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当年的事拆开了掰碎了大庭广众下全部说出来,盛凝仅剩的一些自尊全部被粉碎殆尽,这么多年自欺欺人洗脑自己的母爱啊亲情啊,全都成了流沙逝于掌心,盛凝终究是什么都没留下。
盛凝三观碾碎之时,程煦看着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关系破裂瓦解,他天真地想要劝和。
往前踏出一步,比起妈妈,他选择先一步牵起盛凝的衣摆,这一牵把盛凝的注意力引过去了。
盛凝油然而生了一股报复心,她没办法给程蔓君任何伤害,但对于程煦,女人唯一的儿子,她还可以将仇恨加之在程煦身上。
最后一抹夕阳被地平线压住,天边只剩无尽的蓝,没有一丝暖调,在樱花芳菲的春天程煦竟然只感觉到寒意。
在地下室被匆匆带过的恐惧乘以数百倍席卷而来,但现在没有更多的机会让他发烧晕倒,他必须眼睁睁看着盛凝冲到他面前,揪住T恤的领子,眼白布满血丝,有液体徘徊在眼眶里转动,他曾经想抠下来放在保险柜的眼珠子正含着厌恶的仇恨死死地盯着他。
紧接着眼神又不知廉耻地瞟到那两瓣软唇上,他们两个离这么近,程煦看着盛凝的唇下意识张了张口,他想把盛凝的嘴堵上,让她别说出不可挽回的话,用什么都可以,手掌,额头——
或者另一片唇。
他终究是没能忤逆姐姐,于是从漂亮鲜红的唇瓣中流出可以杀死程煦的话语:“你告诉她我的钱在哪对不对,那天只有我们两个在家。养不熟的野狗,你知道吗程煦,你根本不是爸爸的孩子。”
盛凝一股脑讲出来:“你小时候总问,为什么我们不是一个姓,因为你是程蔓君从外面带回来的野种,杂碎!”
说话的间隙,程蔓君要过来拉她,这种单方面毁约的行为是极其不道德的,程蔓君以为不论她们两个之间有什么恩怨,祸不及程煦,很显然对年仅十八岁的盛凝没有成年人天然的秩序性可言,她像一头闯入人情社会的小狼,谁触及了她的底线,她就会立刻触发自我防御机制,亮出刚换好的犬齿使劲全身力气将对方撕碎。
盛凝爆发出难以置信的力量,一只手就将程蔓君推倒在地,马上要到晚高峰,天空越来越蓝,蓝到几乎腐烂,最后就变成了黑色。
一家人……姑且这么称呼三个人,在居民楼下面撕打,女儿哭得满脸莹泪,叫嚣着“野种”、“还钱”之类的词语,儿子面色入土,似乎受了极度的惊吓,看起来魂都没了,难得一见的场面一定会吸引路人的目光,再过几天,甚至几个小时,这家五花八门的谣言就能传遍小区。
程蔓君羞愧到想撇下他们两个自己离开,全然忘了整件事都是因为自己动了那笔钱,她的人生经历又多添一笔——千万别碰穷人钱。
盛凝将一切能组织出来的恶毒话语都放在程煦和程蔓君身上,“你以为我多喜欢你,从小到大我都要带着你这么个没关系的拖油瓶,我讨厌死你了程煦!你就是一个不知道知恩图报的白眼狼!”
程煦就这么站着,双手垂在身体两侧,好像一具已经僵直的尸体,任由盛凝拽着他的衣服摇晃,发疯。
泪水就这么滚落下来。
如果平常程煦被盛凝冤枉,他大概会着急地辩解,拼命重复罪魁祸首不是自己,然后和盛凝打架,以宁死不认的态度证明自己的清白。
可是程煦现在意识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血缘在盛凝心里有着无法替代的位置。
十年的朝夕相处不能替代,在很多个夜晚乞求来的承诺也不能替代。
程煦不明白,为什么这条名为“血缘”的麻绳能牢牢缠绕在盛凝的手上,还有自己的脖子上,只要盛凝轻轻一用力,他就会窒息而死。
程煦曾经引以为傲的武器因为盛凝的几句话,摇身一变成为刺向喉咙的利刃,因为血缘产生爱的道理在他和姐姐之间彻底失效。
他们是因为爱而跨越了血缘?
不,如果盛凝无条件相信程煦没有将存折的事情告诉程蔓君,那样即使程煦知晓了自己的身份,他也会觉得他和盛凝之间是有爱的。
可当盛凝仅仅几分钟就认为程蔓君和程煦因为血缘而属于同一阵营时,程煦已经无法相信这份爱的存在了。
爱不会让他们成为家人,血缘也不会是盛凝甩掉程煦的束缚,本质上,程煦和盛凝现在完全可以算作陌生人。
失去姐姐是太过严重的后果,程煦简短的人生中从未考虑过如此痛苦的问题,他幻想过任何富有、贫穷的未来每一天都有盛凝,没有盛凝就没有未来了,没有盛凝,程煦存在的意义也同时消失。
他记事很早,以前盛凝总会和他偷偷抱怨,“你人生说出的第一句话是妈妈,可不是姐姐。”
程煦第一次听到盛凝的嘟囔觉得好笑,很像幼儿园小朋友和老师告状为什么自己午餐只有三颗荔枝别人有四颗一样,后来听得多了,程煦又想,一颗荔枝对于小朋友就是很重要很重要,盛凝对于程煦比一颗荔枝还要重要千百倍,他就哄她。
“姐姐姐姐姐姐~”程煦故意夹着声音喊她,甜腻腻的称呼让盛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程煦你恶心死了。”
他晃着盛凝胳膊:“不然你总埋怨我,我现在多叫你两声,把小时候欠你的都还上。”
程煦突然抽干了力气,他觉得腿软,膝盖重重磕向地面,疼痛却没有如想象般传来,他伸出双手慢慢环抱住盛凝,跪下的姿势让额头刚好贴上盛凝的小腹。
春天了,衣服很薄,两人的肌肤只隔着一层可怜的步料,他抱得很急,盛凝挣脱不开他,又感觉到衣服渐渐湿润,程煦就这样把脸埋在盛凝的腹部,眼泪化在盛凝的衬衣上,平日里最熟悉的香气萦绕在鼻尖,程煦却无论如何都抓不住最后一缕芳香的幽魂,好像现在他只要死皮赖脸抱住盛凝的腰,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一样。
血脉,子宫,孕育分娩,这些很重要吗,没有爱的血缘关系只是手铐,绳索。
盛凝很爱盛明康吗,盛明康活着的时候又在她身上付出过多少心血,他连盛凝那年是十四还是十五岁都不知道,但程煦能记得盛凝身上每一颗痣,记得她后腰的红色胎记,左边小臂一小片微微烫伤的痕迹……这些难道比不上逝者留下的几万块钱吗?
程煦埋在盛凝身体里,他想大吼出来,问盛凝:“是不是一定要有同样的DNA才能缠在一起,才是你爱我的前提?”
如果可以,就让他变成一滩烂肉好不好,夹杂着黏腻的血块和液体,给他一把刀,锋利无比,可以剖开盛凝白皙细嫩的腹部表皮,程煦就以寄生的方式填满她的身体,长出脐带,连接他和她,血液开始循环,于是程煦心脏迸发出和盛凝一模一样的液体,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最亲密无间。
如果是被姐姐生出来多好……
妄想,一切都只能是他的痴心妄想,他又该如何挽回盛凝,程煦那么聪明,现在却一点法子都没了。
他的声音好弱好哑,最后也只有无力的一句:“那天我什么都没看见。”
我只看见了你哭红的双眼。
姐姐,我不想独占你的眼睛了,你来占有我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
弟:已黑化
第21章 流星 那就一起共
盛凝几乎是抠挖开程煦的手指, 像甩开什么脏东西一样剥开他的怀抱。
后来是只见过一面的男人将程煦扶起来。
“老公!”程蔓君在男人身旁软声叫他。
程煦第一次见陈敬东是上个月,地点选在一家高档餐厅,菜谱上全是英文字母, 如果随便点一个菜, 有可能端上来的是穿燕尾服的外国人拉的一手小提琴曲。
程煦凭着小学学历的英语水平点了沙拉和一盘意面,程蔓君用胳膊肘碰碰程煦的肩膀。
“喊陈叔叔。”
程煦鲜少违背她的指令,垂眸抿唇一言不发。
“小孩内向吧。”陈敬东哼笑两声,在程煦这个不懂事的小崽子面前显得慈眉善目。
程煦借着吃面条打量起他,衬衫, 皮带,西服裤,躺在桌面上的车钥匙。
看样子有个很体面工作。
长得也挺好,浓眉大眼,男人就算不爱去美容院也躲不过钱能养人的道理,浑身都散发一股珠光宝气的味道,比起盛明康, 这个男人看起来确实和程蔓君更登对。
没想到事到如今,程蔓君真的能靠她的美貌还有软语找到个靠山。
只是本着陌生气息的抗拒,程煦绝对算不上喜欢陈敬东
陈敬东说话很干脆,有钱就是好, 干什么都不用犹豫, 程蔓君扭捏了好几个月才好意思问他能不能搬出来和他住, 陈敬东听完想了几秒, 眼睛都没眨就点头了。
“我郊区还有套别墅, 准备好就打电话来找我拿钥匙。”
程煦嚼黄瓜的嘴突然停了。
他妈似乎找了一个太过超出想象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