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门,瑞贝卡刚喊了一声“塞姆”,这孩子就走过来,委屈巴巴地瘪着嘴,大眼睛里泪光闪闪,浸得碧绿的瞳仁越发璀璨。
他鼻音糯糯:“腿长在哈维身上,我只是告诉他世界是圆的,又没让他出去乱走。”
“……”
瑞贝卡沉默地盯着他。
虽然他的个头已经快要超过她了,但……太可爱了!
她的火气登时消了。
手还痒痒的,特别想掐一把他的脸。
她觉得自己好没出息,明明回来路上已经想好,这次要好好教训他,结果一看到他这副样子,又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下不为例。”她憋了半天,最后说。
塞缪尔当时应得很乖。但不出一星期,他就又干了一件气得瑞贝卡直掐大腿的事——
“说!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去捅蜂窝!”
瑞贝卡用手中的竹条一拍沙发,怒道。
“因为想在点心里加一些蜂蜜。”
塞缪尔歪着头,不解道:“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生气?我并没有受伤。”
瑞贝卡直接被气笑了,哼了一声:“那是因为受伤的另有其人!”
她用竹条一指旁边的人,就见那人满脸是包,皮肤通红肿胀,肥头大耳,眼睛被上下红肿的肉条挤得只剩两条细缝,里面不断流出悔恨的泪水。
“哎,汉克别哭,阿姨帮你教训塞姆。”
瑞贝卡忙递了块手帕过去,汉克接过一擦,手帕摩擦到软哝哝的皮肤,一阵刺痛,顿时哭得更大声了。
其实对方肿成这样,她根本认不出这是汉克,还是靠身形辨认出的。
“说!捅蜂窝就捅蜂窝,为什么光你自己跑了,没带着汉克一起跑?”
“我们就两个人,一个人负责捅,另一个负责接——总要有一个人接住蜂窝,不然它掉地上,岂不是要摔坏了?”
瑞贝卡又被气笑了,“那你怎么不安排自己接住蜂窝,让汉克来?”
“不行,我被蛰了就会像他那样肿成猪头,你就会不喜欢了。”
瑞贝卡登时哑口无言。
“先不说喜不喜欢……你知道一句话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塞缪尔毫无悔改之心,理直气壮道。
“我不想变得不好看,不想被你讨厌,所以让他去接蜂窝,这有什么不对?”
……事已至此,瑞贝卡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她试图把塞缪尔的逻辑扳回正道:“就算你变得不好看,我也不会讨厌你。你自己都不喜欢做的事,更不应该交给别人来做,除非对方喜欢,那才叫皆大欢喜。”
塞缪尔立即转头问汉克:“你喜欢接蜂窝吗?”
汉克嘟嘟囔囔道:“我只喜欢吃蜂蜜。”
塞缪尔扭头看向瑞贝卡,理所当然道:“他没说自己不喜欢接蜂窝,那就是喜欢。”
“谁教你没说不喜欢,那就是喜欢的?”
瑞贝卡哭笑不得的同时,又感到一阵深深的无力。
她一屁股坐下来,两腿打开,双臂撑在膝盖上,十指交握抵住额头。
她在想要不让NO.1出来教他算了……这小子太犟了,她根本教不动。
而且他的成长速度也太快了,她根本来不及教他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他就已经长大了。
是否在一个虚拟世界的虚拟角色上花费过多的心力,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呢?
换成别的调查员来,发现他长得这么快,估计马上就高兴地给人送去高塔里了。哪像她,迟迟不肯送过去不说,还一直养在身边,养出了感情,现在甚至还想好好教他做人的道理。
“塞姆,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你不能随心所欲……”
她酝酿了一下,挤出这句话。
然后她又想,算了,反正他以后也是要跟着王子走——或者跟着公主走,去当王后或国王,怎么就不能随心所欲了?
像她这样普普通通的人,才需要反复思考、瞻前顾后,每一步都战战兢兢,生怕行将踏错。
身为女巫,她的戏份仅仅到把莴苣姑娘的头发剪下来引诱王子,促使他从高塔上跳下去,掉进荆棘丛中瞎了眼,就结束了。
到时候她就可以回家了,什么公主、王子、莴苣姑娘……全都与她无关。
……
塞缪尔敏锐地感觉到她情绪不对,拼命做了许多事情讨好她,还缠了她一下午。
但瑞贝卡不为所动,甚至连他做的晚饭也一筷子没动,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晚上没出来。
“局长说,多琳失踪了,他们怎么也找不到她……这个真好吃,希望在现代能买得到。”
NO.1抱着奶酪罐子,一颗一颗丢进嘴里,一边嚼一边说话。
“查过出入境记录了吗?”
瑞贝卡拿着羽毛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当然查过啦,梅狸猫虽然不靠谱,但还是不会犯这种小错误的。”
“奇怪了,那她去哪儿了呢?”
“说不定是犯其他事被抓了,所以才找不到她。那个谁,开膛手杰克吗,还是黄道十二宫杀手?好像不就是因为中途以其他罪名被抓去蹲局子,所以停止作案了几年,出狱后又重新作案了吗?”
“你倒是了解得清楚。”
“哼哼,那可不。平时你在外面奔波,我在次空间里没事干,这里面的书我都至少看过三遍以上了。”
“真棒。回现代后,我给你买新书。”
瑞贝卡站起身,把那张纸折叠起来,放进口袋里,走到窗前,望着高悬的那轮明月。
月华如水,大地上的一切都沉浸在安眠中。
“这个点,塞缪尔应该已经睡着了,走吧。”
第79章 莴苣姑娘(11)
“Quand il me prend dans ses bras...”
优美的歌声在辽远的夜中飘扬,令树上的夜枭昏昏欲睡,缓慢地眨着眼。
瑞贝卡一边哼歌,一边清洁地板,然后打蜡,拿着浸满蜡液的拖把,顺着木地板的纹路一下一下地擦,等蜡液干后,又用干毛巾反复擦拭,直到把整个房间的地板都擦成亮得反光的样子。
干完活后,她站在窗框上,望着锃光瓦亮的地板,满意地点点头。
“现在几点了?”
“凌晨三点。”NO.1答。
“那得赶紧回去了,那小子一般快到凌晨四点的时候会起来喝水。”
瑞贝卡想拿起扫帚,径直飞出窗外。但左右看看,也没找到扫帚的影子,这才想起来,刚才为了给地板打蜡抛光,先把所有的东西都扔出了窗口。
她往外一看,果见扫帚静静地躺在草地上。
“呀,这么高,我们怎么下去?”瑞贝卡犯了难。
“这还不简单?我把手伸长了垂下去,你就当成梯子往下爬不就好了?”
“有道理。窗台这么小,你可要站稳了,千万别蹭到我好不容易弄的这么亮的地板。”
NO.1还以为她是要关心自己,刚要眼含热泪地拍几句马屁,没想到醉翁之意不在酒,在地板也,气得翻了个白眼。
“下去吧你!”
瑞贝卡顺着这根金属绳索往下溜,没一会儿就成功着陆。
她双脚踩着软绵绵的青草,拍了拍身上的灰,正打算叫NO.1跳下来,她接住它——
“嗨!”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凄厉的尖叫声登时扑簌簌惊飞了枝上栖息的鸟群。
瑞贝卡惊魂未定,抄起地上的扫帚就直指跟她打招呼那人,厉声喝道:“你谁呀你!你想干嘛!”
——刚落地就听到这声,吓死她了!
“很抱歉!我只是想来问个路而已。我好多天没见到活人了,听见这边有人在唱歌,于是想来碰碰运气。”
来人一头亚麻金发,面容俊朗,身形高大,皮肤像面团似的透着沉重结实的白。湛蓝的双眸在月光下如两汪浅潭,眼里满是歉意。
瑞贝卡上下打量他一眼,发现他身上的衣服虽然款式简单,但用的却都是好料子,看起来不像坏人,便放松下来,警惕地问:“大半夜的不睡觉,跑来森林边缘干嘛?不怕被狼吃啊?”
“这里是森林边缘吗?我完全不认得路。”
男人左右看了看,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不是这里的人,我是来找人的。请问你知道‘拉庞泽尔’在哪儿吗?”
“知道啊。”瑞贝卡点点头,“这儿就是拉庞泽尔。”
“这里就是吗?”那人很惊讶,“可这儿都是树,怎么看也不像有人住的样子呀。”
废话,刚不都说了,这是“森林边缘”,鸟不拉屎的,能有人住就怪了。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瑞贝卡还是忍住了。她放下扫帚,随手指了指,“喏,右拐、直走,再右拐、再直走……就能看见有人居住的村庄了!去吧,我先走了,家里孩子还等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