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驳的阳光下,灵均笑得有些傻气:“咱们可不就跟一个人似的。”
少年们一路从雪山上下来,托身为上山采药不幸迷路的大夫,救过奄奄一息仍不忘妻儿的农夫,救过垂死散尽家财的富户,救过没钱治病不想拖累儿女毅然赴死的老人……
只是救的人越多,灵均的心结越重。
人参一族的修炼方式最是与众不同,乃是入人界修功德。
取一根须救一善人为一功德,一万功德满,自然升仙。
很多次灵均对着自己的根想要下手,脑海里就浮现出那日被野兽抓伤的情形,那种撕裂般的痛和恐惧,从脑中一路蔓延开来,让他浑身冷汗津津,最终也一直没能下手。
正则抚着他的背安慰他:“没关系的,慢慢来。你如果有想救的人,就拿我救。”
下山一晃十几年过去,少年们辗转了很多个城池,在一个鸟雀稀少的清晨来到了怀荒镇。
镇子里有一个热情的厨娘。
少年们在这座军镇里短暂停留下来,也许是厨娘做的东西实在是太好吃,也许是喜欢听她一边干活一边絮絮叨叨讲自己那么争气的儿子。
那个男孩子他们也见过,聪明又懂事,每天下了学就会跑到银平酒楼里帮大娘干活,然后大娘就会竖起眉毛赶他快回去读书,这对母子几乎每天都要演一遍这样的场景,仿佛永远也不会腻烦。
那个男孩子还会喊他们哥哥。
日子就这么一模一样地一天天过下去。
直到那一天。
中秋之后的第二天。
镇东王府开了一场追月宴。
从暮色未合时开始,钱大娘就带着银平酒楼里的大家伙儿忙着准备晚上的宴席。琥珀色的草原上,袅袅炊烟盘旋而上。
达官贵族们穿着彩袍载歌载舞,姑娘们的长裙旋成一朵朵极艳的花,裙摆上的刺绣在篝火下流转着孔雀蓝与玛瑙红的浓重色彩。
正则和灵均就穿行在欢腾的人群和篝火之间,一遍遍给他们斟酒上菜。
偶尔隔着扭曲的火焰,他们能看到钱大娘的那个孩子头顶着一大盘烤羊灵巧游走的身影。
孩子也看见了他们,调皮地对他们眨眨眼,就接着送菜去了。他头顶焦香四溢的羊肉油脂滴落在炭火上,溅起一阵热闹的“噼啪”声响。
那天酒楼里实在是凑不够人手,孩子就趁着县学放假帮他们一起忙活。
后来,没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也许像王府里的下人说的,孩子笨手笨脚打翻了食盒,烫着了镇东王世子刚驯服的一匹野马。
也许只是某一位贵人喝醉了酒,有点儿不高兴。
谁知道呢,虽然孩子从小就在后厨里爬上趴下,从没打碎过一只盘子。
但是反正,贵人总是很精贵的。
总之,那一声尖叫之后,孩子只带回来一只焦黑的手。
是他每天在县学里写笔记、抄课文的右手。
没有人给她一个说法,人们只说,快把你的孩子带走,不要惊扰了贵人。
孩子的哭声这么大,万一吵闹到了贵人,令贵人蹙了下眉头可怎么办呢?
正则和灵均不懂得人间的规则,他们只是两只刚刚从深山中下来的乡巴佬,刚刚才听说自己还被叫做“山野货”。
山野货的规则总是很简单,就像当初那只野兽差点将灵均划死,他修成人形之后也没有专门去找那只野兽报复回来。
野兽就是会偶尔伤到人参的。就连有些最爱惜山野货的动物朋友有时也会踩坏他的叶子。
他们又不是同一个物种。
但是人,怎么也会和野兽一样呢?
钱大娘总是哭啊哭,镇东王府的人再也没来找过她。
不是因为心虚,是觉得晦气。
那些夜不能眠的晚上,灵均悄悄问正则:“难道当初那只野兽也会觉得我晦气吗?”
正则只是长久地看着尚未清醒的孩子和悲恸欲绝的钱大娘。
正则觉得过去的十几年里学到的东西都没有最近这几天多。
他刚刚才学会:“或许人类和人类之间,比野兽和人参的差别还要大。”
孩子醒过来,再也不笑了。
钱大娘还是每天哭啊哭。
酒楼掌柜常常来陪她。
她们曾经是掌柜和大厨的关系,后来当了十几年掌柜和大厨,就成了最好的朋友。
掌柜是一个哪里都很好的人,开店开得好,安慰人也很尽心。
她说钱佑,孩子这么聪明,不出仕也会有出息的,他拿着咱们这笔钱,将来做个营生,日子肯定也不会差。
她说钱佑,不然我的酒楼就给孩子吧,我也年纪大了,你要好好的,孩子将来还指望你呢。
她说钱佑,这些天姒墨姑娘还总是惦记你呢,你要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咱们去求求她吧。
她们实在是想了很多办法,连只是几面之缘的姒墨也想到了。
她们没有想到,那天随手捡的两个少年,其实就可以帮她们。
连濒死之人都可以续命三年,区区一只断臂重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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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念窈:有人能管管吗?还有王法吗?
第52章
但这并不是一个很好做出的决定。
更聪明一点的正则, 因为更加聪明,也只想过陪着钱大娘安安稳稳地走完这一世,以后如果有机会了,也许会回来看看那个孩子。
他确实学会了很多人类的道理。
而且学得很快。
可是他到处也找不到灵均的时候, 没有想过灵均当年被野兽划伤的是脑筋。
划断了九条, 只剩下一根筋。
灵均就站在钱大娘那间小小的厨房里, 拿着钱大娘最顺手的那把菜刀,刀锋凛冽着干燥秋日映照的寒光。
灵均说:“钱大娘哭得太多太多, 做出来的菜也变得又苦又咸, 我都吃不惯了。”
他说:“正则,我有自己想救的人了。”
那一天, 是八月十九日。
正则并不是被感动了。这个孩子确实不该救。
他们从前在山上救了人可以一走了之,再没有人能找到他们的踪迹。但是在怀荒镇里, 好多人都知道了那个孩子的事情,好多人都听到了大娘连绵不断的哭声,他们不能救这个孩子。
人类比他们从前认识得要更危险一些。
他们不能被发现身份。
但他那天抱臂靠在门板上,没有选择拦住灵均。
因为他们两只人参, 都有自己的修行要做。
他会积满一万功德升仙的, 到时候,那个怕疼的灵均怎么办呢?
灵均愿意跨过从前的心理障碍,这很好。
比被人类发现他们身份的风险稍微重要那么一点点。
孩子重新可以写字、可以读书、可以考取功名的那个晚上, 钱大娘对他们磕了三个响头。
正则想说:你们马上离开怀荒镇, 我们这就走了, 不能被人发现身份。
但是灵均说:“我们要马上离开怀荒镇,不能被人发现身份。”
正则低头看了看灵均因为疼痛微微颤抖的指尖,于是闭上嘴,没有反驳他。
他们开始和钱大娘一起收拾行李。
他们犯的第一个错, 是以为十天也算作“马上”。
八月二十二日,钱大娘第一次带着她的草罐去衙署找姒墨。
她决定要离开这个埋葬着杨野的地方了,她想问一问,杨野也和她一样,走了吗?
那这个草罐,是谁送给她的呢?
那一天,在衙署门口,来送舆图的梁为安摸着脑袋说:“姒墨姑娘吗?她昨天就出门了,好像捉到了什么野兽要去放生,你有急事吗?唔,可以等一等,月底的巴特耳大会之前她肯定会回来吧。”
正则想,那就等一等,他们备菜的时候听钱大娘絮絮叨叨讲过她那个殉国的丈夫的故事,他们愿意等一等,让钱大娘有一个真正的告别。只要孩子新长出来的右臂没有被人看见,再等十天也没什么关系。
反正也不见得这里刚巧就有捉妖的人。
这里刚巧就有捉妖的人。
刚巧就见到了孩子新生的右臂。
那一天,是八月二十五日,天气有些冷。
正则刚刚在集市上买了辆驴车。
他本意想走得越低调越好,所以连宅子都没有挂出去售卖,每天除了跟着钱佑去银平酒楼做些收尾的工作,就是在家默默收拾包袱皮。
但人与人的社会里,很难像戏本子写的那样,一夜之间一户人家就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
隔壁的王大娘为了钱佑的孩子,都已经杀了自己好几只老母鸡,天天拎着鸡翅膀上这儿蹭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