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像是深渊里的巨兽,张着嘴,发出“嗷呜嗷呜”的声响,似乎在邀请猎物入彀。
“好重的血腥味!”两人一马甫一踏入胡杨林,立刻就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
“等等。”苏红蓼翻身下马,找了跟趁手的木头,用火折子点着,握在手里。
在野外,烈焰比灯笼更能唬住野兽。
崔观澜依旧在马背上,警惕地看着四周,时不时摸了摸怀里的那袋犬尸粉。
“二哥,帕子带了吗?”苏红蓼也同时想到了犬尸粉的副作用,那可是敌我不明的。她掏出自己的帕子,在鼻尖下打个结,刚好把气孔遮住。
崔观澜看见苏红蓼的造型,在紧张的同时不由得觉得有一丝滑稽之感,嘴角轻轻弯了弯,从腰间摸出方帕,却是在脑后系结。 ,
苏红蓼见他都这种时候了,还注意仪容仪表,忍不住又拉拽了他的手,重新回归到他的身前跨坐,并微微扭过身来,一只手举着火把,一只手帮他把方帕调了个方向。
“犬尸粉有极严重的致幻致麻痹的功效,用绳结塞在鼻孔里才安全。”
崔观澜感受着她已经有些冰到冻人的手指拂过他的鼻尖,又认真理了理他的帕子角度。
怀里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少女,有些歉意地开口:“二哥,是我让你涉险。你不怪我?”
“我为什么要怪你?我和你,本就是一体。”
他们名义上,乃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崔家子弟”,即便她是继母寡居带来的,可明州城都知道她在崔府有排行,是崔家的四小姐。
“你不怕我们再也没办法回去?”
马蹄声渐渐慢了下来,前方的栗色马头打着沉重的鼻息,不肯再往前一步。
而身后,整齐的马蹄声依稀可闻。
苏红蓼手举火把,火光猎猎,映照出她璧月般的面颊,而木棒燃烧出,激起一蓬蓬火星碎屑,落入夜色里,仿佛星辰溅落。
“此身置于狼吻,却见天星倾落。”
“世间不过少了一个崔观澜,却多了一对携手赴死的爱侣。”
他说到爱侣的时候,语音减重,顺势低头吻了一下她的眉峰。
“我为何要怕?”
他喜欢的那个苏红蓼,是永远都会留有后手的聪慧女子,即便行为鲁莽,也有一腔热忱化险为夷。
他一直以为,喜欢她,就也得喜欢她去开疆拓路的模样。
大不了,自己兜底。
而今,他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唯一能托底的,只有运气了。
苏红蓼迅速在他唇间回吻了一下,“二哥,若我们此行不死,你可愿意……”
他用手指点住了她的唇,摇了摇头,不让她说话。
“你的话本里不是说,每当有人要陷于困境,立下重诺,此人定当无法活着回来。”
他们“兄妹”之间,何须有如此多的许诺?
一切都是水到渠成,姻缘尽好。
他不许她说出那些不吉利的话,他打算无论如何,拼尽全力,也要护她周全。
拢好她的衣领,崔观澜再度抚摸了一下胸口的犬尸粉,大喝了一句“驾——”
马儿终于被他近乎赴死的勇气所感染,终于动了起来。
他们沿着血腥气息,一路追了过去。
而身后的马蹄声,已经悉数可闻。
直到两人坐下的栗色骏马,终于又一次停歇了脚步,不安地在原地踏动蹄子。
借着月光,两人终于看清楚,在前方不远处,有七八只狼,正围着两具躺着的人,啃噬着。
而躺在雪地中的两人,穿着明州城的小太监衣袍,胸腔毫无起伏,显然已经是死去多时了!
崔观澜第一时间用手掩住了苏红蓼的眼睛。
可她是医生,大学里第一堂课就是解剖课,怎会畏惧尸体?
一定要说害怕,那也是这些狼群的散发出来的威压与尖牙,还有看见两人之后,又引颈高嚎的示警!
见苏红蓼跳下马,不闪不避,甚至用火把去主动撩拨那只嚎叫的头狼,崔观澜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在呼唤更多的狼!”崔观澜已经不想再等下去,高喊一声“屏息!”。
几乎是同一时刻,苏红蓼手里的犬尸粉,与他手中的粉末,同时散了出去。
而那头龇牙咧嘴,牙缝儿里还渗透着人血的头狼,四蹄腾空,也冲着两人扑了过来。
崔观澜一把将苏红蓼扑倒,肩膀处被那头狼的爪子尖锐的指甲划破,瞬间露出了夹袄中的棉絮。
而一抹血珠子,也顺着伤口滴落雪地之中。
“二哥!你没事吧?”
那头狼还欲乘胜追击,它身后的五六只耷拉着尾巴的灰狼也凑上前,呈多方围堵的架势,直接把苏红蓼和崔观澜两人围堵在了狼群之内。
苏红蓼拉着崔观澜躲避在了一处可以暂时容身的胡杨树之后,继续挥舞着手里的火把让狼群暂时不敢靠近。
“死不了。”
崔观澜吃痛捂着肩膀,其实他的袖中,还有一把弩箭。可是那弩箭的设计,是为了最后一击,而不是为了应付这些狼群。
他只能踉跄起身,咬着牙站在苏红蓼的身前,接过她手中的火把,用另一只手臂,继续做着方才她保护他的举动。
“你别动……”苏红蓼迅速撕下一截衣摆,帮崔观澜包扎受伤的部位。那犬尸粉,虽然是呼吸可闻就能中毒,可也会随着血液混入身体之中。
崔观澜的伤口又深又密,很难不保证方才撒尸粉的时候,头狼的爪子有没有沾染到。
她此刻能做的,就是用力按住他的手臂大动脉,企图让他的血液循环慢一点,再慢一点。
而两只离他们比较近的狼群,嗅到犬尸粉的味道,此时往前冲向两人的脚步都有些踉跄,似乎身体不受自己掌控。
那只头狼依旧坚挺,虎视眈眈獠牙尽显看着主动来撩拨它们的两个活人,眼神中的兽欲尽显。
“人呢?”是史越的声音。“分开,两两一组,四处看看!务必小心”
马蹄声逐渐出现在胡杨林外,他们应当是顺着栗色骏马的蹄印找过来的。
苏红蓼听见了史越的声音,翻找着崔观澜怀里的那枚狼牙箭,抖着手按进了弩匣之中。
当年四国大战之后,图突国率先有了冶炼的铁矿。
他们为了平衡军备支出,统一了手弩与弓箭的设置。
弓箭需要的射程更远,而手弩需要的射速更快。
基于这样的考量,一些手弩在没有备用箭头的情况下,只需要把弓箭的箭羽部分折断,前端就能完美无瑕嵌入手弩之中使用。
这样统一的器具,后来沿用到了四国,尤其在阳城附近的驻军,用的都是这样规格制式无差的弓与弩。
因为这个设定,就是苏红蓼当年写书的时候想到的,所以她看到市集上售卖弓箭,并有特殊狼牙箭簇的时候,就心生了一计。
而崔观澜,此时也明白了苏红蓼的整个计划——“我知道你要做什么。你要涉险,你想用一场狼群的狩猎,来提前满足你对史越的围猎。”
“是,你需要在他杀我之前,及时射出这枚弩箭,只要不射中我的心脏,我们就有救了!”
苏红蓼定定看着崔观澜,把整个生命都交代在他手中。
而后她转过头,义无反顾冲着史越的方向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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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夫长,有狼蹄印!这边还有血迹!”
“小心戒备,家伙都拿好!若有狼袭,一律射杀!”是史越凶悍勇武的声音。
他本就被史奉下了命令,在此次女帝的辽东之行中,故意闹出点事故,让那个姓苏的女史能看起来死于一场意外。
阳城地处辽东以北,一年中有七个月都在雪中度过。
这里的野兽凶悍异常,野性难驯,甚至经常钻过狗洞,奔袭到阳城之内,去伤百姓性命。
史越亲手杀过几头狼,还剥了狼皮做了靴子与里袄。
昨日两个小太监请示,他便故意没有派兵士前t去帮忙,只想着也许能利用这一契机,让自己能下手的机会。
可谁知,这一招居然真的钓出了那个姓苏的女子。
下面的人来报,说她半夜居然和那个小白脸一起出城来寻俩小太监,他就知道机会来了。
史越磨了磨牙,故意把手下的人遣散。
要对付这俩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他一个人足矣!
雪夜。有狼。有死人。
想到这里,史越的血液都兴奋了起来!
一个女人跌跌撞撞,果然冲着他这边跑了过来,口中还大呼“救命!救命!”
两头狼群就尾随在她的身边,她撕心裂肺地声音不似作伪。
史越眯着眼睛,拉起了弓弦。
那也是这个女人送给将军,将军却看不上,转赠给他的犀角弓。
史越摸了一下箭簇,他并不喜欢用市集上打造的所谓狼牙箭,他喜欢用军中常用的白羽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