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乱世枭雄黑化前_乔和里【完结】(27)

  季挽林迷迷糊糊的,只听得说有人在外面,她下意识的觉得李常春在外面,于是因着不想让他多等,自己的头脑还不清醒,脚已经先落地了。

  冯嫂嫂怕季挽林着凉,里三层外三层的将人包好又轻轻的拍了拍她的头。

  “怪可爱的”,妇人动作麻利,一边打量这小姑娘一边在心里想着。

  便宜那小子了!

  冯嫂嫂将人推出去,瞧见了不远处那道身影,微一撇嘴将门合上,不忘留了一道空给季挽林再进来。

  小渔娘睡眼惺忪的往外走,院子里没什么灯,黑漆漆的一片全仗着月亮的光看路,一道人影斜着靠在墙上,她看不清他的长相。

  但季挽林知道,这人只能是李常春。

  她走到那人跟前,正要问他所为何事,就闻到了李常春身上滔天的酒味,跟刚从酒楼喝的酩酊大醉的人一样。

  季挽林猛的就清醒了。

  她顾不上问就先伸手拽住李常春的衣领子,踮起脚去闻这酒味是哪里来的,小巧的鼻子微皱着像小动物一样一嗅一嗅,他袖子上是酒味,衣领上也是,她越来越靠上,黑夜的遮掩下,两个人的脸也越凑越近。

  李常春一动不动,任凭她动作,让低头就低头,让抬胳膊就抬胳膊,乖的很,一点也没有平日里生人勿进的模样。

  月光稀薄的亮光让季挽林看不清他的表情,也就错过了那道惹人脸红的缱眷的注视,李常春的眼睛里只有她的身影。

  随意的披散着的长发,因为刚睡醒有些乱糟糟的,主人好像还在困着有些不清醒,好看的眼睛微微眯着。

  衣领上的力道稍一重他就顺从的弯腰,等季挽林的小脸快要凑到他面前的时候,下巴感受到了一道微弱的触碰。

  小渔娘的鼻尖碰到了他的下巴,那股难以自持的痒意又一次席卷了他,不止是指骨,连带着他挺直的腰背、小臂以及双腿都跟着被触动。

  李常春猛地闭眼,被自己的反应气笑。

  “你喝了多少酒?”

  季挽林压低了声音,温声问他,声音凑在他耳边,刚睡醒的沙哑像山谷里的回音一般,荡在他的心里。

  这下好了,他连耳朵都未能幸免。

  “嗯,和哥哥们喝了点。”带着酒意的、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回答道。

  他说完,便卸力放任自己倒在小渔娘身上,指骨微微发抖,李常春轻轻地环着她的腰身,又暗暗的一点点收紧。

  季挽林一无所知,没有洞察。

  满腹的心事压在心里,李常春在酒席上暗自将自我放逐,却在喧嚣声里越发的冷静,他推开了痣哥递到跟前的酒,到外面去吹了好一阵的夜风。

  等思绪沉着下来,他发现自己还是很想她。

  只想见她一面。

  于是他就带着一身酒气走到了季挽林的院子,李常春只想在院外站一会,远远的隔着庭院的围墙和为她挡风的窗看一眼。

  却没想到惊动了还未睡觉的妇人。

  他高大的身躯倾倒,窝进小渔娘的怀里,暗自收着力不将人压到,但季挽林真的以为他醉的厉害,很努力的撑着他的身子,一手揽着他的腰,一手顺着他的头发。

  在她心里,李常春还是那个性子冷清且单纯的少年,是做不成装醉这种事的。

  李常春微微歪头,与季挽林的侧脸靠在一起,呼吸间,温热的鼻息呼在脖颈处,小渔娘因觉痒而微微耸肩,又顾及着“醉”客而没将他丢出去。

  她还在胆小他醉酒没人照顾,殊不知李常春挂着得逞的笑意,心里的阴霾一扫而空,心安理得的依靠着个头较小的季挽林,肩臂滑落到她的腰间,将人抱进怀里。

  远远看一对璧人,冯嫂嫂一翘眉,深藏功与名。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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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嘶,确实有点甜ha

  ps.只是在虚构情节中合理,现实中如果有人装醉借机搂搂抱抱,说no!

  pps.尤其是暧昧期,和异性出门一定要止步微醺,要有能扇巴掌的劲

  应该是本周最后一更,祝大家生活愉快,学业进步,日进斗金

  第33章 盗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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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说回上上回,钱当家的接下运粮食的护镖任务,和镖局同一时刻出发的还有另一队人马,他们注定在某一个交汇处交锋。

  至于他们的来历,可要说回很久之前的那个出走的冬天。

  北方在飘雪,南北交界之处在抢粮食。

  安远一带出了个绿林大盗,无姓之辈,自取了名字叫聚义,带了一众盗匪弟兄,自称聚义帮,在安远那边被人尊称一声聚大哥。

  天灾人祸,聚义发家,闹得越厉害,他起来的就越快,早年好像只是谁家一个守大门的杂役,许是那户人家的府邸里有授学的武夫,他偷偷的跟着学了几招,真让他悟道了,歪打正着也成了个练家子。

  再后来南方先乱,百姓被逼成了暴民,上门去堵了他守门的那一户人家,若是一般的蛇鼠之辈,见到一堆拿着木棍铁铲的粗野之辈,不说吓的屁滚尿流,也得大惊失色六神无主。

  但聚义不是,当时他还不叫聚义,他给李家干活儿,叫小六弟。

  小六弟并不小,相反他已经二十过五,是个顶顶的成年人了,早些年偷学了些武艺,也有能力傍身,有了底气,他不跑反守在了李家。

  门外的暴民以为他在守家,门后的当家人也这么认为,走投无路赏赐了他不少银钱,为了嘉奖他护主的壮举。

  但他们都错了,这个小六弟可不是什么大义或者讲尊卑的人。

  自小没有双亲,流落民间当过乞儿,讨过饭吃,最卑微年幼的时候还因扰了贵人的车马被马夫抽了一鞭子,他至今仍清晰的记得背上受的那一道鞭子,是如何的疼,如何的灼人。

  但是世道给他开了滑稽的入职书,被买走做了仆人的小六弟,在干活儿的李家巧遇了那个扬鞭的马夫,李家就是那个马车上的贵主。

  仇恨就这样被记在了心里,小六弟是极其不喜尊卑的人。

  谁生下来就活该被抽鞭子?

  谁生下来就应该做仆人?

  世道乱了好啊,乱了大家都活不好,这才是应该的。

  钱袋里银子碰撞发出声响,小六弟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银子,他一摇再摇,银子一撞再撞。

  再摇,如此悦耳。

  小六弟第一次笑的发自内心,不带讨好和恭顺。

  李家的门仆杂役反了,他心知侍候权贵永无翻身之日。

  南方的暴乱给他送上了最恰当的机遇,凭借着多年偷学的技艺,和狠辣果断的作风,李家换了个主人,门里门外地位颠倒。

  曾经安睡于屋内的那户人家再已不知逃去哪里,现在住在里面的人是个盗匪头子,自称聚义,砸了李府的门匾,挂上了聚义帮三个大字。

  最初堵在李府门口的那一批暴民成为了聚义帮的第一帮匪,也住进了李府。

  挂上了聚义帮的门匾,也得有个帮派的样子。

  老大聚义安坐在正堂的主座上,左右下设各三个座位,一共六个管事的。

  管财务的赵哥,这是个更为离经叛道的主,连面子上的样子都懒得装,他人高马大,将头发全剃了,不要误会,他这不是为了礼佛修身养性,而是为了断绝人间令他备受折磨的枷锁。

  而领导聚义对于小弟赵管事这样另类的作风,并未阻止,反而是乐见其成的赞扬了好一通,并赏赐下了好酒一坛。

  酒是李家库存的,香的很。

  管招兵买马的王哥,是个两面三刀的,且过于喜好女色,癖好另类,哥哥们打家劫舍,他去挑选人家里的美人,值得一提的是,这人明明是个武夫却装的书生样,和他赵哥完全不伪装不同,他最是会演会装的。

  王峰,是他的全名,但他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让匪头聚义为他取了个字,煜。严谨的说这个字不是聚义给取的,很可能聚义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煜有照耀的意思,是府里的一个识字的给取的。

  没错,府里还有读书人,这都是李家人的功劳,聚义当时赶跑了李家人,但是李府原先的人员他能留下的都留下了。

  还有许多是自愿留下的,比如那个阴差阳错教会聚义功夫的武夫先生,他也没什么名讳,姓秦,叫秦初九,帮里被称作九哥。

  他也是六个管事之一,管练家子,毕竟大多人都是农民,不懂武学,这也算是专业对口了,老本行,老本行。

  这三人是主干人物,坐在左侧。

  其余三人更像是领着人去干活儿的小队长,小头目,没什么实权。

  组织结构有了,组织的主要活动是什么呢?

  当然是盗匪的主业——打家劫舍。

  总之,天时地利人和,小六弟摇身一变变成一帮之主,聚义帮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在安远一带众人皆知,越吃越开。

  不满足于安远的聚义,后来派出了两位带队管事,留了一句话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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