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多情女人的出现_猫的碎玻璃【完结】(130)

  皇帝的声音陡然拔高:“却不想朕的宽容, 养出的竟是一条鸠占鹊巢、欲壑难填的毒蛇!”

  “来人!”他厉声喝道,“将这孽障给朕拖下去!”

  殿外侍卫应声而入。

  齐衡已近乎崩溃, 涕泪横流地挣扎:“父皇!我是您的孩子,您的亲生儿子——”

  “我是被冤枉的!那碗水有问题!是谢昭熠是皇后是风潇!是她们陷害我——”

  “堵上他的嘴!”皇帝厌恶地打断, “死到临头, 还敢胡乱攀诬!”

  侍卫毫不犹豫, 用破布死死塞住了齐衡的嘴。前不久才刚在另一场滴血认亲后、趾高气扬从这里走出的“四皇子”, 如今却像条死鱼一般被往外拖拽。

  “且慢。”直到到了殿门口, 皇帝的声音再次响起。

  齐衡心头燃起了最后一点希望,极力竖起耳朵去听。

  他听到父皇的声音里带着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玩味。

  “直接处死太便宜他了, 朕要让他好好享受享受。”

  他目光森冷、毫无温度, 盯着已浑身瘫软的齐衡:“传朕旨意, 废除其‘齐’姓, 贬为贱奴。你不配用她的姓。”

  “把他押入水牢最底层, 以精钢所制钩锁刺穿琵琶骨, 使其不得挣脱, 亦不得自戕。”

  “每日喂以馊水剩饭, 吊住性命即可。每逢初一、十五, 便拖出来鞭笞百下,每次都记得给他止血, 别叫他死了。”

  “朕要他至少再活十年。”

  见惯了风浪的高公公立在后头, 亦不由地指尖微凉。

  水牢底层阴暗潮湿,虫鼠横行。穿琵琶骨几乎废除了他任何反抗或逃跑的可能,每日馊水吊命, 便能清醒地承受这无休止的折磨。

  他会在肮脏的泥泞里一点点腐烂、发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大约才是真正的极刑。

  高公公有些惊恐地发现,即使已跟了皇帝二十多个年头,他还是没能完全知晓眼前这位君王有多狠毒的手段。

  他向来提倡仁德治国,在外也从来一副仁慈宽厚的模样。

  高公公遍体生寒。

  齐衡听到这判决,眼珠几乎要从眼眶中迸出,无奈嘴被堵住,只能从喉咙里发出不成调的呜咽声。

  在剧烈的挣扎中,终于还是被侍卫无情地拖了下去,只留下地上一道扭曲的拖痕。

  殿内恢复了寂静,只留下淡淡的血腥气,和玉碗碎片处的水渍。

  皇帝看向谢昭熠,目光变得复杂,有些怜爱,也有些愧疚,与当日认回齐衡时大差不差,只是更浓几分。

  还多掺杂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遗憾。

  “昭熠,如此处置,可解你心头之愤否?”

  谢昭熠垂首,掩去眸中所有神色。再抬起头时,除了眼中未干的泪光,已只剩下一片平静。

  “父皇英明,”她轻声道,“恶有恶报,天理昭昭。”

  ......

  尽管总忧心着宫里的事态,风潇却也明白,在这要紧的关头,她最不该显出半分异样。

  她与齐衡有关系,在皇帝那里是放在明面上的。

  与皇后虽有联络,却是皇帝亲自吩咐了皇后代他安抚自己,因此不算可疑。

  与谢昭熠的关系,却几乎都在暗地里。

  只要一切按照她的布置,一环扣着一环,此事就不会与她牵扯上,也就难以串起这一系列人物。

  这种时候,万万不可主动跳到皇帝视线里。

  风潇藏得很好,尽职尽责地把自己当成一无所知的局外人,成天为新开的铺子忙活。

  邢潜回了信,信是加急送的,说她愿意来,也得了宗门长老的首肯,此时已在路上了。

  外门弟子暂且放下修炼、回归俗世,是挺常见的事。除了程臻的不舍以外,邢潜没遭受太多阻拦。

  先加急把信送来,是“求风长老千万要为我留住这个位置,别心急地招了其他人”。

  风潇摇头失笑,正式把书肆之事提上了日程。

  她在京城探查许久,心中已大致有数。

  这里有书肆,也有茶馆。

  然而书肆都是买了就走,再不然就是租书还书,即使为了让顾客有地方翻阅选择,最多也不过会设几张桌椅。

  茶馆则是众多文人雅士喜欢的清净去处,在里头边品茶边会友、清谈,或是带着书籍、文章一道阅读品评,很是风雅。

  诗书与茶,很大程度上面向的都是同一类客群,两样都有自己的店,唯独没有功能集合的去处。

  创新创到最后,不就是把两个东西拼接起来吗?

  风潇给自己的新店起的名字很简单直白,就叫“书茶楼”。

  这是个之前不曾有过的东西,就得叫人一眼能看出来是干什么的,前期才好打出名声。

  有了厚实的家底,风潇这次选了座三层的小楼,即使放眼这个京城,也是规格极大的铺子。

  一楼设雅座和屏风隔间,点了店里任意一壶茶便能落座,又有金樽阁特供的茶点,样样小而精巧。

  二楼是满墙满架的书,通通是能选了带下去看的,只需走时没有破损地还回来。

  三楼主卖笔墨纸砚、折扇、印章一类雅物,各有些独特的设计,说不上有什么特殊的用处,只是别处买不到。

  茶卖得不便宜,比市价高出许多,然而这样一份茶位费,不单是能得一壶茶和一个落脚的地方,还能在喝茶的这段时间里免费翻阅二楼所有书籍。

  一次只能挑一本带下来,完好无损地归还了,便能换下一本。

  算起来茶是贵一些,这样看书却比一本一本买回家去要便宜许多,便显得很划算。

  何况在这样风雅的地方品茗读书,其间意趣又有不同。

  若是再富贵些的,可以多出一份钱买“书帖”,持有“书帖”的,便是店里的“书友”。既然都是“朋友”了,座位当然是能提前预留的,新书也能优先借阅。

  书茶楼定期举办的诗会、书画鉴赏会,亦或是邀请到的名士讲学,自然也会给“朋友”下个帖子,提前知会一声。

  穷酸些的文人,能用负担得起的价格在此处充充风雅;钱多得没处花的雅士,更能买到如金樽阁二楼一般尊贵的体验。

  买书可是花了她不少钱,风潇再是财大气粗,也不免一阵肉痛。

  因此定价时一点没留情——她是知道的,这些读书人可不缺钱!

  若说种种商人行径的缝隙里,唯一和政事稍稍沾了点关系的,便是她的证词被官府采纳,定下了秦时的杀人之罪。

  听闻秦时嚷嚷了许久,说是两人都是风潇所杀,他不过正巧路过。

  然而且不提证据全都指向了他,单是在逃钦犯这一个身份,便足以给他定罪。

  肉眼可见站在了封王府世子心尖上的未来世子妃,和本就难逃一死的钦犯,人该是谁杀的,没有人会判错。

  更何况秦时并不是普通的钦犯。

  他当日被押解上京,是为秦蕴那桩包庇藏匿前朝余孽的案子,身份既非主犯亦非从犯,而恰是此案中的“前朝余孽”四字。

  尽管会审时闹出了余止余越真假余大人之事,却也是在敲定此案之后。秦蕴供认不讳,秦时的身份翻无可翻。

  他在皇帝与众臣心里,早已是个死人,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越早越好。

  皇帝只恨不能尽早抓住他,把前朝的最后一丝血脉掐断,彻底葬送那所谓“大梁国运”。

  如今好不容易他自己送上门来,根本没有人会真的在乎那两人是谁杀的。

  前朝的余孽杀害了两个无辜的人,正说明其凶暴残忍、不宜为君。

  案子轻易有了结果。

  行刑那天日头很烈,午时三刻,太阳明晃晃地挂在头顶上,连冬日的天气都显得没那么冷了。

  刑场周围被黑压压的百姓围得水泄不通,都想一睹前朝最后一个皇室血脉的真容。

  人挤人,闷得叫人喘不过气。

  传闻中的秦时穿着一身肮脏的囚服,脖颈与手腕处有重重的枷锁,行动间露出底下还未结痂的伤口。

  他乱发覆面,让人看不清表情。

  听闻死得很干脆,场面有些血腥,风潇没有去看。

  她是一个亲眼目睹了他杀人的受害者,尽管比任何人都希望他被绳之以法,却留下了旁人所不能及的心理阴影,因此不敢去看行刑也很合理。

  当天,她安安静静地呆在家里,一下一下抚摸着丧彪油光锃亮的顺滑毛发。

  院子是新买的宅子里的,比原先那个大了两三倍。离金樽阁远了些,好在她如今也不需要每日都去了。

  何况有了更宽松的地方,便能养几个下人,做些洒扫、抬轿一类的活计。

  秦时当日潜进院子时,大约是怕丧彪吠叫暴露了他,于是随手给它闻了随身带着的蒙汗药。

  给人用的药,用在狗身上,份量也没轻没重的,丧彪过了很久才醒过来。

  若不是呼吸还在,风潇都要以为它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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