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赶山记_菇菇弗斯【完结+番外】(158)

  怪不得镇上人都说,这么多年过去,庙前街馅饼铺子的生意就没差过,此外霍凌和颜祺夫夫二人常做布施的善事,连城隍庙的道长都曾夸赞,还买过他们家的素馅饼。

  想及今天见到的小哥儿模样,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只剩四根手指的手,以及脚边一汪小小积水里倒映出的面孔。

  当年他因被地主家选中而欣喜,常言道高门丫鬟能胜过贫家小姐。要是能在主子面前出头,甚至能簪银穿缎,满心以为进去以后自己能过上不愁吃穿的好日子。

  至于那两个恼人的哥儿,一个自命清高,一个懦弱胆小,被送到大山里的穷窝窝,能不能活下去都两说。

  不成想去了地主家没几日,他发现原来地主后宅才是真正能把人吃干抹净的见不得光的去处。

  同去的姑娘被糟蹋后跳井死了,他因不小心看见了不该看的,险些被灭口,拼了命才趁夜钻狗洞逃出。

  流落街头时他打听到木帮的名号,意识到这或许是条生路,为了活下去,他想法子爬了燕老大的床,就此跟着南下,多年不敢回来。

  最早几年他跟着木帮在水上跑,只是回程时就停在关内的脚店,不再出关。

  后来想办法攒了点钱,那个开脚店的老夫郎死了,他就把店面继续张罗起来。

  靠着有燕老大这么个称得上「相好」的人,他不至于饿死,但也没过得多好。

  木帮汉子几个月漂在水上无处泄火,恨不得见到一只狗都裤裆着火,他每晚睡觉都要枕着菜刀,手指就是这么没的。

  燕老大放不成排子后准备回乡养老,同时告诉他地主沈家因为子嗣入官途后犯事受株连,已经败落的消息。

  田升因此才答应燕老大一同回乡,两人并未成亲,没有名分。不过是残废和残废之间搭伙过日子。

  燕老大图他能给自己洗衣做饭,他图燕老大多少年轻时混过,能护着自己不至于遭人欺辱。

  田升摸了摸自己的脸,河上风雨催人老。

  现今把他和颜祺摆在一起,看起来至少要老十岁,不怪人家压根认不出。

  有人嫁了好人家吃穿不愁,有人活成了一块破抹布。

  咀嚼着那些打听来的,关于颜祺和肖明明的消息,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两个馅饼,分明不多,却撑得想吐。

  见到了,也没心事了。

  十年种种,都是报应。

  他起身回屋,打算和燕老大商量,退了这里的租子,去个更远更偏的镇子生活。

  ——

  入夜。

  晚食后,霍凌从井里提溜出几个麻瓜,徒手掰开一个,打算让两个孩子一人一半。

  但一大一小都在争强好胜的年纪,非要自己试一试。

  霍凌于是收回手,把更大的一半给了颜祺,后者推了推,换成另一块小的,边吃边含混道:“晚食吃多了,再吃我都要积食了。”

  “你才吃多少,大不了绕着院子多走几圈。”

  “哥哥给我,我要试试!”

  另一边,霍冬冬正围着霍小七转圈,上蹿下跳,好歹是讨来一个小号的瓜,开始学着霍凌使劲,先是用指头掰,发现没用以后蹲下来,把瓜横在膝头掰。

  麻瓜中间都被他抠出一堆指甲印了,依旧没有分成两半。反而是他把自己的脸憋红了,眉毛都跟着一起用力。

  霍小七嫌他没力气,把瓜接回来。

  “你还太小了,掰不动。”

  “那哥哥能掰动么?”

  霍小七虽然也没成功过,但此时仍旧自信道:“当然能。”

  霍冬冬满怀希望地看向他哥手里的瓜,结果许久过去了,瓜还是那个瓜。

  霍小七自觉很没面子,正想着怎么解释,却听霍冬冬道:“这个瓜不好,我们换一个!”

  说罢他回到篮子旁,煞有介事地把剩下的瓜都拿起来,屈指敲着听响声,仿佛很像那么回事。

  他看大人这么挑西瓜,就觉得所有的瓜都应该这么挑。

  而霍凌和颜祺全程不开口,也没说要帮两个孩子的忙,只笑吟吟的站在一旁,随便他们折腾。

  两兄弟接连抱走三个瓜,就差丢地上砸开了,也没掰动,还是邻院的霍英和霍林吃完饭溜达过来消食,想看看他俩在忙活什么。

  霍林打听清楚后也上手试,同样没成功。

  “麻瓜多脆生,轻轻一掰就开了,你们用力的地方不对。”

  霍英压根没当回事,随手拿起一个向两侧压去,「咔嚓」声响,瓜开裂,一股甜香蔓延,简直轻轻松松。

  三个小孩儿一阵欢呼,“姐姐好厉害!”

  “那是。”

  霍英得意挑眉,“我这可是拿杀猪刀练出来的手劲。”

  要说这姑娘也是十里八乡独一份,过完年就跟家里人摊牌,说打算跟着屠子学杀猪,以后做个女屠子,一辈子不缺肉吃。

  她的确从小胆子大,看人宰猪放血也不怕,还喜欢跟着学庖丁解肉,需知村里有些孩子,冷不丁和猪头眼对眼都能吓哭。

  三家屯的郭屠子年年上门宰年猪,她都往上凑,给人家打下手,问题喜欢看和干这行是两码事。

  旁人跟她说从没见过女屠子,她一甩头说等我学成了不就有了,杀猪刀才几斤几两,谁还拎不动不成?

  又有人说姑娘家家的当屠子没人敢娶,她便说正好家里就她一个姑娘和林哥儿一个哥儿,大不了开门招婿,一起孝顺爹娘。

  总之谁也说不过她,说她一句有十句等着。

  霍峰和叶素萍愁了几日,又来找霍凌和颜祺商量,最后决定送她去试试。

  用叶素萍的话说,姓霍的都是驴脾气,越不让干越想干,不如顺毛捋。

  想学杀猪罢了,又不犯天条,那点拜师礼家里也掏得起,真能学下去。就学,屠子是铁饭碗,赔不了本,谁家有屠子谁发达,学不下去也没啥,回家来,日后另寻生计就是。

  郭屠子不是个迂腐的,更有多年来从霍家收猪,过年上门宰猪的交情,素来喜欢霍英这个小姑娘,收了束脩就应下这份师徒情。

  只有一个要求,日后他自家儿孙要是继续干这行,霍英就得去城里开肉铺,不能在附近几个村里抢生意。

  霍英得偿所愿,现在出来进去俱是蹦蹦跳跳,神采飞扬。

  霍凌提过瓜筐,让她多掰一个,“你和林哥儿分着吃。”

  霍英摆摆手,“我不吃了,吃饱了。”

  她指小弟,“小叔你也别给他,他眼大肚小,要了也浪费。”

  话虽如此,霍凌还是又拿过一个分开,来者有份。

  剩下的分给家里的大小狗子,大的给一个,小的给半个,全都吭哧吭哧啃得欢实。

  麻瓜皮薄,像黄瓜一样直接吃,吃完也剩不下瓜皮喂鸡,只留一地斑斑点点的汁水。

  等孩子和狗都走了,霍凌扫了几下院子,去后院畜牲圈转一圈,见都安好,进屋找人。

  屋里,颜祺正往两个孩子身上比料子,霍凌也跟着一起打量。

  霍小七喜欢石青色,霍凌道:“不行,那是你小爹给我买的,赭色是你的,那个多显白,街上小哥儿都穿。”

  “可我喜欢这个。”

  霍小七品味独特,抱着石青色的布不撒手,央霍凌道:“爹,你穿赭色,这个给我。”

  霍冬冬把另一块碧色的布盖在头上,颜祺给他强行掀开,转头看向这边的父子俩,笑道:“这可换不了,你那才几尺布,给你爹做衣裳,只能做肚兜,后背都盖不住。”

  说话时霍冬冬爬到了他哥旁边,他把赭色的布扯到自己身上比划,举起来高兴道:“这个也好看。”

  “你是咱家最臭美的,不知道随了谁。”

  霍凌轻拍他扭来扭去的屁股,“起来,一会儿再把料子压皱了。”

  霍冬冬不为所动,继续笑嘻嘻地滚来滚去。

  霍凌一抬手要抓他,他就往颜祺或者霍小七身后躲。

  一家四口在炕上闹,活像玩老鹰抓小鸡。

  好不容易等霍冬冬玩尽兴,颜祺问霍小七要不要和霍冬冬换,“你俩的倒是能换,买的时候都留了余量。”

  霍小七纠结半晌,答应了做赭色袄子。

  “这就对了,小小年纪,穿点亮堂颜色。”

  霍凌见霍冬冬已经开始打哈欠,“定下就不改了,等缝好了,你俩过来帮忙塞棉花,现在给我去洗脸洗脚,回屋睡觉。”

  说罢他出门打水,天气正热,踩在盆里能把身上都洗一遍。

  孩子不小了,现在兄弟俩一个屋,正好睡一张炕,刚躺下的时候兴奋,沾上枕头没多久也就睡熟了。

  霍凌扶正墙角冒着烟的老牛肝,随手拍死一只找死的大蚊子,放下帘子离开。

  “今年的蚊子好像尤其毒,胆子大得很,落在身上都不知道飞走,死也要做个饱死鬼。”

  霍凌说着,搓了搓掌心的血痕,方才被蚊子落过的地方转眼间鼓起个包,他用指甲在上面掐了个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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