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成为一种仪式,仪式成为秩序,秩序暗生怨恨。我想,世界上所有的怨恨大概都来自于此。
出卖、失去与失衡。
只不过,今日的仪式颇为特殊,它是一个秘密的终结。
——葬礼。
莎拉及她全家十七位英国人的葬礼。
——谢天谢地,我终于知道她家有多少人了。
也就是在这场葬礼上,我的父母被惨烈地杀害了。凶手?动机?这些都不重要,像我这样双亲皆失的孩子难道还不够可怜吗?
我被乡下的姑妈收养,成为她的孩子。
维达·加尔变成了姑妈的孩子,过上了寄人篱下的可怜生活。
“如果你在说这句话之前,能先把饼干还给我的话,我还能勉强信一下。”山洞里的黑发姑娘对我说。
她是我的新朋友,我总是有很多朋友,他们都是些蠢材。
“不。”我说着,将一根胡萝卜递给她,“你饿了的话可以先吃这个。”
“胡萝卜?你让我像一只驴一样吃这个?”
“emmm,如果你饿了,你当然可以吃,你可以吃世界上任何东西,在你觉得你快要饿死的时候。毕竟生存是生物的第一要义的。”
“那你为什么不吃这个,反而要拿走我的饼干?”
她的表情很不满。
这个女孩是上周才来村庄里的,她与一大家子一起来,住在我的农场边一个谁都看不见的大房子里。她有一个很大的家庭,好几个兄弟姐妹,和一只怪模怪样的狗。我认识她纯属偶然,这是个小恶魔。
在认识她之前,我站在栅栏边上观察他们家好些天,确认这个家庭里有没有“莎拉”。
站得久了,那条狗就跑出来想赶走我,我让它摔了好大一个跟头,于是,它又跑走了。
他们家的三个女孩总是一起跑出来玩,大的那个长得很高,黑色头发;老二是棕发,应该是个老实人,最小的那个是金发,话还说不明白呢。
我一开始盯上的是老二。日子过得太无聊了,我的姑妈是个没有什么秘密的老家伙,一个守财奴。她拿走我父母留下来的所有钱,却从来不愿意给我一点。
她让我成天打水、刷地板、照顾动物,好像我不是一个被她收养的可怜侄女,而是她新买过来的奴隶。
这一片所有人都说她是一个正直的老小姐,我也恨她。所以我盘算着,骗到足够多的钱,然后跑出去,离开这里。
这个新搬过来度假的布莱克一家就成为我的下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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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怜恤人的人有福了
我盯上那个叫做安多米达的女孩,她比我只大一点点,夹在强势的姐姐和脑子不清楚的妹妹中间,总是格外沉默。
某日中午,她们被父母带着外出野餐,我从羊圈里抱出今天早上刚刚洗完的小羊。羊的毛发微微有些湿,它在今日之后可能会生病......但是,管它呢,它不是我的财产,有所损失也轮不到我伤心。
在草地边缘,我抱着这只洁白可爱的生物,用忏悔时才有的可怜表情望向那一家人。
我站得远远的,绝不打扰他们。
暮春的山岭上时时笼罩一层薄雾,太阳略微往西面倾斜,气温达到这一天里最宜人的时刻。两名女士站在一起——我猜她们是妯娌——她们漂亮的羊皮靴子踩在刚刚披上绿装的林荫中,又快步朝着那只家里怪狗铺好的野餐桌布的方向前进。
如果她们能带走我就好了——算了,姑妈已经伤透了我的心,我可不想再给自己找一个“主人”。我要做一个自由自在的人。
很快,女士们发现我。小羊在我怀里摇着尾巴,我掐了一下它,它就发出可怜的叫声。那只狗大约是认得我,我听见它说什么“痴呆、白痴”之类的形容词,心里很生气。
恰恰是我即将爆发的前一秒,那个黑头发的女孩站起身,她走过来,臭着一张脸,想赶走我。
关于此人外貌——首先,她比我年长许多,营养充足的女孩个子总是窜的很快,她对于我而言就像是一座小山;其次,她四肢健全,手上也没有劳作的痕迹,可见家里的活都是那只狗在做;最后,她穿着“莎拉”式的袍子,不过是带着花纹的深棕色,内里夹了棉,她得到十分良好的照顾。
我盯着她,心里十分嫉妒,就也想恨她。
她对我说:“你在这里做什么?”
哪怕心中妒火中烧,我还是摆出可怜的模样,小声说:“我可以和你们交朋友吗?”
“什么?”她像是没听清楚一样。
“我把小羊给你,你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这时,野餐活动里的一位夫人走过来。她也十分高大,瞧着有些像这个女孩的母亲——这一家长得都有些相似,我觉得应该是表亲通婚。
那位夫人看了一眼我和小羊,像是十分瞧不上,问道:“你有什么事?”
“夫人,我很饿。”我乞求道,“我的姑妈每天只给我吃一顿饭,我要干很重的农活,饿得头晕眼花......我的爸爸妈妈都去世了,我被送到这里,我想回家,我好饿。”
说着,我的眼泪就滴在羊毛上。肚子咕咕叫,那个讨厌的老小姐也确实对我不好。我举起满是伤痕的手,指关节红彤彤地叫人看着就伤心。
只是,我显然高估了这两位女士的同情心,或者说,她们所受的教育里并没有“悯恤”这种美德。
“我不是犹太人,也不是奥地利佬。”我又说,“我是英国人。”
她们仍旧一言不发。
我想我应该走了。走之前,我的心中充满怨恨。最后,在淌过小溪时,我回头看了一眼,想要将此刻拒绝我的这些人的脸全部都记下来。
我离开了严厉刻板的父母,但是又落入另一个充满严厉刻板之人的社会。我怨恨他们,怨恨每一个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人。
所以,我要报复他们。
夜晚,我再次孤身一人站在他们的房子外面。这个镇子上的所有人都像是不约而同地忘记这栋房子所在,好像这个地方只属于我与其主人。
既然如此,是不是我也能成为这里的“主人”之一,甚至赶走原本的主人呢?
记录下房子每一个窗户灯熄灭的时间,观察一周后,我听说她们将要离开的消息。听说是那个冷心冷肺的大女儿要去念书了,真可笑,这种人凭什么受教育。
我借着给姑妈买罐头的时间,将郊外有一栋“陌生人”的房子的告诉镇子上的赌鬼们。他们是这一带最扰人的混混,我知道他们多多少少都犯过事,只是出于小镇上“人情往来”或者说这一带的秩序,大家都漠视他们的所作所为。
领头的“胖丹尼”很高兴,他赏了我几块钱,但是要求我在动手之前把他家的那条狗处理掉。
“处理掉的意思就是——杀了,明白吗,小鬼?”他对我说。
我当然知道,但是这是一个难题。因为那根本就不是狗,而是一个会说人话的怪物。我转转眼珠,继续点头。
既然已经决心为恶,那么就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至于之后的事,完全可以对牧师去说。忏悔嘛,我很熟练。
晚上,我带着这一伙人找到房子。他们十分惊讶,显然不知道这么一个污水横流丧失生机的地方还有这样一处精巧场地。
“胖丹尼”注视着灯火尚明的房屋,眼神四顾,露出颇为好奇的神色。他先是注视二楼,盯着那光华夺目的玻璃窗之后被烛火照射得歪歪扭扭的人影道:“他们还在点油灯?小鬼,你别是在骗我。”
我涨红脸,“我骗你有什么好处?”
“这帮人惹过你吧。”“胖丹尼”狡猾地笑了,“从我第一天看到你的时候就明白了,你绝对不是个好东西。”
我没有辩解,反而心里升起几分阴霾。“胖丹尼”却大谈他在伦敦混日子时的经历,和同伙哈哈大笑,我更恨了,既恨他们,又恨屋子里的人,还恨我的姑妈。在一人喝过一口白兰地之后,他把酒瓶递给我,“去吧,”他说,“把你说过的狗引走。”
我没有喝酒,木着脸跑到栅栏边,划亮火柴点燃木栅栏。
然后我就跑走了。
笑话,难道我要指望这帮人发现不对劲之后逃走吗?
纵火之后,我跑得很快,又快又远,呼吸急促得好像肺叶都要炸开一样。接着,我就听见惨叫——“胖丹尼”那被烟草和酒精浸透的嗓子发出极为嘹亮的声响,真像一只狗。
此时此刻,我缩在一颗大树后,看着劫匪们被一股神秘力量操控着飞上天。瞪大双眼,像是注视着神迹。
是上帝——不,绝对不是上帝,这伙没良心的家伙绝对不是——而且上帝不会有人类的孩子,也不会有人类的奴隶。
——他们是恶魔。
我发现了恶魔!
躲在树后,我浑身发抖,大脑更是兴奋到一片空白——就像我发现莎拉的小秘密一样——这个世界上居然真的有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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