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烟令颐第一次杀人,她出身将门,年幼时母亲随军,她也曾随父亲去过战场,处置败军俘虏的时候,父亲曾领着她去看过。
父亲问她怕不怕,她说“不怕”,父亲就丢给她一把刀,让她自己去杀一个。
刀从人肉中抽出来的触感很凝涩,手臂因为太过用力而打抖,烟令颐抽出刀后、尸体滚落在地,她盯着那尸首,突然想起来父亲看她杀过俘虏时,失望的叹了口气。
她那时候不明白父亲为什么叹气。
她杀的那样利落,她做的那样好,任谁看了都会夸赞她将门虎女,父亲为什么会失望?
她不明白,但她不问,她揣在心里慢慢的思考,后来她才明白,父亲叹那一口气,就是因为她做的太好了。
“令颐。”父亲看着她,又要叹息:“你为什么是个女孩呢?”
这样的心性,这样的天赋,为什么就是个女孩呢?
烟令颐也问自己,你为什么是个女孩呢?
烟令颐没有答案,没人能告诉她,她只能日复一日的往前走,直到现在。
现在,烟令颐不在乎了。
因为她发现,男人女人都各有用处,她当男人好,但当女人也很好。
此时的林中一片血腥,烟令颐手中的刀都砍卷刃了,她的肩膀与后背受了伤,行动也十分不便。
两个刺客对烟令颐来说是一场苦战,她受伤颇重,杀过两人之后,再上树扛人的手都微微发抖。
但她依旧没有忘记她今天的使命。
烟令颐将季横戈从树上带走,一路找了个安静地方将人放下,第一件事就是撕了季横戈的衣裳包扎伤口,第二件事就是脱了季横戈衣服。
不,不是脱,是切。
她连脱衣服的耐心都没有,凌厉的刀锋在她手中一转,便将季横戈身上的衣裳都切开一个缺口,露出其下的身子,卷刃的刀被她随意一扔,“嗡”的一声,刀尾轻颤着插入地面。
月光之下,季横戈静静地昏迷在原处,凌乱的衣裳勉强包着他单薄的胸膛,其上樱粉于暗夜中突现。
烟令颐看着他,突然笑了。
那张温婉端正的面上还沾着血,两缕月光从林中缺处落下,落在她的面上,将她的笑浸出了几分明媚。
她看着躺在地上的季横戈,像是幼童看见了甜食,看了又看,摸了还摸,满意的不得了。
爹,女儿也没什么不好,男人在沙场上杀/人,她在后宫里上/人,无论是太后还是朝臣,都能握住大晋的命脉。
殊途同归罢了。
凌厉嗡震的刀,满身血痕的女人,与赤薄胸膛、任人摆弄的男人,在月光下、密林中,拼凑成了一副宁静的画面。
烟令颐伸手,带着硬硬薄茧的手掌粗鲁的在他身上捏揉。
季横戈被她放躺在林中的地面上。
衣衫被剥尽,微凉潮湿的林中空气飘散在他的身旁,坚硬凹凸的土地硌着他的脊背,远处的虫鸣鸟叫不绝于耳,但他已经没有力气去听了,因为他身上的手毫不留情的乱揉。她有些急,力道很重。
烟令颐不急不行啊!齐王本来就寿命无多,现在来了这么一场刺杀之后,就算是今日齐王不死在这里,日后齐王的看守也一定会变得十分严密,她再无机会了!
若是齐王就这么死了,她还能上哪儿去找男人!
强有力的手擦过肌理,带着催促的意味,见齐王没什么动静,烟令颐竟然奔着他的要害轻抽了两下,像是以前驯马时候,教训不听话的小马一样。
男人跟畜生都是一样的东西,不听话,给他两下就听了。
她抽的齐王后背一紧,整个人都绷起来了。
这个疯女人!
她越是粗糙蛮横,齐王反应越大,想象之中的排斥、恨意都没有,只有一阵莫名的恼羞,齐王心里在骂她,但身体却诚实的发抖。那一阵阵遍布全身的酥麻几乎要让他叫出声来,她抽打一下,他骨头里就窜过一瞬间的痒,像是迫不及待一般——他也是没被人抽过,骨头里也贱得慌。
烟令颐左右环视一圈,满意了。
还好,能用。
别看齐王缠绵病榻,但是关键时刻还真不含糊,能用的地方一直能用,怎么折腾都能用。
她身上的伤口只被布料草草包扎,连草药都没有,动起来就流血,但烟令颐依旧顽强的脱了衣裳、往季横戈身上骑。
追兵随时会来,不知道来的是刺客还是侍从,但不管是谁都是烟令颐的敌人,她的身份很有可能被戳穿,但烟令颐那股子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儿一上来,根本不去管其他。
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种山雨欲来的味道,烟令颐深吸一口气,慢慢的压上去。
今天就是死,她也得上过他再死。
她的血从包扎的衣裳中流下来,啪嗒啪嗒的打在季横戈的身上,红的血珠,白的肌理,红白交映之间,是季横戈那张俊美锋艳的脸。
很美的一张脸,哪怕是蹙眉都很好看。
这样一个好根儿,也不枉费她折腾这么久。
烟令颐对准季横戈的要害,满意的喟叹一声,缓缓下坐。
大晋江山,她来了。
第19章 她粗暴的不像是个女人/当三怎么了不被爱的……
季横戈第一次尝到这样的滋味儿。
他们两个被单独隔离到了一片小天地里, 外面的寻腥风血雨与阴谋诡计都与他们俩无关,他们沉溺,他们交融, 在这一刻,他们摒弃了所有, 只剩下彼此。
烟令颐是一片海, 而季横戈是海中的鱼。
人像是飘在海水中, 汹涌的浪花呼啸着卷到他的脸上,他身不由己的被席卷、被撕扯、被顶在浪尖上狂飙, 直到他的每一处都被吞没。
这是一片很坏的海, 它贪婪, 恨不得把他这一条命都榨干,它霸道,稍微有一点不满就要用海浪拍在他身上, 它强硬, 并不在乎他的闷哼与颤栗。
他忘记了一切,成为了大海的玩物,只能任凭海浪将他掀翻, 吞噬,也无力阻止细小的海水灌满他身体的每一处。
烟令颐察觉到了他的颤抖,她的下颌高高昂着、有力的双腿压着他, 急促的呼吸着、垂眸看他。
他人还闭着眼、没有醒来,但身体却随着她而发颤。
齐王其实长的很好看,原本率军征战时,披甲带刀威猛十分,赫赫战功叫人忽略了他这张脸,但现在, 他被剥了铠甲,割开了衣裳,露出一身皮肉时,才会让人惊觉,他竟是美的。
许久不见日头,他的身上都是雪白的,皮肉似乎都被养软了,其上沾了烟令颐的血,像是雪中腊梅。
人在梦中,也会有感觉吗?
烟令颐因失血过多,脑袋已经有些昏沉了,但还是咬着牙不肯停下,力道重而又重的落下,像是要凿穿季横戈的皮肉。
当烟令颐扒下那层贤良淑德的皇后皮、带着满身伤痕、杀气腾腾的骑上来、凶狠的驾驭她的战马冲锋的时候——实在是粗暴的不像是个女人。
但这种粗暴又使季横戈迷醉,他爱这种窒息到脑海泛空的感觉,人忘记一切,只剩下了身体的本能,贪欲被激到极致,想要更多,更多,更多,海面越发汹涌,狂风卷着乌云,似乎在酝酿一场暴风雨,两个人都暗暗紧绷,等着最后的潮浪,而就在要命时候,林中突然传来一阵阵呼唤。
乌枪与踏雪终于杀尽所有刺客,追寻痕迹,一路冲入林中,焦躁的寻找齐王。
呼唤声由远至近,脚步声似乎就响彻在千米内,烟令颐深吸一口气,猛地加快了速度。
料峭寒风裹着头顶上的树叶打在他们二人的身上,像是某种急迫的催促,烟令颐的喘息声越来越重,她一时力竭,又恼又气,抬手狠狠捏拽了一把季横戈的胸口。
怎么还没弄完?王八蛋!
躺在地上的季横戈被捏痛了,哪怕是在梦中,也跟着冒出了一声闷哼。
快一点!
“王爷——”乌枪在吼。
快一点!
“在这边!”踏雪发现了两具尸体。
快一点!
“这个方向!”乌枪看到了拖拽的痕迹。
快!
“王爷!”踏雪追过来。
快啊!
脚步声由远至近,已到近前,紧要关头,季横戈终于缴械投降。
紧绷的身体骤然放松,魂魄放弃抵抗,任凭自己被卷进海浪之中,但这海浪却并不是汹涌的、可怕的浪潮,而是近乎一种甜腻的蜜水。
这种蜜水包裹着他,将他的所有烦恼丝都抽离出去,他的躯壳里只剩下了无边无际的快乐,让他忘记了被太后背刺的愤怒,忘记了成为废人的屈辱,忘记了因战争而永刻心间的痛苦,这一刻的他,只有快乐。
这样美妙的滋味儿简直一次成/瘾,沾上了就忘不掉,让他难以割舍——原来,是这样的味道吗?若早知道是这样,他第一次就让她上来了。
嫦娥应悔偷灵药,红烛帐暖夜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