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旧诗删去大半,添入新作,重新刊印。世人对他死而复生一事津津乐道,书卖得竟比从前还好。百里汀对此评价,人若死过一次,声名果然会上涨;若能多死几次,兴许能名垂千古。
沈流提笔回信,问他为何不试试,舍身让《全境草木》多卖上几倍。
日子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溜走,沈流觉得自己愈发成熟可靠了。至于贺谏白嘛,也从一个脾气古怪的青年,变成了一个脾气古怪的大龄青年。
那日午后,两人商议在茶园边修一间讲堂。说着说着,不知怎的又争论起来。
沈流觉得贺谏白脸色太冷,无奈道:“你别生气了。”
“我没有生气。”
“那你的眼睛怎么这样?”沈流学着他的模样,压低眉眼,冷冷摆出一张臭脸。
他自以为学得有八分相像。下一刻,便感到贺谏白的目光凉丝丝落过来。
沈流心道不好,转身便跑。
还没迈出两步,腰间一紧,被人整个捞了回去。贺谏白将他压进榻间,长发垂下来,将两个人的视野隔成一小块昏暗天地。
沈流推着他的肩膀:“下午还有事呢!”
贺谏白随口嗯了一声,显然完全没听进去。手掌隔着衣料缓缓揉过那截细瘦的腰,又将试图逃跑的人往回拖。
好吧。要抵抗贺谏白,确实有点难。沈流象征性地挣扎两下,很快就放弃了。
窗外春光正好,半开的窗缝漏进一点温柔的风。桌案上堆着他们方才画了一半的图纸,墨迹未干,被风卷起,又轻轻落下。
欢愉若还不够深刻,便再添上一点疼痛。沈流被迫仰起头,眼前时明时暗。那些发生过的爱恨并未消失,却在亲吻和体温里,终于不再像一柄随时会刺穿他的刀。
后来两人乱七八糟地挤在榻上。沈流累得不想动,半眯着眼睛,任由贺谏白将散落在他颈侧的头发一缕缕理顺。
“我都有点忘记前尘往事了。”他忽然道,“好像我们一直顺风顺水,水到渠成,一路走到了这里。”
沈流觉得很惬意。日光暖烘烘地落在身上,骨头都懒散下来。他想,就让前尘往事一笔勾销,让那些旧恨与死者一同长眠,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我拜故人半为鬼,唯今梦里可相欢。
贺谏白沉默了很久。
沈流半梦半醒间,只听见模糊的声音,不大真切。
“为什么要忘记?”
他勉强睁开眼。贺谏白低头看着他,神情很淡,眼底却沉着某种难言的情绪。
沈流困倦地想,不忘记也可以。他迷迷糊糊道:“不知为何,在一起越久,我越觉得亏欠你好多。”
贺谏白俯下身,吻细细密密落在他的额头。吻过那道深红旧疤,吻过眉尾,最后停在眼睛上。
“是我亏欠你。”
又过了十年,沈流不再频繁远行。罗雪尽扔给他不少从各国战火中抢救出来的典籍。纸张残缺,竹简焦黑,有的被血浸透,只能勉强辨认。他大多时间都花在修复、校订这些书册上,偶尔出一本新诗集,权作消遣。
某日午后,他坐在窗边看一本旧史。隔壁村落里一个早慧的孩子时不时来他这儿认几个字,这日他又跑进来,好奇地趴到案前。
他静静看了一会儿,指着暗金色的大字问:“史……书……这是做什么的?”
沈流想了想,摇头笑道:“是用来记录那些惊才绝艳的人不平凡的一生的。”
那孩子似懂非懂,见他笑得怅然若失,嘟着嘴道:“有什么好笑的,也讲给我听听嘛!”
“这世间万事信手拈来,无一不荒唐可笑……”
……
可笑你大好青春等闲抛。
可笑你他乡作客故土遥。
可笑你仗剑红尘薄命消。
可笑你清风两袖众人讨。
可笑你戎马半生王城终老。
可笑你血溅明堂无人知晓。
可笑你少年得意庸人自扰。
可笑你长月做伴余恨难了。
这些年,战事时起时歇。至于谁胜谁负,罗雪尽这个师兄又会在青史之上留下怎样惊世骇俗的传记,宋荀默默编修的史书又将如何评价他们——他这个草野之人,便不再赘述了。
百年乱局,自然有百年后的人评说。
他只道此刻春光正好。
春水从山间淌下,穿过新开的田垄,不知最终要去往哪里,沈流却不想知道。
他站起身,拍去衣摆沾上的草屑,朝身后招手。他知道,有人会跟上来,不紧不慢地走在他身后。
他平生客行草野,此刻艳阳之下,倒是有了反客为主的感觉。多新鲜。也许像他这样的人,还是需要一些可以被确定的爱,和一些有理有据的傲气。
沈流兴之所至,放肆高声向远处喊道:“人生苦短!贺谏白,跟我在一起,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山野空旷,惊起远处一群飞鸟。
贺谏白凉凉道:“生前声名并书,死后苍山同寝。夫复何求?”
沈流晒着毒辣的阳光,懒洋洋地笑:“唉,我倒是一想到我们无法参加彼此的葬礼,就十分难过。”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后记
这本书在我最迷茫的时候开文,本该在24年上半年就完结,而现在已经是26年入秋了。这两年我的新年目标里,都有完结《客行草野》这件事情,可每年年终时结局都令人失望。今年终于能如愿了。
非常感谢几位读者。感谢秋,谢谢你的出现,给我的写作世界留下最美好的回忆。虽然我一直以为写书是个人的课题,不应该裹挟读者的关注,可要是没有你的支持和陪伴,日子也许会变得更苦闷无趣。每次更新我都特别期待你的足迹,这是一份让我感动到落泪的情谊。感谢五斗,你的长评给了我莫大的鼓励,谢谢你的认可,没有你,也许我无法积攒重新开始的勇气。谢谢所有读者,文字被人看见的感觉很好。
说来有趣,这本书大部分都是在美国完成的。初写这本书时,我在美国读研,找工。时隔快三年,我再写这本书时,我刚结束上一段在上海的工作,裸辞后又再次去了美国,思考着人生的下一步。也许我在这本书中倾注了太多我本人的迷惘,虽然我喜欢幽默轻松的文字基调,这本书还是不可避免地时不时有点丧。
看着情节展开,角色们渐渐有了血肉,让我很幸福。这两个人,一个对别人很宽容,对自己却很难宽容;一个很早就学会怎样活下去,却很晚才明白自己想为什么而活。此书实在写得艰难,时速最高也不过五百,留下的不足更是数不胜数。但完成的那一刻总是满足的。能留下一本完整的作品,交给以后的自己,在某一个时刻汲取一点能量,已经很开心了。
希望能有下一次见面,与君共勉!
第74章 番外一梨花木契[番外]
秋分刚过, 沈流突发奇想说要种梨花树,于是这个月他就满心满眼只剩下这件事了。
他这个人,我称之为“三百时辰热度”。一旦有什么事他找到了乐趣, 便立刻要全身心地投入。抠抠搜搜地买一堆破烂,勤勤恳恳地在这个领域耕耘三百个时辰——热度耗尽,接下来一年可能就玩个一回了。
他做什么都这样,有时候看得我恼火。著书如此, 写诗如此, 练刀如此, 调酒如此,做木工也如此。我没有想让他钻研深造,成为某一方面的大家的意思。只是他总是对这种“深”尝辄止的游戏乐此不疲,我总觉得有点碍眼。
一不留神, 这件事已经从“种三五棵梨花树”变成了建造一座四时各有景,却不要过分雕琢的园子。
他已经规划好, 先在深秋整地,入冬前种梨、桃、杏、梅;第二年春雨时移竹;开春后再补海棠;初秋栽桂花。湖边的地他也有想法,要在近岸种白荷,水边留菖蒲、芦苇和水葱,但不要把整片湖都种满, 开阔水面才映得出流萤。
他心满意足地说着,好似整个宅院已经在他脑子里改建完了。
不过如果按他说的来做,三五年后,这个院落就会逐渐有模有样。
于是我鬼迷心窍答应了他, 此刻在地里翻土翻得想吐, 也怨不得谁。
沈流是个有良心的混蛋,没有只在旁边当监工, 铁锹使得挺卖力。要是没有把翻起的土扬我一脸就更好了。
沈流说要在卧房的窗前种一株很大的梨树,枝条可以探到窗边,落花时风可以将花瓣吹到他的梦里。他这样说着,我知道他又陷入一种想象的快乐里,愈发兴致高昂。
他说梨花树种十五至二十余株也不嫌多,留出一株姿态最好的老梨作为主树,书房外,回廊院墙旁,都要疏密错落地种上几棵。
一整个深秋和早冬都在繁重的种植中度过。沈流铁了心要当老农,便谁也拦不住他。他拿着那本地摊上买的《农经》,嘴里念念有词,神叨叨的,但眼神坚毅,我是定然不会去阻挠他,触这个霉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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