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乱世枭雄黑化前_乔和里【完结】(94)

  似乎这有些太过讲究和气派的正厅,和记忆中那个满是日光的小院重合。

  他一直没说话,季挽林有些奇怪,眉头微蹙眼波含水的望向他,她今日一身织金红锦,映衬着她姣好的面若越发的明媚,像春日一般。

  李常春在她的面前屡屡失神。

  “玉帝亲至,此婚天授,凡我麾下,同心驱元。”

  男人行叩拜礼,挺直的腰身未有一分塌垮,若是不识李常春之人,想必很难将这个神情虔诚的人和威名赫赫的起义军先锋勾连到一起。

  李常春越发的像大户人家教养出的公子了,乱世在出枭雄的同时,也从英雄本色之中抽脱出了人的风骨。

  他在行礼,说出军师早早写好的词句之时,竟是真的从心发愿,这一切都是真的。

  此婚天授。

  历史上的李常春从未信过神佛,甚至不齿轮回一说,他杀尽败逃之人,湮灭了太多的生机。

  上辈子的季挽林也不信鬼神一说,她是社会主义教导出来的孩子,是坚定的唯物主义。

  可这不信玉皇的两口子,正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完成了仪式。

  或许在他们的心中并未将未来的荣与辱寄托在一个素未谋面的神身上,但马良所写下的那一句“此婚天授”,到底还是勾的新人心中柔软,不禁从心祈愿。

  若真的有神——

  请给他一个善终。

  请给她安乐的日子。

  许是季挽林行礼的时候太认真,礼毕她站起身,突然感到眼前发晕,视线模糊一片,明明厅中燃的是烛火,却折射着金色的影子。

  这些金色的影子一圈圈的荡开,最后将自己围了起来。

  等她想仔细再看的时候,又什么都找不到了。

  是了,又是那些迷人的金丝小鱼,它们许是不满季挽林去求玉皇。

  玉皇有什么好求的。

  他在天上哪里管人间的事。

  找我们呀,我们呀。

  可惜,它们的主人季挽林什么都看不到。

  接玉皇之后,新人出府,与百姓相会。

  他们在街上行走的空儿,府上的人紧着布置拜堂的器物,接驾台改作拜堂台,玉皇牌位居中,旁设天地桌。

  周远铦证婚的位子和老铁长辈的位子都要摆好。

  等新人归府,拜了天地,热闹的宴席开始,不光是府内在设宴,府外的安远城内也大设流水席,招待百姓。

  军民鱼水情,将士和百姓们共坐一桌,喝高了之后都是一样的,吹牛的吹牛,讲故事的讲故事。

  将士们从未见过这么多会讲故事的百姓,百姓们也从未了解过血雾弥漫的沙场真景。

  经此一日,安远全部的力量都拧成了一股麻绳,坚不可摧,成了周远铦夺得天下大业的坚实的后盾。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眼下最热闹的还是良辰吉日的宴席啊!

  第100章 此婚天授(2) 大婚进行时(完)……

  “喝酒!喝酒!”

  “满上!给咱们新郎官满上!

  美景美酒供众人享用, 外面锣鼓喧天,民间的喜乐和着军士们的击鼓声,好不热闹。堂内设宴供名将豪杰推杯换盏, 周远铦和老铁赫然在列, 二人作为参与成婚仪式的角色,自然也要分得众人的几分注视。

  最受瞩目的,当然非那对新人莫属。

  季挽林一身织金红锦,在堂内不着风, 脱去了外衣, 只着了罗裙和夹袄,她难得的点了妆,梳着同心髻, 发间佩戴着金色的头面步摇,随着她的身动而一晃一晃。

  众人皆非第一次见到季挽林,但她今日的扮相太过明媚肆意, 凡女子走过的地方都仿佛洒下了鎏金细粉一般, 让本就富丽堂皇的堂内更加的熠熠生辉。

  此女, 当之无愧的第一美人啊……

  有不少人在心中都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似乎翻遍整个安远, 都再找不出比她模样还好的女子。

  另一个主角也是不落下风,哪怕只是一身青衣也掩盖不了他新郎官的身份,无他——

  实在是模样太般配了。

  本着军中军官的身份,不好穿着太豪奢和百姓拉开距离, 李常春在马良的建议下,喜服并没有选取红色作为主要的颜色。

  唯有腰间的红绸和领口露出的正红色的中衣符合了尚红的要求。

  即便如此,也不会有人忽略他的存在,李常春和季挽林站在一处, 新郎官越发清厉的侧脸和冷峻的眉眼映入众人眼中,不乏有人悄声吸气,错愕不已。

  莫非?

  是靠脸杀敌?

  自元开始,女子越发开阔的世界再度被封存,不光是对守节的严苛要求,还代表着贫苦女子再无出头之日,新婚之日随夫见客,几近不可能。

  但季挽林出现在堂内,无一人质疑或者投以不屑的目光。

  一来是宴席之上多军中人,军营中不同于世家贵族讲究礼仪和规范,军中将领大多都是草根儿出身,多的是不知道礼节的朴实人,再加上从军征战一路辛苦,来到安远之后吃的好了,工作量还少了,生活水准直线上升,很难对大功臣季挽林生出不敬之心。

  二来是这个朝代本就是贫贱的更贫贱,尊贵的更尊贵,不说氏族大臣家中的女儿手握嫁妆和改嫁的权力,就说一般的富户女子,也能不受二婚等于失节的丧命苛责。

  季挽林显然属于富户,还是自己做主的一代富户。

  三来是乱世将水搅得太混,谁拳头硬谁就是老大,有李常春和周远铦把握着枪杆子,季挽林一个思想先锋的笔杆子哪还有不受尊敬的道理?

  堂内的宴席上,众人言笑晏晏,不知时光飞逝,等杯盘狼藉将要各回各家的时候,冬日的早夜已然拉开了序幕。

  天边滚烫的日落山,晴朗无云,没有雾气的遮盖沉沉坠入另一边,鸟归林成群飞往远方,摆设流水席的地方早就没有了人,桌子和板凳被规矩的放在了一旁,街道被腾了出来,一条蜿蜒的空白呈小径的样子,绵延至街道交汇之处。

  新人送客,将某某将军,某某大人,某某军师送至南大门,下人持杖推开了朱红色贴有福字的大门。

  霎时,门外街道,十里灯廊。

  老铁喝的醉意醺然,眼前猛地一亮,他眯缝着眼睛,揉搓几下才看清了街外的景象,一介武夫竟是慌了神,脚下沾地一般一动不动了。

  “今夕是何年啊,这十里灯廊真真的难得一见,一见方知当年那些人所言非虚啊……”

  马良拉了他一把,示意尚翁不要堵门,挡了民众真正要迎的人。

  “商将军快些走罢,你家徒弟还要上街走一圈呢,别耽误了人的时间,折腾的来不及剪烛火了。”

  尚翁应声,这才重新迈步向前走去。

  说回这十里灯廊,百姓家中拮据些的用的是竹篾扎制的白纸灯,富户用彩纸灯,商户用写有 “福””字的纱灯,灯上写着“百年好合”和“早生贵子”这样的吉祥话,有的笔力精湛,像是专门请了书生来写的,有的像初习写字的孩童,歪歪扭扭却真挚的戳心。

  一盏盏的灯笼,比元宵节的灯会还来得多,来得美,众人将灯火举高,照亮了今日成婚的一对新人,二人携手走过这条又宽阔又狭小的街道,迎着妇孺青年的目光穿过灯海。

  恍惚间,竟让人觉得这一趟游街比白日迎亲之时还要热烈炽热,哪怕是在逐渐起了寒意的夜晚,也难掩珍贵。

  后世因此,将十里灯廊用以夸赞某人某官深受百姓爱戴,非有民望如泰山、德政播于四方者,断不能得此殊荣。此誉既出,便为朝野所公认,乡野所传颂,纵是王侯将相,亦以得百姓自发铺就十里灯廊为荣。

  是了,十里灯廊在日后如何权威不必多言,那眼下……这得了此等美名的二人正——

  面面相觑,四目相对。

  红烛时不时的吱吱作响,绸缎装点的窗棱像精美的工艺品,室外无人,宝淑他们早就退去将空间留给这新婚的两个人,圆房事大,何人敢来叨扰?不肖说门前,就是整个正院,想必都不剩几个人了。

  许是还留了手脚快的小弟,方便沐浴的时候提前烧好水,总不能大婚当晚还让新人自力更生,新郎官大半夜的去烧水吧,哪怕两个人乐意,府上的人也不允许啊。

  再多了,可就真的没什么人了。

  天时地利人和,月黑风高正是鸾凤颠倒风风雨雨,不知天地为何物的好时候啊!

  可——

  季挽林低着头,手指一圈圈的缠绕在喜服的系带上,她和李常春今日都难逃敬酒的宿命,两个人的眼角一个赛一个红,她似乎是有些羞赧,却不像是因男人的英姿……

  而更像是……被自己蠢的?

  耳房一派安静的气氛,狭小的窗格外是大片的芭蕉,层层叠叠倚墙而立,时至冬日年关,叶片大多枯黄,只余少量的绿影,也难掩干萎的状态,斑驳影子落在小径上。

  马良难得的算漏了一次,抑或是他早知今日晚间有雨,只是想着拜堂送神之时天光明媚足矣,于是没多在意二十五日的晚间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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