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欣雨断然拒绝。
这个店是她最后的退路了,如果把她交出去,无疑再也没路可走了。
陈欣雨:“我每个月都会给家里交钱,交的钱也不少,如果陈看金想开店的话,可以用家里的钱,一开始不开特别大的店,也够了,我也不会说什么。”
陈看金冷笑:“你不愿意就直说,说得天花乱坠的,什么叫你也不会说什么。是,你不会说什么,你可是会打人。”
他故意指了指头上和脸上的伤。
其实他的头上和脸上并不是最严重的,但他抹了碘伏,碘伏那个颜色看起来深紫色的,十分触目惊心。
他嘶了口气,不用再多说,自有陈母为他冲锋陷阵。
家里还没吵明白,王红梅带着她的家人上门了。王红梅的爹以前也是个混的,现在也就是人老了,平常看不出来,这会儿一来,就让陈家给个说法。
“我看这婚也不必结了。还没结婚,大姑子就把人搓磨成这样,这往后要是结婚了,但凡吃你们陈家一口饭了,是不是还得把人打死了?”
不结婚三个字,简直是戳了陈母的肺管子。
她立即跳起来,赔笑着表示,绝对、绝对会给他一个交代。
王红梅她爹大马金刀地坐在凳子上,抽着陈父递过去的烟,吧嗒吧嗒几口,跟皇帝开恩一样地开口了;“要结婚也可以。那个店赔我闺女一半,这事就揭过去了。”
不得不说,陈看金和王红梅是谁一个被窝的人,他们不约而同地打了一个主意。
陈欣雨自然死活不答应。
事情没谈成,这个家闹哄哄的,显然也没法儿继续待。她要是继续待下去,就得赔店。
陈看金一半,王红梅一半。
她还有什么?
她冷笑着,心一硬,决心从这个家搬出去。
王红梅的爹看她这副样子,威胁陈母:“如果这样子,咱们本来好好的亲家也没法儿谈了,也别怪我们翻脸不认人,小心我们去派出所告你们去!”
陈欣雨这时候也已经很累了,听到这个话,有一种豁出去了的感觉:“谁爱告谁告去,想要店,两个字,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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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城的陈欣雨一地鸡毛,焦头烂额,应付着陈看金和王红梅这两个无赖。
身处港城的丽莎,站在华丽的房间里,望着窗外川流不息的马路,心情愉悦地勾了勾唇角。
成功搅黄了衣尚,也就是她的好表姐和港商三公子的生意,心中十分快慰。
说起来实在不是她有意的,她也不过是说了几句,表姐的企业实在算不上有什么竞争力,再大,还能越过国企去?
怪就怪她撞到自己手里。
本来她只想过好自己的人生的,像过往的一切,她都打算一笔勾销的,可现实就是这么巧合,表姐非要一头扎上来,那可就怨不了她了。
说起来,自己总算赢了表姐一头。
甚至,她觉得这样更好。
既然赢不了一个死人,那么在她活着的时候打败她,才更让人有成就感。
想到前世的事,她眼神不由晦暗起来。
其实关于她自己的,她多半想不起来了。
她的前世太苦了,丈夫冷漠,爱喝酒,整日不回家,一言不合就对她动手,她活在战战兢兢里,本能地,就不愿想起这种令人难受的过往。
可表姐,她真的何德何能,都是一个死人了,却还是被人羡慕着,被人惦记着。
这一切都源于她的表姐夫。
表姐死了,表姐夫去创业,并成功了。他在众人面前不苟言笑,对谁都疏远得很,人人都对他敬而远之。
人们都说,他就是这样冷漠的人,他在世间唯一的柔情都给了死去的亡妻。
最初听到这种话,听到这种讨论,她根本不屑一顾。
一个男人罢了,惯会做戏,尤其是这种商人,什么蝇营狗苟没见过,更是习惯了尔虞我诈,像这种深情的新闻报道不过是发出来来给自己立人设罢了。
后世有点名利的人都爱给自己立人设,其实人后根本不是表面表现的那种人。
她原以为表姐夫不过如此,一个俗人,善会利用自己的资源罢了。
如果她没有在那天,在那天掉了东西的话,她不会看到,在无人看到的夜深,表姐夫驱车上山,在表姐的墓前是一副怎样的温柔模样。
那天的月光很亮,清辉洒下一遍。
高大挺拔的身影站在那里,西装笔挺,面容俊美。
清亮的月芒拢着他的眉眼,他的脸似明似暗,注视着辽静旷远的墓地。
偶尔有乌鸦声响起,簌簌翅膀,惊起一阵涟漪。
又是阴森森的墓地,沁骨的阴凉令人脚底生寒。
一般人在这里,明明该害怕的,恐惧的,甚至是迫不及待地想离开。
然而,眼前这个经常在财经报道中出现的人,就那么立着,他高大的身躯一半融入黑暗,面色沉静,甚至有着比月色还没的温柔,唇角翘起了一角。
给人的感觉就好像,他早就属于这里,本该属于这里。
她当时一整个愣住了。
这天白天,她还默默吐槽,表姐夫不过是做戏罢了。扫墓他也没来,只让管家和司机送许家人和两个孩子过来。
谁知道,就在这样的夜色中,她看到了,月色下的温柔与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