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父亲工作变动,把她和妈妈都接来连城,尽管记不清母亲的脸,可她柔顺的长发,温暖的怀抱,还有洗衣液香气的裙子,都在诉说着母爱和幸福。
后来她上学了,爸爸每天去工地之前会送她到学校,有时还会要求盛凝抱一下他再走。每年生日都是父母一起陪她度过的,爸爸会认真数好蜡烛的数量,再小心翼翼插到蛋糕上。
尽管她在读书上没有天赋,也靠着安稳生活专心学习,考上不错的大学,就在省会,父母去看她也方便。
她没有遇到晓楠,更不理解在校园里见到的名为“引娣”或者“耀楠”的女孩为什么不奋起反抗,她总是带着悲天悯人的义气,就像当年解救在学校巷口被围追堵截的男孩一样。
只是那次她谎称“警车来了”,然而没有警笛声响起,被几个混混头磕碰了几下,英勇负伤,回家后妈妈心疼地责怪她,盛凝也只是呵呵一笑,全然不改。
研究生毕业后她回到连城工作,单位不错,有个一批进来的男同事对她有意思,父母催婚催得紧,说就她一个女儿,看她结婚才真的放心,门当户对,她还没和男人多聊几句诗词歌赋和人生理想,就拿到红本,穿上白纱。
她说不清对丈夫到底是爱还是责任,只觉得搭伙过日子没什么好坏之分,然而婚后父母的言辞又变了,成了“看到你生孩子才真的解放”。
上学,毕业,结婚,生子。
再循环往复到她的孩子上学,毕业,结婚,生子……
是不是人活着只为了这几件大事操劳,管完大的再管小的。
互联网时代的风口来临,盛凝顶着催生压力和父母说想去北京闯一闯。
她能力不差的。
结果当然是反对,丈夫和同事领导,所有人都劝她先生育,将生活稳定下来再做自己的事。
她真傻,竟然相信了。
于是理由变成了“孩子哪里离得开妈”。
她只记得刻在小腹和大腿的妊娠纹,长斑的皮肤,和换不完的尿不湿,冲不完的奶粉。
她和丈夫原本两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工资,在一个小小婴儿面前显得捉襟见肘。
盛凝又说想去北京试试,男人却说她:“一个结婚宝妈,谁会雇你?”
又一次带着孩子去保育院打疫苗,回来的路上看见商场大楼的落地电子屏,正播放着清华学子取得国际IMC赛事的全球总决赛金牌,为首的队长是从连城一中出来的孩子,真是风光无两。
盛凝在路口等红灯,多留恋了几眼新闻,少年的俊朗容貌足够配得上镜头特写,笑容风光霁月,举着奖杯咧嘴笑。
走神间撞到路人,盛凝下意识道歉,却看见一张和刚刚电子屏上一模一样的脸。
不,甚至要更加好看一些。
不知为什么男人像是旧相识,没喊她名字,只喊了一声姐。
盛凝疑惑皱眉,攥紧孩子的小手。
对方说:“你没去北京,喜欢现在的生活吗?”
另一个声音像尖刺般插入太阳穴,办公桌对面的人说:“你想继续读书也可以,只要离开程煦。”
这是她想要的生活吗,她有和睦的家庭,优越的学历,平淡到甚至感受不出什么是爱什么是恨。
她终于想起来他是谁了。
他是程煦,被自己养大的弟弟。
一瞬间,全部覆灭,代替黑暗来临的是黎明破晓。
张凤水甚至不必来消息通知她。
因为各大新闻板块已经被程煦的照片占据,捷报传来,清华学子斩获国际IMC赛事总决赛冠军。
盛凝在静谧的房间里轻叹一声,她暗自发誓这是最后一通电话,无论听到什么大逆不道的话她都不后悔。
空号提示音划破表面的宁静。
从前不是哭着说没她不能活吗?怎么现在也抛下她了呢。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4章 龌龊 总是差一步
从那次婚宴, 程煦就觉得张凤水对自己太过热络。
盛凝不知道的是,那并不是他和张凤水的第一面,还被蒙在鼓里介绍她的弟弟。
那年高三, 程煦结束最后一次竞赛后, 被考场老师带到一间办公室,里面的人等候他已久。
以前,程蔓君有一个钱包,一直藏在自己柜子里,盛明康不知道。程煦的身世一直瞒着, 直到盛凝道破后,程蔓君才给他看了钱包夹层里的一张旧照片。
他和生父长得很像。
程蔓君让儿子好好记住这张脸,如果有一天这个抛妻弃子的男人哭着回来弥补他们,叫程煦一定要狠狠榨干他,多捞点钱回来。
十八岁的程煦背着重书包,穿着洗到发白的校服,仍是盖不住的少年气。
有时候真的不得不佩服血缘强大之处, 程煦也必须承认自己是继承了张凤水出色的样貌。
和聪明人交流有时很简单,有时却需要思考太多,程煦摸不清张凤水的思量,更不知道对方能不能看穿自己的心思。
那时他还很小, 没去过大城市, 只觉得往远处走一走就能闯出一片天来, 所以即使张凤水现在要带走他, 他也绝对不肯。
好在, 张凤水并未戳破窗户纸,他只说是某个教育基金的理事长,可以资助像程煦这样的优质竞赛选手去国外读书, 相当于一种助学贷款,毕业后只需要还学费就行。
家境普通又天资卓越的学生听到这种要求都会觉得是天上掉馅饼砸在自己头上了,张凤水只以为程煦在学习上颇有成绩的蠢蛋而已,却没想过一个从小被当成累赘长大的孩子多么会察言观色,洞察天机。
尽管十八岁的程煦对程蔓君的脸已经模糊,更不记得照片上男人不甚清晰的脸。
可过于相似的长相已经将一切事实都说清道明,两个人都像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张凤水在谈话里还告诉程煦另一件事,关于盛凝。
“你知道她从广州回连城那晚为什么没按时回来吗?”
盛凝的失约让程煦度过了最孤独寂寥的夜晚,他的病症从那时彻底爆发,再也无法收拾。
“因为她被江淮囚禁了。”
张凤水添油加醋,蒙太奇式的手法说了盛凝是怎样被江淮骗走关起来,他又是如何解救她的。
按理来说,张凤水算盛凝的救命恩人才对。
程煦垂着眼皮听完一切,看不出情绪变化,只说:“我知道了。”
当然,他对张凤水抛来的橄榄枝也没表现出心动,最后委婉拒绝说本科学业仍然想在国内完成。
他就这样上了清华。
同盛凝对这所学校的改观一样,程煦发现身边的同学里自己反倒成了少部分的一员。
优质资源只会流向优越家庭的孩子。
这句话像是一面照妖镜,显露出程煦从未体验过的自卑和痛苦。
他们的父母大多也出自名校,有着体面的工作,医生,教师或者体制内职员。
三分之一的学生拥有北京户口,从小接受的是精英教育,他们从不会为家庭必要开支发愁,在每个寒暑假,朋友圈是世界各地的定位和风景照。
有钱人是不会把财富挂在嘴边的,除了毫无素质的暴发户以外,只能从最新款手机,奢侈品衣物,还有谈吐的字里行间察觉出端倪。
程煦向来是一个敏感的人,只是从前在连城时大家都一个样,还有很多像陈勇一样的留守儿童,比他更惨,他还有姐,没出连城时他只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大学真的太广阔了,他总是觉得清华校园比整个连城还要大,太多天南海北的人来到这里,程煦终于感到迷茫。
姐姐的十八岁也是这样吗?
是不是也会觉得忧愁痛苦呢,会不会羡慕同学和睦优质的家庭,羡慕每月按时到账的生活费,和不必到处兼职就缴纳上的学费呢?
程煦明白痛苦的时差是六年。
而他永远追不上盛凝的脚步。
舍友和班里同学人都很好,热情友善,知道程煦不会多花钱娱乐,于是就放弃人均几百的餐厅,选择学校门口的烧烤排挡。
他们会一起讨论游戏活动要不要氪金,收藏四五位数的球鞋和叫不出名字的名牌表,数码、高达、钓具,每一样都是程煦接触不到的爱好。
最近的一次是在实验室,一个师兄搞坏了铂坩埚,那么贵的东西,一个两三千,程煦做实验时都小心翼翼的,生怕碰坏了这祖宗,报销流程麻烦得要命。结果那师兄大手一挥给实验室买了仨。
他认识的人好像都是这样,他忘不了这些人身上的意气风发,就像江淮,贵气逼人,即使江淮和他这么像,阶级却是一道天堑鸿沟,怎么也跨不过去。
原来成绩好也改变不了阶级。
穷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
就像程煦和他的同门,如果不是因为高考后在大学相见,恐怕他们一辈子都会是陌生人。大学是一座象牙塔,误让你以为其实“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实际上,毕业后他们就回到了各自阶层,而程煦则又投入庸碌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