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姐儿,我错了。”
“夏妹妹,我错了。”
“哦?哪里错了?”宋初夏故作惊讶道。
“我们不该打架。”两只泼猴儿鹌鹑似的蔫了吧唧。
宋初夏摇摇头:“不对。”
石头和春花欲哭无泪,乖巧无比地问:“那是怎样?”
宋初夏轻咳一声,肃容道:“就是,人不可貌相。”
石头和春花点头如蒜捣,忽的外头有人吆喝道:“开席!”
宋初夏还没来得及应声儿,手下两只猴儿就像一阵风似的窜了出去。
“来啦!”
宋初夏将两只底下空无一物的手背过去,哼的一声,若无其事地应道:“来啦~”
*
一场热闹持续到三更才散去,第二日宋初夏顶着两只熊猫眼再次来到石头家。
其实她心里也对新娘子好奇死了,只是当着众猢狲的面儿好歹得维持点夫子威严,不好意思跟着一块起哄。
但今儿她娘提议过去看一眼,她便忙不迭从床鱼跃而起,拍掌叫好。
程家人此时正打开大门坐在屋里头说话儿,宋初夏在院外远远地就瞧见了一个婀娜的背影。
吴氏见着来人,忙起身要把她们迎进去。
那背影跟着转过身来,宋初夏姊妹和娘皆不由自主地微微睁大了眼,只为一睹庐山真面目。
只见陈丹娘虽谈不上貌美,但一头乌黑的长发绾得一丝不苟,脸庞清秀,微扬的剑眉下一双清澈的眸子莹莹生辉,整个人散发着一股清新又有活力的气息,像一簇蓬勃坚韧的虎皮兰。
宋初夏刚和她打了个照面,丹娘就笑吟吟地一把掐住她的脸蛋,道:“这位妹妹长得好生机灵!”
宋初夏捂着被掐红的脸挤出一个笑容,心中却大为震惊——难怪水子哥不喜欢她大姐,原来他喜欢的是和吴大娘一款儿的!
见面就掐她面皮这事儿,从前有一个吴大娘就够了,如今又来了个丹嫂子。
老天爷,你待我何其不公——
吴大娘并不知晓她心里头的叽咕,把夏姐儿一把揽过来就跟丹娘一通好吹,丹娘听了又惊叹又羡慕:“夏姐儿当真有出息,这么小就能做这么多了不起的事儿。”
夸得宋初夏小脸通红,直想找个土坑将脑袋埋进去。
丹娘是个爽朗性子,夏姐儿又素来是个话儿精,哄人一套一套的,没一会儿两人就说到一块去了,好得跟连体婴似的。
尤其丹娘还对棉花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宋初夏跟村长说过后,村长他老人家前脚出了她们家大门,后脚就召开村民大会,宣布要把棉花种植事宜提上日程。不过其余人还是打算今年只开一半的地种棉花,另一半留着继续种粮食,一则村里靠水,部分田地是水田种不了棉花,二则万一棉花种不成大伙儿也有粮食兜底,不至于喝西北风。
不是信不过夏姐儿,只是庄稼人靠地吃地,保险一点嘛。心眼子不少的小枣村人如是道。
但程家就没有这么多顾虑,准备举家投入棉花业,撸起袖子大干一场。丹娘也是打小在田里滚大的泥猴儿,如今成了程家的一份子,自然也会加入到这项事业中。
是以当宋初夏说到,棉花可以用来织布,且织出的布又软又结实时,丹娘抓着她的手兴奋道:“我愿意试试!”
好说她打三岁开始跟着娘亲学织布缫丝,在这方面也算个老手。
屋里其余人此时也都停下了闲聊,偷偷竖着耳朵听她们讲话。
宋初夏看着丹娘的笑脸,心里却莫名开始发愁,这棉纺织一道上她确实没有精研过。
“可棉纺织和过往的丝麻纺织虽然原理相同,但在设备、流程和工艺上都有很大区别。”宋初夏如实讲道,从前她所知的历史里棉纺织的发明和推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对于此时的晋人来说,无异于一个从零到一的过程,不可谓不困难。
丹娘是个眼明心亮的,听她一说,心下便也琢磨到了几分,这事儿恐怕不好做。
吴氏和林氏对视一眼,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同样的忧色,交握的手握得更加用力。
可宋初夏并不想打击丹娘的热情,把刚要出口的话儿又吞了回去,笑道:“我听过一首儿歌——黄婆婆,黄婆婆,教我纱,教我布,二只筒子,两匹布。”
“黄婆婆是谁?”丹娘没听说过。
呃,这个要怎么解释?宋初夏想到村里有蚕花娘娘,遂瞎掰道:“是我从书上看来的,她就是棉花娘娘,叫黄道婆,很会纺棉花。”
丹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问:“那黄婆婆有说过如何纺棉花吗?”
这倒没有,但宋初夏记得在《辍耕录》有载,黄道婆推广了四项棉纺织技术,便道:“黄婆婆只说纺棉花得‘捍、弹、纺、织’。”
丹娘将那首儿歌和这句话儿在嘴里翻来覆去念了几遍,直到记得牢牢的,才挑挑眉道:“没关系,总要试一试。”她打小下地、织布,帮着爹娘拉扯大弟弟妹妹,哪样是一开始就会的?不都是从头学的么?没什么可畏惧的。
宋初夏为她的乐观精神砸舌,不由竖起了大拇指:“丹嫂子真乃女中豪杰也!”
惹得一屋子人哈哈大笑。
*
转眼三月暮春,水哥儿成亲已有一月,小夫妻蜜里调油的日子还没过腻,春耕就要开始了。
村里人热火朝天地养蚕植桑、育水稻苗、种棉花,每个人都恨不得能长出八只手,把这一大堆的活儿利索地干完。
宋初夏也在为寸金堂的搬迁忙得焦头烂额。
按方东家的说法,寸金堂就该选在方府附近,地段繁华,达官贵人遍地走,在这里生源着实不愁。
丝毫不提私心是为了自家哥儿姐儿来往方便,最好步行不用半刻。
按秦大老爷的说话,寸金堂又该选在秦府附近,理由自然和方东家差不离。
宋初夏不是很想搭理二位活宝,而且无论方府还是秦府,所在地段寸土寸金,她看了眼自个儿那点可怜又脆弱的积蓄,遂毫不留情地将这两个地方画上大大的叉。
最后经她千挑万选,新寸金堂的选址终于定下了,就在芝林堂所在的西桥街的邻街——东桥街。
那片不是最繁华的地段,但也人来人往的足够安全,却又不过于吵闹,实乃居家旅行开学堂的绝佳地段!
宋初夏刚把选址写在信上让方家的家丁给带回去,回家就看到毛蛋和二丫两人猫在她家院门口。
见到她便立即站起身跟她招手,喊道:“先生!”
十四五岁的少男少女身量抽了条,有了小大人的模样,站在一块颇有点……
宋初夏摸着下巴,突然福至心灵:嗯,颇有点金童玉女的味道。
作者有话说:
注:出自《鬼谷子》
儿歌来自网络资料。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87章 搬学堂啦
◎摇身一变寸金书院。◎
宋初夏收起了八卦的小心思, 笑吟吟地招呼二人:“进屋里坐。”
她进门喊了声“娘”,却无人回应,方想起她娘估摸还在外头带着孩子们跟春花家在捣鼓桑蚕的事儿。
林氏有了自己的田产和桑蚕事业, 即便要跟着搬到县城去也不愿舍下,有心将这些交给春花家打理,届时缫出了丝儿再拿一部分分成当作租金,如此她人在也能城里织布卖钱, 什么都比不得银子抓在手里有底气。
宋初夏去倒了两杯水端来, 问道:“找我什么事儿呀?”
毛蛋和二丫对视一眼,遂小心翼翼地开口道:“先生, 我有个想法。”咽了口唾沫又继续道, “我想……留在寸金堂。”
嗯?毛蛋本来不就是寸金堂的学生么?宋初夏看二人一脸的欲言又止,忐忑的眼神里还夹杂了几许期盼,不由恍然。
“你的意思是, 要留在村里的寸金堂。”
毛蛋点点头,神色认真地道:“能考中秀才,是我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爹娘更是高兴得连着好几日不敢睡, 生怕睡醒发现这只是美梦一场。先生, 其实我没有什么大志向,我就想这辈子都好好陪在家人身边,也想跟您一样,做一名教书育人的夫子,让村里其他孩子日后也能这样高兴。”
二叔失踪的头几年, 爷爷奶奶相继去世, 毛蛋就成了爹娘心里头唯一的寄托, 他们日日将他看得牢牢的, 毛蛋年纪小却也感受深刻,他们只是太过害怕再失去任何一个家人,他自然也不愿让爹娘再尝到这种亲人分离的痛苦。
至于要不要继续考学一事,毛蛋并非没有过一番思虑,但他心里清楚,考举人比考秀才的难度高了是一丁半点,他在寸金堂里成绩只是下游,脑袋瓜子也素来不算灵光,想要中举兴许要花上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功夫。他不想离家太久,在村里边教书也能边读书,日后有机会还是会参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