其事地点了点头,不再追问。

  不知过去了多久,狭小而安静的屋子里传出“咕噜”一声。

  有人肚子响了。

  秦时知道不是自己,那便只能是风姑娘了。声音有些不雅,场面有些尴尬,姑娘家的面皮薄些,要尽力作出什么都没听到的模样......

  “我饿了,”风潇却很坦然,低头看着肚子,怜爱地揉了揉,“他们走了有一段时间了,我们应该能出去了吧?”

  秦时暗骂自己小家子气了,慌忙应道:“我先出去看看。”

  “注意安全,”风潇适时地表示担忧,“快去快回。”

  不要让我饿太久。

  秦时回来得很快,摇了摇头表示已无危险,示意她跟着自己走。两人重又绕回那些迂回曲折的小巷,钻了许久,眼前终于豁然开朗,来到一条大路上。

  杂货铺的老板在门口招揽生意,布庄的伙计忙着卸下新到的绸缎,胡饼店的铁钳敲着炉边,铛铛作响。酒肆、茶寮、铁匠铺,各色招牌挤挤挨挨,叫卖声、讨价声不绝于耳。

  喧腾,有生气,风潇仰起头,深深吸了口气。

  秦时扭头看她,见她遥遥一指左手边不远处一家馄饨铺子。她微微朝那边扬起下巴,挑了挑眉。

  那铺子门口支着大锅,滚着奶白的骨汤,跑堂的手脚麻利地将一尾尾馄饨下锅,片刻便捞起,盛入撒了葱花虾皮的海碗里,香气飘出很远。

  风潇已抬脚朝那边走,秦时忙跟了过去,朝伙计吆喝:“两碗馄饨,都要大碗。”

  伙计很快端了两碗来。

  风潇吃得很慢,先舀起一个来,吹会儿气,待馄饨在汤匙里晾凉了些,才小口小口地咬开;秦时吃得很快,一口一个。

  秦时吃完时,风潇才吃到一半。

  他也没必要干坐着等,于是搁下勺子,起身道:“你先吃着,我去那边买点干粮好上路。”

  风潇点点头,看着他结了帐走向胡饼店,背对着这边,才放心地与来收拾碗筷的伙计搭话:“小兄弟叨扰,敢问哪边是西南?”

  那伙计爽快一指:“您算是问对人了,方向上我熟得很!”

  风潇配合地露出惊喜的神色:“果真?云雾山可是往那个方向去?”

  “错不了!顺着那边出了城,官道一直走便是。”伙计拍着胸脯保证。

  风潇放下心来,连声道了谢。三下五除二地把剩下半碗馄饨扒拉完,赶在秦时回来前起身走人,若无其事地迎向正拿着油纸包好的干粮往回走的秦时。

  “上路吧,”她站定在他面前,抬起手指向西南,“云雾山是在那个方向,现在知道了吧?”

  又叹了口气:“若不是遇上我,你可怎么找得到路呢?”

  秦时笑着挠挠头,心下感慨:还好遇到了热心又靠谱的风姑娘。

  风潇亦在心里庆幸:此时的秦时与书里描述的大相径庭,大约是刚走上逃亡与修行之路,身上还保留了少年人的清澈和愚蠢。

  方才那样四下无窗的小屋子里,谁能辨得出东西南北?她怎么会知道他指的是不是西南方?

  当然也是唬他的。

  风潇不单是为了赚中介费之故。流云宗是个好去处,因它几乎属于另一个世界。

  原书的世界观扑朔迷离,经不起推敲,风潇读时曾有一个本能的困惑:官府不管吗?

  男主齐衡的结局是登基为帝,有赖于他名正言顺的身世。齐衡是当今皇帝与最爱的女人的孩子,却因种种权力斗争的缘故而流落在外,故事的结局当然身世大白于天下,力压几位兄弟登上皇位。

  这就意味着这本书是有皇帝、有朝廷的。

  秦时身为钦犯被追捕,又意味着是有官兵、有衙门的。

  那为什么前期齐衡又是游历学艺、尽得各派真传,又是参与盟会、力压宗门天骄?

  这期间的持刀持枪、打打杀杀,官府不管吗?每座山头上宗派千百人,没人查户籍、收赋税吗?

  风潇没能在书里找到解释,于是悟了:男主要当出世入世的双皇帝,因此要写这仙侠与朝堂共存的不协调世界。

  感谢这不讲道理的爽文世界观。

  她这个从天而降的黑户,最安全的去处就是不受朝廷管辖的武林。

  何况路上还有个保镖。

  保镖很贴心,给她买好了帷帽。

  是带垂纱的宽檐帽,垂纱长至肩部,从头顶到脖子遮得严严实实。

  风潇接过来,很新奇地戴在头上,体验古代的时尚单品。

  刚一戴上便皱起眉头。

  外头的垂纱远不如她想象中薄和透,一戴上视线立刻模糊了五六成,路上的坑坑洼洼已看不出,台阶也变得不太清楚。

  难怪富贵人家的女孩出门要有丫鬟扶。

  帽子本身是由藤篾编的,顶着不轻,要不了多久应该就会脖子疼。

  此时还是夏天,被围住的额头一圈很快就出了汗,粘粘腻腻的。垂纱围住后几乎没了空气流通,里头的空间顿时闷热起来。

  风潇迅速摘下来,反手扣在了秦时头上。

  秦时对她并无防备,一个反应不及,帷帽已被戴在了头上。

  戴得歪歪扭扭,把他的发髻带乱,于是头发一边高一边低。洁白的柔纱披在扑满了灰尘的粗布衣服上,显得不伦不类。

  风潇不由得扑哧一笑。

  秦时慌忙要取下帷帽的动作一顿,变得缓慢起来。他猛然被垂纱遮挡住视线,周遭的景色一下子变得朦胧,只能看清站在面前的风潇。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风姑娘笑。

  遭遇凄惨的风姑娘、热心善良的风姑娘、成熟稳重的风姑娘……

  如今她这一笑,秦时才突然意识到,她还是个女孩,是看上去与自己同龄的姑娘。

  印象里风姑娘的面容和眼前模糊的五官轮廓重合起来,他记得她生得清丽,眉心有一颗小小的痣。

  那颗痣在笑起来的脸上会是什么样呢?秦时手上的动作又快了些,急于掀开垂纱,想把眼前这一幕看得清楚一点。

  他心里好像有一只跳跃的小鹿。

  然而抬着的手被风潇一压,秦时还未来得及细品这隔着一层衣服的触碰,便听她制止道:“别拿下来。”

  “你是钦犯,这张脸不知被画在多少地方被人悬赏呢。自己不遮着点,给我戴做什么?”

  秦时一怔。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只是……

  “我们蒙面都是拿一块黑布、戴一顶斗笠,哪有用这样女人用的东西作伪装的?”

  风潇摇摇头:“这就是你们的不周全了。照你那样,不还是有一双眼睛露在外头吗?哪比得上这帷帽,四面八方都遮盖严实了。”

  在外头行走江湖的,竟还没有女人为了不抛头露面所做的遮掩更多。她撇了撇嘴。

  秦时将信将疑地停住了手上的动作。

  “何况你的眼睛这样好看,我一眼就记住了,别人岂不也能认得出来?”风潇张口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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