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妹挺穷啊_金丝蒌【完结】(49)

  赶过来的路上,谢谦是期待的,可期待中不乏有些胆怯。

  可见到了人,看到她的生动的样子,一双桃花眼里闪烁着各种情绪。

  会笑,会生气,会耍小脾气。

  谢谦的心一下子就安稳了,之前就算有那么点不确定,现如今也荡然无存了。

  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今晚就看烟花,三个爱情小花束,全看了!

  刚下过雪的路面很滑,谢谦开车一向注重安全问题,因此他开得很慢。

  可他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心忽上忽下的,简直比过山车还要快。

  谢谦不知道,心绪飞扬的不只他一人。

  田园居,时珍抱着梨花呆呆地站在原地,她看着谢谦远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回神。

  心里想的全是谢谦临走前说的那句话,什么爸爸妈妈,怎么听怎么像时大国下楼取快递时说的话。

  “珍珍,爸爸帮你妈妈取快递去了,你跟妈妈在家等着,爸爸一会就回来了,乖。”

  这是时珍上小学时,时大国几乎天天说的话。

  如今从谢谦口中听到相似的,而自己的角色却从女儿一跃成了妈妈。

  时珍的第一反应是别扭,可别扭之后是后知后觉的羞赧。

  谢谦为什么老说一些不清不楚的话,时珍气急败坏地想,搞得她情绪都不稳定了。

  东北的天黑得早,下午四点多就灰蒙蒙的了。

  没出正月,人们在新年伊始这段时间总是热情的,晓山这座城市一到晚上就被烟花和鞭炮淹没了。

  谢谦问了刘义,在据说是晓山最好吃的那家烧烤店里买了将近一千块的烧烤。

  他不知道时珍喜欢吃什么,只好每一样都买了几串。

  买完烧烤,饮料也不能少。

  宏宝莱系列的花生露、汽水、生榨、荔枝饮料,谢谦每样都买了一箱。

  还是同一个原因,他不知道时珍喜欢喝哪个,干脆就都买了。

  其实吃烧烤这事一群人一起吃才过瘾,最好再配上几瓶小酒,一群人说说笑笑着撸串,那体验感才好。

  可今天不行,谢谦心想,他要跟时珍一起看那三个烟花,人多了万一窜频了,桃花乱配一通,那不就抓瞎了。

  “珍珍,快出来,看看这些够不够,不够哥再去买。”

  谢谦带着寒气回家时,时珍已经找出了张新桌子放到了三楼,那里有一大片面积是空着的,刚好可以放下一张大桌子。

  她正在厨房洗盘子和杯子,家里的餐具几乎都是新的,用之前都要好好清洗一下。

  “谢哥,你先把东西放三楼的餐桌上,我一会就洗完了。”时珍扯着嗓子喊。

  “好嘞。”谢谦放大声音道。

  他很听话地把东西往楼上搬,烤串、饮料,一个也没落。

  搬完他坐在椅子上给烤串分类,他不能吃太辣的东西,于是点了几串不辣的,但好在时珍怕长痘只吃微辣的,他也能跟着吃点。

  等时珍端着洗完的东西上楼时,她惊呆了。

  毫不夸张地说,谢谦买的东西一个桌子才将将放下。

  还有那一地的箱子,各种饮料琳琅满目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小卖店进货呢。

  “谢哥!”时珍皱着眉看着谢谦,嘴里忍不住抱怨道:“你干啥买这么多东西啊!”

  “咋啦?”谢谦看时珍面色不愉,立刻起身哄人,他柔声道:“哥这不是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嘛,就都买回来尝尝。”

  “那也不能买这么多呀!”时珍噘着嘴,嗔怪道:“咱俩根本吃不了这些,这不是败家嘛。”

  “不败家,不败家,剩下的哥保证都吃了,你别心疼钱,哥都说了八百遍了,哥不差钱。”

  谢谦接过时珍手里的东西,推着人坐了下来。

  他嘴里哄人的话就没停下来过,“行啦,小嘴噘得都能挂油瓶了,这可是全市最好吃的烧烤店,咱再不吃可就凉了。”

  别看谢谦嘴上说的是讨好的话,他心里可服帖着呢。

  被人管着的感觉可真好啊,谢谦再次感叹。

  第41章

  我更希望遇到一个人就是……

  烤实蛋、烤肠、烤香菜卷、烤金针菇、烤鸡肉、烤五花、烤牛肉……

  成把的烤串往盘子里一放,扑鼻的香气瞬间刺激了时珍的味蕾。

  闻着鲜肉经过炭烤后散发出的浓香,她仅存的那点脾气也消散了。

  “先吃着,吃个七八分饱哥再给你放烟花。”谢谦拿着根一点辣度都没有的烤肠,边吃边对时珍说。

  时珍点了点头,从脚边的箱子里抽出了两瓶荔枝饮料。

  一瓶摆在了自己面前,一瓶递给了谢谦。

  怕无聊,时珍将自己的iPad摆在了桌角,上面播放着春晚经典小品合集。

  此时,上面正播放着“不,打败你的不是天真,是无邪”。[1]

  时珍一边吃烤串一边哈哈大笑,有些小品就是这样,不管看了多少遍再看时还是会被里面密集的笑点击中。

  看着乐开了花的时珍,谢谦也跟着笑了笑,可他心里却笑不出来。

  这小品好笑是好笑,可最后里面的女主角跟她前夫复合了呀!

  这寓意不好,简直是太不好了。

  “珍珍,哥没有别的意思嗷,就是想问问你要是这小品里的主人公你会跟这个前夫哥复合吗?”谢谦故作镇定地问。

  “会吧,他们俩不是因为误会才分开的嘛。”时珍左手一个串右手一个串,一分钟不到两个串都撸干净了,“怎么啦?”

  谢谦心里一咯噔,又问:“哥给你出个情景问答,有没有兴趣?”

  一听这个时珍的眼神立刻从iPad上转移,她看着谢谦,眼中是盎然的兴致。

  “说说呗!”

  时珍穿了件纯白色的圆领毛衣,上面点缀着几个鲜红的小草莓,平平无奇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竟多了几分可爱。

  谢谦看着她小狗一样期待的眼神,心里止不住地泛苦水。

  “假如有一个人非常喜欢你,于是想办法把你的……另一半从你身边赶走了,你会……会难过吗?”谢谦艰涩地问。

  话到嘴边,“男朋友”三个字却怎么也吐不出来,他干脆用“另一半”这三个字代替,虽然也没什么差别,可谢谦偏不愿说。

  “我不太清楚,”时珍想了一会道:“应该不会吧。”

  她清楚自己的性格,能被赶走的男人不值得留恋。

  可时珍毕竟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如果真的爱上一个人,自己是否能像预想中的那么波澜不惊、心如止水。

  “那如果在你热恋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追求者,那个追求者有钱长得好看,对你还好得不得了。”

  “你会不会考虑跟另一半分手,然后跟那个追求者在一起。”谢谦乘胜追击问道。

  “不会。”

  时珍回答地很快,快到像是一片飞刀,刚划过时谢谦并不觉得疼,可反应过来后,那便是淋漓的鲜血迸着钝痛。

  “为什么?”谢谦问。

  “嗯……”时珍思考了一会,诚实道:“如果我跟一个人在一起,一定是因为我很爱他,也一定是在我确认了他很爱我以后,否则我是不会轻易与别人建立恋爱关系的。”

  “我这个人有点,怎么说呢。”时珍努了努嘴,“在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社会,我并不希望的我爱情是快餐式的,其实我更希望遇到一个人就是一辈子。”

  “而且我很‘护犊子’的,我认准了的人,那就是再不好我也不会抛弃他,更不会移情别恋。”

  “忠诚是建立一段亲密关系最基本的前提,不是吗?”

  也正因如此,我到现在都还是单身!

  时珍在心里默默补充,她有点慕强,喜欢成熟的男人。

  可是这样的男人别说她遇不到了,零星遇到的几个也都是有女朋友的。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好男人一般早早就被套牢了,是很难流入市场的。

  时珍如实地讲述着自己的恋爱观,她说得很尽兴,可谢谦听着却很好像有千万颗针扎在心上。

  他一定是上辈子杀人放火,这辈子才会这么晚才遇到所爱之人。

  时珍并没有感知到谢谦的情绪,她手里拿着串实蛋,目不转睛地看着刚刚跳转的下一个小品。

  “我能把正滴忽悠邪了……能把小两口过滴挺好,我给他忽悠分别了……拐了啊,拐了……”[2]

  谢谦耳朵里听着小品的声音,心里却像打翻了橱柜里的所有调料,酸甜苦辣咸混在一起,就是没一点好滋味。

  他看着时珍手里的烤串,眼底的神色变了又变。

  突然,看得正入神的时珍感到手上一沉,一低头便对上了一双委屈的眼。

  谢谦正狠狠咬着她手里的烤串,活像个被惹恼了的小狼狗。

  “我也要拐走……咳咳咳……”

  谢谦刚要说话就感到嘴里瞬间被辛辣、灼热的感觉填满了,他立刻张开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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