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叮嘱月祈。
月祈连连点头,心中唏嘘不已。
与此同时,那座灰墙黑瓦小院里,裴婉凝再次被噩梦惊醒,她躺在摇椅上,胸口剧烈起伏着,额上沁出一层冷汗。
梦里的场景还在脑中,挥之不去。
刑场设在信都城西市的菜市口。
而她作为主监斩官,站在监斩台上,穿着绯色官袍,腰悬金印。
台下跪着她最后的亲人。
她的叔父裴渡。
裴渡素来有世家公子典范的好名声,那是她第一次见他狼狈至极的一面。
衣衫褴褛,头发散乱地披在肩上,枷锁压得他脊背都弯了下去。
行刑官念罪状时,他始终低着头,默不作声,仿佛是在听别人的故事。
等所有罪状念完,行刑官询问他,还有什么话说,他才抬起头来。
直直地看向监斩台上的她。
他笑了,“阿凝,以后你自由了。”
刀落下的那一刻,她没有闭眼。
她就站在那里,看着从小疼爱自己的叔父头颅滚落,看着血从断颈处喷涌而出,看着他身上那件囚衣被染成血衣。
直到副官来报:“行刑完毕。”她才转身走下冰冷的监斩台,步子很稳。
然而。
那天夜里,她躲在自己的卧房里,把脸埋进厚厚的被褥里,哭得浑身发抖,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被旁人听见。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裴渡从始至终都没有得什么癔症,他都是为了她。
父亲跟母亲都在逼迫她,让她多多提拔自家人,她不愿,父母就以死相逼。
后来,父母更是与那些妄图犯上作乱的世家有了牵扯,她也想过狠心一点。
可杀父弑母,她根本下不去手。
“叔父……”
裴婉凝眼眶里渐渐泛起一层水雾。
“裴大人,月祈王子求见。”
管家的声音蓦地从身后传来。
裴婉凝只能仰起头,将泪水逼回去,然后缓缓从摇椅上站起身来。
待她看向管家时,又变成了往日位高权重的裴大人,“去将他带过来吧。”
“是。”管家离开。
月祈被管家引进堂屋时,裴婉凝已端坐正中,她衣着简朴,长发用素簪绾着,却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上位者压迫感。
见状,月祈连忙趋前几步,朝裴婉凝行了楼兰最为隆重的大礼,双膝跪地,双手交叠按在额前,额头触到地面。
“月祈拜见裴大人。”
“起来吧。”
裴婉凝声音平静,“坐。”
月祈起身,拘谨地坐下。
随后,他从怀中取出一个紫檀锦盒,盒面刻着精美花纹,边角磨得发亮。
他双手捧着,又跪了下去。
“裴大人,临行前父王嘱托,将此国宝献于大夏,以表楼兰世代臣服之心。”
裴婉凝接过锦盒,打开盒盖。
绛红丝绒上静静躺着一支孔雀翎羽,约莫一尺长,碧蓝与靛紫的羽片在光下流转着耀眼的光华,翎眼圆如满月。
她的呼吸一滞。
“这就是…神女娘娘的翎羽?”
月祈伏在地上,“是。当年,神女娘娘降临大漠,将此翎羽赠予父王。”
他顿了顿,又道:“父王临终前说,神女娘娘既来自大夏,此翎羽自当归还。楼兰愿世代为臣,永奉大夏为君。”
裴婉凝微微颔首,将锦盒合上。
“楼兰的诚意,我已知晓。”
“王子远道而来,先去驿馆歇息吧,明日礼部会有人领王子在信都城转转。”
“多谢裴大人。”月祈起身行礼,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方才在街上,我见图书馆巍峨壮丽,心中向往。只是译官说非大夏子民不得入内。”
他语气中夹杂着一丝渴望,“倘若楼兰归附,我可不可以进去看看?”
裴婉凝看着他,笑意很淡,“楼兰归附大夏,那你自然也是大夏子民。”
“到时候,你不仅能进图书馆,还能去邺城书院读书,去钦天监观星。”
月祈的眼睛亮了又亮。
他深深一揖,转身走出了院子。
裴婉凝看了看月祈的背影,又看了看放在一旁桌上的紫檀锦盒。
旋即。
她的目光落在院中的摇椅上。
这间院子是李清和住过的,神女娘娘补天化道后,李清和也再没有出现过。
对此,她一点也不奇怪。
因为,在很早之前,她就知道了,她的清和姐姐就是神女娘娘……
第308章 番外 低山臭水遇知音
景和二十四年。
邺城无疑是读书人向往的圣地。
而在邺城生活了十六年的冯玉却天天想逃走,因为她根本没遗传到自己书呆子爹的读书天赋,自然不是读书那块料。
当然,她也没遗传到自己大将军娘冯春芽的武学天赋,她学个炼体术都够呛,更别说像娘那样以武入道,成为武圣。
人人都知道,她就是个废材。
不过好在,没人嫌弃她,也没人敢在她面前说什么不中听的话。
也可能背地里说过,但这不重要,反正她娘的得意弟子李乐会替她找场子。
虽然李乐对她无微不至,但她就是讨厌这个人,至于为什么讨厌,也有原因。
李乐比她大十岁,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他是看着她长大的,不可能会喜欢她。
越想越气,她都没嫌弃他过了二十五就三十岁,是个老男人,他居然嫌她小?
唉,要是李乐什么时候受回伤,让她也来一场美女救英雄就好了。
听外祖母说,娘当年就是在匪窝里救了爹一命,白得了一个军师兼夫君。
可惜啊。
想象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李乐跟她这种废材可不一样,他是公认的习武天才,打遍同辈无敌手那种,如果不尊老爱幼,非同辈大概也能一起打。
这天底下谁能伤的了他?
想到这里,冯玉颓废地瘫在椅子上,扭头看向正边吃茶点边看话本子的男人。
男人瞧着很年轻,实际年龄估摸着少说有三十好几,是个实打实的老男人。
不止是他,那些学过炼体术,亦或者是以武入道跟以文入道的人都显年轻。
还记得十岁那年,她在邺城书院偶遇一位貌若天仙的大美人在桃树下看书,像她这种勤学好问之人,肯定要去讨教。
甚至,当时她都下定决心,要为了大美人抛弃自己从小喜欢的李乐。
谁让李乐长得没大美人好看呢?她选择更好看的大美人,这没毛病吧?
而且啊,大美人叫沈昱,她叫冯玉,他们名字都带玉,一看就是缘分天注定。
结果,她还没来得及跟大美人表明自己的心意,娘就让她喊对方沈叔叔。
好一个沈叔叔。
她的心瞬间碎成了八瓣。
过了好一会儿。
冯玉才收拾好心情,“方叔叔,你啥时候回朝阳城啊?带我一起去呗。”
方朔抬头看了她一眼,“我在邺城待的挺舒服,干嘛想不开回朝阳城?”
冯玉跟方朔也算是低山臭水遇知音,对他的情况了解的透透的,“你难道不想回去看看你异父异母的亲妹妹?”
“你说小昭啊?”方朔感慨道:“前阵子兰夫人将兰家商会交到了她手里,她现在估计忙得脚不沾地,没时间搭理我。”
很多年以前,他在朝阳城见过兰漪与阿寒的女儿兰昭,是个聪明的好孩子。
这些年,兰家商会在兰漪的带领下,早已成了大夏最大的商会,兰昭接手这么大的摊子,压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冯玉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看来,大家都有正经事要做,就你跟我碌碌无为,整日游手好闲。”
“平凡也有平凡的好,至少不用像那些有本事的人一样从早忙到晚。”方朔往自己嘴里塞了块茶点,又继续看话本子。
冯玉却没了以往的乐观,“方叔叔,可我不想就这么一直平凡下去,我也想做一个有本事的人,让李乐能喜欢上我。”
方朔听到前半句,本想鼓励冯玉,可听到后半句,他就只剩下恨铁不成钢。
“还没放弃呢?人家叶夫人的小儿子跟你青梅竹马,你不喜欢,你就非得对一个比自己大十岁的男人死缠烂打?”
“方叔叔,那不是因为程阳长得没李乐好看嘛,我喜欢好看的人有什么错!”
冯玉气鼓鼓地又说了一句,“要不是你是我方叔叔,我连你一起喜欢。”
方朔吓得差点从软榻上摔下来。
“大侄女,这可不中啊。”
他一着急,方言都说了出来。
冯玉摸着下巴,目光上上下下地打量面若好女的方朔,大胆发言,“方叔叔,我仔细瞧着,你也是风韵犹存啊,尤其是,我们还臭味相投,又知根知底,这么一看,我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难怪你都三十好几还没找媳妇,原来是在等我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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